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中國居家養老服務機制構建研究
【引言】我國城鄉居家養老模式探究引言
【第一章】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基本理論和基本功能分析
【第二章】居家養老體制建設的比較研究及經驗借鑒
【第三章】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制度建設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完善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
【結論/參考文獻】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策略分析結論與參考文獻
四、 完善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對策
通過上述理論、現象的分析,在對一些國家或地區進行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得出的經驗進行比較分析的基礎上,結合當前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模式和政策制度體系,找出了存在的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發展模式和政策制度體系兩個方面,同時這兩個方面又是相互影響的。下面從優化發展模式和完善制度體系這兩個方面探討并提出,在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思路。
(一) 優化發展模式
最理想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并不是所有模式優點的累加綜合,只有與現階段的社會發展水平、與居家老年人養老需求相適應的居家養老服務才是最科學、最有特色的發展模式。因此,每個地區都需要參照居家養老服務的一般標準,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及本地區老年人的實際需求,靈活開展各項養老活動。那些典型地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實踐僅為參考之用,不僅要批判性地吸收其他為居家養老服務實踐的優點,還要結合實際加以調整,為社會化發展提供參考。我國幅員遼闊,地域差別明顯,發展模式必然要符合地區實際情況而有所區別,但一些主要模式原則應該共同遵循。
1. 確立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
老年人是整個社會的財富,而尊老敬老是我們華夏民族的優良傳統。在中國各級政府頒布的有關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文件中,可以發現"以人為本"是首要的指導思想。強調居家養老服務制度措施的人性化,就是要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老年人在年輕的時候創造了社會價值,在年老之后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與贍養。
居家養老服務模式所提供的服務同時具有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優點,這就要求既要有機構養老規范化和專業化特點,又要有家庭養老的獨特的人情味。遵從人性化的服務理念:一是老年人既是服務的接受者,還是為老服務的重要參與者,要尊重老年人意見;二是服務項目要貼合老年人需求,在服務實施過程中,接受老年人的監督;三是一切從人實際出發,避免胡亂拍板現象的出現,進而降低"面子工程"出現的概率。當然,這些行為只是"人性化"服務理念的一部分,我們還需要在為老服務實踐中不斷豐富人性化的內涵。
2. 以政府引導為基礎鼓勵多元參與
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吸納了更多的服務提供主體,每種類型的參與主體根據自身特征?
發揮著不同的功能作用,有效地滿足了居家老年人各方面的養老需求。因此,必須要堅持政府引導下的居家養老服務的多元主體參與,既規范了參與各主體的行為方式,使之有序發展,又充分保障了發展所需的靈活性??v觀國外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歷程,其服務的參與主體最初只包括服務提供者和服務接受者兩類,服務提供者僅限政府有關機構以及少量的志愿團體,服務接受者僅限于老年人本身。隨著社會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也得到進一步的豐富和完善,營利組織與非營利性組織、正規的服務人員與非正規的養老服務隊伍一起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服務的接收者也從老年人本身擴展到老年人及其家庭中的主要照顧者。應從以下 6 個方面著手。
第一,合理充分的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政府雖然直接參與到居家養老服務中較少,但起著主導作用,通過制定政策,做好方向引導和監督工作,努力協調資源,推動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梢詮囊韵聨讉€方面入手:一是在宏觀調控上,做好政策引導,調動更多的力量參與到為老服務領域,如政府中的立法機關要健全相關法律,行政機關需完善制度、加強監管,而具體服務項目則交給民間組織或老齡企業具體實施;二是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責權,如在社區老年人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上,應該以地方政府投入為主。因為基層政府更加了解情況,能夠合理配置養老服務資源;三是退出一般性經營領域,堅持探索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的模式,避免政府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現象的出現。
第二,充分調動社會組織的積極性。民間志愿團體等非政府組織是最早開展老年服務活動的,而后隨著時間的推移,政府出于穩定社會秩序等統治需要開始介入這一領域,為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的發展提供資金、人力、物力等資源。發達地區的經驗告訴我們,針對居家老年人的志愿服務屬于民間弱勢群體的互濟行為。這些志愿組織由婦女、學生、公職人員等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人員組成,這些人深入老年人群體,開展具體的養老服務項目。在瑞典等北歐國家,子女并沒有瞻養父母的義務,美國、新加坡、日本等國將養老作為政府、社會的共同責任,號召動員全社會的力量提供為老服務。養老服務領域的寬泛范圍,需要各種類型的社會力量的參與,發揮自身優勢,為老年人更加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在為居家養老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非政府組織積累了豐富的為老服務經驗,與老年人的聯系更為密切,他們的參與,有著其獨特的自身優勢。在現階段的中國城市社會組織結構中,街道的社區居民委員會也是一為老服務的主體。從國外經驗看,非政府組織是一隊主要力量,因為非政府組織的活動日益體現專業化,他們可以承包政府投資的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如日本的"鈴之會"由社區內的熱心人士組建,定期開展活動,?
