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長期以來,農村金融一直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受關注但又最薄弱的環節之一.就目前來看,商業性金融機構涉足農村地區金融業務所存在的成本、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性,導致其本能地"嫌貧愛富",農信社改革的去合作化和村鎮銀行的趨利性也日益明顯.所以,單純依靠市場機制和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不可能徹底解決農村金融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結構性矛盾\\(韓俊,2007\\).在這種情況下,集政府干預與市場機制于一體的農村政策性金融必須有所擔當.2014年是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領域唯一的政策性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 組建和運營20周年.對比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設計的初衷,從農發行運行20年的實際效果來看,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的特殊功能和優越性并沒有得到完全的體現和發揮,功能弱化現象十分明顯,農村社會的融資形勢依然嚴峻.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發展困境?以往的研究大多認為主要是由于農發行的職能定位不清和功能不健全\\(何廣文,2004;劉錫良,2006;賈康、孟艷,2009\\).王偉 \\(2011\\)認為,自動、穩定而合理的風險補償與利益補償機制的缺失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理論界對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研究,大多是從金融制度或機構本身的經濟學角度來展開,尚未發現從學科交叉的經濟社會學角度,尤其是社會網絡的視角對農村政策性金融作深入系統的研究.
社會網絡是社會行動者及他們之間關系的集合\\(劉軍,2004\\),是一種正式性較弱的社會結構.作為一門嶄新的學科,新經濟社會學認為經濟活動不是存在于"真空" 中的,而是"嵌入"社會結構之中.經濟社會學家總是在具體社會結構或社會網絡的制約與影響中研究人類的"理性行動".朱國宏等\\(2005\\)研究指出,網絡結構的各種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經濟過程及其結果.一般認為,社會網絡理論的研究對象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集體行動者,或者任何能與另一個實體發生聯系的實體 \\(特納,2006\\).實際上,使用"行動者"這個詞并不意味著該社會實體一定要"行動"或者具有意志力.
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也可以將整個經濟定義為通過社會互動和社會結構把經濟利益及其他利益以不同方式聯結起來而形成的巨網.農村政策性金融作為一種社會建構,是嵌入在農村社會金融網絡之中的.在這一網絡內,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與其他行動者之間的"社會互動",不斷優化融資者的"社會資本",進而改善其融資狀況,同時推動自身持續向好發展.可以說,社會資本充當了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的驅動因素,社會互動則是其發揮作用的主要途徑.社會資本孕育于社會網絡之中,"是一種鑲嵌在社會結構之中并且可以通過有目的的行動來流動的資源",社會網絡是社會資本的載體;社會互動形成社會網絡,是網絡中的人與人、群體與群體之間通過接近、接觸或手勢、語言等信息的傳播而發生的相互依賴性行為的過程,社會網絡影響或制約著社會互動.因此,在有關社會網絡的研究中,這三者經常是一并討論的.很難想象,拋開社會資本和社會互動去考察社會網絡,可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
基于這一思路,本文汲取了新經濟社會學及經濟金融學相關原理,將農村政策性金融的運行和發展置于其所在社會網絡的背景中,力圖探究出其與所嵌入的社會網絡及該網絡中的其他行動者之間的相互關系和內在于這些關系的驅動力.為此,本文先從宏觀方面論述了農村社會金融網絡場域為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提供的基本載體功能,接著從微觀層面分析了嵌入社會網絡中的社會資本的需求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間接驅動作用,最后分析社會互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功能發揮的影響機理.
二、農村社會金融網絡場域是農村政策性金融活動的基本載體
社會網絡理論告訴我們,任何一個個體或組織都是具有社會性的,是被社會化了的實體.他們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無時無刻不處在社會網絡當中.所謂場域,可以被定義為在各種位置之間存在的客觀關系的一個網絡或一個構型.通俗地講,場域是以各種社會關系連接起來的、表現形式多樣的社會場合或社會領域.雖然場域中有社會行動者、團體機構、制度和規則等因素存在,但是場域的本質是這些社會構成要素之間的關系,即社會關系網絡.據此定義,我國農村地區的金融網絡就相當于一個主要由農戶、農村企業、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商業性擔保公司等\\)、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 \\(農發行、政策性擔保公司、政策性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等構成的特定的場域.
