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相關理論及啟示
摘要:本文依據人與自然關系理論、公共受托責任理論、審計與治理關系理論、會計學、審計學、資源環境學、資源環境管理學等現有理論知識,采用規范研究方法探討了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必要性、可行性、動因、審計主體、審計客體、審計方法、審計模式、自然資源負債等的確認問題,指出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短板在于會計主體不清晰導致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難以編制,制約其發展的根本原因是自然資源資產治理體系不健全,會計學理論、審計學理論和治理理論自身也需要進一步創新和發展。
關鍵詞: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公共受托責任理論;治理理論
一、引言
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2015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進一步明確提出,“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又通過了《關于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試點方案》,提出要探索并逐步形成一套比較成熟、符合實際的審計規范;2015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再次明確:“在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和合理考慮客觀自然因素基礎上,積極探索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目標、內容、方法和評價指標體系?!苯鼉赡暌詠?,學術界和實務界也開展了相關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根據CNKI上檢索的結果,篇名包含“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的文章有10篇,篇名包含“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有61篇,每年平均30篇。從實務角度來看,目前全國已有部分地方的審計機關積極探索、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并取得了一些審計成果、積累了一定實踐經驗。但是,作為具有我國自身特色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這一頂層設計有無理論依據?現有資源能否提供理論支撐和方法啟示?還欠缺哪些實施條件?應如何創新相關理論?目前,專門進行這方面研究的文獻還很少,就這類問題進行探討的只有蔡春、畢銘悅(2014)的《關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理論思考》和陳艷麗、弓銳、趙紅云(2015)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理論基礎、關鍵概念、框架設計》兩篇文獻。
本文利用規范研究方法從哲學、相關基礎理論、相關應用理論三個方面探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主體、客體、方法、模式、自然資源負債的確認和計量,及其必要性、可行性問題,以期推動和深化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研究。
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哲學基礎及啟示
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的一種,自然資源資產屬于自然資源的一部分,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涉及人類與自然的關系,要探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從人與自然的關系理論著手。
(一)人類中心主義及啟示
人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認為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人是主體和中心,是一切事物的尺度和目的。早期的觀點包括地心說、基督教思想和工業革命帶來的理性主義,這些均可稱為強人類中心主義,主張人的一切需要都是合理的,自然界沒有自身價值,只具有為人類服務的工具價值,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人類可以毀壞甚至滅絕任何自然物。弱人類中心主義相對溫和一些,諾頓(1985)在承認人的利益的同時又肯定自然物的內在價值;人類應根據理性來調節感性,應有選擇地滿足自身的需要;現代人類中心主義也認為人與自然應該和諧相處以實現人類利益最大化(Willian H.Murdy,1975);開明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類對自然的關懷的實質是對人類利益和需要的關心(John Passmore,1974)。
據此理論,我們認為涉及人類的基本生存需要的環境權益(如呼吸權、空間權等)和不可耗竭的資源資產可適用于強人類中心主義,人對自然沒有負債,也不需要對這種消耗活動進行治理和審計;但是在生產性消耗、排放以及可耗竭性自然資源資產方面,人類為了自身的長遠發展和人類的道德生命,應該承認自然(對后代)的內在價值,有選擇、有限度地開發和保護自然資源,對損害人類整體和長遠利益的開發和破壞行為承擔償付義務并對此進行審計。
(二)自然中心主義及啟示
自然中心主義(Physiocentrism)包括辛格(Peter Singer)、雷根(Ton Regan)等人的動物解放和權利論,施韋茲(A.Schwetzer)和泰勒(P.W. Taylor)的生物中心論,利奧波德(Aldo Leopold)和羅爾斯頓(Holmes Rolston)的生態中心主義等。其中,最能代表人與自然整體關系的理論是生態中心主義。生態中心主義植根于美國固有的荒野文化傳統,代表性觀點有奧爾多·利奧波德的“大地倫理”思想(Aldo Leop-old,1949)和霍爾姆斯·羅爾斯頓的自然價值論(HolmesRolston,1988)?!按蟮貍惱怼彼枷胝J為人類與大地是一個命運共同體,人與地球上一切物種和資源都是平等的,“每個成員都有資格占據陽光下的一個位置”,大地的景觀審視與倫理審視應當是一致的,要重視共同體中“缺少經濟價值的部分”;美國哲學家H.羅爾斯頓認為大自然除了具有與人有關的工具價值,還具有不依賴人類評價而自為存在的內在價值和系統價值,包括:經濟價值、科學研究價值、基因多樣性價值、歷史和文化價值、哲學價值、藝術價值、娛樂價值和生命支撐價值等等。自然是一個自控制、自運行的系統,人類承擔著對大自然的義務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