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歷史,民辦高校的發展歷史就是一部踐行教育風險管理的生動教科書。民辦高校之所以能夠歷經各種考驗而始終保持頑強的生命力,不斷取得教育教學領域建設和改革的新成果,最根本原因就在于教育家們始終踐行風險管理的基本法則:不要冒超過所能負擔(損失)的風險;考慮一個災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誠信辦學等。
民辦高等教育史作為教育史的組成部分,已經早有研究,但是遺憾的是,我國一直缺少對民辦高校風險管理演進歷史的研究。一方面,我國民辦高等教育在我國教育體系中長期居于次要地位。另一方面,可以參考的資料數量比較少,研究的難度比較大。目前,我國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研究與實踐畢竟還是剛剛起步,了解教育發達國家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發展歷史,對構建我國民辦高校風險管理體系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一、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意義
為了規范自身的辦學行為,促進學校健康穩定向前發展,減少和避免各類風險事件和行為的發生,各民辦高校逐漸將風險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手段和工作制度。
民辦高校的各種風險管理政策、措施和落實情況,可能會影響到某些學生、教師或學校管理者的前途命運,影響民辦教育機構的存續更替,從長遠來看還關系到整個民辦教育事業的興旺與衰落。民辦高校的風險管理涉及投資主體、管理主體、治理結構、規章制度、政策協調等,牽涉的部門多、范圍廣,包括財務、招生、就業、教學、實習等,是民辦高校治理體制改革的難點之一。
二、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演進
辦學風險是民辦教育的特有現象,有其自身客觀的歷史背景和社會經濟條件。從歷史演進的角度看,民辦高校的風險管理的發展主要經歷了四個階段。
(一)風險管理意識的萌芽階段(十六世紀至十八世紀)
"風險"是早期民辦高校辦學主體的共識。辦學方是有著高度自覺的主體。民辦高校一成立就在自己的辦學宗旨上指出為高等教育的未來而努力,也明確認識到風險的重要性,堅持以靈活的用人機制和市場化的專業設置、特色鮮明的教育模式等不同于其他公辦高校的嶄新面貌出現于教育舞臺,從事教育活動。
現代意義上的大學基本上都直接起源于歐洲中世紀的大學,由于其建立來自教會的庇佑,故大學活動受宗教影響較深。
以英國的牛津(1167)和劍橋(1209)大學為例,學習多以文學為基礎、以神學為核心,培養的絕大部分也是神職人員。進入文藝復興時期,宗教對大學的統治有所放松,出現了面向非神職人員的基礎教育課程,如寫作、記賬等,如1483年英國建立的耶穌學院(Christ College)。16世紀下半葉,新大陸的發現和戰爭技術的提高,對數學等自然科學在天文、航海、勘探、鐘表和槍炮制造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雖然社會對公共教育的興趣和需求不斷增長,但是大學卻在這方面踟躕不前,無法滿足社會對教育的需求。英國此時出現了早期的私立學院---格雷薩姆學院(Gresham College)。1597年,以同名富商的遺產捐贈所建。學院面向倫敦市民利益服務,開設有神學、法學、醫學、幾何、修辭和音樂等。學院規定只要對拉丁文稍有了解的商人和公民,均可成為學院的學生。學院教授的俸金很高,上課用拉丁文和英文交替進行。但是,當時其并沒有頒授學位的權力。在英國只有牛津和劍橋有權力授予學位。在當時,由于民辦高等教育辦學的主體都是來自社會上層階級,加之社會對大學需求旺盛,沒有資金和生源的風險,其辦學風險主要來自戰爭、瘟疫、饑荒和宗教權力更疊等不可抗力。
17世紀初,英國開始向北美殖民地移民。在移民當中的清教徒,有些來自劍橋大學,他們積極倡導"將英國古老大學的傳統移植到北美的荒野".1636年在馬薩諸塞州就建立了美國殖民地時期第一所民辦學府---哈佛學院(Harvard College),即后來的哈佛大學。到美國建國前,建成了包括耶魯、賓夕法尼亞、普林斯頓等九所殖民地學院。在英屬美國殖民地當中,法院或英國王室授權學院的最高決策機構是董事會或校監委員會,他們由校長和多名院外人士組成,其擁有管理學校資產、任免校長以及為學?;I集資金等權力。殖民地學院的性質是非官方機構,雖然董事會中有官方代表,也接受政府捐款,但殖民地學院從來沒有放棄對政策形成的控制。學院自身成立"院務委員會",由校長、財務主管等組成。
這種"兩院制"的管理模式一直持續至今,這種制度的主要優點是兩個互相監督和制約的機構,可以有力地維護學校的利益,在當時艱苦的辦學條件下,有效地避免了辦學的風險。十八世紀中葉,遠離歐洲的殖民地學院的這種學校管理模式成為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萌芽。[2]
早期籌建民辦大學的教育家非常重視董事會同校長的關系問題,提出了一系列關于民辦高校治理的理論觀點,科學地解決了董事會在民辦高校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但是由于歷史條件的限制,他們都沒有明確提出風險管理這一科學概念。
