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城鄉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方法探析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實現了突飛猛進的巨大發展。在生產力水平和人民生活質量大幅提高的同時,土地資源緊張的問題日益凸顯,經濟發展對土地資源的巨大需求,促進了人們對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視。城鄉土地管理二元化等問題逐漸進入人們的視線,城鄉土地管理間的巨大差異,進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要推動我國經濟健康發展,就必須解決城鄉土地管理二元化以及由此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文章圍繞我國城鄉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分析了當前我國城鄉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針對性解決建議和對策,對于優化我國城鄉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城鄉土地規劃和使用水平,保障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秩序的和諧穩定具有一定指導和參考作用。
關鍵詞:城鄉土地;土地管理;問題與對策
0引言
經濟發展是人類社會活動的永恒主題,也是各國政府的核心工作之一。土地資源作為發展經濟不可或缺的基礎要素之一,一直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城鄉經濟實現了飛躍式的發展,在這個過程中,城鄉土地管理與使用發揮了極為重要的基礎保障作用。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城鄉土地管理長期處于二元化狀態,限制了我國城鄉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高效開展。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城鄉土地管理方面的問題日漸凸顯,已經成為影響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重要瓶頸問題。加強城鄉土地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并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是我國各級政府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當前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1現階段我國城鄉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不同土地間的權屬差異
受歷史原因影響,我國城鄉土地管理一直采用二元化的土地所有制,也就是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兩種所有制方式進行管理。其中,城市市區、農村以及城市郊區的建設用地國家依法征用后,以及新增建設用地所有權均屬于國家,法律規定國家所有農民宅基地、城市市區外的宅基地以及其它建設用地所有權均歸農村集體所有。對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如果是農村經濟組織要使用,一般不改變土地所有制性質,但如果是企業或城市居民要使用集體所有土地,則需要依法由政府代表國家實施土地征用,將土地性質由集體所有轉為國家所有后。之后在通過土地劃撥或者是土地出讓等程序將土地使用權賦予使用者,使用者才可以進行相關的土地使用。這就是基于我國二元化的土地所有制所發生的關于土地使用的實際情況,而在土地的使用過程中,使用者的城鄉身份是有著關鍵性影響的。
1.2城鄉土地流轉的政策性差異
城鄉土地管理方面的差異,不僅僅停留在土地所有制性質方面,還體現在土地流轉方面。依照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制度,與城市土地可以進行流轉相比,農村土地流轉難度極大,幾乎不可能實現。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事業的繁榮,城市人口以及企業對于土地的需求越來越大,但當購買農村集體土地時卻會遇到各種限制。當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逐步深入,農村集體土地不能流轉的問題在社會生活和經濟發展過程中造成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大。土地市場由此分為城市和農村兩個領域。不同領域間土地流轉政策的差異,成為我國現代化建設中的客觀難題。受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的影響,城鄉經濟呈現出不斷融合的態勢,在許多地方,農村集體土地已經進入流轉市場,土地使用權也可以予以轉讓。而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日漸深入,這種農村集體土地進入流轉市場的現象越來越頻繁,土地流轉的數量和規模都呈現出上升趨勢,已經在局部形成了市場。這種農村集體土地流轉自發形成市場的行為,其本質上反映的是我國社會經濟活動對于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的需求,是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所致。政府必須充分重視這一現象的深刻內涵,予以科學規范和正確引導,保證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的正確性和適當性。
1.3土地征收補償方面的政策性差異
土地是生產資料中的基礎要素,為保證經濟的健康發展,必須保障必要的土地資源支持。國家通過行政手段將集體或國有土地進行征用并轉讓、劃撥給需要土地使用的企業或個人,是當前我國土地資源利用與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在土地征收過程中,需要依法對原土地使用者按照相關標準予以征地補償和土地拆遷補償。補償的方式以及資金額度是土地征用過程中的關鍵要素。由于補償不能達到一致意見導致矛盾糾紛甚至形成社會性事件的情況在我國當前社會發生十分頻繁。征地動遷由此成為事關我國社會和諧的重要問題。土地所有制二元化的問題也反應在城鄉土地之間。補償政策就是差異最為明顯的一項內容。相對農村而言,城市土地市場較為成熟,土地價格較高,征地動遷時的補償額度也較大。而農村土地市場尚處于起步階段,土地價格往往很難和實際情況相符合,導致拆遷補償標準較低。給原有土地使用者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害。此外,我國現行法律中關于土地征收的內容還不夠明確,補償標準往往也較市場價格要低,這些無疑損害了被補償人的合法權益,給土地征收工作順利開展造成了妨礙。
2改進城鄉土地管理工作的相關建議
針對當前我國城鄉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予以解決:
2.1提高土地規劃的編制水平
土地利用,規劃先行。規劃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礎要件。土地管理工作質量與規劃編制水平和實施效果有著至關重要的密切聯系。在編制土地利用規劃時,核心內容是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間的關系如何處理。土地管理與使用的根本目的是為經濟發展服務,但發展經濟不能以犧牲環境質量為前提。規劃部門要站在全局角度進行思考,充分考慮當地在幾年乃至十幾年、幾十年內社會、經濟、文化、政治各方面的發展變化以及帶來的影響,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圍繞地區發展基本目標,科學編制土地利用規格。
2.2推進農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必須高度重視土地征用工作。要將集體土地轉為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所用,必須依法履行土地征用工作。推進農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是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的必然選擇。要充分考慮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從制度方面予以必要保障,避免侵害農民財產現象的頻繁發生。
2.3建立健全城鄉土地管理配套法律體系
要從法律的角度加大對土地管理工作的保障,建立健全城鄉土地管理工作法制體系。推進城鄉土地市場建設,保障土地資源在市場上的正常流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過程中的基礎作用。要用立法的手段將城鄉土地管理政策固化下來,建立城鄉土地協調發展的長效機制。
3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經濟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而經濟的發展又必須以充足的土地資源保障為前提。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深入,提高城鄉土地管理質量,充分發揮城鄉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已經成為各級政府的共識。針對我國當前國情的具體情況,制定科學有效的土地管理方針、措施,協調城鄉土地管理間的巨大差異,推動土地利用開發工作加快發展,對于我國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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