在這一場域之內,各行動者因其地位的不同,占據的金融資源或權力也有很大差別.農戶、農村企業等是資金的需求方,各金融機構則是資金的供給方.由于農村金融資源的稀缺性,農村金融市場本質上是一個需求明顯大于供給的賣方市場.這就導致了農戶、農村企業等資金需求者在融資時面臨一系列的尷尬與困難.尤其是在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設立以前,由于農村合作性金融早已名不副實,異化成了事實上的村鎮商業性金融;民間金融還不夠正規,風險較高加之資金規模遠不及需求,農村融資市場上便形成了商業性金融獨大的單邊壟斷局面.此時,農戶及農村中小企業等群體想要融資時,因為很難從其他渠道獲得資金,就只能求助于農村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可以說,他們能不能順利取得所需資金幾乎完全取決于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方的行為.這樣,出現"信貸配給"或"資金饑渴"等現象就不足為怪了.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不是提高擔?;虻盅洪T檻不肯放款,就是以風險較高為由借機抬高利率,致使農戶或農村中小企業等面臨嚴峻的融資難題.1994年農村政策性銀行設立以后,農村金融網絡的狀況得到極大的優化 \\(見圖1\\).農戶、農村中小企業等在融資時,不再僅僅依靠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而是多了一個替代選擇--向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這無疑降低了融資者對農村商業性金融的過度依賴,大大提高了他們融資的成功率.當然,場域中各行動者的行為均要受法律法規等規則要素所施加的約束和激勵,他們是農村金融場域健康運行的外部保障.由此來看,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安排的現實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可以提高農戶、農村中小企業等所需資金的可得性,或是被要求提供的擔保條件降低了,或是以前根本得不到的貸款現在能得到了;二是在農村商業性金融壟斷力量被削弱的情況下,融資者的融資成本自然會有所下降.一些弱勢的群體、行業或領域,可以以較低的利息率獲取政策性資金的強力扶持.換句話說,農村政策性金融的設立是金融場域結構優化的內在要求和均衡發展的必然結果,必須堅持和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不動搖.
既然農村社會金融網絡場域為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提供了基本的載體功能,那么,農村政策性金融就應該以農村弱勢群體為服務對象,而不能越位針對強勢群體 \\(所謂的優質客戶\\) 從事商業性金融業務.網絡結構會影響或制約個體行動,同樣地,行動者的實際行動也會反作用于這個網絡.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為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場域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也不例外.金融場域為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活動提供了一個載體、一個平臺,同時也為其行動圈定了一個范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擁有的金融資源在供需雙方間的有效流動以健康穩定的農村金融網絡為前提和基礎,所有的金融活動都毫無疑問地要依托于這一金融網絡;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所作所為都必須以這一場域為界限,受場域中的法律法規等社會控制因素的引導和規范.以農發行為例,它是專門服務于"三農"的一個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如果脫離農村社會金融網絡場域,與"三農"脫節,就失去了政策性金融制度存在的根基.只有在包括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內的所有行動者的共同努力、共同支持之下,農村社會金融網絡才能持續地存在和發展.與此同時,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行動也將通過自身與網絡中其他行動者間的社會互動對整個金融場域產生反饋.一方面反作用于融資者及其他性質的金融機構的社會行動,另一方面會對整個金融網絡的生態平衡及活力產生影響.毫無疑問,這一切都是以和諧、穩定、高效的金融場域為前提.通常,該過程具有一定的隱蔽性,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潛移默化地進行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與農戶、農村中小企業及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等"利益攸關者"緊緊相連、相互依賴、相互制約,他們之間的良性互動對緩解融資困難、提高整個金融系統的資源分配效率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三、社會資本需求是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間接驅動力量
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好壞,不僅取決于自身的供給層面,而且受融資者對其需求的影響.正是需求和供給兩方面的合力,決定了其能否持續向好發展并成為扶貧支農的利器.在農村政策性金融供給外生的情況下,融資者對他的需求便基本可以左右其發展的未來趨勢.通常,個體在融資時不僅依賴自身的能力,而且能調用自己所處社會網絡中的資源--社會資本,使之朝著有利于自己獲得資金的方向流動.農村政策性金融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幫助融資者改善社會資本結構,提高其融資的可得性.這樣,融資者對社會資本的需求 \\(進而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的需求\\) 便構成了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不竭動力.充分認識并合理利用這一點,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的長遠發展至關重要.
