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基因編輯技術何去何從
各種咨詢機構、科技組織和資助機構都十分關注人類基因組編輯,醫學及倫理學研究者黛布拉·馬修斯(Debra J. H. Mathews)、羅賓·洛弗爾·巴杰(Robin Lovell-Badge)及同行們對此提出了一些需要重點考慮的問題。
基因編輯工具CRISPR/Cas9的易用、準確和高效性使其在研究中得到廣泛使用,而且在農業和涉及非生殖細胞(體細胞)的基因療法中也有了初步的應用。CRISPR/Cas9及相關技術也可使用在某些司法領域,應用在人類生殖細胞(精子和卵子)及早期胚胎中。
去年9月,由三十多位科學家、倫理學家、決策者、雜志編輯和資助者組成的一個名為“欣克斯頓小組”的工作團隊,聚集在英國曼徹斯特,圍繞著人類基因組編輯在發展初期及生殖細胞應用方面,展開了相關倫理和政策問題的討論。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已經召開或正在召開類似的會議。同時,一些組織機構發布了相關的立場聲明。
在此,我們列舉出“欣克斯頓小組”會議上的一些焦點問題,在未來的國際會議上這些問題有可能得到更多的關注。以下觀點是由“欣克斯頓小組”的指導委員會提出的,不一定代表該組織內所有人達成共識。
世界各地的咨詢機構在討論人類基因組編輯相關的倫理和政策影響,此間出現了一些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列舉如下:
在涉及人類精子、卵子和胚胎的基礎研究中,是否應當允許使用基因編輯?在基因編輯研究中,是否應當僅允許使用體外受精剩余的胚胎?還是應當允許培育胚胎專供研究使用?
在考慮將基因編輯應用于人類生殖領域之前,需要在安全性和效能方面滿足什么樣的條件?
如果上述安全性和效能方面的條件可以滿足,那么我們又能夠允許什么樣的基因編輯應用于人類生殖領域?
建議措施:
建立一個可被國際廣泛采用的模式化監管框架各種團體機構,包括我們“欣克斯頓小組”,一致認為在基因編輯技術切實可行地應用于臨床生殖醫學之前,有大量技術性、安全性問題需要解決。同時很多團體機構和我們一樣,堅定地認為涉及基因編輯的基礎研究不應當停止或受到阻礙。這些研究可能在諸多方面有巨大價值,包括不涉及基因組編輯的人類生殖應用,以及體細胞療法的開發(參見圖表“基本價值”)。
然而,國際科學界多數人和生物醫學研究的主要贊助者都同意這一點,基因編輯技術的易用性和可及性使得其很容易被詐騙集團利用,尤其是在司法領域管制松散的生育診所里。畢竟,在過去十年中,有成千上萬的醫療游客不惜花費數百萬美金,到國外去接受未經證實且不受管制的干細胞療法。
要解決這一問題,應當建立一個模式化監管框架,該框架一方面應當足夠具體,可以應對上述問題;另一方面,則應當廣泛通用,能夠被不同國家的監管機構所采用。對于這樣一個監管框架,是有例在先的:由國際干細胞研究學會發布的文件,影響著國際范圍干細胞研究工作的監管。但監管框架所提供的指導準則本身并不能阻止診所進行未經證實的治療方案,這屬于當地政府的職能范圍。例如《人類受精與胚胎學法案》以及名為“人類受精和胚胎學管理局”(HFEA)的監管機構,對于英國的研究及診所中胚胎和配子的使用,設定了限制,一方面允許在研究和臨床實踐中使用,一方面對于那些越界的人則予以懲罰;兩者之間應當有明確的界限。公眾必須了解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違法的,當然這需要他們同管理機構、科學家和臨床醫師加強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