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摘要:土地是國家最根本的資源,無論是工業生產還是農業生產,都是以土地為發展的根本。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的生產力水平不斷提高,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而土地作為最基本、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其重要性顯得越來越突出。本文分析了我國在土地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重點從土地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土地產權模糊、土地使用制度不完善、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不到位、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等方面進行了探討,并就加強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出了相關的對策和措施。
關鍵詞:土地管理;存在問題;對策措施
土地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基礎,我國雖然地大物博,但是人口基數非常大,土地資源就顯得非常短缺,而且土地資源的挖掘潛力非常有限,因此,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嚴格落實我國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依法認真管理好既有的土地,千方百計提高土地的利用率,為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做出貢獻。
1 我國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1.1 公民法律意識不強,土地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導致違法用地現象嚴重
公民土地憂患意識薄弱,對土地的緊張趨勢認識不足,法制觀念不強,沒有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社會風尚。同時,土地法律法規相關規定過于原則化、可操作性差;而且由于執法水平不高,監管不力,導致非法占用、轉讓、出租、買賣土地,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超標用地、越權審批、閑置撂荒等違法現象時有發生。
1.2 土地產權模糊,主體不明確
城市土地產權不清,沒有明確的財產法人代表,國家土地所有權得不到實現,造成了事實上的土地地方或部門所有制。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權實際上由個別人說了算,集體所有地主體“虛置”,集體所有權弱化,對土地的利用開發缺少統一的規劃和必要的管理,使土地的管理利用存在盲目濫用和掠奪式經營等短期行為。
1.3 土地使用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城市土地使用權確立了有償出讓原則,但由于歷史原因,行政劃撥無償使用土地的情況依然存在,導致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有償出讓和行政劃撥“雙軌”并存,引發了征而不用、多征少用、好地劣用等現象,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費嚴重。農村土地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按人口分配土地,土地經營權不能出賣,排斥了土地資源的流轉、集中,土地經營規模狹小破碎,阻礙了農業機械化大生產和規模經營,阻礙了農業的專業化和商品化。
2 加強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
2.1 加強土地法律法規常識宣傳,提高廣大公民的土地法律意識
要進一步加強土地法律法規常識宣傳,引導公民提高對國土國情的認識,不斷提高廣大公民的土地法律意識,在全民中樹立依法用地理念,以及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觀。要打破傳統陳舊的土地思想觀念,進一步提高全民的土地資源危機意識,在全社會樹立人與自然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不斷提高土地國策和相關法制觀念,逐步建立社會監督機制,同時在民眾中樹立自我約束的心理,從而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圍。要注意利用全國土地日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全體人民樹立科學的資源觀。
2.2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使土地管理納入法制軌道
要進一步健全土地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依據《土地法》建立一整套土地管理體系,實行,確立行政與經濟以及法規三位一體的土地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強化土地管理機構的話語權和行政權,這樣才能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撐,從而促進土地管理工作進入法制化軌道。要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能力,不斷加強執法工作力度,使監督管理工作更加到位。要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通過法律的落實確立執法的權威性,使土地監管職能更強。要加強土地執法監督,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避免“以罰代刑”的情況出現。
2.3 改革土地管理機制,建立用地約束體制
土地是國家的,要保障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應該在當前的改革成果上,進一步改革土地管理機制,對于全國各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應該實行省級垂直管理體制,對于地方政府的土地審批利用必須進一步加強監督和管理。對于土地利用問題,應該實行中央統一規劃機制,在地方實行分級管理,要進一步嚴格建設用地審批工作,使國家能夠對土地進行集中有效管理。要堅持土地利用規劃和審批制,嚴格落實土地用途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對于城市的用地規劃,必須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嚴格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并且認真做好相關審核工作。對于新增建設用地,必須進行嚴格控制,要按照土地利用計劃處理農用地使用工作,應該健全用地預審機制,依據用地定額標準規范土地利用,進一步提高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需要注意的是,一切用地規劃都要建立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上。此外,還要進一步深化土地的收益分配改革,應該建立健全耕地保護體制。要嚴格征收耕地占用稅,防止地方政府尋求借地生財或者賣地生財的行為。
2.4 要明確土地產權關系,進一步減少土地資源的浪費
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土地產權制度,使土地所有權代表機構更加明確,嚴格落實財產法人代表制度,在經濟方面和法律方面確保國家的土地所有權。要進一步理順農村土地產權,健全農村土地的集體統一管理,使農村土地利用更加合理有序,避免土地利用隨意混亂的局面。在條件允許的地方,對于土地使用權的流轉可以適度進行放開,促進土地合理合法流轉運作,提高土地規?;洜I管理水平,這樣以利于促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能夠有效促進農村耕地的機械化、規?;蛯I化開發,不但能夠減少土地閑置問題,而且能夠大大提高農村土地的生產力。
2.5 健全土地使用制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應該健全城市土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土地市場管理制度和市場功能,使土地方面的交易行為更加規范。在土地供應上必須堅持依法公開的原則,多措并舉促進城市經營水平的提高。對于城市國有土地,必須大力推進公開拍賣的方式,以及招標出讓的方式,使土地出讓方式就科學合理、合法有序。應該積極引入土地市場競爭機制,這樣以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城市用地結構得到優化,從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要合理調整農村土地的利用結構,進一步規范農業用地行為,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做好退耕還林工作的同時,防止水土流失,避免耕地質量下降。
2.6 嚴格控制非農用地,保障耕地占補平衡
要嚴格城鎮建設用地審批制度,對于城鎮建設和發展規模,必須實行統一的整體規劃。要控制城市用地的增長速度,使城市用地由原先的粗放型逐步向集約型轉變。要嚴格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制度,同時要提高城市閑置土地的利用率,在盤活存量土地方面下功夫。要堅持耕地紅線制度,進一步保障耕地面積,嚴格約束農用地的非農化利用。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的權利應該由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確定,在這一方面要堅持實行兩級政府下達制度。要加強基本農田監測工作,實行分級監控管理,有效保護劃定的基本農田面積。要深入實施土地整理機制,鼓勵開發耕地,控制企業占地規模,盡量減少對耕地的占用。要加強耕地開發與復墾工作,千方百計地穩定耕地的面積,確保實現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在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必須保證基本農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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