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1.1 認識不清、監管不力
工程管理的力度不足,問題往往都出在管理層的思想覺悟不足,對工程管理的重視不夠。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舊有建筑的拆除工程是一項技術含量不高、難度不大、不需要多余管理的工程,因此拆除工程的管理工作經常會被管理人員無意識的忽視。也就是說,因為管理人員的外因和工程本身性質的內因,拆除工程的管理工作很難很好的展開,經常出現管理工作與現場情況脫節、建筑企業違規進行拆除工作的問題,而責任沒有落實和監管不到位的問題更是頻頻發生。
1.2 建筑單位違規轉包
有些建筑單位為了謀取更多利益,違反法律法規,將拆除工程違規承包給沒有相關資格證的建筑隊。這樣的單位或個人接入工程后,時有出現為了趕工而不按照流程施工、以次充好的行為,容易在工程中造成對后期工作影響嚴重的隱患。
1.3 違反建筑拆除工程備案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 11 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物的措施等資料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不少建設單位在措施不到位、沒有辦理備案手續的前提下,擅自進行拆除作業,致使拆除工程安全監管失控。
1.4 農民工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生產技能缺乏
在目前的建筑業界普遍存在的現象是,農民工是建筑團隊的主要組成部分。拆除工程的施工現場往往條件落后,現場的主要工作人員一般都是在建筑行業地位較低的農民工,這些工作人員對于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識淡薄,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操作規范不重視、不熟悉,對拆除危房施工作業的危險性認識不足,就算發現了安全隱患存在也無法及時解決。在拆除作業時,往往樓板上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站在作業面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隨意堆放,事故安全隱患嚴重。在個別工程現場,作業人員甚至不戴安全帽進行作業。
1.5 利益驅使
有些施工單位出于自身的利益考慮,人為的減少了對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時間,對于安全保護設備的投入也非常有限。在施工現場不按預定方案進行作業,也不做提前技術交底;在施工過程中,安全防范措施根本不到位,相關安全管理人員要么只是掛個名頭,要么干脆不設立職位,工人的違規操作根本不受管制。有時為了趕工期,施工單位會有意識的采取垂直交叉作業的方式來進行建筑拆除,而這樣大大提高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 對策及建議
2.1 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各級政府所屬的質量監控機構是督促建筑企業重視施工安全的最重要主體,而在這一項工作中非政府所屬的檢查機構也起到了相當的輔助作用。所有人都必須認識到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這首先就需要監管機構將監管職能履行到底。其中,在落實監管責任的時候,要對工程安全監管和現場安全監管的責任有明確的劃分,將責任明明白白地落實到個人。
另外,為了更好地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施工單位應該提前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設置并檢查,有關部門也要對其中的關鍵點進行審查,如果審查結果達不到要求,那么就應該要求施工單位不能開工。除了盡可能完善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之外,對現場操作人員的教育培訓也很重要。及時的對操作人員進行教育除了可以提升他們的覺悟之外,還可以間接地提升他們操作的嚴謹性,以達到在工作中減少人為失誤的目的。監管機構完善監管職能、工作人員改進工作方式、建筑單位提升思想覺悟,只有三者充分的結合在一起,才能使建筑業的拆除工程整體水平得以提升,也將對提高我國的建筑行業有重要意義。
2.2 嚴格執行建筑拆除工程相關規章制度
任何行業都有其相應的規則,如果這些規則得不到很好的遵從,那么就必然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建筑項目耗時長、工程量大、涉及的資金投入和后期可能會造成影響的人群都非常巨大,這些性質都導致了建筑項目中容不得半點差池。建筑單位必須在取得相應資格證之后,才能開始進行拆除工程,同時要嚴肅杜絕施工企業將拆除工程承包給不具備資格的單位和個人。
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等,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措施不到位、沒有辦理備案手續的,不得進行拆除作業。
2.3 施工單位要加強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
施工單位應該充分認識到安全管理對于拆除工程的重要性,從而重視這項管理工作,為了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利益,施工單位要對拆除工程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拆除工程是工程正式的一部分,需要像普通工程一樣在開工前實際組織方案,進行明確的人員分工安排,這樣才能落實現場的安全保護措施。要對工程中負責檢查和管理的人員責任進行明確的劃分,同時確保工程中不能出現轉包的現象。
施工過程中要嚴格依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中的規定進行操作。人工拆除作業時,禁止人員在樓板上聚集或重物堆壓,以避免樓板無法承受負擔倒裂產生人員財產損失;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施工單位應該組織專人定期在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人員操作是否規范、材料質量是否合格、現場清理工作是否到位。及時的做好現場的清理工作可以偶小的避免安全隱患的發生。而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應該得到有效及時的解決和重視,等到隱患解決后才能繼續施工。
針對目前取得專業拆除工程資質的建筑企業較少,且單個建筑拆除工程工程量不大、利潤低、危險性較高,這些問題導致了拆除工程經常被承包給某些小單位或個人來完整,這些團隊往往并不具有相應的資格能力。建議政府加強政策規范和引導,積極培養建筑工程拆除市場,使之規范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監管。
3 結束語
總而言之,改進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問題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專業監管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嚴肅生產經營的紀律;建筑企業則應該自覺主動的維護行業的秩序,做到不以次充好,不拖延進度,不胡亂趕工,盡最大能力做好每一個工程項目。建筑拆除工程的動工需要齊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其他資歷證明,建筑企業要將建筑作為自己的責任,并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從多方面綜合來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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