(二)風險管理的初現階段(十八世紀中期至二十世紀中期)
民辦高校風險管理從十八世紀開始萌芽。民辦高等學校經過漫長的實踐,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調整教學內容,為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做出了重要貢獻。進入十九世紀,特別是工業革命高速發展時期,大學吸收了更多的來自不同階層的學生,并將學生送出去從事種類繁多的職業。新成立的大學面臨的共同問題是財源的不穩定和學生數量的不足。
進入二十世紀,由于受到兩次世界大戰和三十年代世界性經濟危機的影響,大量的企業倒閉。僅在美國約有40%左右的銀行和企業破產,經濟倒退了約20年。在民辦高等學校領域,以美國為例,戰爭導致學生數驟然大幅減少。學生的大幅減少不僅造成了學生荒,甚至導致一些學科無學生入學,同時也造成學校財政來源的嚴重困難。高校改變其傳統做法,以尋求新的教育對象,應對出現的危機與困境。許多學校開始招收十八歲以下,不能服役的青年以及各類婦女入學,廣泛采用速成教育計劃和速成課程等。企業率先對風險管理開始采用科學的方法,并逐步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將風險管理發展成為一門學科。
風險管理一詞是加拉格爾1956年在《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中率先使用的。第一次明確提出了"風險管理"的概念,這是已知的"風險管理"的最早的文字表述,也是"風險管理"最早的比較全面的論述。[3]
企業界風險管理的實踐影響到當時的一些大學,它們采取同企業風險管理的最初做法類似的舉措---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一攬子保險單,以規避院校中可能發生的人身、財產等風險。如美國的密歇根大學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開始以購買保險的方式來規避院校運行中可能遭遇的意外風險。
在該階段,民辦大學初步認識到開展風險管理的價值,因此,大學內部不設立專門性的風險管理部門,僅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的方式實施風險管理。
(三)風險管理的探索階段(二十世紀六十至九十年代)
不同于企業的風險管理,民辦大學的風險管理探索與實踐有著自己獨特的發展軌跡。以民辦高等教育最發達的美國為例,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是美國民權運動的高潮時期,哈佛大學、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康奈爾大學等,都相繼爆發了學生運動。這一時期以社會運動的風起云涌為主要特征,黑人解放運動、和平反戰運動、文化解放運動以及校園學生運動是這一時期社會抗議的四大主題。在部分大學爆發了大規模的學生騷亂,甚至是暴動。
大學生騷亂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全美范圍內大學的校園建筑和設施的巨大破壞,而由此造成的相關大學的巨額財產損失使一些為高校承保的商業保險公司因為理賠而經濟窘迫。從這以后,一直被視為低風險領域的針對高等教育機構的財產承保,開始成為商業保險界所不再熱衷的市場。而另一嚴重的后果是,民辦高校面臨投保的費用大幅提升。
不斷提升的保險費用,促使美國一部分民辦大學開始通過自我保險的方式實施院校層次的風險管理。1969年成立的高校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會(URMIA),是指導高校運行風險管理實踐的重要機構。
這一時期,民辦高校面臨著比以往任何時期都要更多的不確定性。民辦大學學費的上漲引起社會的不滿,再加之一些民辦大學在招生和就業領域弄虛作假被媒體曝光,政府隨即開始制定相關法規,要求民辦高校建立完善的會計制度,以對政府、公眾和社會負起必要的責任。所有這些成為民辦大學管理層必須要予以重視的問題。
這一時期,民辦大學開始在其管理機構中設立專門性的風險管理部門或設立全職的風險管理人員職位。通過專門化的風險管理部門或人員來實施風險管理項目,這成為該時期管理層為應對院校發展中所遭遇的越來越嚴重的風險與不確定性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
據不完全統計,在這一時期及其后,全美陸續有17所民辦大學開始運行風險管理計劃。此外,各類教育機構中涉及風險管理的專業人員也開始醞釀建立一些風險管理與風險研究機構。如成立于20世紀80年代的全美教育者聯合會(UE),它是一個以專業性的自保公司的形式為所有高校及其他類型的教育機構提供優惠的保險服務和風險管理業務咨詢服務的機構。
1980年以來,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先后建立起全國性和地區性的風險管理協會。這一時期,由于各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經驗的不成熟,在工作中也出現了風險管理人員形同虛設,投保費用過高、財務狀況嚴峻的情況,使民辦高校風險管理嚴重脫離實際,給民辦高校造成嚴重的損失。在該階段,民辦大學認識到風險管理的價值,并在大學內開始設立專門性風險管理部門。
