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行政法視角下的公民環境權保護探究
【引言 第一章】實體性權利和程序性權利的公民環境權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開對公民環境權的維護
【第三章】環境行政許可對公民環境權的保護
【第四章】環境行政救濟對公民環境權保護
【結語/參考文獻】公民環境權的行政法保護機制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摘 要
當前,"生態難民"、"癌癥村落"等詞頻頻出現在我們生活中,這些環境的受害群體,不能享有基本的環境條件,這不符合環境公正理念,也不符合人權原理的相關規定,由此折射出了當前在學界備受關注的"公民環境權"這一概念。本文以公民環境權的分類為基礎,對公民環境權的行政法保護進行了探討,總共分為四個部分,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主要闡述公民環境權的分類。該部分從公民環境權的界定入手,結合國內外對公民環境權的規定,明確公民環境權之實體性權利與程序性權利,即從環境享有權、環境使用權、環境知情權、環境事務參與權、環境損害賠償請求權這五方面來探討公民應有之環境權益,同時也為后文對公民環境權的保護研究作鋪墊。
第二部分,主要闡述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在保護公民環境權上的意義。一方面,從當前典型環境實例著手,檢討在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環境審批信息公開、以及重污染行業信息公開這三個方面的缺陷與不足,并提出相關制度設想;另一方面,從政府環境信息之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這兩種方式出發,提出在方式設計上的建議。
第三部分,主要闡述環境行政許可制度在保護公民環境權上的意義。該部分從開發建設行為、排污行為以及環境影響評價行為的行政許可出發,結合當前常見、典型的實際案例,對其進行系統闡述,探討環境行政許可制度在保護公民環境權上的缺陷,并以此為基礎提出制度設想。
第四部分,主要闡述環境行政救濟制度在保護公民環境權上的意義。該部分從環境行政指導、環境行政復議以及環境行政訴訟三個角度出發,對國內外相關制度進行比較借鑒,針對現有制度中范圍模糊、立法缺失等現象,結合我國實際環境現狀,對相關制度進行立法推進與制度完善。
關鍵詞:公民環境權, 環境行政許可, 環境信息公開, 環境行政救濟
目 錄
引 言
1 公民環境權的分類:實體性權利和程序性權利
1.1 實體性權利
1.1.1 環境享有權
1.1.2 環境使用權
1.2 程序性權利
1.2.1 環境知情權
1.2.2 環境事務參與權
1.2.3 環境損害賠償請求權
2 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公民環境權行政法保護的第一道屏障
2.1 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內容
2.1.1 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
2.1.2 環境審批信息公開
2.1.3 重污染企業環境信息公開
2.2 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的方式
2.2.1 主動公開
2.2.2 依申請公開
3 環境行政許可:公民環境權行政法保護的第二道屏障
3.1 開發建設行為的行政許可
3.1.1 開發建設行政許可的個案分析
3.1.2 開發建設行政許可制度的檢討
3.2 排污行為的行政許可
3.2.1 排污行政許可的范圍
3.2.2 排污行政許可制度的檢討
3.2.3 排污行政許可制度的完善
3.3 環境影響評價行為的行政許可
3.3.1 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的范圍
3.3.2 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制度的困境突破
4 環境行政救濟:公民環境權行政法保護的第三道屏障
4.1 環境行政指導
4.1.1 環境行政指導的模式
4.1.2 環境行政指導制度的完善
4.2 環境行政復議
4.2.1 環境行政復議的范圍
4.2.2 環境行政復議制度的檢討
4.3 環境行政訴訟
4.3.1 環境行政訴訟的類型
4.3.2 環境行政訴訟制度的理論支撐
4.3.3 環境行政訴訟制度的困境突破
5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