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公共工程項目債務績效審計,屬于公共工程績效審計的一部分,即在審計公 共 工 程 項 目 整 體 績 效 的 同 時,以“4E”為 標準,重點審計該項目債務在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社會性四方面的影響,以此評價該筆債務籌措是否得當、運用效果如何、能否有效促進工程開展等。究其本質,公共工程項目債務績效審計屬于一種控制手段,通過該審計以期達到控制不良借款、促進工程項目資金運用合理等目的。目前多數公共工程項目資產負債率遠超50%.故其債務績效審計對于工程項目整體績效審計影響深遠。債務績效審計,應重點關注債務使用情況,通過審計該部分資金,以部分帶動整體,促使項目主體提高其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并改善其社會影響。本文以長沙地鐵項目債務績效審計為例,從個性中尋找共性,以期找出相關審計方法。
二、審計難點
公共工程項目績效審計屬于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控制環節,債務審計則屬于工程項目績效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債務績效審計應突出控制職能。但目前對公共工程項目債務績效進行審計仍存在諸多困難。
(一)專業人員缺乏
目前,工程項目債務審計范圍較小,債務方面,重點關注債務的合規性、合法性,對于其績效沒有專項考核。以國內某地方審計局為例,該審計局在 債 務審 計 過程 中 主抓“一 頭 一尾”.“頭”,即債務籌措是否合規合法,籌措過程有無不合理之處,資料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規。 “尾”,主要審計債務資金是否全部流向工程,有無挪用、盜用,完工程序是否完備等。未對績效進行審計,而審計人員自身也無較多績效審計經驗,績效審計知識儲備欠缺,其審計更偏向于審計工程自身程序是否規范到位而非工程效果是否符合預期,致使多數審計人員績效審計能力較差,績效審計意識較弱。此問題間接導致對其債務績效考核也難以開展。故公共工程債務績效審計的主要難點是缺乏具有專業資質的審計人員完成績效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