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審計工作所帶來訴訟案件的日益增加,審計風險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審計界研究的熱門話題。在我國由于審計不當而導致訴訟公堂的案件也時有發生。為此,加強審計風險的研究,找出防范審計風險的措施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認為,對旅游企業的審計風險亦是如此。
一、旅游企業的審計風險。
在對旅游企業審計的實踐中,盡管審計人員實施了合乎規范的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但仍然存在著做出錯誤審計判斷的可能性,而一旦做出錯誤的審計判斷,就會導致不良后果。因此,審計工作存在著一定風險,這種風險是由于重大審計誤差導致審計結論錯誤的可能性。
即審計人員對有重要錯報的旅游企業財務報表仍出具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可能性,這就是審計風險。如果審計人員想對出具的意見有較大把握,那么他就要接受較低的審計風險。如果要求有99%的把握,那么審計風險就為1%,而如果有95%的把握就令人滿意,那么審計風險便為5%.所以,審計人員對審計風險必須時刻警惕,為減少或避免審計風險弄清被審旅游企業可能存在重大風險的事項和環節是十分重要的,當風險高于正常狀況時,審計人員必須獲取更多而且有力的證據作為不正常情況下表示意見的基礎。
二、旅游企業審計風險的成因分析。
1.旅游業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完善。
我國旅游業采取的是政府主導型發展戰略。在世界經貿一體化的推動下,旅游企業以國際市場為出發點,依托國家的優惠政策,充分發揮朝陽產業優勢,率先與國際接軌,逐步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使得我國旅游業的市場化程度遠遠高于其他產業,而與此不相適應的是,旅游業的宏觀管理卻仍然采用計劃色彩極濃的體系和模式,特別是隨著國家政治經濟政策的不斷調整變化和發展,旅游業中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而法律法規建設卻相對滯后,不能同步調整變化、配套進行,造成在對旅游企業審計過程中遇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無法處理,而一旦應對不當,就會導致審計風險。
2.旅游業審計手段的局限性。
對旅游企業審計手段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一是受時間、人力、經費和工具等條件的限制,不可能把被審旅游企業所有項目全部查清;二是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不可能對審計每一細節都能做出具體說明;三是審計人員受其職業經驗和職業判斷能力的影響也很難準確把握所有審計技術的應用條件;四是審計規范,同時又是一個不斷改進的動態系統,與審計實踐既有適應的一面,也有不適應的一面,審計人員若僅靠"按圖索驥"進行工作,極易導致錯誤判斷,消審計風險。
3.旅游企業經濟業務本身的復雜性。
旅游企業經濟業務相對較為復雜:一是被審旅游企業隨市場擴大,經濟業務容易相應增大,經濟關系也趨于復雜化,即審計內容增加。有時,盡管審計人員竭盡全力進行調查取證,仍然難以弄清來龍去脈,有作出錯誤判斷的可能性;二是被審旅游企業經營不佳,管理松懈,錯弊叢生,審計人員雖然能將其中絕大部分錯弊揭露出來,但很難揭露無遺;三是被審旅游企業出于不良意圖的舞弊手段的變幻莫測和有意識的弄虛作假、篡改資料、偽造證據,使審計人員難以弄清事實真相。因此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被審旅游企業經濟業務的復雜化、手段的高明化,在客觀上增加了審計風險。
4.被審旅游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健全程度的影響被審旅游企業如果存在健全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則可及時發現和控制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差錯和舞弊。但如果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存在薄弱環節,則可能使內部控制系統某個環節或部分失控,產生差錯和舞弊的可能性加大,從而使審計人員難以發現其經濟活動中存在的舞弊而形成審計風險。
三、企業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了,旅游業審計風險的形成既有外部原因,又有內部原因。因此,控制審計風險也必須從內外部入手,加以防范。
(一)外部防范措施:
1.加強旅游業的法制建設。
針對我國旅游業法制建設相對滯后的實際情況,要盡快制定與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相配套的政策、法規,對新老交替并存法規進行清理,該廢止的要盡快廢止,該修訂完善的要盡快完善,從根本上解決旅游業審計工作中無法可依處理難的問題,以確保依法審計、依法處理、減少風險。
2.健全完善旅游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現代企業自主經營,應當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新形勢下,必須增強管理意識,完善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其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意識,完善一系列內部控制制度。其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旅游單位的監督檢查和制約。
3.優化外部審計環境。
一是要加大審計法規宣傳力度,使社會更多的了解審計,支持審計工作;二是為審計部門創造良好的審計職業環境,幫助其排隊來自各方面的干擾,確保依法審計,依法處理。
(二)內部防范措施。
1.要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加強職業道德建設。
一是從職業道德教育入手,培養審計人員的依法執法觀念和嚴謹的工作作風,二是從提高審計水平和業務技術能力入手,進行業務培訓。從旅游業審計實踐來看,審計人員思想作風過硬和業務技術過硬是防范審計風險的基礎。
2.建立審計風險控制制度。
將審計風險排除在萌芽狀態,一是要嚴格審計秩序,建立審計工作制度,責任到人。二是要在審計單位內部建立審計執法回查制度,對審計取證的有效性進行嚴格把關。三是對審計報告審計策制度,對可能發生的審計風險進行全面監控。
3.充分重視重要性審計。
重要性是指被審計旅游單位報表中錯報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制度在好的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和決策,如果審計報告對被審計事項重要性錯誤未予披露,則報告對導致審計風險的發生。重視重要性審計是審計風險控制的核心和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