\\(一\\)農村融資者的社會資本與融資的可得性問題中國人一般是關系導向型的,每個人都以自己為出發點,向外輻射形成一個由各種關系聯結成的自我中心社會網,建立自己的"人脈",不斷地維持和調整,在人脈中進行社會交換,通過人際資源達到個人目的.社會資本正是在社會關系中獲得的,是從社會網絡中動員了的社會資源.因此,從微觀層面來看,社會關系的構成和性質決定了社會資本的狀況.在邊燕杰\\(2004\\)等提出的"春節拜年網"的啟發下,并基于上述行為能夠充分激活以融資者為中心的個人網絡、進而反映出他們的社會資本的投資狀況和實際存量這一設想,我們著重對融資者在不能順利從銀行獲得貸款時的解決方式進行了跟蹤調查.
2012 年 7-8 月,我們以"農戶、農村中小企業的融資狀況及政策性融資行為"為主題,以隨機抽取的河南省某地區的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等弱勢融資群體為調查對象,通過問卷調查與個別訪談等形式,共發放問卷150份,收回有效問卷124份,回收率為82.67%.其中,向農戶發放100份,收回有效問卷 78 份,回收率為 78%;向農村中小企業發放 50份,收回46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92%.經認真分析,調查結果真實可信.調查結果表明:農戶的微觀社會資本具體包括:農戶自己在當地擔任干部的情況、農戶的親戚中擔任機關干部的情況、農戶在銀行及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內是否有熟人、農戶與其他較富裕的農戶是否熟悉、農戶與其他在政府有熟人的農戶之間的關系是否過硬、農戶是否參與了正式和非正式組織等.類似地,農村中小企業擁有的微觀社會資本有:企業的主要領導是否在政府部門任職\\(如是否擔任政府顧問、人大代表等\\)、企業領導與政府官員的關系是否相熟、企業領導與金融機構的主要工作人員關系是否親密、該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的關系\\(合作狀況、信任程度等\\)、企業參加正式和非正式組織 \\(如行業協會、企業互助聯保小組等\\) 的狀況等.融資者的宏觀層次的社會資本主要外化為具體的經濟金融政策和規范、社會道德、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等,本文不作重點考察.
有關"社會關系\\(社會資本\\)在融資過程中的作用"的調查數據顯示:受訪者在回答問卷題目"一般情況下,您選擇到農發行進行貸款的初衷是什么"時,回答"有國家政策扶持,造福'三農'"的占比 為30.6%,選擇"由親人、朋友推薦"的占比為 38.8%,選擇"貸款比較便捷"的占比為 17.7%,其他的占比為 12.9%.在回答"人際關系對獲得貸款的作用"時,認為"作用很明顯"的占36.3%,"多少有點用"的占比46.1%,認為"沒什么用"的只占到17.6%\\(見圖2\\).在回答"若有類似人際關系,是否會選擇通過人際關系進行貸款"問題時,選擇"一定會"和"偶爾會"的占比為 78%,選擇"不會"的只有22%.在回答問題"若通過人際關系進行貸款,與該人的熟悉程度如何"時,選擇"親人、朋友、熟人"和"較為熟悉"的占到樣本總數的70%.通過對以上數據分析,可以發現大多數受訪者在融資時會首先利用或依賴于自己的強關系①,并認為強關系相當有用;受訪者的社會資源擁有狀況越好,越容易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與親戚朋友間的關系越親密\\(意味著社會資本越多\\),發生民間借貸行為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受訪者的社會資本會對其借貸需求及滿足情況產生正向影響.
