一、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的 30 多年間,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 的平均增長速度高達 9. 9%,目前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已位居世界第二,貨物出口總額己位居世界第一[1].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催生出越來越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1999年中國企業在世界 500 強企業中僅有 2 家排名較為靠后的企業; 而 2001 年中國企業在 500 強中已經增加到 11 個,中石化排名 68 位,位居中國企業之首; 而發展到 2012 年,中國在 500 強中占據 79個席位,其中,中石化、中石油、國家電網分列第5,6,7 位[2].在經濟全球化時代,一個國家的經濟競爭力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大企業的競爭力,大型跨國公司己經成為配置全球資源,參與國際競爭的主要載體。由此可見,中國大型企業已經逐漸走向世界舞臺,成為中國經濟的骨干和中堅力量。
當前,中國大企業面臨的經濟形勢極為嚴峻。
從國際形勢看,2008 年世界經濟危機以來,美國經濟復蘇乏力,歐債危機持續蔓延,全球經濟增速放緩,聯合國經濟與社會事務部發布的《2013 年世界經濟形勢與展望》報告中指出: 世界經濟增長在 2013 年很可能會繼續保持低迷,并且在隨后的兩年中全球經濟面臨再度衰退的極大風險。從國內形勢看,2012 年中國 GDP 增長率下降到7. 8% ,為近 10 年來的最低水平; 2013 年的經濟形勢并未好轉,第一季度 GDP 同比增長7. 7%,低于預期的 8%; 失業問題日益突出,截止到 2013年 5 月,北京高校畢業生簽約率僅為 33. 6%,創歷史新低[3].此外,中國勞動年齡人口在 2012 出現絕對數量的首次下降,這意味著中國人口紅利的逐漸消失和未來人力成本的上升[4].從企業的角度看,經濟增長速度的減慢,人力成本以及企業融資成本的上升,都極大程度地制約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合理降低成本和理性控制風險成為企業的當務之急,而稅收作為企業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企業風險的重要來源,己經引起了越來越多企業的重視。
當前,研究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1) 研究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可以降低企業風險,使企業信譽良好,使企業稅收成本降低,促進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2) 研究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有利于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特別是在企業推行國際化的進程中) ,加強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意識,重視企業稅務籌劃工作。
(3) 研究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可以使中國稅務風險管理理論更加豐富,進而推動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發展的步伐。
二、國內外相關研究與發展綜述
(一) 國外研究與發展綜述
盡管各國學者對風險及風險管理的研究起步較早,但是將稅務風險列為重點研究對象,還是20 世紀 80 年代之后特別是進入 21 世紀以來的事情。進入新世紀以來,國外學者增加了對企業稅務風險的研究和認識。澳大利亞學者 MichaelCarmody (2003) 認為企業稅務風險既包括內部風險又包括外部風險,而企業面臨的外部風險是不受企業自身控制的,因此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實際上指的是對企業內部風險因素的控制[5].TomNeubig(2004) 強調企業稅務風險管理要具有前瞻性,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采取措施,在不引起稅務機關注意的前提下盡量降低稅收負擔; 采取的措施通常是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進行系統審閱,尋找最易引起稅務機關關注的事項,事先對其進行合理安排[6].Sim Segal(2005) 認為,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基于全面風險管理的一種行為方式或管理模式,這種方式或管理模式最終會成為企業文化的內在組成部分。
(二) 國內研究與發展綜述
當國外學者對企業稅務風險的認識日益深入之時,國內學者也紛紛展開對這一問題的研究,但是國內學者在翻譯"tax risk"這一概念時,使用的詞語并不一致,具體包括稅收風險、納稅風險、涉稅風險和稅務風險。
1. 稅收風險
田鳳平(2008) 認為稅收風險是政府在組織獲取稅收收入和使用稅收進行經濟調節過程中產生的不確定性[7].胡云松(2010) 認為稅收風險是納稅人未全面遵守稅法形成的稅收流失的可能性[8].因此,一般而言,稅收風險是從政府的角度進行闡述,是指稅收體制、稅收征管對整個國家的稅收經濟安全所產生的不確定性影響。
2. 納稅風險與涉稅風險
李鵬(2006) 認為納稅風險是納稅人在計算和繳納稅款方面承擔的風險,即納稅人因違反稅法規定造成經濟利益損失的可能性[9].莊粉榮(2011) 認為涉稅風險是企業的涉稅行為沒有遵循稅收法規的具體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10].
