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是是各單位內部設置的審計部門進行的審計,審計工作主要是審計單位內部事宜的,是內部監督的重要形式。內部審計主要涉及的工作是企業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營管理活動。內部審計與企業管理的關系是由內部審計發揮的職能和作用來決定的。內部審計的作用是服務于企業管理,同時會受到企業管理的制約。
一、內部審計的職能。
內部審計發揮職能作用,只要是指其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具有的功能。內部審計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企業內部管理的完善而逐步完善的。一般來說,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具有監督、管理控制、評價鑒證、服務等職能。
( 一 ) 監督職能。
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具有監督職能,只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會代表企業股東及董事會對企業內部的會計機構等進行監督,監管其是否如期完成了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否正確的執行了企業的經營政策等,目的在于糾錯,防止不良現象發生;另一方面內部審計業務會受當地審計廳等的領導,會從國家的立場出發監管企業的經濟活動。
( 二 ) 管理控制職能。
內部審計就有管理控制職能,檢查、分析、評價企業經營管理、生產、技術等部門的活動,公平公正的做出結論,并對以后工作的開展提出建議。內部審計能協助領導做出科學決策,加強內部控制,從而提高經濟效益。從這來說,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的一個具有管理職能的部門。
( 三 ) 評價鑒證職能。
內部審計具有評價鑒證職能,只要是指審計人員結合一定的標準,客觀分析和評價企業的經營活動及績效。當然,評價是建立在掌握客觀事實的基礎上的。鑒證主要是鑒證和證明企業的財務經濟活動,以此為基礎做出審計結論。
( 四 ) 服務職能。
內部審計具有服務職能,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服務于本企業,完成最高層指派的任務;二是服務于國家審計機關及企業上層主管部門,完成其交代的任務。隨著企業改革的深入,內部審計職能逐步走向完善,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其重要性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
二、內部審計的作用。
( 一 ) 制約作用。
內部審計具有制約作用,通過檢查企業的經濟活動及經營管理制度,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找出企業存在的問題,揭示違法違紀現象,確保企業經濟活動持續健康發展。一般來說,內部審計的制約作用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制止違法亂紀行為,確保國家財產安全,維護企業利益;二是揭示企業經濟活動中存在的舞弊問題,確保會計信息真實、科學、及時的反映事實;三是協助紀檢部門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經濟犯罪活動。
( 二 ) 防護作用。
內部審計具有防護作用,在監督過程中同時會起到保證、維護等作用。
國企改革會面臨一些新形勢,在激烈的競爭中,審計人員為了掌握客觀情況,必須進行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為了提高審計效果,必須健全審計系統,改正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不合理環節,從而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為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提供堅實的基礎保障,從而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 三 ) 鑒證作用。
內部審計具有鑒證作用,能強化內部監管,評價領導在任期間企業的經營狀況,能督促領導依法按章辦事,避免腐敗發生,有利于人事制度改革和企業方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為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考察提拔干部提供依據。
( 四 ) 促進作用。
通過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能及早發現影響財務成果和經濟效益的因素,針對問題找出解決的方法,從而提高收入。通過經濟責任制審計,發現制度本身的缺陷,向有關部門反饋信息,解決履行情況和責任歸屬不清的問題。
( 五 ) 參謀作用。
國有企業面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和轉型升級的巨大挑戰,企業經營決策中要做出正確決定,可靠地經濟信息起著重要作用。隨著網絡的普及,內部審計能便捷的獲取世界性的先進技術資料和經濟信息,促進了內部審計事業的飛速發展,促使內部審計部門搜集更多,更有價值的經營管理信息,客觀公正的為領導決策服務。
三、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面臨的問題。
對現代企業管理來說,內部審計是其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改革、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激勵作用。但內部審計在發展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亟待改進。
( 一 ) 重視審計業務,忽視理論研究。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與完善,對企業內部審計提出了更高要求。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要緊跟時代發展步伐,提高自身水平。但目前審計人員比較重視審計業務,而忽視了李倫研究,充電意識薄弱,理論與實踐不能與時俱進,跟不上形勢發展。
( 二 ) 作用與認識脫節。
現代企業中,有一些人不理解審計工作,沒有認識到內部審計的作用,對審計有抵觸情緒,甚至不配合審計工作,對審計持懷疑態度,認為審計可有可無。這是因為他們沒有認識到審計的作用,與企業管理體制有很大關系。
( 三 ) 重視監督,輕視服務機制。
現代企業管理中,審計能強化企業內部管理,完善企業內控制度,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內部審計是適應企業的內部需要設立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結合企業實際,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使內部審計更好的為企業發展服務。但目前企業內部審計比較重視監督職能,輕視服務機制,沒有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
參考文獻:
[1]《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2] 石峰 . 審計實務 [M]. 北方交通大學出版社,2009.
[3] 劉實 . 企業內部審計論 [M]. 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13.
[4]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 . 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 19 號-內部審計質量控制,2005?.
[5] 楊道 . 淺談如何加強企業內部審計 [N]. 中國審計報,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