社會資本的作用機理可以概括為信息流動、決策影響、信用證明和身份認同等 4 個方面 \\(林南,2004\\),這些因素正是事關農村弱勢群體能否順利融資的重要資源.融資者擁有較豐富的社會資本,就相當于有了一個隱性的信用證明.這樣,貸款人就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對其產生一定程度的身份認同,進而正向地影響到信貸決策.相比之下,他們能更容易或以更低的條件獲得所需資金.但是,受二元經濟結構的長期制約,我國農村地區目前面臨的情況是,農戶、農村中小企業等群體的社會地位較低,社會資本是受到約束的.農村的社會資本正不斷流失,存量越來越少.農村群體擁有的強關系十分有限,可供參加的經濟和社會組織也寥寥無幾,社會資本長時間內得不到擴展和豐富,這種狀況對本來就處于弱勢地位的農村融資者非常不利.就宏觀層面而言,征信體系建設還不夠完善;有關的金融政策正在逐漸地向農村弱勢群體傾斜,但是具體落實起來還有一定的難度.在這種情況下,融資者在動員他們可以利用的最好資源方面處于明顯的劣勢.歸結到一點,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在放款時是以社會資本為重要依據的,而融資者的社會資本卻先天不足,這種不可調和的矛盾導致他們通常無法順利地取得商業貸款.
\\(二\\)社會資本需求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的驅動機制
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相比,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在開展業務時并不以貸款對象的社會資本的優劣來決定貸與不貸.換句話,并不是說誰有"關系"或有"路子"\\(這里指可以調用的強關系\\),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就貸款給誰.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恰恰是以農村地區的弱勢群體為特定的服務對象.這些群體大多社會地位較低、社會資本不足,尤其是可以幫助自己融資的強關系極其有限.當他們從商業性金融機構得不到或不易得到所需資金的時候,便可以向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只要他們是關乎國計民生、在整個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特殊戰略性地位的弱質產業、弱勢領域或群體,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在保本微利的經營原則之下,便可以為他們提供資金支持.這主要體現在優惠性 \\(貸款期限長、利率低\\) 和可得性 \\(較低的擔?;虻盅簵l件\\)兩個方面.
更為重要的一點是,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尤其是農村政策性擔保機構,應該幫助農村融資者走出對血緣、親緣、地緣關系的單純依賴,不斷增加和優化他們的社會資本,改善其博弈弱勢的地位.農村弱勢群體融資難的一個普遍原因是其信用度不明確,商業性金融機構在此情況下不可能"貿然行事".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融資者發放前期貸款或提供擔保的舉動,可從側面傳遞出這樣一個信號:
這些項目、行業或領域是政府支持或將要重點發展的.這樣,商業性金融機構就會認為這些項目、行業或領域的信用較好、風險是相對較低的,可以考慮為其發放貸款.在這一過程中,融資者的社會網絡得以明顯擴大,增加了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這個關鍵的行動者,他充當了眾多的融資者和大量的其他性質的金融機構之間唯一的"橋"②.通過牽線搭"橋",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為融資者注入了新的社會資本,這就是隱性的信用證明.也就是說,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優化融資者的社會資本結構,間接地提高了他們在融資時和商業性金融機構討價還價的能力.
反過來看,因為借力于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融資者可以更順利地獲得商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所以,理性的融資者為了盡可能地改善自己的社會資本狀況、提高自己融資的成功率,一定會增加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的需求.這樣,受社會資本的需求拉動,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只有不斷地創新服務產品、提高服務質量,改變過去政府主導的"自上而下"的發展方式,"自下而上"地按"需"發展,才能滿足融資者日益增長的農村政策性金融需求,同時促進自身持續向好發展.
四、良性的社會互動是農村政策性金融功能發揮的主要途徑
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為我國農村金融場域中的一分子,在運行的過程中必定會與其他組成部分進行一系列的社會互動,這是普遍存在且不可避免的社會現象.當然,這些互動既有良性的,也有惡性的.良性的社會互動意味著農村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渠道得到擴展,有利于其更充分、更靈活地發揮出應有的功能;惡性的互動乃至沖突則可能會導致組織機能失調,甚至是金融生態網絡的嚴重失衡.現階段,逐步完善農村政策性金融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制度為保障,鼓勵和引導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同融資者的良性互動以及與商業性金融機構和農信社的協作、互補,約束和懲治設租尋租行為及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之間的越位競爭,及時糾正農村政策性金融發展過程中的錯誤和偏差,強化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特有功能體系,勢在必行.