3. 稅務風險賀志東(2006) 認為稅務風險是納稅人在涉稅活動中遭受損失或喪失潛在收益的可能性[11].蔡昌(2007) 認為稅務風險是企業的涉稅行為未能正確有效地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多繳稅導致企業稅收負擔增加或者企業少繳稅導致企業遭受懲罰[12].
(三) 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本文采用了文獻匯總和歸納演繹的研究方法。在文獻匯總方面,以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為主題,搜集和查閱大量相關文獻資料,整理出了關于稅務風險管理的理論現狀、政策現狀以及企業實踐現狀,為問題研究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和研究方法。在歸納演繹方面,本文在文獻研究的基礎上,歸納學術界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觀點,企業風險管理的界定、稅務風險管理等概念,研究稅務風險形成的原因; 同時,借鑒企業風險管理中常用的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等方法,將這些方法運用到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實踐之中。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理論分析
(一) 稅務風險的概念
當前,世界對企業稅務風險概念的主流見解包括以下三種: 一是因未依法納稅而被稅務機關檢查、稽查,引發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和罰款、被追究刑事責任,從而對企業聲譽和生產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風險; 二是因未正確理解和充分使用稅收法律和政策而導致承擔過多的稅務責任、承擔不應承擔的稅負,而造成經濟利益損失的風險;三是在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因未能合理進行稅務籌劃有效降低稅負,而影響公司潛在收益的風險。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司有關負責人在權威解讀《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 ) ) 時指出:"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 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率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優惠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
綜合上述觀點,本文認為稅務風險是指企業涉稅行為未能正確遵守稅法相關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產生的不確定性,具體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企業未按規定納稅而遭受懲罰,二是企業未能充分利用稅法相關規定而多付出納稅成本,產生潛在經濟利益損失。
(二) 風險管理理論
1. 傳統風險管理理論階段 (20 世紀初-20世紀 80 年代)。20 世紀初,理論化的風險管理理論成型。1916 年,法國的科學管理大師亨利 · 法約爾(Henri Fayol) 在他的著作《工業管理與一般管理》中首次把風險管理的思想引入企業經營。1930 年,美國的所羅門·許布納(Solomon Schb-ner) 博士在美國管理協會一次關于保險問題的會議上正式提出風險管理的概念。在傳統風險管理階段,風險管理研究的內容主要限于可保風險和財務風險,此時將保險作為風險應對的主要手段。
在這個階段,風險研究首先出現于保險業,進而擴展到銀行業和證券業等金融領域。例如: 1952 年馬克維茨的"組合選擇理論"以及 1965 年夏普(Sharp) 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都是這一階段的典型代表。
2. 現代風險管理理論階段 (20 世紀 80 年代-20 世紀 90 年代初)。20 世紀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初,隨著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企業面臨的經濟社會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企業面臨的風險更加多樣和復雜,企業逐漸意識到不能僅僅從某項業務、某個部門的角度考慮風險,必須根據風險組合的觀點,從整個企業的角度審視并管理風險。1992 年,英國的卡德伯利報告(Cad - bury Report) 和美國 COSO 委員會《內部控制-整合框架》的出臺,標志著風險管理進入現代風險管理階段。1995 年,出現的全球第一個企業風險管理標準: 澳大利亞/新西蘭風險管理標準(AS/NZS4360) 就是這一階段的典型代表。
3. 全面風險管理理論階段(20 世紀 90 年代末-至今)。1999 年,《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推出了蘊含全面風險管理理念的三大監管支柱---資本充足率、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和市場紀律,正式開啟了全面風險管理的新篇章。2002 年,美國出臺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C Sarbanes - Oxley Act,對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制定了更加嚴格的要求。2004 年 9 月,COSO 在《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基礎上,出臺了《風險管理---整合框架》,以此為標志,風險管理進入了以風險效益為價值取向,以實現公司發展戰略為目標,全面認識、全方位整合、全過程管理的全面風險管理階段。
(三) 中國風險管理理論
企業風險管理理論在中國發展得比較晚也不夠成熟,相關理論研究成果也比較少。目前,有代表性的理論有以下 2 種。
