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IIA環境審計發展探究
摘要:IIA在企業內部審計發展方面起主導和動態引領作用,本文對IIA環境審計產生背景、內部環境審計的作用、環境審計準則和公告制定、內部環境審計理論研究、內部環境審計實務調查、注冊環境審計師資格證書頒發及培訓的發展情況做了系統歸納。
關鍵詞:IIA;內部環境審計;審計準則;實務調查
一、IIA環境審計產生背景及作用
(一)IIA環境審計產生背景20世紀六七十年代,世界環境保護運動興起,西方發達國家為應對環境污染問題,制定了大量的環境法規對企業的環境行為進行規范。企業為降低環境風險,避免因環境違規受環境管理部門的處罰,同時也為了在社會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紛紛在企業內部以環境審計的方式對企業環境行為進行管理,Tompson&Wilson(1994)對加拿大私營企業的調查結果顯示,高達89%的被調查企業已開展或正準備開展環境審計。IIA關注到了企業建立環境管理系統、開展環境審計的需求,積極開展企業環境審計的調查和理論研究,發布了一系列環境審計公告、制訂環境審計準則、設立注冊環境審計師資格證書并組織相關培訓,極大地推動了內部環境審計的發展。
(二)IIA環境審計作用IIA認為環境審計是環境管理系統的組成部分,管理部門借此可以評價組織的經營活動是否充分符合法規和內部政策的環境要求。環境審計的開展能夠有效地完善企業的環境管理系統,降低環境風險。IIA指出內部環境審計的核心作用在于其能對企業的環境管理活動提供鑒證,并將鑒證結果提交給治理委員會,即內部環境審計活動可以獨立、客觀地評估和改進環境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系統,確保環境風險管理系統和內部控制框架有效執行,從而降低企業因環境違規而遭受罰金、處罰或其他重大損失的風險。
根據IIA2009年發布的立場文件《內部審計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的作用》,IIA認為內部審計部門應通過以下三種途徑在環境風險管理方面發揮作用:
(1)咨詢功能。應發揮內部審計咨詢評價功能。第一,利用內部審計所使用的環境管理工具和技術,分析企業面臨的環境風險及其對風險的控制情況;第二,利用內部審計在環境風險管理、控制方面的專業技能及組織管理知識;第三,通過提供建議、推動專題研討等方式幫助組織識別環境風險和控制風險,促進企業在風險方面使用統一的語言、概念框架,統一認識;第四,在協調、監督和報告環境風險方面起核心作用;第五,幫助管理人員尋找降低環境風險的最佳方案。IIA同時認為,內部審計的環境咨詢功能與鑒證功能兼容的關鍵在于,內部審計部門與管理部門是否能夠清晰地界定各自職責。
(2)安全保障功能。內部審計安全保障功能的發揮基于下述條件:第一,管理層應認識到其對于環境風險管理的責任;第二,內部審計的職責應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寫明,并經審計委員會認可;第三,內部審計不參與管理層利益風險的管理;第四,內部審計對管理層的環境決策提供建議、質疑和支持;第五,內部審計不對企業的環境風險管理提供任何保證;第六,任何超出鑒證范圍的業務活動都應被視為是咨詢活動。
(3)技能和知識庫。IIA指出,內部審計師如果沒有充分掌握企業環境風險管理的技能和知識,就不應該承擔環境風險管理業務。當內部審計組織未能通過內部審計活動掌握充分的技能和知識,又不能從外部獲取這些技能和知識時,就不應提供企業環境風險管理的咨詢服務。
二、IIA環境審計的發展
(一)內部環境審計準則與公告制定發展狀況IIA在企業內審計發展方面起主導和動態引領作用,為確保更好地指導內部環境審計實務,提高審計績效,IIA不斷更新完善其內部環境審計準則和指南,其制定(或參與制定)的環境審計準則和公告主要如下:
(1)1994年的《環境審計:風險評估準則》。IIA通過《內部審計快報》發布了《環境審計:風險評估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該準則從環境審計方法和環境審計模式兩方面對環境審計如何開展予以規范。環境審計方法體現在事前審計、現場審計和事后審計活動中,其中事前審計主要有事前評估調查、背景資料分析、確定審計標準、審計范圍、審計重點、選定審計小組成員等;現場審計主要包括了解環境系統、運用測試和驗證手段搜集證據、評估審計結論、報告審計結論;事后審計主要為編制環境審計報告草案、制訂審計整改意見及跟蹤審計。而在環境審計模式方面,準則提出了合規審計、環境管理系統審計、交易審計、設備管理審計、污染及其預防審計、環境責任審計、產品審計共7種類型的審計模式。準則的發布為企業自我評估環境相關設備及事項的環境合規性及環境治理的效率和效果提供了一套通用的環境審計方法體系。