(四)風險管理的成熟階段(二十世紀末至今)
二十世紀末,風險管理理論成果不斷涌現,同時推動民辦高校的風險管理也不斷完善和成熟。從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開始,在全世界范圍內掀起了制定風險管理標準的浪潮。
1995年,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聯合制定了世界上第一個風險管理標準(AS/NZS4360),2003年英國風險管理學會(IRM)制定發布了AIRMIC/ALARM/IRM標準。
2004年美國COSO在充分吸收上述各項標準精華的基礎上,發布了ERM框架,該標準也成為目前世界上影響最大、被應用最廣泛的風險管理框架標準。標準的內容對風險管理的工作方法進行了高度概括與總結,從方法論的角度為民辦高校的風險管理問題指明了方向,奠定了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理論基礎。
各種法規和標準框架的出現,標志著民辦高校的風險管理已經不再僅僅是自發行為,而是走上了更加規范、更加專業化的道路。
美國作為民辦高等教育最發達的國家之一,其風險管理實踐最為豐富。
2001年美國全國大專院校事務官組織與普華永道公司共同發布了針對高校風險的公告《采取措施以控制高等教育機構中的風險》。該公告闡述了風險管理的基本理論和一些營利性機構所采用的風險管理的方法與步驟。
進入二十一世紀后,風險管理思想更加為民辦高校所熟悉,在各項管理工作中得到了更加普遍和更加自覺的運用。同時,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理論也產生了相當多的學術成果。
三、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最新發展
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走向大眾化教育進程的加快,民辦高校面臨的風險不斷增加:戰略決策、教學質量、生源、師資、資金、環境、就業、評估等。各種信息傳播手段的豐富,導致各種風險的影響和潛在后果也隨之放大。風險管理的復雜程度和難度的迅速增加,對民辦高校的長期健康穩定辦學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民辦高校必須突破傳統的風險管理模式,從更加綜合、全面的視角來分析和管理面臨的風險。因此,風險管理發展到了全面風險管理的階段。全面風險管理的出現和應用,為民辦高校風險管理提供了新的方法和工具。
美國高校走在了全面風險管理框架應用的前列。2004年,美國加州大學董事會宣布,其全系統實施全面風險管理。這一舉動引起美國高等教育界的關注,一些院校也開始醞釀自己的全面風險管理計劃。包括科羅拉多大學、馬里蘭大學等。[4]
2005年美國全國大專院校事務官組織與普華永道公司共同發布倡議高等教育機構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公告《實現使命、保護聲譽:教育機構的全面風險管理》。公告中對大學應當逐步運行全面風險管理的必要性進行了闡述。隨著營利性機構全面風險管理實踐的不斷推進,民辦大學中推廣實施全面風險管理也已經成為未來發展的一種趨勢。[5]
目前,我國民辦高校對于風險管理的思想和實踐,相對于西方高等教育發達國家,還處于認識和熟悉的階段。在民辦高校中,對于風險管理的應用相對薄弱。風險管理只涉及個別領域,如財務風險、審計風險等,其它領域風險管理發展則相對滯后。對于民辦高校全面風險管理外部環境的保障和支撐也非常有限。有關法律和法規相對滯后,缺少獨立的第三方風險管理行業和機構。從內部環境看,一些民辦高校缺少風險管理概念及意識,相當一部分民辦高校沒有設置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或職位,在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實踐中普遍沒有做到規范化和制度化。雖然有一些民辦高校的管理者已經開始引進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但是缺少符合中國國情的實施方法和手段,因此,沒有完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未來,教育工作者仍需要對全面風險管理思想與中國民辦高校的基本國情相結合進行積極探索和實踐。
四、民辦高校風險管理演進的動因
(一)內部利益驅動
無論是民辦公益性高校還是盈利性高校,他們的建立都需要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即投入的資產應當保值和增值。對于利益的追求,一方面是有利于維護民辦高校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護投資方的投資積極性。在實踐過程中,是否盈利是一個民辦高校是否存在資金風險的重要標志。長期以來,一個民辦高校優秀標準被描述為,不僅應當有較高的盈利水平,而且具有較強的長期可持續盈利的能力。因此,對于早期民辦高校發展的初期階段,非常關注收益。
