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問題探討
高校作為非贏利性組織,長期以來不要求計算教育成本,在會計核算上也沒有從成本核算的角度給予考慮。同時,由于高校經費來源的多元化,以及成本服務對象的多元化,不僅需要按成本服務對象提供成本報表,還要按資金來源提供資金的使用情況,這使得高校的成本核算十分復雜,在費用的歸集與分配上也存在許多爭議。
一、高校成本核算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成本計算期與預算執行期不一致 高校財務管理是以預算管理為核心,按自然年度編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各項經費收支是按自然年度統計,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決算報表按自然年度編制與提供。而我國高校的招生計劃是按學年來下達 (即當年 9 月至次年 7月),高校的學費按學年收取,整體的教學活動按學年來安排,圍繞各項教學活動的開展,其經費支出也是隨著教學計劃的推進而發生相應的開支。因此,高校合理的成本計算期應為一個教學年度,這就使預算編制執行期與成本核算期發生矛盾,不利于高校的財務管理與成本核算。
(二)缺乏成本管理制度 高校長期以來一直沒有計算學生培養成本,因此在財務管理上缺乏成本核算的相關制度,在會計核算上也缺乏相關成本核算措施,同時缺乏成本核算相關的基礎數據資料的搜集、整理與統計。學校管理層面普遍缺乏全員參與成本管理的意識,在學校層面也沒有相應的成本管理制度。
(三)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圍存爭議《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監審辦法(試行)》,指出“高等學校教育培養成本由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固定資產折舊四部分構成。其中人員支出包括:教職工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其他人員支出;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取暖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招待費、租賃費、物業管理費、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其它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離退休費、撫恤和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住房補貼和其他支出;固定資產折舊包括房屋建筑物折舊、設備折舊?!睂Υ髮W生的資助是否應計入學費,多數學者持否定意見,舒爾茨(1963)在《教育的經濟價值》一書中提出提供教育服務的成本不包括向學生提供的獎學金、補助等“轉移支付”性質的支出。袁連生(2000)認為用于學生的支出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學生住宿、飲食方面的支出和補貼等,這些支出相當于學校收入的轉移支付,與學校提供教育服務無關,不應計入成本。溫斯頓(2000)認為,對大學生的財政資助是“大學價格的折扣”,不應該計入學校學生培養成本。美國有學者提出了“凈學費”的概念,凈學費是指扣除補助金和優惠稅金后學生家庭支付的學費。
(四)成本核算未細化到專業 高校目前在會計核算上經費支出就是按“教學基本支出”、“教輔基本支出”、“行政基本支出”、“后勤基本支出”和“學生事務基本支出”等科目實行一級核算,人員經費也是按教學、教輔、科研、行政、后勤支出等分類核算,但沒有進一步按專業核算學生培養成本。目前國內高校學費標準根據專業不同分別設置,普通全日制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從人民幣 4500 至 35000 不等,由于高校內部財力分化嚴重,各院系之間即使學費標準相同,不同專業的教師和學生所享有的教學資源存在很大差別。因此,僅僅按教育、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離退休等各項事業支出,分類、統計計算的學生名義培養成本與學生實際培養成本會產生相當大的差距。此外,公共學科涉及學校所有學科與專業的教學,但其教師課酬統計在公共學科所屬學院,無法反映公共學科教師對不同專業學生的教學貢獻實際的教學課時,因此,在成本核算時也無法將相應的教學支出與相關專業的學生相對應。
(五)固定資產折舊問題 2012 年 12 月財政部、教育部頒布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規定高校應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2013 年頒布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中也對固定資產折舊的核算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但存在以下問題尚待解決:(1)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動植物等,不計提折舊。圖書是高校重要的教學資源之一,高校每年用于圖書的購置資金都相當大,按《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修訂)》(征求意見稿)“支出與成本費用調節表”的編制要求,需要剔除各項支出中的其他資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圖書購置支出作為“其他資本性支出”將從成本費用中剔除,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動植物等不計提折舊,又不能通過折舊或攤銷方式計入成本費用,因而圖書購置開支無法反映在學生培養成本中。圖書損耗核算時直接沖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因此無法反映在學生培養成本中。(2)固定資產折舊的分攤。固定資產折舊如何在教育、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離退休等各項事業支出中進行分攤,特別是如何在教育與科研支出中進行分攤,目前尚無明確法規可循。高校的教學科研用固定資產是很難從嚴格意義上區分為教育支出和科研支出。另外,由于各專業性質的不同,高校各專業所占用的固定資產差別極大,因此固定資產折舊如何按學生培養專業分攤,對高校分專業學生培養成本計量的準確性會產生很大的影響。
(六)與教學密切相關的教學輔助部門的經費核算問題目前,各高校將圖書館、教務部、學工部、研究生部等部門的支出按“教輔基本支出”作為一級科目核算,新的高校會計制度中沒有“教輔基本支出”科目,將教輔部門的支出歸集到“行政管理支出”科目核算,而這些教輔部門支出是有著明確的成本歸集對象的,例如:教務部門和學工部門主要是面對計劃內本科生服務的,其成本分攤對象應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部主要是為學校招收的各類研究生提供服務的,其成本分攤對象應為在校的各類研究生。而其他行政管理支出與學生的直接教育培養關聯不大,其開支不應計入學生教育培養成本。
(七)分成資金分配問題 高校各學院的創收收入主要用來彌補學校預算經費的不足,其收入來源一般分為兩類:一種是項目創收收入,其成本開支具有明確的成本歸集對象;另一種創收收入主要為各學院面向社會辦學獲取的各類培訓、輔導班收入,各學院創收收入用于學院人員經費比例高達 70%,其中用于本學院職工的各類津貼發放比例超過 50%,造成高校各院系之間內部財力嚴重分化,也給高校的財務管理帶來困擾。如何就各二級學院創收收入在學校和各二級學院之間進行分配,既保障各二級學院的利益,有兼顧學校整體發展的平衡,成為困擾各高校財務管理的大問題。
二、高校成本核算需解決的事項
(一)成本核算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高校應建立、健全與成本核算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對各項開支和各類與成本核算相關的數據統計進行全面的規范,建立規范的數據統計內容和統計方法。各類數據盡量細化,并進行適度分類,比如教師工作量,按照授課層次細化到本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層面,并進一步細化到專業、年級;教學用水電應按教學樓分別統計,能直接分配到各學院或專業的直接細化到各學院和專業;對資產的占用也應細化到各學院、專業、年級,圖書館的圖書購置能細化到對應學院和對應專業的也應按專業進行細化。同時應在學校層面建立與成本核算內部控制制度相配套的,統一的內部控制數據統計平臺,并與教務部門的學生注冊選課平臺、研究生部門的學生選課平臺、人事部門教師課時統計平臺、資產部門的資產配置、后勤部門的資源配套平臺等實現數據共享,并保證數據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