2006 年 6 月,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國資發改革[[2006]108 號) ,這是我國第一個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指導性文件,借鑒和吸收了 2004 年 COSO 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有益成分,對中央企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的總體原則、基本流程、組織體系、風險評估、風險管理策略、風險管理解決方案、監督與改進、風險管理文化、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進行了詳細闡述,及時總結了中央企業的風險管理經驗,對其進行了有益探索,為中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尤其是中央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提供了可供借鑒的普遍性思路。
2009 年 7 月,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門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 號) ,此后,又制定了《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 號-組織架構》等18 項應用指引?!镀髽I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要求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這些規范及其應用指引為中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提供了寶貴建議。目前,中國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尚不健全,企業集團內部的子公司數量眾多,不同子公司之間的業務流程對接存在困難,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嚴重阻礙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的建設,因此五部門的內部控制制度基本規范及其應用指引為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的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
(四) 大企業界定標準
目前,包括美國、英國、日本、俄羅斯等在內的世界上 50 多個國家均設立了專門的大企業稅收管理機構。根據相關國際經驗,在稅收領域中的大企業是指因為自身運營背景具有國際性、經營范圍呈現多元性、經營業務具有特殊性、內部治理存在復雜性等特征,從而能夠在稅收管理服務方面受到特殊對待的納稅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 對大企業的認定標準主要包括: 營業收入、資產規模、注冊資本、應繳稅款、雇員數量、特定行業等。
2011 年 6 月,中國的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制定了《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 ,同年 9 月,國家統計局印發了《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 號) ,按照行業門類,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但是,目前中國尚未確定稅務領域的大企業分類標準,只是在 2008 年 12 月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下發國家稅務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名單的通知》(國稅函[2008]1064 號) 中,決定將 45 戶企業(集團) 作為國家稅務總局定點聯系名單。
在確定這 45 家定點聯系名單時,國家稅務總局考慮了納稅額、營業收入、所有制形式(國有、私營)的代表性、資本構成(內資、外資) 的代表性、行業代表性等因素。
綜上所述,盡管中國在統計上已經明確了大中小微型企業的劃分方法,但是在稅務領域中國尚未按照國際經驗清晰界定稅務領域上的大型企業,而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定點聯系名單和全國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的形式來認定需要重點關注的大型企業。因此,目前需要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機制的大企業以國家稅務總局 45 戶定點聯系企業為中心,向全國重點稅源監控企業不斷進行擴展。
四、大企業稅收風險成因分析
(一) 大企業稅收風險內因分析
1. 大企業對稅務風險的認識存在風險
中國企業應用風險管理理論的實踐過短。將全面風險管理制度引入中央企業是在 2006 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了《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而且這份指引雖然提到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法律風險,但并沒有提及稅務風險。至今為止,很多企業還對稅務風險的認識非常淺薄。即使部分企業逐漸認識到稅務風險對企業的重要影響,但絕大部分對其認識還停留在單一的財務階段,沒有貫穿至企業的日常業務之中去。實際上,企業的稅務風險幾乎源于企業的一切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企業這種將稅務風險局限于財稅部門的認識無法將稅務風險的防范和控制貫穿于整個生產經營過程,無法在整體上取得協調,以至于無法從根本上防控稅務風險。
2. 大企業缺乏專業辦稅機構和人員
如今絕大部分中國企業沒有獨立的稅務部門,稅務問題幾乎全部由財務人員代為解決。由于缺乏稅務方面的理論支持,會計或出納人員受到專業的限制較大,無法準確把握有關稅收法規的精神,對稅務風險管理時常手足無措。實際上,企業稅務風險有其特殊性,稅務業務辦理涉及到企業的基本業務流程和交易方法,要求辦稅人員對企業的整個經營流程有精準了解,同時也需要辦稅人員能夠較為專業的了解財務、稅務等方面的知識,這對辦稅人員的專業化程度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