解決小組內老年成員的問題和困惑。而且由于日本針對老年人的法律法規較多,非政府組織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幫助老年人解讀政府的法律政策。中國香港地區的非政府組織,其成員由社會工作者和義工構成,實行社工帶義工的形式提供專業為老服務。非政府組織每年向政府申請服務項目資金,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活動,維持自身運營。他們不僅直接提供服務,同時也逐漸介入養老服務的監督評估體系,為政府養老政策的制定、實施提出政策建議。
第三,要積極穩妥的發展養老服務產業。大眾觀念認為,養老服務"無利可圖",造成企業參與積極性不高。然而根據有關專家評估測算,僅就我國目前的城市居家養老服務中的家政和護理服務兩項服務項目內容而言,潛在的市場規模會超過 700 億元[37],今后還會逐年增多??梢?,中國養老產業潛力巨大,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老年人的消費能力與消費意愿也在增強,這就刺激了公司企業進駐居家養老服務領域。美國現在已建有專業的服務公司,如美國專業經營老人社區的?,斂凸镜?。為鼓勵養老服務產業的發展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充分利用我國現行"營改增"稅制改革的大好時機,為養老服務產業確定合理優惠的稅費水平;二是為養老服務企業發展建立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入養老產業建設;三是扶持帶頭企業,每個行業內的帶頭企業必將促進行業的大幅發展,因此要選擇合適的地區,扶持幾家具有相當規模的帶頭企業,以帶動和促進居家養老服務的全面發展。
第四,轉變觀念以更靈活的思路強調家庭的作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可以大大減輕子女等家庭照顧者的贍養壓力,但這并不意味著子女贍養老年人責任的消失。在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的過程中,要重視和發揮好每個家庭成員的作用。子女等親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響老年人的養老選擇,從目前研究結果來看,大量研究集中在政府、社會組織等力量介入居家養老服務,而對子女等家庭成員照顧老年人的研究較少,從實踐來看,在香港等居家養老服務發展較為完善的地區,將照顧老年人的家庭成員也納入服務對象,為其提供暫息服務,緩解子女長期照顧老年人產生的壓力。在強調家庭作用基礎上,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要逐步轉變傳統觀念,將家庭成員作為居家為老服務的對象,而不是服務提供主體;二是要為家庭成員履行養老義務提供便捷環境,盡量減輕其體力負擔和不必要的費用支出;三是加大社會宣傳,鼓勵大家正確理解家庭在養老中的作用,既不一味強調養老義務,也不要完全照搬西方不需要家庭承擔職責的做法。
第五,充分發揮老年人的作用。傳統觀念里,老年人一直被認為是被照顧者,還被列入社會弱勢群體。但在新加坡等居家養老服務操作較為成功的地方,老人不僅是單向?
