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的目的是要保證工程質量不受到不合格材料的影響,從源頭將不合格的材料剔除掉,但是現實情況并非如此。經常存在工作人員頑固職守或是不重視檢測工作的情況,由此就無法百分之百的保證工程質量。我國在實施檢測建筑材料的工作中,經過多年的實踐逐漸發展與壯大起來,其標準應與當前的工程標準相一致。本文就這一問題進行具體分析,從中找出不和諧的因素,由此從不同的方面加強對建筑材料的控制,保證建筑材料的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促進工程質量的提高。
1 檢測試驗項目的確定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國民經濟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在人們越發關注居住環境的前提下,國家重點投資了建筑行業,希望進一步提升人均居住環境的滿意度。因此,與建筑相關的行業也逐漸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建筑材料的檢測就是其中之一,這一檢測制度的確立,能夠有效地保證施工質量,促進工程整體水平的提高。
當前,我國建筑市場上存在名目繁多的建筑材料,對其質量的好壞根本無法簡單的進行評估,因此就需要具備更加嚴格的檢測技術幫助相關人員確定建筑材料的好壞。比如對水泥的檢測,我們要根據不同的需要進行不同的檢測,如果用于配制混凝土,那么就要嚴格要求其是否具有穩定性,以及強度能否達到要求,凝結的時間如何等,這些都是我們需要考量的因素,并且要將其體現在檢測報告中。
這樣就能使施工人員安全放心的使用建筑材料,也能確保工程質量的穩定。我們絕不能忽視細枝末節的工作,恰恰是這些工作對工程質量造成的影響更大,可以說是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對建筑材料進行相應的檢測是十分必要的。
2 取樣的數量和方法
在對建筑材料進行取樣的過程中,應該注意不能隨意取樣,所選取的材料一定要具有代表性,這樣才能體現出材料的整體質量,因為我們不能一一對建筑材料進行抽樣檢驗,這是不現實的,也是在浪費時間,當前的檢驗方式是抽樣檢驗,也就是選取某種施工材料的不同部分進行檢驗,選取的數量要適量,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過少的材料無法滿足測量的需求,并且測得的結果也不具備準確性。為了減少檢測過程中出現偏差的可能性,應該從取樣數量、取樣部位以及取樣方法等方面加以注意,這樣才能保證檢測結果存在最小的差異性。經常在檢測中會出現類似問題,例如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抽樣檢驗,或是抽樣的數量不足以進行試驗,抽樣的方法不符合相應的規定等。具體來說,要進行一批水泥的檢驗工作,這批水泥的數量如果超過 20 袋,那么抽樣的樣品中應該選取重質量在 12kg以上的水泥進行檢驗,有些工作人員為了節省時間,將整袋或半袋水泥進行檢測,由此得出整批水泥的質量,這樣以偏概全的做法是錯誤的,也不能從根本上確定該批次的水泥能否達標。
3 檢測時環境溫度與濕度的控制
影響建筑材料的因素很多,其中溫度與濕度是主要的因素,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對材料的性能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以此,我國已經在相關規定中明確對保存建筑材料的環境做出規定,避免受到環境的影響而產生質量問題。例如,建筑材料在試體成型前的溫度標準在 20℃,上下浮動不超過 2℃,濕度應該保持在 50%以上;在試體拆模時,濕度的變化較大,應該不低于 90%,溫度的變化不大。如果試體處于水中,那么養護溫度就要保持在 20℃上下,不能出現過高或是過低的情況,否則對建筑材料的整體質量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
4 試驗機加荷速度的控制
在常溫試驗情況下,如果在測試材料力學性能時加荷速度較快,試件的變形將滯后于加在其上的荷載,測出的強度值就會高于材料固有的強度。例如在測試鋼筋的屈服點時如果加荷速度較快,屈服點值會有所提高;測定水泥、混凝土、磚等試件的抗折、抗壓時,加荷速度的快慢對測定結果都有影響。因此,應嚴格按照材料的相關標準和操作規程操作試驗機,加荷要連續均勻,當試件開始迅速變形接近破壞時,停止調整試驗機油門,直至測出試件最大的荷載值。在進行鋼筋拉伸試驗時,使頸縮現象緩慢發展直至試件斷裂,以減輕試驗機的振動和響聲。
5 減少試驗誤差
在試驗過程中,雖然嚴格按標準的規定進行,但由于試驗操作者的熟練程度、材料的勻質性、設備儀器、環境條件等因素的影響,總會使試驗結果出現誤差,若該誤差不超出標準規定的范圍是允許的。試驗通常有 3 種誤差,第 1 種是同一組試件之間的誤差,若該誤差超出范圍,試驗應重做。
例如混凝土試件的抗壓、抗折強度值中,有兩個測定值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 15%,則該組試驗無效;第 2 種是同一個樣品分成 2 個或 3 個試樣,用相同的方法在同一儀器上分別試驗,所得出的結果之間的誤差,稱為平行試驗誤差。例如砂的篩分析,兩次試驗求得的細度模數之差:7~0.20,表現密度兩次試驗之差≯20kg/m3等;第 3 種誤差是用同一材料、同一樣品在不同試驗設備上所獲得的試驗結果的誤差,稱為再現性誤差或對比試驗誤差。
6 試驗數據的取舍
由于各種原因,有時同一組試件試驗結果的離散性較大。為了保證試驗結果的準確性,標準對一些材料的試驗結果有取舍的要求。例如水泥膠砂強度抗折試驗,當 3 個強度值中有超出平均值±10%的,時需剔除該數值,計算平均值;混凝土和砂漿的抗壓試件強度平均值的計算等,也都有各自的數據取舍方法。
又如砂的表觀密度測定,需做兩次試驗,每次試驗后計算得到的表觀密度屬中間過程,不應對每次試驗后計算得到的表觀密度值修約成尾數為 0,只需對兩次結果的平均值的尾數修約為 0 即可,否則會增大數值傳遞過程中的誤差,影響試驗結果。
結束語
建筑物上出現的缺陷,常常預示著某些潛伏的危險,因此,除了及時修補之外,還必須檢查其原因并制定出消除缺陷的各種處理措施。實踐表明,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建筑物安全運行的保證。系統地記錄各種檢查結果、大小事故情況及其處理過程。這些資料的積累對掌握水工建筑物的實際工作狀態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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