3. 大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
中國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尚在發展之中,內部控制標準尚未成熟,很多企業還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這樣一來,即使企業認識到稅務風險的重要性,并且想要將稅務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但是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往往會成為一顆毒瘤,使得企業的實際結果與預計相去甚遠,使稅務風險控制無法貫穿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無法應用到實踐中。同時,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在中國企業中并不普及,不能根據稅務風險的特點針對涉稅事項進行定期檢查和有效評估。
很多企業沒有主動對企業涉稅活動進行自查或者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檢查,同時外包中介機構檢查還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外包機構并不熟悉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和涉稅情況。因此,內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會導致企業稅務風險無法運用到實踐當中,而企業稅務問題處理上的被動往往都是內部稅務審計制度的缺失導致的。
4. 大企業稅務籌劃不當
企業稅務籌劃不當會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一方面,如果沒有通過稅務籌劃來安排出最優的納稅方案,企業會面臨多繳納稅款的風險。遺憾的是,目前大多數企業沒有清晰認識到納稅人的權利,沒有具體了解企業遭受的稅務風險,常常一味地巴結稅務機關、缺乏主動納稅意識、沒有站在企業的角度進行整體稅務籌劃等問題,從而導致企業蒙受了過分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稅務籌劃活動本身并非完全穩妥,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5. 大企業的多元性和復雜性導致的稅收風險
大企業特別是一些大企業集團,國際化、多元化經營開展得較為徹底,它們常常會涉及多不同類型的稅制和稅種。僅僅中國就有 19 個稅種,每個稅種都有不同的納稅要求; 而且中國稅務征管機關就包括國稅局、地稅局、海關,企業需要打交道的部門太多。大企業作為擁有多元性業務以及多層級子公司的納稅主體,既需要處理多稅種的涉稅事宜,還需要與多層級的稅務部門打交道,這大大增加了大企業的信息流通成本和稅務風險。
同時,大企業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它的數據需要經過子公司的層層上報,而在這個過程中,不同經手人的不同主觀意識和計算方法會導致一定誤差。
(二) 大企業稅務風險外因分析
1. 稅收立法方面的稅務風險
中國是一個以憲法為主要法律的國家,法律體系包括稅法體系首先體現出的是國家利益,因此對納稅人利益的保護遠遠小于對國家利益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在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關系處理上,納稅人處于一種相對劣勢地位,稅務機關常??梢岳?稅法解釋權歸稅務機關"這一條款作為說辭,而稅務機關人員的主觀意識判斷會使納稅人的稅務風險大大增加。
2. 稅法本身存在的稅務風險
稅收法律制度本身也有一些與生俱來的各種紕漏,如稅法實施條例與具體制度不配套,政策不清晰、不具體,內容不完整等,這使稅法本身就存在風險,以至于稅法在某些稅務問題的應用上存在不確定性,極易引發企業稅務風險。同時,中國稅收征管體系較為復雜,既涉及到如國稅局、地稅局、海關等,也涉及到不同層級的政府機構。不同部門以及不同層級政府機構之間在具體稅務處理上由于理論依據的不同,具有極大的差異,但大企業集團往往要同時與不同種類以及不同層級的稅務部門交道,而在具體稅法條例的理解上,企業和政府部門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差異,從而加劇企業稅務風險。
此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實行稅收分享制,中央和地方的財權事權不匹配,導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會引起極大的矛盾,這加劇了稅收征管的復雜性。而且國內稅法與財務會計準則無法完全匹配,企業需要從財務會計數據中通過運算得到稅務數據,從而加大了稅務處理風險。
五、解決大企業稅務風險的對策
據上文的分析可知,大企業稅務風險產生的原因十分復雜,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是一項企業各個納稅環節相結合而得出結論的工作。因此,大企業必須將稅務風險和自身情況相結合,建立一系列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以便于從整體上控制稅務風險對大企業的不利影響。
(一) 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目標
1. 合規性目標
合規性目標是指企業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各種涉稅活動,這是可以有效地使企業在規避風險時免除稅務部門的處罰,因此合規性目標是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要達成這一目標,就必須充分了解稅法,對企業納稅人的納稅義務應當熟悉,在稅務登記、設置保管賬簿、開具使用發票、稅務申報、稅款繳納、代扣代繳稅款、接受依法檢查、提供稅務信息這八大環節中嚴格按照稅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2. 戰略性目標
