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分稅制改革以來,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在義務教育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發展均等化方面發揮了重要的調節作用。 得到義務教育的農村人口不斷攀升,國民文化素質程度不斷實現提升。 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 當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暴露出了越來越多的問題, 對農村義務教育的進一步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因此,從國家的長遠利益考慮,有必要對我國當前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進行更進一步的完善。
一、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規模過小
財政轉移支付是農村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重要的資金來源, 盡管多年來財政轉移支付規模隨著經濟發展實現不斷地增長,但是增長力度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需求。 盡管近些年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性教育經費呈現一定的增長趨勢,但是農村地區拖欠教師工資的問題時有發生,農村教師的平均文化水平依然較低,農村教學條件依然落后。 辦學條件差、教學設備落后或缺失現象比較嚴重。 盡管財政性教育經費基本實現了 4%的目標,但該指標具有宏觀性,從微觀角度看,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差異較大,容易出現發展越快的地區財政性義務教育經費支出越高的問題,從而掩蓋了必要的經濟發展落后地區的義務教育財政性支出,使得實際的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供給不能滿足真正的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需求。 為此需要進一步擴大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規模。
(二)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結構不合理
我國財政轉移支付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支持方式分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兩種。 總體上我國農村義務教育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和專項財政轉移支付相互搭配結構不合理。 財政專項轉移支付比例大于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 這使得財政轉移支付對各地方的農村義務教育難以實現長期的均等化發展目標。 農村義務教育一般性轉移支付比重在財政轉移支付總支出中比重依然較小, 并且一般性轉移支付中的稅收返還占比依然較大,這在很大程度上阻礙著農村義務教育發展均等化。 當前我國城鄉間、地區間的農村義務教育發展呈現極其嚴重的不平衡,稅收返還是中央政府為鼓勵地方教育的發展而對所征地方稅的全額或部分返還性鼓勵行為, 這一措施會對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的均等化起到反調節作用。 財政專項轉移支付具有??顚S玫奶攸c, 因此只能對農村義務教育發展中的某一部分起到短時期的支持作用。 同時大多數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劃撥情況都需要地方政府的部分資金做配套, 不符合農村義務教育均等化要求。
(三)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核算方式不規范
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核算方法不規范主要體現在一般性轉移支付核算方式的不規范和專項轉移支付核算方式的不規范。 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計算方法多采用基數法,其弊端在于難以根據具體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做出相應地調整。 一般性轉移支付在資金分配公式上采用參考標準支出和標準需求額度的差額及可供轉移支付的總資金、貧困系數來進行相應的資金轉移支付,同時還參考地方以“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為內容的財政支出占地方標準財政收入的比重。 由于某些難測控因素,如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的存在,使得計算難以確保精確性,導致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的核算存在較大主觀隨意性,難以保證最終核算結果的科學有效。 中央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的確定尚缺乏一套科學規范、 完善詳細的測算與支付體系,專項財政轉移支付的計算方法同樣欠缺對實際影響因素的測量和計算。 此外,農村義務教育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存在又多又雜的局面,加大了專項轉移支付的核算工作量和難度系數。
(四)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不公開透明
農村義務教育一般性轉移支付的特點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整體發展具有較強的均等化作用,在使用方向和力度上自主性較強,監督機制弱化和發展成效不公開,容易導致資金浪費使用。 同時,農村義務教育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在流通過程中和使用過程中都相對缺乏對政府官員支出行為的監督機制,容易滋生政府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出的道德風險,導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擠占挪用現象的發生。 專項財政轉移支付目標大多依據中央政府總體的發展方向和目標來確定,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項目和轉移資金額的確定多依據中央的總目標和自身財政能力,沒有具體獨立的專門機構對農村義務教育這部分轉移支付負責,因而在決策上有失實事求是的原則。 在專項轉移支付過程中易在事權上產生對發展效益好、見效快項目的多頭管理和多頭轉移支出,而對那些急需資金又見效緩慢的項目“視而不見”.
二、完善我國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的對策
(一)擴大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規模
進一步擴大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規模,是實現農村義務教育均衡化發展要求的重要保障。 首先,根據東、中、西部各地區的發展狀況,不同程度地擴大農村義務教育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做到針對性地有的放矢,使地方性農村義務教育在不同的需求中得到滿足。 增強財力雄厚的高級政府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并根據責任進一步增加財政轉移支付規模,是實現農村義務教育走出不均衡困境并確保擁有穩定資金來源的有效途徑。 當前我國中央政府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經費占中央政府總體轉移支付經費的比重還較小,根據不同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事權責任,明確每級政府的農村義務教育的責任和應盡義務的范圍,努力實現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對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經費的分擔比例合理化,從根本上緩解當前義務教育在各地區的失衡狀態。
(二)調整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結構
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應當在確保徑向提高適度比例基礎上,改善財政轉移支付的支出結構。 首先為減輕經濟發展不均衡帶來的農村義務教育不均衡程度,應在規范一般性轉移支付的前提下進一步拓寬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范圍,并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更好地發揮其在義務教育均等化上的職能。 其次為降低稅收返還對均衡義務教育的負作用,應適當提高稅收返還的標準,降低稅收返還的比例。 最后專項財政轉移支付的種類過多且大多缺乏穩定性,應建立長期穩定的專項財政轉移支付項目規劃,有些專項轉移支付種類可以歸屬到一般性轉移支付中來,如教科書供應、部分公用經費開支等。
(三)規范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核算方法
在計算方法和核算依據上,應當合理界定和設計一般性轉移支付款項的計算方法和計算依據,采用基數法與因素法相結合的方式對一般性和專項財政資金的撥付額度進行合理測算。 確保對各種影響因素進行分類并盡量轉化為相應指標,盡量使搜集到的定性指標轉化為可測量、可比較的定量數據, 根據各類因素影響作用的大小進行專家權數測定,進而據實進行合理的資金轉移支付。 采集地方農村義務教育數據時,在采集數據成本一定的情況下,盡量擴大采集范圍,確保樣本數據的可獲得性和真實完整性。 此外,在專項轉移支付的核算過程中, 應當注意對專項轉移支付項目類型的區分,做到不同項目應當適當地進行指標調整,不能固守單一性測量指標。
(四)增強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透明度
增強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付公開透明度,有利于遏制政府濫用職權的行為,杜絕資金挪用、擠占問題的發生,促進各級地方政府的相互監督,提高地方政府的資金使用效率。為此, 我們應盡快建設縣及以下政府工作的網絡公開平臺,定期出示政府有針對性項目工程的工作報告,以公開相關農村義務教育財政轉移支出、產出具體數據的形式來實現社會對農村義務教育轉移支付支出與業績的監督。 同時建立地方性農村義務教育審計署分支,針對地方的轉移支付資金尤其是專項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用途及效率進行追蹤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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