\\(一\\)農村弱勢融資群體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社會互動
農村弱勢融資群體和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處于同一個金融場域中,前者對資金有著強烈的需求,后者則是為緩解他們的融資困境而專門設立的,他們之間的社會互動是否充分,直接關系到政策性資金能否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到達最需要它的人手中.
首先,這種互動的進行必須以融資者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的充分認知為前提.但是,從問卷調查的情況來看并不樂觀:有52.13%的農戶或企業只是聽說過政策性金融機構,但從未接觸過;有26.12%的企業表示對政策性金融機構有一些了解,但很難從那里貸到款,仍有21.75%的企業對政策性金融機構及其基本制度一無所知.這說明,仍有相當一部分的農村弱勢群體對農村政策性金融缺乏最基本的認識,即便知道有這種機構,對它也不抱希望.認知不足,將會使得農村弱勢群體向政策性金融機構融資的積極性大大降低.反過來,只有農村弱勢群體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認知充分了,才會及時地把自己對資金的渴求以遞交融資申請的形式表達出來.其次,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接收到融資者的融資要求之后、發放貸款之前,也需要對融資者有一個認知的過程.這里的認知主要指對融資者資質的考察,看其是否符合政策性融資的條件.如果符合條件,農村政策性銀行將會及時地為其發放資金,或者政策性擔保機構給其提供擔保.之后,還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以防范道德風險.至此,融資者如愿從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那里融得了資金,但是他們之間的互動過程并沒有結束.融資者在獲得并使用資金之后,會對審批手續的繁簡、審批時間的長短、客戶經理服務質量的優劣、資金期限的長短與自己是否匹配、資金成本是否承擔得起等做出評判.與此對應,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會將融資者的評價作為今后工作的參考依據,在相關方面做出改進.總之,融資者和農村政策性金融之間合理的雙向互動,必將使其政策性扶植功能更加突出,支農效果更加顯現.
必須指出,融資者與農村政策性金融之間還存在著另一種互動形式--設租尋租.這種惡性的互動源于關系嵌入和社會信任的"異化".設租者和尋租者主要是通過金融網絡中具有"橋"作用的"中間人"取得聯系.這個"中間人"在網絡中一般處于更關鍵的位置并擁有更豐富的社會資本,掌握著交易正常進行所必需的關鍵"社會資源".交易雙方和"中間人"之間都建立了高度的"信任","接頭"之后經過反復試探和重復博弈,逐步獲得身份認同,進而達到讓公共金融資源在由"自己人"組成的"小圈子"中流動的目的.這種丑惡的交易扭曲了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的本質,妨礙了其功能的發揮,必須依法懲治,堅決制止.
\\(二\\)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社會互動
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利用自身優勢,可以甄別出農村地區的一些潛在的優質群體、產業或領域,為其提供前期的融資或擔保.由于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特殊背景,這種投資行為無意之中便增加了融資者的社會資本.商業性金融機構看到后,自然會覺得這個項目"比較可靠".這樣,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就會"免費搭車"、大舉跟進,為其提供后續的資金支持.這時,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見好就收",及時撤出,重新發掘其他項目,開始新一輪的循環.
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與政策性金融機構之間的上述互動過程被稱為"虹吸誘導"機制,結果是二者"雙贏",它完美地體現了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最本質最核心的功能,鞏固了這一制度存在的現實根基,對其長遠發展意義深遠.其中,相較于農村政策性銀行,農村政策擔保機構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之間的互動更應引起我們的重視.農村政策性銀行畢竟資本金有限,不可能事事躬親,都為其放貸:一方面它缺乏自動穩定的利益補償機制;另一方面如果這樣做,要么等同于政府財政,要么等同于商業性金融.相反,農村政策性擔保機構能夠以小搏大,通過杠桿作用"虹吸"多倍的商業性資金,不僅降低了金融風險,而且大大提高了資金的利用效率.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著力促成農村政策性擔保機構與商業銀行之間的良性互動,將成為政策性金融制度改革創新的主攻方向.
然而,由于利益訴求方面的矛盾,農村商業性金融與政策性金融之間的業務摩擦與沖突不斷顯現.