戰略性目標是指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必須圍繞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來進行,樹立企業良好的市場形象,與政府建立和諧的關系。這就要求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應該符合企業在每一個階段所制定的戰略目標,企業管理層在決策時應將稅務風險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考指標,警惕稅務風險對企業聲譽和形象的損害。學習如何對稅務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并應當貫穿到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從而在稅務問題上與政府部門保持良好關系。
3. 效率性目標
效率性目標是指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要爭取降低稅務成本,創造稅收價值,從而達到股東權益最大化的目標。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稅務風險管理時,要有一套自己的衡量稅務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收益的方法,盡可能讓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建立在現有企業風險管理體制之上。稅務支出是企業成本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稅務風險進行管理就是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及稅務籌劃手段,減少企業被稅務機關處罰的幾率,并合理增加企業的節稅收益。
(二) 設立稅務風險管理機構
為了確保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有效實施,企業必須擁有一套多層次的稅務風險管理機構,使得治理層、管理層、職能部門、業務部門都能認真履行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職能,并且明確稅務風險管理機構的職責和權限,將稅務風險管理狀況納入到績效考核之中,這樣才能使得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措施落到實處。
稅務風險管理是一項專業性與技術性較強的工作,對從業人員要求較高,除了稅務知識,更要熟悉風險管理知識,這就決定了公司為了完成稅務風險管理的規劃以及方案的制定,就必須設立專門的機構與人員。企業可以根據自身規模大小及納稅業務的繁雜程度,建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在風險管理委員會下建立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機構或專職崗位,聘請專業的稅務人員處理企業稅務相關事宜。
(三) 正確評估稅務風險
稅務風險評估是指在稅務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稅務風險發生的影響程度、可能性等,來確定稅務風險重要程度的過程。由此可見,稅務風險評估可以從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兩個方面來進行衡量,發生的可能性越大,影響程度越強烈,則稅務風險越高。
(四) 正確應對稅務風險
在大企業稅務風險被找出之后,就需要根據稅務風險表示的事件的不同、緊迫性的不同、嚴重性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稅務風險管理策略來進行應對。風險應對首先必須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采取應對策略。在《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中,這樣的方法被稱為風險管理策略,是指企業根據自身條件的不同,外部環境的不同,圍繞企業所制定的發展策略,選擇風險管理方式、選擇合適的風險管理工具、并確定風險管理所需要各項資源的配置原則。
在應對稅務風險時,考慮到實際操作性以及成本效益問題,企業并不需要完全消除稅務風險,因為為了消除稅務風險所耗費過多的人工、時間等成本都是不劃算的。因此,不同的方法是適用于不同的問題的,具體將風險的應對方法劃分為如下三種,包括風險規避、風險降低和風險轉移。
1. 稅務風險規避
稅務風險規避指的是企業規避未來可能發生的稅務風險,來盡量使得稅務風險達到 0 的過程。
具體表現為企業在面對可能發生稅務風險的活動的時候,完全選擇回避,例如企業為了不受到稅務部門處罰,完全不去做偷稅和逃稅等一些行為,如企業寧愿放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資格,也不愿使用不健全的會計核算制度,如企業在收購企業時,由于對方稅務問題嚴重,而放棄收購。這種方法固然沒錯,可是成本極高,是通過放棄本身應得的收益來獲得的成果。因此,必須細致地衡量企業的成本與收益,來決定是否采用稅務風險規避。
2. 稅務風險降低
稅務風險發生的事前事后兩個時間段決定了稅務風險降低計劃的關鍵。在稅務風險的事前階段,企業可以通過稅務籌劃或是完善企業本身的內控制度,來降低稅務風險; 在稅務風險的事后階段,企業應該積極應對已經發生的稅務風險,爭取將不利影響降低。如: 能夠通過及時上交稅款,繳納滯納金來遏制事態擴大的勢頭,以免企業聲譽遭受更大的影響。
3. 稅務風險轉移
稅務風險轉移包括兩個方面,即保險轉移以及非保險轉移。保險轉移通常是指企業以購買保險的方式把企業自身的稅務風險轉嫁給保險企業,以不確定的未來收益來套取固定的保險費用,但這種方法在實際生活中幾乎很難出現,幾乎沒有保險公司愿意提供這方面的保險服務。非保險轉移是指企業通過一系列的手段,將納稅風險轉移給第三方機構的當事人,例如企業通過聘請稅務顧問,使得稅務風險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稅務代理機構來承擔,或者企業將不承擔交易事項的風險作為一項明確的規定表現在合同之中,從而達到將稅務風險轉移給企業的客戶或者供應商的目的,但是這種方法極易對企業的名譽造成傷害。
(五) 加強大企業稅務方面信息與溝通
在如今這個信息行業日益發展,且企業之間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中,信息能否做到及時傳遞溝通極為重要?!洞笃髽I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 》指出: 企業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信息與溝通制度,明確稅務信息的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確保企業稅務部門內部、企業稅務部門與其他業務部門、企業稅務部門與董事會、監事會等企業治理層以及管理層的溝通和反饋。本文認為信息與溝通應當包含企業內部的信息與溝通和外部信息的傳遞和溝通機制兩個方面。因此,筆者認為增強企業信息溝通能力應當做到以下三個方面:
