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政治原則之別
“核心利益”近來成為外交界瑯瑯上口的時髦話。從周恩來主持外交以來,一向重視的是中國對世界整體的貢獻。他所小心翼翼避之唯恐不及的以中國自我為中心的思路,現在竟然如此流行。難到這真的是中國國際地位大幅提升的結果嗎?還是在進入哲人其萎的物質年代后,中國不得不與資本主義強權所簽訂浮士德之約,以謀一席之地?
在中國傳統的外交智慧中,從來不講自己的利益,而只會講包括中國在內的更大群體的利益。這個更大的群體,在帝國時代是天下與兄弟之邦,后來是亞非拉國家,再后來是第三世界。如果講自己的利益,后果會是第三世界沒了、兄弟之邦沒了、天下也沒了。換言之,在傳統智慧中,中國永遠應該是小我,世界才是大我,中國的利益應該放在世界整體利益中考量。而表達世界整體的概念也與時俱進,以前是“天下”,如今是“三個世界”。過去儒家講無為,如今社會主義改講無產階級。固然,此無為之無,非彼無產階級之無,但其間都蘊含了“天下為公”的思想。
“和諧世界”與“負責任的大國”這兩個重要原則的提出,其外交戰略上的意義,皆是為了化解華府面對中國崛起所感到的不安?!柏撠熑蔚拇髧碧岢鲚^早,是向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保證中國不會造次;“和諧世界”提出較晚,是重申中國沒有要與美國爭霸的圖謀。不過,這兩個原則還有更深厚的文化涵養,不能單純以戰略理解之。這兩個原則與歐美熟悉的世界政治原則大相徑庭,然而在帝國主義東來導致天朝制度瓦解以降,一度銷聲匿跡了數百年。和諧再度成為江湖中一種理想世界,不能不說是中國實力漸次恢復之故。
中西國際政治原則的差異,當溯及中西文化的比較。一言以蔽之,就在于對群己的價值觀不同。中國文化重視群體,歐美文化重視個體。在中國文化下,群體是個體的內涵,沒有群體就沒有個體。但在歐美文化下,個體反而是群體的基礎與前提。美國的外交動輒引用國家利益、核心利益之類的觀念,不在乎旁人感受,而仍能夸夸其談。美國相信,任何國家都應有自己的核心利益。同理,美國就也堅持,任何群體中的個體,都應該有其自己的核心利益。在個人,就是所謂“普世人權”。
美國與中國看待世界根本不同之處在于,美國認為個體應該高于群體,故個人應該高于國家,國家應該高于世界。如此,為了個體權利,美國可以理直氣壯干預別國內政,而另一方面,為了美國利益,美國可以理直氣壯犧牲別國人民的人權。但為何美國常常大言不慚,為自己國家利益而犧牲別人的人權?這是因為,當美國作為個體時,這個國家個體的利益一定是最高的,所以其他國家的利益,或世界的利益,或其他國家的人權,相對之下就不重要了。
可是,這絲毫不影響美國主張人權為“普世價值”。在個體高于群體的大前提下,美國高于世界,美國也期待別國認為他們自己高于世界。另一方面,各國人權應高于各國的國家,當然,美國的人權也高于美國的國家。假如各國國民的人權可以低于國家,就等于美國的利益可以低于世界。這就不能接受了。這就是為什么美國認為,美國眼中關于中國人權的問題,是美國國家的核心利益。因為美國眼中的中國人權問題,關乎群己關系的根本假設。
中國則是群體文化。外交若以和諧為原則,則中美之間理當存在某種群體倫理,反映四海之內皆兄弟的文化情懷。那中國負責任的做法,就是自我克制,不要為一時之氣,而破壞與美國的長遠關系。以至于中國領導人到美國后,竟愿意承受在人權問題上的大肆攻訐而不與辯論。然而,光是要求自己負責,以求維持對美和諧,只能說是做到群體文化的一個面向。如果美國得寸進尺,不知反省,甚至放縱自己,予取予求,就不可能維持和諧。在固有文化的理想中,并不鼓勵鄉愿。既然實踐上總是很困難,所以道統只能“不絕如縷”。
義理與責任之辨
文天祥說,唯其義盡,所以仁至。如果美國的行為破壞義理,則茍且與美國妥協所得到的和諧世界中,中國是沒有辦法負什么責任的,只能流于配合。什么程度的妥協是為了和諧,什么程度的妥協是破壞群體,答案存乎一心,究其本,就在于是否合于義理。也就是說,一個負責任的大國不僅只是要求自己容忍,而必須進行判斷。有待判斷的至少有兩件事,一是什么是合乎義理的做法。遇有不合乎義理的做法,就不能相忍配合,倘若不確定是否合乎義理,至少必須先觀察等待。否則,和諧世界反將鼓勵美國片面放縱。
第二要判斷的是,中國自己有沒有實力重振義理。在固有文化理想中,實力不是用來征收好處,而是用來維系“天下為公”。故有實力時,便應該制止美國,指出美國行為的不當。若經判斷,認為自己實力不足,寧可獨行其是,也不能為了和諧而助紂為虐。如今,美國動輒以國家利益為理由,遂行圍堵,已然逾越義理分際。美國所謂期盼中國負更多責任,舉其大者,不外乎三端,一是要求中國協助或分攤介入所謂失敗國家的責任,二是分攤全球治理的成本,三是以“普世價值”之名同意華府干預中國內政。
于今之計,首須厘清中國自己的理想價值,根據群體價值與和諧理想,判斷華府所作所為是否合宜,然后可以決定與華府折沖的原則。既然標舉了和諧世界,那么中國要負的責任除了是治理好自己之外,就不可避免要對世界大事,提出義之所在。和諧世界的達成,一是要求自己不輸出問題到世界,這是今天理解的負責任的大國的內涵;二是保障各國有治理自己的能力,這要求中國培養更大的實力,以能有朝一日提供美國之外解決各國問題的多種思路與資源,化解美國的放縱與自我,這是負責任的和諧。
1980年代以后,國家利益的觀念從西方輸入。也許感覺在外交場合講道理,常講不通,而且中國的道理講一百遍,歐美都聽不明白,或明白了也不相信。但若改講國家利益,一切變得好解決。愈是強權,就愈可以只講國家利益。君不見美國每次背信棄義的時候,就說是美國國家利益。中國崛起之后,也學會用國家利益的觀念與美國溝通,果然看似減輕了外交工作的負擔。對于自己能擺脫意識形態,務實地與美國周旋,斗而不破,讓許多人感到得意,也讓許多觀眾感到佩服。
可是,沒有大我,豈有小我?連“文革”都革不掉的文化心理,外交官何能鏟除?結果,中國人在放棄講道理的舞臺以后,也就失去自己賴以認識世界的大我或群體意識。一時之間,什么是國家利益,或國家利益的內涵是什么,也就分不清。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故一旦沒有大我或群體的論述當基礎,事事看起來都涉及國家利益?,F在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導致外界把中國自我疏離之后表現出來的焦慮,解讀成是中國愈來愈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