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是洪湖市主要的糧食作物,常年種植面積約5.5萬h㎡,水稻整個生育期病蟲害常有發生。隨著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轉移,水稻種植農戶老齡化嚴重,科學技術缺乏,導致病蟲害防治效果不佳,嚴重制約糧食產量,因此水稻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成為必然的發展趨勢。為強力推進水稻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工作,2009年~2013年,洪湖市經過5年的實踐與發展,探索出了較好的推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及生態效益。
1 成效
1.1 防治組織
在全市各級農業部門的支持下,水稻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組織(以下簡稱為專防組織)發展迅速。目前,全市共有專防組織12家,擁有大、中型植保器械36臺套、小型機動噴霧器1500臺套、植保施藥遙控飛機8架,日作業能力超過2353h㎡,已初步形成農業技術部門、專業合作社、農資企業、種植大戶等多元化服務模式。
1.2 服務方式
目前主要服務方式有以下兩種:⑴全程承包。整個水稻生育期病蟲害防治所需農藥、器械、用工都由專防組織承擔,收費標準為2100元~2250元/h㎡。⑵單次承包。由農戶提供農藥,專防組織只負責統一施藥,收費標準為200元~300元/h㎡次。
1.3 服務面積
從2009年開始到2012年,統防統治面積基本穩定在270h㎡左右,沒有明顯的增加。2013年創新推廣模式,統防統治面積突增到2700h㎡(圖1)。
如上圖所示,前4年主要以單次承包為主,逐漸向全程承包發展,到2013年主要以全程承包為主,并且在服務面積上有了跨越性的提升。
其原因是2013年采用了新的推廣模式。
1.4 推廣模式
2013年初組織部分農業專家及專防組織負責人召開研討會,總結2009年~2012年在統防統治工作上的經驗及教訓,結合全市的實際情況探索出以下推廣模式(圖2),經推廣試用,效果顯著。
由農業行政及技術部門聯合種植專業合作社,結合水稻集中育秧項目,統一水稻生育期,聯合農資、藥械企業引進先進的植保器械及藥劑,再給予專防組織政策及技術上的支持。專防組織承包的形式有兩種:(1)直接與種植大戶簽訂合同,承包服務;(2)通過村級干部支持,集中與村委會簽訂服務合同,為農戶服務。
1.5 服務效果
通過實施水稻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提高了防治效果,降低了病蟲危害損失;提高了防治效率,減少了防治用工;提高了防治效益,降低了防治成本。據洪湖市植保站調查,水稻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區域比農民自防區減少用藥1次~2次,節約工時3個~5個,平均節約防治成本600元/h㎡。由于專防組織采用的是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藥劑,避免了施藥中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了農產品質量安全。
2 做法
2.1 提高認識
為擴大專業化統防統治在全社會和廣大農民中的影響,加大了宣傳力度。通過洪湖電視臺、報紙、大喇叭廣播、發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宣傳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的優越性和意義,并且組織專防組織召開座談會,統一了專防組織及農戶對專業化統防統治的認識,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2.2 示范帶動
在水稻生產核心區域和高產創建示范片多次組織召開專業化統防統治現場觀摩會,起到了輻射作用,另外今年在全市進行了大面積飛機施藥現場觀摩會,起到了示范帶動群眾參與的作用。
2.3 技術指導
針對專業化統防統治服務組織植保專業技術薄弱的現狀,農技農機部門及時為專業化防治組織提供病蟲發生、藥劑、器械市場等技術信息服務,對專業化防治組織隊伍建設與管理、高效安全藥劑推薦、施藥機械維護保養,以及安全用藥和綜合防控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技術指導。安排專人,分片負責、跟蹤服務。認真開展各階段病蟲防治效果的檢查與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補救,切實提高技術到位率和防治效果。幫助指導服務組織制定統防統治方案,指導服務組織制定科學的病蟲防治方案,推廣應用高效低毒低殘留化學農藥和生物農藥,促使服務組織防治用好藥、少用藥,科學用藥。
2.4 政策扶持
鼓勵專業化防治組織在農作物病蟲防治過程中優先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非化學防治的綜合防治措施。對有長遠發展要求和相對固定防治服務面積的,優先申請國家項目支持,農機部門在服務區內免費或優先補貼安裝太陽能殺蟲燈和其它綜合防治設施(設備)。2013年以補貼形式重點扶持一批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組織。
補貼辦法實行以獎代補。對實行單次承包服務面積達200h㎡以上的專業化防治組織補貼1萬~3萬元;對實行全程承包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的,原則上要求服務面積達20h㎡以上,按30元/667㎡的標準進行補貼。
2.5 糾紛處理
在農民與專防組織發生矛盾時,由農業局相關科室及執法機構參與矛盾化解,嚴格按照國標及湖北省地方標準進行嚴格地評估,劃分責任,保障了參與統防統治農民的利益,同時也保證了專防組織在持續發展。
3 存在的問題
3.1 規模經營不夠
目前土地實行家庭承包,大部分農戶仍采用一家一戶分散經營,專防組織承包的田塊統一開展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比較困難,組織難度大,導致防治成本增加、防治效率降低、直接影響專防組織經濟效益和積極性,另外承包田塊存在“插花”現象,影響防治效果。
3.2 防效標準不統一
在防治效果的標準上,專防組織與農戶認識不統一。部分農戶對專防組織要求過高,不準出現病蟲害危害現象;而專防組織只能按照國標和湖北省地方標準控制病蟲危害,兩者之間往往產生矛盾,導致專防組織防治費用難以收取,影響專防組織的效益,使防治隊伍不穩定。
3.3 作物生育進程不一致。
各種病蟲害的發生與作物的生育期息息相關,洪湖市水稻播期存在很大的差異,給專防組織實施統防統治帶來諸多不便,影響專防組織的效益及防治效果。
3.4 潛在風險較大
防治服務過程中,常常遇到一些突發性的病蟲、旱澇等極端性氣候以及農資價格變動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防治成本,影響服務效益,同時由于保險、信息及技術等配套政策缺乏,服務組織抗風險能力較弱。
4 建議
4.1 積極引導規?;N植
分散種植方式難以滿足農業現代化的要求,嚴重制約專業化統防統治的發展。應該積極引導土地集約化生產,規?;洜I,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工作的開展。
4.2 統一水稻播期
統一水稻播期要通過種植專業合作社,結合集中育秧項目,使每個區域內的水稻生育期相對一致,為專業化統防統治提供便利。
4.3 成立矛盾糾紛仲裁機構
農業行政部門要針對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制定相關政策及評估標準,成立統防統治矛盾糾紛仲裁機構,協調處理專防組織和農戶之間的矛盾,保障專業化統防統治組織的健康穩定發展。
4.4 加大扶持力度
針對現階段專防組織抗風險能力較弱的問題,各級政府和農業部門應該從政策及技術上大力支持專業化統防統治組織,制定切實可行的扶持政策,包括對專防組織的補貼標準、機防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及農作物自然災害保險等,幫助專合組織規避風險,調動專防組織的積極性,為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