的服務接受者,同時也會主動參與到服務提供活動中。"參與"是聯合國"積極老齡化"的三大政策支柱之一,老年人可以參與適合其參與、并有意愿參與的一系列活動。如社區老年人積極參加社區公益活動,認領社區公益崗位,擔任義工,參加青少年教育活動,一些低齡健康老年人參與照顧高齡老年人,幫助雙職工家庭照顧小孩兒,掌握一定技術的老技師在退休后仍發揮余熱,向社區內的青年人傳授技藝,等等。老年人除了參與社區志愿服務外,還有一些老年人退休后仍選擇再次就業,聯合國制定的《馬德里老齡問題行動計劃》中就提出"為所有想工作的老年人提供機會"的目標。在新加坡,有一個"退而不休協會",退休老年人憑靠豐富的工作經驗和技能,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繼續為社會做貢獻,同時增加個人收入。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活動,是維持老年人社會關系的重要途徑,其可以有效規避獨居引起的社會隔離和孤獨感。
第六,促進各參與主體間關系的和諧。在居家養老服務過程中,國家、非營利組織、營利組織在提供老年服務過程中逐漸形成了相互作用、相互補充、相互挑戰、互為動力機制的關系模式??梢灶A見,居家養老服務發展過程是長期的,這期間,各參與主體需要協同發展,相互支持,進而形成科學合理的、多渠道的、規范的社會化服務體系。這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以美國的發展模式為參考,在其經濟危機期間,財政緊張困難,難以支持政府投入養老服務,美國的養老服務開始市場化、產業化的方向發展,私人機構,漸漸通過向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方式進入老人服務業,我國也要逐步這種方式促進第三方機構的發展壯大;二是真正認識到多方參與的重要性,前面提到了政府的引導作用,引導不是主導,政府不能大包大攬,從歷史發展經驗看,養老服務屬于市場需要提供的內容,政府過度參與必然造成資金浪費,效率低下。在居家養老服務提供過程中,每個參與主體的功能都不可替代,這就需要各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相互合作才能促進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
3. 內容形式多樣化
居家養老服務應該具有一定的層次性,既有面向全體的基礎性服務、也有針對特殊群體的個性化服務,如針對殘疾老年人的輔助設施建設,癡呆老年人的特殊照護,以及面向高收入或高學歷老年人的高端產品研發等。
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在實踐中,以家政服務的發展最為充分,而法律維權和緊急救助這兩個項目需求的老年人較少,使用頻次不高,醫療保健服務和精神慰藉服務目前尚停留在低層次水平,缺乏深度和專業性。根據這些服務項目的實踐情況,結合未來發展趨勢,可以從老年人居住環境改造、醫療保健和信息通訊三個方面分析養老服務的發展趨勢。
第一,對住所環境設施進行改造?,F實生活中,一些家庭選擇將老人送往養老機構,是由于養老院有相對完善的為老服務設施,能夠為老人提供周到的照顧。推廣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將老人留在社區、留在家里,也需要改造老人的居住環境,包括居家設施和社區內為老服務設施。例如上海親和源社區是一個專門供老人養老的社區,設計理念完全從老人需要出發,在老人的居室安裝有便于輪椅、擔架進出的房門,浴室內鋪設防滑地板,社區內的各建筑物之間都是連廊相連的,一切都從老人的實際需求出發。當然,普通的居民區不需要太過完善的為老服務設施,但也有必要將老人居住環境進行改造,對老人使用頻率最高的臥室和衛生間需進行無障礙改造,如采用防滑地磚,浴缸、馬桶旁設置扶手等,社區內要有老年人活動中心,具有健身器材等設施,供社區老人集中休息、娛樂。
第二,完善醫療保健措施。西方國家不僅重視老年疾病的治療,而且也非常重視疾病的預防,綜合性醫院內設有老年人??撇》?。例如,在英國建設有"地段醫院",主要在社區內組建專門的針對老年人的醫療隊伍,隨時隨地的為老年人解除病痛。由于慢性病一般無法一次性治愈,改善老年人患病期間的生活質量則成為社區照顧的重點內容。在北京,一些居家養老服務社區開始嘗試對慢性病老人進行登記管理,重點在于疾病預防和健康咨詢,以幫助老年人心情愉快地度過晚年。在我國的"十二五"發展規劃中,也提出要完善社區基層衛生服務建設,增強社區醫院的治療應診能力,提供預防保健服務,為常見病、慢性病等提供基本醫療,全科醫生要逐步面向固定的服務對象等,以期望通過制度手段,將醫療保障系統的入口限制在社區層面,解決老年人就醫難的問題。
第三,信息通訊。在我國一些落后的社區,老年人的鄰居或志愿者只能通過"向天看窗簾,晚上看電燈"的原始方法對老年人情況進行跟蹤。老年人雖然需要更多的照顧,但是 24 小的跟蹤式照顧是非常困難的,這就要求完善的、便捷的居家養老服務通訊設施作保障。如在甘肅蘭州地區,正在積極建設"虛擬養老院",通過信息技術為每位登記老年人建立檔案。遇到緊急情況時,老年人可撥打"一鍵通"等通訊設備,信息中心可以迅速調出呼叫老人的信息,并進行有效救助。在未來的發展中,"智慧養老"必將成為一個世人矚目的重要發展方向。不僅是通訊設備,與老年人相關的其他電子產品也必將涌入市場,然而這需要政府及其他主體提供有力支持。在今后開展居家養老服務中,我們可以依托日趨完善的社區信息網絡平臺,建設起高效便捷的為老服務信息系統,提供電話熱線、信息網絡、緊急救援等綜合性服務。目前,我國在養老服務項目設計過程中也有過征集老年人需求意愿的行為,但是由于居家養老服務主要由政府出資提供,因此還處于"提供方利益"主宰和指導階段,然而當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成熟時,應將服務項目的"資源導向"轉向以使用者或顧客為中心的"需求導向".