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制度是隨著改革的深入,自上而下設計的.它一誕生就缺少完善的法律法規保障和約束.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部分政策性金融機構時常以市場化改革的名義,越過特定的業務"紅線",主動尋找有利可圖的投資項目,與商業性金融機構展開正面競爭.很明顯,這種"競爭"是有失公平的,結果只能是政策性金融的"單贏".農村政策性金融的這種"越規"行為是不可能長久的,是不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勢必會使其逆向選擇和"虹吸誘導"等功能不能充分地體現.因為這些功能的發揮,需要依賴于"遵守非主動競爭性盈利"這一基本前提.
\\(三\\)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社會互動
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作為農村金融網絡中的又一個重要支點,與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之間的協調與合作相得益彰.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在實現推動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提高社會公平正義的目標方面是一致的.這使得他們具有相互配合、融合與合作共贏并形成一種特殊耦合機制的天然基礎和條件.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無不與本國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 \\(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典型代表\\) 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二者的密切聯系是由農業服務對象的分散性和業務運行成本決定的.一方面,農村融資者人數眾多且分布面廣,政策性金融則一般具有確定的邊界和資源數量,不可能也沒有必要處處設立分支機構.相反,只建立一些宏觀性的機構,將具體的農村政策性金融業務交由合作性金融機構代理,既可以減少經營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又可以利用合作性金融機構植根農村的特點了解農村弱勢群體真正的融資需求、信用狀況等.借此,農村政策性金融猶如建立了一個新的支點,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與融資者的需求對接.另一方面,依靠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政策及信息優勢,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可以"近水樓臺先得月",快速地跟隨投資,并及時掌握國家的政策意圖和行業動向、調整發展戰略,為自己贏得發展良機.
參考文獻:
[1]白欽先,王偉.科學認識政策性金融制度[J].財貿經濟,2010,\\(8\\).
[2]邊燕杰.城市居民社會資本的來源及運用:網絡觀點與調查發現[J].中國社會科學,2004,\\(3\\).
[3]段玉華.中國農業政策性金融問題研究:以農業發展銀行為例[D].山東農業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
[4]弗蘭克·道賓.經濟社會學[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5]桂勇,陸德梅,朱國宏.社會網絡、文化制度與求職行為:嵌入問題[J].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3\\).
[6]韓俊.中國農村金融調查[M].上海遠東出版社,2007.
[7]何廣文.對農村政策金融的理性思考[J].農業經濟問題,2004,\\(3\\).
[8]賈康,孟艷.政策性金融的體系、定位及其邊界主張[J].改革,2009,\\(3\\).
[9][美]林南.社會資本:關于社會結構與行動的理論[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10]劉錫良.中國轉型期農村金融體系研究[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6.
[11]劉軍.社會網絡分析導論[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
[12]T.帕森斯,N.J.斯梅爾瑟.經濟與社會[M].華夏出版社,1989.
[13]皮埃爾·布迪厄.實踐與反思--反思社會學導引[M].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
[14]喬納森·H·特納.社會學理論的結構[M].華夏出版社,2006.
[15]斯梅爾瑟,斯威德伯格.經濟社會學手冊\\(第 2 版\\)[M].華夏出版社,2009.
[16]王偉,白欽先,李鵬.功能失調、認知和行為偏差與農村政策性金融困境[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11,\\(12\\).
[17]王偉.中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優化與實證分析[M].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
[18]何風雋,仇娟東.基于供求視角的農村金融理論與實證研究綜述[J].西南金融,2010,\\(11\\).
[19]朱國宏.經濟社會學[M].復旦大學出版,2005.
[20]Bruce G.Carruthers and Laura Ariovich.2010.Mon-ey and Credit:A Sociological Approach.Cambridge:PolityPress,pp.52-78.
[21]Fiechter,Kupiec.2004.Promoting the Effective Su-pervision of State- Own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22]Mark Granovetter.1973.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Vol.78,pp.1360-1380.
[23]Uzzi,Brian.1999.Embeddedness in the Making ofFinancial:Capital How Social Relations and Networks Ben-efit Firms Seeking Financing.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64,No.4,pp.481-505.
[24]Viviana A.Zelizer.1995.The Social Meaning ofMoney.New York:Basic Books,pp.19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