1. 構建和完善基礎信息系統
企業應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在原有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上,通過信息技術應用來構建和完善貫穿企業生產活動的風險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能夠如實地記錄、分析、整理企業在何時存在何種稅務風險,其成因、影響后果如何,如何進行識別、評估和應對,并且將這些信息共享,使得整個企業的各個部門都能因此受益。
2. 構建內部信息溝通渠道
稅務管理部門應該編制相應的業務涉稅信息反饋表,來明確稅務風險點及各自的稅務風險管理責任。企業生產經營各部門應針對購買、損耗、損失、出售及庫存等可能產生稅務風險的事項進行信息反饋,如實填寫信息反饋表,使得企業稅務管理專員能對企業管理風險及時做出處理。
大企業由于公司多層級、經營多元化等特點,涉稅事項相對較多。所以,大企業應該將其信息化的優勢發揚,通過財務會計信息系統的運行機制來建立企業內部稅務信息系統。該系統應該擁有各項稅種的具體相關規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規定,企業正常辦稅流程規定,以及企業的一些主要風險提示。同時,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部門應當與其他各業務部門保持良好的關系,稅務咨詢應當及時可靠,定期通過培訓提高各部門的風險管理能力。此外,企業重大決策應當有稅務管理人員參與其中,并且應當從戰略層面上提供稅收風險管理方面的建議。
3. 建立外部信息傳遞和溝通機制
企業生產經營各部門應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定期拜訪供應商與客戶,及時反饋給稅務管理部門,使得企業稅務部門對企業整體經營情況更加了解。同時,企業還應該加強與同行業中稅務風險管理做得比較出色的企業交流,通過學習借鑒其他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之中的經驗和教訓,來提高自身稅務風險管理水平。
此外,企業稅務部門應定期與相關政府機關進行溝通,逐步建立良好的政企合作關系,與企業相關的重大涉稅事項應與稅務機關一起探討,與稅務機關聯手制定一套企業涉稅事項的具體處理流程來降低稅務風險。2012 年 10 月,國家稅務總局首次與大企業簽署稅收遵從合作協議,約定加強政企合作,共同防范稅務風險。簽訂稅收遵從協議之后,大企業一方面可以申請事先裁定,來提高稅法適用的準確性,增加稅法的透明度; 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大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能力和社會聲譽。因此,簽署稅收遵從協議是大企業改善政企關系的一個良好契機。
(六) 加強大企業稅務方面監督與改進
監督與改進是指對稅務風險管理全過程進行監督、評價、管理,并且根據最新形勢,不斷將風險管理制度進行優化的過程。監督與改進的主要方法包括:
1. 設置監督崗位
《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 》指出監督職能可以由企業內部稅務管理組織機構擔任,也可以從外部聘請有資格的中介機構擔任。內部監督的優點在于稅務風險管理流程時刻處于關注狀態,而監督者是比較熟悉本企業的經營狀況以及稅務風險管理體系運行的企業人員,有效降低了成本。但是內部監督受到外部質疑的可能性大,這是由于這種方式主觀性太強引起的??墒峭獠勘O督往往發生在稅務風險發生之后,沒有了及時性,極大增加了企業的成本。但是外部監督者的監督與改進的方法,可以被企業學習與借鑒。
2. 明確監督重點
監督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和金錢成本,從成本效益原則上來考慮,企業需要將主要精力放在重要風險點上,這就要求企業將風險進行分級。但是值得一提的是: 不同等級的風險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因此監督的重點也應該隨著稅務風險重點的改變而改變。
3. 改進監督結果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體系中存在一些缺陷和問題會通過監督而體現出來。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出具一份有針對性的報告,闡述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的方案措施,不斷完善和發展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
六、結束語
本文的研究主題是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按照"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展開。本文以風險管理理論為理論基礎,通過解讀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 》,首先對稅務風險的概念進行了詳細的闡述,隨后詳解了企業在稅務方面風險產生的原因,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基礎上為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提出建議。
筆者認為,大企業稅務風險是指因企業涉稅行為未能正確遵守、利用稅法相關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產生不確定性,具體表現為兩方面,一是企業不遵守納稅的有關規定,稅務機構對其進行的懲罰; 二是企業未能充分利用合理避稅的方法,對稅法相關規定降低稅收負擔沒有理解透徹,而使企業蒙受的經濟損失。稅務風險是大企業面臨的一項重要風險,其產生的原因分為內因和外因兩個部分。內因是指大企業對稅務風險的認識不夠完全、專業辦稅機構和人員匱乏、內控方面有較大缺陷、稅務籌劃所采用的方法不適合以及經營多層級結構導致的稅務風險; 外因包括稅法本身存在的缺陷、稅收執法人員主觀意識上的偏差以及稅法的時常變更引發的稅務風險。稅務風險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為避免稅務風險帶來的損失,企業需要進行恰當的稅務風險管理,一方面為企業建立高效的內控制度,另一方面也應該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