4. 立足國情循序漸進
在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綱要以及其他涉及居家養老服務的工作中,我國一直強調居家養老服務開展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應該按照不同區域、不同老人群體等,設定若干發展階段,步步推進??梢砸砸韵聝蓚€思路進行:
第一,居家養老服務開始由城市逐步向農村延伸。無論是國外的社區照顧,還是國內的居家養老服務,都是先從城市中的社區開始的,而后延伸至農村地區。"十一五"期間,由國家設定的居家養老服務的目標就是"在全國的廣大城市社區,基本建立起多種形式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并同時積極向農村地區推進".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居家養老服務還未大面積開展,即使在城市,也是特定社區在開展服務試點工作,居家養老服務尚未普及。農村地區由于交通閉塞,社會組織發育不完全等原因,難以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活動。但農村地區也有其自身特點,農村用家養老服務將成為我國未來養老服務的重點研究公關方向。
第二,從困難老人入手再普惠到全部老人。居家養老服務優先滿足經濟上處于弱勢或者身體上上處于弱勢的老年人的需要,但其發展趨勢必然要求惠及每一位老年人。老年群體之間存在著不同的類別,如經濟狀況好壞、男性老年人和女性老年人、有配偶的老年人和喪偶老人、少數民族老人和漢族老人以及遷移老人和戶籍老人等。在有些地區的實踐中,開展的針對不同老年群體,提供有差別的服務就是一種非常好的發展趨勢。
在今后的居家養老服務中,逐漸將服務對象范圍擴大到所有老年人,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的普惠式發展的最終目標。
(二) 完善制度體系
政策制度體系的完善應當從此項制度設計需要遵從的一般性原則出發,明確發展方向和最終目的,逐步完善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
1. 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
法律原則是指在一定的法律體系中,能夠為法律規則提供出來某種基礎或本源的綜合性、指導性的法學理論原理和價值準則。法律原則對于法律的制定和實施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在制定居家養老服務法律的過程中,應當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與我國憲法相一致的原則?!稇椃ā肥且粋€國家的根本大法,其他任何法律法規的制定都應該符合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則。首先,制定法律的主體是由憲法確定的。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制定機關都必須有憲法賦予的權利,不能越權制定法律,否則無效,其次,制定的內容要符合憲法規定。內容合憲是指制定的法律內容要符合憲法的精神和原則,最后,法律制定的程序要符合憲法規定。
第二,與我國的經濟水平相適應的原則。社會保障的發展受到一國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在為有關社會保障項目標準立法時,必須從國家的實際情況出發,考慮國家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特征。同時,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也會對社會經濟制度產生重要影響,居家養老服務的超前和滯后都不利于社會經濟及其自身的發展。如果居家養老服務水平低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雖然從短期來看可以減輕國家的負擔,但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需求,這樣不僅侵害了老年人的權利,而且也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如果居家養老服務水平高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短期內雖然可以快速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但是從長遠來看,快速增加的政府財政負擔,影響國民經濟發展所需要的生產資金,最終將制約居家養老服務水平的提高。因此,在制定居家養老服務法律過程中,一定要考慮本國的實際情況,尤其是經濟發展情況,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老年人的權益,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第三,注重社會公平原則。社會保障的法律體系,可以說是在所有法律體系中最能體現出社會公平價值的法律體系。公平在國有國家都是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建立所追求的目標,同時也是其基本原則之一。這是要求我們一定要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不要忽略讓全社會的弱勢群體也能夠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要求。而居家養老服務可以看做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補充,也必須在在保證效率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原則。
第四,權利義務相結合的原則。每個人的權利與義務都是統一的,這種統一性首先表現為不可分割性,即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其次表現為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居家養老服務法律關系實質上也是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法律中規定的主體,在依法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的同時,也要履行相應的義務。比如,老人在享受其他主體提供的服務的同時,也需要承擔繳費義務等。