具體來看,民辦高校不斷調整教學內容和培養人才的方向,以吸引更多的生源,來增加學校的收益,來抵御資金壓力帶給學校的風險。民辦高校發展的成熟階段,民辦高校對于辦學規模最大化的追求,也促進民辦高校不斷增加收益,同時建立更加嚴密的財務風險管理制度,以達到平穩發展的目的。因此,正是民辦高校對于利益的追求,從根本上推動了風險管理的發展。
(二)外部環境的驅動
不斷提高民辦高校風險管理水平,不僅是高校追求自身內在利益的要求,也是高校應對外部辦學環境不斷變化的必然舉措。20世紀70年代,遍布美國高校的學生運動升級為暴力和騷亂,給各高校帶來嚴重的損失。突發事件的危害性,使得民辦高校不得不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來規避風險。但是隨著保險費用的不斷提高,各民辦高校不得不自行建立風險管理機制,設立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
20世紀90年代,我國民辦高校進入高速發展時期,但是學費上漲、教學質量下降、招生虛假宣傳、挪用學校資產等不良現象,不斷被媒體曝光,引起了社會和家長的極大不滿,推動了政府加緊立法工作。2002年國務院出臺了《民辦教育促進法》,在法律上對民辦高校的管理進行了約束。法律法規的制定,從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建設與發展。
在過去的20年,民辦高校與公辦高校的競爭,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大量的公辦高校依托政府和教育部門的資金投入和政策優惠,辦學規模不斷擴大,辦學環境不斷改善,極大地威脅著民辦高校的生存與發展。因此,民辦高校在生源和師資都不占優勢的情況下,不得不以風險管理為突破口,積極發掘新的辦學特色。
面對殘酷的社會競爭,一部分民辦高校被關閉、兼并和破產清算,不斷地警醒另一部分民辦高校,需要通過不斷加強自身風險管理,才能在競爭中頑強地存活下來,并在不斷總結經驗以豐富風險管理的實踐中,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
(三)理論研究的驅動
風險管理在20世紀50年代首次被提出,便受到高校的關注。在20世紀60-70年代,許多美國主要的大學的工商管理學院都開設了風險管理課程,傳統的保險系把教學重點轉移到風險管理方面,保險僅作為一種風險籌資的工具加以研究。一些規模較大的民辦高校認識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設置一個專職部門進行風險管理。
20世紀70年代,風險管理的概念、原理和實踐從它的發源地---美國傳播到歐洲、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區。各個國家紛紛建立起了風險管理協會,重視對理論的研究,并發布了各自的風險管理框架和標準。這些框架和標準為各個民辦高校有效實施風險管理提供了科學的參照依據和具體的指引。
20世紀80年代,在美國高等教育界出現了專業的第三方風險管理機構---全美教育者聯合會(United Education,UE),他們面向高?;蚱渌愋偷慕逃龣C構提供優惠的保險服務和風險管理業務咨詢服務,對各民辦高校實施風險管理提供專業的幫助。高校風險管理從萌芽向全面風險管理演化過程中,研究機構發揮了重要作用。
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的演進過程體現著風險管理理論研究的發展歷程與發展方向。民辦高校的風險管理是民辦高校辦學主體在完全市場競爭條件下,將風險管理原理系統地運用在民辦高校創立、建設、發展和改革的全部活動中形成的重要辦學思想、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是民辦高校長期辦學經驗的科學總結,也是貫穿于民辦高校發展壯大歷程的一條主線。
民辦高校的發展歷史揭示出風險管理是民辦高校區別于公辦高校的一個顯著標志,是民辦高校的生命線,是民辦高校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法寶。民辦高校的最大辦學優勢是機制靈活、勇于開拓創新。有改革必然有風險,風險可能帶來損失,也可能帶來回報。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堅持各項活動貫穿風險管理全過程,是民辦高校長期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
參考文獻:
[1]丹尼爾C·列維.歐洲私立高等教育的發展[J].浙江樹人大學學報,2012,(6)。
[2]〔美〕亞瑟·科恩.美國高等教育通史[M].李子江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3]李釗.民辦高校風險管理:理論與實踐[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12.
[4]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美國私立大學考察團.美國私立大學管理體制[J].教育發展研究,2005,(10).
[5]郭潔.美國多校園大學的風險管理[M].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