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紀 90 年代后,國家越來越重視土地規劃與管理的作用,為了改善我國土地資源的利用狀況,相關部門先后引入了土地資源宏觀調控政策,通過土地規劃與管理能夠顯著加強對土地資源的管理水平,提高土地利用率,對農業經濟的發展形成有力保障。但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相關部門在實施土地規劃管理工作時,不可避免地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而給土地管理帶來一系列的問題,甚至會對土地造成破壞,而降低土地利用率。文章中,筆者將首先闡述加強農村土地規劃與管理的意義,并針對當前農村土地規劃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改善意見。
1、 農村土地規劃與管理的意義
自 20 世紀 90 年代后,我國許多地區都先后投入到了土地利用規劃與管理工作當中,經過 20 多年的發展,土地總體規劃與管理工作對土地資源的利用發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強化土地利用的宏觀調控、優化土地利用結構等方面。然而,我國許多農村土地布局仍然處在混亂的狀況當中,而且普遍存在著被嚴重破壞的現象,土地利用率難以提高,以致對農業生產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阻礙經濟的穩定發展,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不便。因此,解決日趨嚴重的土地規劃與管理問題已經迫在眉睫。據相關數據顯示,我國在后期建設過程中將面臨巨大的土地用量等問題,其中建設用地將使用一大部分的分農用地,尤其是耕地,因此耕地的占補平衡形勢將更加嚴重,因此亟需在滿足國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解決在不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實現耕地保護這一問題。我國需要制定相關的投資方式以對現有的耕地形成可靠保護,從而保證足夠的糧食耕種面積,這將在農村土地整理過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而且,加強土地資源的科學配置,能夠實現工業化、城鎮化以及農業現代化的同步發展,只有處理好土地問題,才能實現全面發展,否則將成為一盤散沙。因此,必須要認真分析我國土地管理制度現狀,理清思路,加快改革的步伐,以此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土地管理制度,并同時切實貫徹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在不損害農民合法的土地權益的前提下,加快城鎮化建設的步伐。
2、 農村土地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土地規劃的用地過多,經濟基礎不足
自從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后,經濟發展蒸蒸日上,國家所倡導的有計劃地轉讓和使用土地,在一定時期內掀起了土地轉讓的熱潮,顯著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并出現了土地大面積開發的現象。部分企業、商家從農民手中得到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后,開始興建工廠、經濟開發區、農村風景區等,在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也提高了農民的收入。但是有些地區,卻存在著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而盲目拓寬土地規劃范圍,不斷規劃商業用地,以至農村土地發展陷入混亂的局面,而嚴重制約農村經濟的長遠發展。
2.2 農村土地利用的規劃計劃盲目
一直以來,農村土地的規劃都比較側重整體規劃,但對專項規劃與詳細規劃卻有所忽略。這意味著,在專項規劃與總體規劃存在明顯的不足,尤其是沒有明確的行政命令,而只是將其作為總體規劃的補充。這將對農村土地規定的科學化發展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土地規劃工作缺乏全面性,而且戰略性規劃不足。因此,在整個農村土地發展過程中,極易發生農村土地發展偏離預期目標的情況,而制約農村土地規劃的合理化發展。
2.3 土地規劃程序不夠嚴謹
盡管我國有很多相關的土地規劃條款,但是由于土地的實際管理業務隸屬于各自的行政管理部門,導致土地規劃管理難以統一。而且現存的法律中,有很多條款都涉及到了土地,而且都屬于土地規劃,但類似的規劃,其制定者與執行者卻分屬不同的主體。也就是說土地規劃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不夠集中,因而難以為土地規劃的公正性、科學性和嚴謹性提供保障,這種情況將對土地資源的合理規劃與利用產生不利影響。
2.4 土地規劃未能從實際出發
隨著土地資源緊缺問題的不斷加劇,有些地區已經對這一現狀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并逐步加強了對土地規劃的管理。但是,這種土地規劃又因過強的目的性與功利性,而顯得較為盲目。有些地區規劃出土地發展的藍圖,并將該藍圖作為土地發展的計劃,但卻忽略了這種規劃與地區政治、經濟發展的匹配程度,結果不僅不能改善土地規劃現狀,反而加劇了問題的惡化。
3、 改善農村土地規劃現狀的對策
當前,我國農村土地規劃和管理還存在很多的問題,不僅規劃布局與管理制度存在明顯缺陷,而且執行力也比較欠缺,難以高效地開展土地管理活動。為了改善農村土地規劃現狀,筆者將結合實際工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3.1 健全現有的土地規劃與管理體系
作為管理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保證管理體系的健全與完善顯得非常關鍵,只有這樣才能為土地管理行為提供有效的約束,確保農村土地規劃管理有據可循。而合理的土地規劃管理離不開專業的規劃人員以及嚴格的土地管制制度,為了確保土地的利用具有足夠的合理性,就必須建立一支高、精、尖的人才隊伍,參與規劃的成員不僅需要具備較強的業務水平,還必須能夠站在宏觀的角度進行專項規劃,同時強烈的責任感也是確保土地規劃合理性的重要保證。
3.2 加強農村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是農村農用地總量保持基本平衡的重要途徑,尤其是我國南方地區,農村田坎系數過大,曬谷場面積過大,而且道路修建也過多地占用了農田,并普遍存在溝塘被遺棄的現象,因此針對這部分用地的整理,不僅能夠擴大農用地面積,而且還可以提高土地的產出率,實現農民收入的增加。另外,加強土地整理對于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也有著一定的積極意義,隨著農業發展集約化、規?;M程的加快,水質、土嚷、空氣的污染等問題日益加劇,只有通過土地整理,才能避免廢棄物對農業造成直接污染,保證農業生態穩定,減少水土流失。
3.3 加大執法力度和監督管理強度
對于非法占地等違法行為,必須嚴肅查處并嚴厲打擊,對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應當根據相關法律勒令拆除,不得用處以罰款,補辦手續等方式代替,堅決糾正過去整改非法用地只通過罰款和補辦手續的方式。同時,還可以設立專門的、不受上級主管部門干涉的監督小組,對執法部門進行不定期的抽檢,對有案不查、執法不嚴等行為予以行政處罰,從而扭轉農村土地流轉不規范的局面。
3.4 做好法律宣傳工作
轉變法制教育以單一的說教方式開展的狀況,從而提高農村法制教育的效果。管理部門在進行教育時可以運用靈活的手段,多樣的方式,融入以案說法,或者舉辦法制文藝演出等形式,通過這種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讓群眾在娛樂中提升法制觀念,在日常生活當中樹立法律意識。另外,還可以通過宣傳欄、報紙等形式,拓展法制宣傳教育途徑,改善法制教育的效果,以為土地規劃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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