(2)1999年的《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實務準則》。1997年,IIA和國際環境審計圓桌會議(EAR)共同發起成立了一個非盈利性組織---國際注冊環境審計師委員會(BEAC)。BEAC具有制定和發布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相關準則的權限,負責頒發注冊環境審計師資格證書。
1999年,BEAC所制定的《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準則》和EAR所制定的《環境審計專業實務準則》的基礎上制訂了《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實務準則》體系(以下簡稱《實務準則》體系)?!秾崉諟蕜t》體系包括《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責任聲明》、《道德規范》、《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實務準則》、《環境審計準則公告》、《職業準則實務解釋》,其中《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實務準則》是該準則體系的核心?!董h境、健康和安全審計實務準則》由基本準則、操作準則、操作實務三層構成,整體呈金字塔型的體系結構?;緶蕜t是注冊環境審計師執行EH&S審計所必須遵循的,具體包括5個方面的基本準則,即獨立性、業務能力、業務執行、審計范圍、對EH&S審計的管理;操作準則是基本準則的具體化,提供了實現基本準則要求可采取的適用工具;而操作實務則提供了貫徹基本準則和操作準則可采取的一系列方法。
(3)2008年的《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實務績效和項目準則》。環境審計準則發布之后,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的環境審計需求朝著更加復雜的方向發展,部分環境審計項目已超出了1999年版內部環境審計準則(以下簡稱原準則)所界定的環境管理系統或環境合規審計的范疇;同時,《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頒布之后,董事會和高管對內部EH&S審計的完整性和專業勝任能力更加重視。在此背景下,2007年BEAC準則委員會開始著手對原準則進行修訂。2008年BEAC、IIA和EAR共同簽署并發布了修訂后的《環境、健康和安全審計實務績效和項目準則》。
新環境審計準則主要在以下幾方面進行了修訂:一是擴大了強制要求遵循的范疇。原準則中“操作準則”和“操作實務”部分在開展環境審計時并非強制要求遵循,但修訂后的環境審計準則將上述準則的很多內容納入強制遵循的范疇;二是名稱變化。將“基本準則”和“操作準則”合并為“操作和項目準則”,每個具體準則又由若干個和審計師、審計項目或審計功能有關的要素構成;同時,保留原準則中“操作實務”的大部分內容,添加了操作建議和實務,將其更名為“指南”,而對于原“操作實務”中多余及不適用的內容則予以刪除。三是內容構成變化。原準則主要包括獨立性、業務能力、業務執行、審計范圍、對EH&S審計的管理五大部分;而修訂后的環境審計準則由獨立性、應有的職業謹慎、業務執行、審計項目四部分構成。新準則中“應有的職業謹慎”不僅包括業務能力,還包括業務知識、技能和資格證書;同時將原準則中的“審計范圍”、“對EH&S審計的管理”合并為“審計項目”.在結構發生變化的同時,準則的具體內容也發生了變化,總結反映了1999年至2008年間環境審計實務的成功做法及經驗。
(二)內部環境審計相關理論發展狀況1976年,IIA成立了研究基金會(IIARF)?;饡铝τ谕ㄟ^為全球內部審計職業提供相關研究和教育產品的方式不斷形成、推進和傳播內部審計知識,提高內部審計的質量,為組織帶來價值增值。
2006年,IIARF發布了《內部審計在可持續發展和公司社會報告中的責任》的研究報告,報告論述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和可持續發展(包括環境事項)中的作用、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的發展趨勢,并以Nike和IBM為例作了案例分析。報告指出,受外部壓力(政府部門、投資者、消費者等)的影響,越來越多的公司正在開展社會責任審計。結合IIA治理標準2130的要求,內部審計師應通過以下四方面的措施對公司環境治理作出貢獻:一是明確公司社會責任的價值及目標,努力發現可能的審計機會;二是觀察和測試計劃的執行及其效果,識別存在的風險;三是證實公司所發布的社會責任報告是否完全正確;四是識別并與管理層溝通發現的違規情況。報告進一步指出,開發社會責任報告的標準和指南,提高社會責任報告的利用效率及建立不同企業間履行社會責任的比較標桿將成為未來企業社會責任審計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