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民間審計產生開始,查找舞弊就成為了注冊會計師的目標。隨著社會環境變化,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查找舞弊的審計目標一度減弱,退而成為次要的審計目標,因為當時審計界普遍認為,公司的財務舞弊可以通過建立強有效的內部控制來進行控制。但是當今社會財務丑聞接連不斷的曝光和舞弊事件的不斷增加,投資者一般以注冊會計師審計過的財務報表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一旦他們的決策出現失誤,他們會把矛頭指向為財務報表進行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因此當今社會查找舞弊重新成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目標。
一、上市公司舞弊與舞弊審計
( 一) 上市公司舞弊的概念
舞弊是指為獲得非法利益采用不法手段所實施的故意行為。這里有兩個值得注意的關鍵點:
第一,財務舞弊一般都是故意的行為。第二,財務舞弊一般都會導致企業的財務信息被扭曲或掩蓋,與財務事實不符,違反國家有關法規、會計制度、相關會計準則、刑法等制度及法律,因而不能準確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
( 二) 上市公司舞弊的主要種類
上市公司舞弊按照舞弊的主體可以分為兩類:
雇員舞弊和管理層舞弊。雇員舞弊通常是組織管理當局以下層次的人員涉入的,除非串通或經管理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就是指管理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這類舞弊通常由舞弊者事前精心設計,事后盡力設法隱瞞,注冊會計師較難檢查出來。
上市公司舞弊按照舞弊的手段或者按照舞弊的對象來說可以分為以下 5 類: 資產舞弊,負債舞弊,收入舞弊,成本費用舞弊,現金流量舞弊。
上市公司舞弊按照舞弊的內容而言主要分為兩類: 侵占資產和財務報告舞弊。其中侵占資產通常是指企業雇員為了自身的利益將公司的資產變為個人所有或使用。財務報告舞弊主要是通過虛增資產、收入、利潤,虛減負債、費用來欺騙投資者和債權人。
( 三) 上市公司舞弊審計
1. 審計師財務報表查錯揭弊責任的歷史演變。
( 1) 差錯防弊階段 ( 20 世紀 30 年代以前) :
從有記載的歷史到 20 世紀的開端,審計師的首要職責是發現和威懾舞弊。就英國而言,19 世紀中葉前,審計目標主要是查明欺詐舞弊、技術錯誤、原理錯誤。其中檢查舞弊是最重要的內容,那時企業規模小,幾乎沒有金融交易、跨國公司和金融合并,經濟業務比較簡單,審計人員主要采用過賬審計和憑證審計,進行賬賬核對和賬證核對,且主要針對資產負債表。
( 2) 財務報表公允反映階段 ( 20 世紀 30 -80 年代) :
20 世紀 30 年代,股份公司迅速發展,1929 年股票市場崩潰也很大部分起因于瘋狂的舞弊。這個期間,審計師絕大部分的努力都在報告問題上,審計方法也從賬項基礎審計逐步轉為評價企業內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的制度基礎審計,查找舞弊只能退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次要目的。這一階段審計的主要目標是評價財務報表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允性。
( 3) 差錯防弊與財務報表公允反映并重階段( 20 世紀80 年代以后) : 20 世紀60 年代以后,以驗證財務報告公允性為主的審計責任體系不斷地遭受來自各方面的沖擊。80 年代以后,證券市場舞弊案件驟升,社會要求審計人員揭示舞弊的呼聲日益高漲,迫于社會的壓力,舞弊審計責任重新成為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責任之一。
2. 審計職業界對揭示舞弊責任的態度演變。
從注冊會計師審計產生伊始,審計職業界便被賦予了揭露舞弊的歷史使命,但在審計發展的過程中,是否承擔查錯揭弊責任,如何面對這一責任,審計界對此的態度一直處于變化之中。這種搖擺不定的態度一方面與各個歷史時期的社會背景相關,另一方面也與審計技術、審計準則的發展密不可分。無論社會如何施壓,審計職業界承擔的壓力如何巨大,只有審計職業界自身認可、承認、接受其負有的查錯揭弊責任,才能真正有助于實現審計目標。
3. 舞弊審計與財務審計的區別。要認識舞弊審計,應從舞弊審計與傳統財務審計的區別上入手。具體而言,有如下區別:
( 1) 審計目標的區別。財務審計是通過審計證據來支持注冊會計師關于財務報表是否合法和公允的審計意見; 而舞弊審計的目標是通過證據判斷舞弊是否存在或是否正在發生,以及誰是舞弊者。
( 2) 審計動因上的區別。財務審計通常是滿足財務報表使用者的需求; 舞弊審計是通過具備一定的職業素質的人充分的取證后,確定舞弊已經、正在或者將要發生。
( 3) 對于管理者價值上的區別。財務審計是對管理者提供給第三者的財務信息提供信用保障;舞弊審計是斷定舞弊是否存在以及誰是責任者。
( 4) 證據來源上的區別。財務數據是財務審計證據的主體; 舞弊審計的證據往往更為寬泛,不僅僅來源于財務數據,更多證據來源于財務數據以外。
( 5) 證據充分性上的區別。財務審計在大多數情況下,依賴審計師有說服力的證據; 舞弊審計中,審計師必須獲取充分的證據保證自己所做的舞弊結論免受指責。
二、上市公司舞弊途徑
上市公司舞弊的手段不外乎兩種: 虛增利潤和隱瞞利潤。虛增利潤主要通過虛增收入、操縱費用等手段。而隱瞞利潤主要是通過銷售收入不入賬、虛構成本虛列負債、購置固定資產后擠入生產成本等手段來實現的,主要是為了逃避稅收。
( 一) 虛增利潤
1. 重復計算收入。
這種手段主要是從經濟業務的金額上入手,經濟業務確實發生,但是通常高于應當確認的正確金額。例如美國的約翰老爸國際公司 ( Papa Johns international) ,它是專門向其專賣店供應原材料和制售披薩餅必須設備的公司,它在采購這些設備后,通常按 10% 的價格加成賣給專賣店,但是它把過手的成本也記為銷售收入,通過這種方法虛增的收入達到 84.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