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能夠贏得選舉,是由多方面的原因綜合促成的,這些原因似乎能夠結成一個完整的鏈條。而在選舉之前,人們主要看到了對希拉里“有利”的那些因素--事實上,某些所謂有利因素很可能也是不利因素,因此在討論特朗普獲勝的原因之時,也要討論希拉里失敗的原因??梢哉f,特朗普戰勝希拉里,屬于以弱勝強、哀兵必勝--也就是說,在投票結果出爐之前多數人不看好特朗普,特朗普甚至號召支持者去監督選舉是否公平,甚至在選舉前不承諾必然接受選舉結果,這種情況有可能恰恰幫助特朗普贏得了選舉。因此,2016 年美國總統選舉使老子說的“柔弱勝剛強”再一次得到了驗證,而且這種情況總是在歷史上不斷上演,楚漢之爭、解放戰爭均是如此,而其中的道理正是需要研究者仔細思考的。
一、最直接原因:美國實行的不是直接民主而是州與州之間的民主
眾所周知,希拉里所獲得的選民直接投票的票數要多于特朗普,但是希拉里最終在總統競選中失敗了,這是由美國的總統選舉制度所決定的。如果是按照選民直接投票的結果決定當選者,可以將這美 國 總 統 特 朗 普 勝 選 分 析夏 慶 宇種制度稱為直接民主;但是美國實現的是州與州之間的民主,也就是說,每個州首先在州內部形成統一意見,然后各州分別表達本州的意見,總統人選由綜合各州的意見而確定。與此同時,當前美國各個州的表決權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既受到本州人口數量的影響,又不受人口數量的影響。例如,總統選舉人團人數主要是眾議院議員的人數加參議院議員的人數,眾議院議員的人數與人口數量有關,參議院議員的人數則各州平等,都是 2 名。此外,由于各州須要首先形成一致意見,如果發生下述情況,對某個候選人來說就會“占便宜”:該候選人在甲州、乙州以微弱的優勢擊敗對手從而獲得這兩個州的所有選舉人團成員的選票,在丙州則僅獲得零票,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甲、乙兩州的選舉人團成員的人數大于丙州,那么即便丙州的投票人數大于甲、乙州的投票人數,候選人仍然可以在選舉人團的選票方面領先于對手。
由于美國總統選舉實行的是州與州之間的民主而非直接民主,因此特朗普盡管所得的選民直接選票數少于希拉里,仍然在選舉人團的選票上以較大的優勢戰勝了希拉里。那么美國為什么會實行這種總統選舉制度?這主要是因為美國本質上是一個“聯合國”(United States),美國要尊重各“成員國”(即州,State)的意見而不是人民的意見,各州的人民的意見則由各州自行決定。這種制度的形成,要追溯到美國建國時期的情況。當時北美首先出現了13 個殖民地,后來在 13 個殖民地(州)的基礎上才成立了美利堅合眾國。美國是 13 個殖民地(州)通過組建聯軍與英國作戰獲得勝利后建立起來的。這樣一來,從時間次序上看,13 個殖民地出現在先,北美大陸聯軍出現在后。從相互之間的正式關系來看,華盛頓只是受 13 個殖民地的委托而領導北美大陸聯軍的,13 個殖民地才是與英軍作戰的主體,華盛頓不是 13 個殖民地(州)的領導者,而是其事業的代理人。對這種關系可以更直白地作如下比喻:13 個殖民地(州)是“董事會”,北美大陸聯軍是董事們出資興辦的“公司”,華盛頓是董事會雇傭的、領導北美大陸聯軍的“總經理”.由于美國先有各州后有合眾國,因此美國實行了一種由各州組成的聯邦式的民主制,例如華盛頓當選美國總統時美國并沒有眾議院,只是由各州派出的代表(也就是現在總統選舉中的選舉人)表決決定的,后來這種情況延續了下來。盡管此后美國成立了以人口數量為依據選舉產生的眾議院,但各州平等、各州的意志共同決定聯邦事務的傳統還是被保留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