第五,統一多樣性相結合的原則。每項法律的制定和實施,都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要努力做到統籌兼顧。成立專門的機構實行統一領導、進行統一規劃、制定統一政策是必然選擇。各部門、地區之間的相互協調,高效配合也是做好這個系統工程的必要保證。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我國地區之間、城鄉之間、不同收入群體之間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堅持統一性的原則下,還要強調周家養老服務的多樣性。目前我國全國各地進行的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均在順利開展中,不同地區根據自身情況發展出了各具特色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
第六,遵循"社區服務居家養老"的理念。居家養老服務尊重了老年人的意愿,使其可以在自己家中生活,同時,還解決了機構養老帶來的高昂費用和設施不足的問題。在不少發達國家,雖然家庭結構趨于核心化以及女性就業數量增加,但在養老問題上仍然堅持"家庭責任第一"、"社會與國家責任為輔"的原則,充分肯定養老方面,家庭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及家庭成員的作用。同時社區的功能不斷增強,社區不但可以直接為老人提供各種各樣的服務,還承擔著溝通社區內老年人與政府機構的重則,從而獲得政策支持,更好地作用于居家養老服務。我國傳統在家庭進行養老和"遠親不如近鄰"的觀念,想必可以為為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進一步提供有利支持。
2. 需要完善的主要內容
一是需要對主體問題再給予明確。居家養老服務的主體包括:供給主體、運營主體。
--供給主體,主要指從事養老服務的機構,由專業的護理人員組成,其它服務人員處于協助地位。
--運營主體,可以將中央部級主管單位和地方各級管理機構看做運營主體。中央一級的主管單位如民政部、發改委、人社部以及地方的老齡委。這些機構主要負責有關法律政策的制定實施、對服務供給主體的監督,以及向上級主管機構提供政策建議的職責。
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范按照中央政府一一地方政府一一街道、社區居委會或者民間組織養老機構層層落實。在中央政府層面,職責主要就是為居家養老服務制定、謀劃其發展,并將這一點其作為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多方面對居家養老服務提供各種支持。地方政府作為居家養老服務法律法規管理者、監督者和維護者,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府各項法律政策,各個街道、社區居委會、民間組織具體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尤其在社區層面,一定要及時發布居家養老服務相關信息,建立和落實服務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運作方式。
二是適時擴充居家養老服務的對象。傳統的老年福利對象比較窄,只包括"三無"老人,即無贍養或撫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老人,這些對象是老年福利的核心,也是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對象。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快速加劇,民政部應采取具體措?
施將老年福利服務對象公眾化,先是把一部分公辦養老機構向社會老人開放,繼而開展促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發展示范活動,以此擴大受眾范圍。當前,居家養老服務對象除了"三無老人"外,還應該包括低保家庭中的老人、特困老人、困難優撫老人、子女殘疾無人照顧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以及 80 歲以上無子女照顧的空巢老人等。
三是要明確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這不僅包括服務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服務的形式。
--開展生活照料與家政服務。由專業服務人員或志愿者來照顧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并承擔家務勞動等。
--開展醫療保健服務。各種類型的醫療機構都應主動幫助老年人進行體檢、診斷、治療等,且應比對待普通人更具耐心。
--提供文化精神慰藉等服務。主要通過社區為老服務設施和社區服務人員、老年協會、志愿者等,組織開展社區文化、教育、體育活動。經常上門與老年人進行交流,給老人以精神慰籍,并鼓勵老年人參加各種活動,娛樂身心。在老人自愿的基礎上,還要有定期的心理咨詢活動,幫助老年人排解心理壓力。
--提供緊急救助服務。老年人面臨著很多突發疾病的危險,因此要建立緊急救助網絡,方便老年人的及時救治。
--提供法律維權服務。老年人屬于社會弱勢群體,居家養老服務應該為有需要的老年人,其提供必要的法律維權服務,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3. 需要強化的管理機制
法律的制定和實施是以維護人民利益、促進社會發展為目的的。以法律條文的形式規范人們的行為,預防知法犯法行為的發生。這就要求我們要通過制度體系的逐步完善,不斷加強對居家養老的制度管理。
一是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政策制度的管理。首先對進入主體要提出明確的準入要求,這是規范化扶持社會辦的養老機構的重要措施;其次,要制定各類服務標準,針對不同種類服務的質量、應達到的標準及為達到標準的處罰措施,都應有明確的規范,還可以讓服務主體與接受服務的老年人簽訂協議,使服務公開化,讓老年人做到心里有數,踏踏實實地接受服務;最后有關部門可根據規定對服務機構實行監督管理,若有不符合規定的,可按照處罰措置予以處罰。此外,跟蹤調查的最終目的是要及時調整政策等相關性文件,以更好地為老年人服務??傮w上說,各地養老服務的組織、管理部門要做好宏觀管理工作,對居家養老服務實行動態管理,保障居家養老服務高效、有序的發展。
二是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的績效評價。評價體系應該包括需求評估和服務質量評估?
兩個方面。建立老年人需求評估機制,根據評估情況,按照評估結果對特殊困難老年人進行居家養老補貼,但在提供補貼之前需要對老年人進行評估,對申請者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經濟收入狀況的核定要有統一的、科學的、可操作的評估標準和工作流程,以保證政府補貼的資金,用在最困難的人身上。對有一定經濟基礎的老人,逐步引導他們形成"服務需要花錢買"的消費理念。需求指標體系主要側重于老年人需要生活照料的具體程度,比如老年人的家庭經濟條件、家庭照料能力,還有最主要的--老年人自身的生活自理能力等。還要建立老年服務質量的評估機制,通過制度性的評估,加強對服務組織和人員的監督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制訂獎懲措施,實現養老規范服務。通過評估,可以促使服務機構樹立真誠為老年人服務的理念,努力開發多種多樣、富有個性的居家養老服務項目,不斷提升自身服務水平,滿足不同層次、不同特點老人的個性化需求。
授權相關福利單位制定評估標準范本,并負責指導相關管理部門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進行評估,以促進居家養老服務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4. 需要對相關政策進行整合完善
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機構養老模式,必然也有著其各自優點,不能隨意的就相互替代。在研究居家養老服務模式時,不能與其他有關的老年服務制度割裂開,因為它們同處于中國老齡事業體系之中,是一個統一體。在現階段特殊的人口結構、經濟發展背景下,居家養老服務模式應該是老年人的養老需求最好的選擇,因其包含多方參與力量,可以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服務項目,形式上也比較多樣化。但這并不代表其他老年保障制度不重要,只有健全與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相關保障制度,才能保證居家養老模式的正常運行??梢詮囊韵氯齻€方面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和完善:
一是老年人權益保障制度。養老金制度,老年人退休后養老金成為其主要收入來源,當然還有社會保險等形式,只有老年人領到足額的養老金時,才有消費意愿和消費能力,因此一定要重視老年人,尤其是農村老年人的物質保障;醫療保障制度,老年醫療保障制度應實行分門別類、專線管理,以免除老年人看病的后顧之憂,例如日本的居家養老服務就是在護理保險制度下實行的,醫療保障作為護理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照顧;政策、法律制度,在社會老齡化的大背景下,養老成為一種社會責任,許多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這種不具壟斷性的居家養老服務需要政府等公共組織進行提供,并需要政策、法律法規等制度上的保證,以促進為老服務的有效運轉。以上三項內容僅是對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保障,要與其他服務項目一起構建居家養老服務網絡體系,以滿足老年人多樣化的養老需求。
二是組織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監督評估,國外的為老服務主要由社工牽頭進行,養老服務的監督評估應該由專家學者、管理人員、受助老年人等組成,服務提供前、提供過程中以及服務提供后都要做好評估監督工作;人才保障,國外很多大學都已經開設老年服務專業,以及老人服務學科,為社會培養了大量的、多層次專業服務人才,同時,社會上眾多培訓機構也對非正規服務人員,如下崗失業人員、志愿者等進行崗前培訓和業務指導,為社會化的養老服務提供了其大量所需的人力支持;法律保障,國外較為成功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作為制度保障的手段,我國居家養老服務先進地區也出臺了一些地方性法規,健全的制度是居家養老服務走向規范化、制度化發展的強有力的保障。
三是科學研究與交流制度。居家養老服務模式要得到深入、持續以及科學的發展,就必須展開科學研究,并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如中國老齡辦曾多次組織了城鄉老年人口情況的追蹤調查,為政府制定科學的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方案提供了數據參考。同時我國學術界也對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展開了深入研究,學術研究具有前瞻性,可以為老齡工作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指導方向,其研究成果應該成為老齡政策制定的依據。此外,中國也已加入了國際老齡組織,并與組織中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老齡組織有業務聯系。隨著居家養老服務的逐步推廣,我國在老齡工作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及教訓,應當加強與其他國際政府及非政府組織間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