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建立大學畢業生失業保障的重要意義
目錄
摘要(詳見正文)
一、大學生失業的歷史和現狀
二、大學生就業難現狀分析
三、建立大學畢業生失業保障的重要意義
(一)緩解當前我國失業壓力
(二)減少人力資本的浪費
(三\\)完善大學生就業信息平臺
四、大學畢業生對社會保障的迫切需求
五、失業保障制度的實施
參考文獻
以下是論文正文
摘 要:大學生失業問題,這個原來不是問題的概念伴隨著我國高校擴招的步伐,其嚴重性早就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其中最主要的表現就是“畢業即失業”。在現階段我國經濟轉型、高校擴招與大學生就業體制改革等多社會背景下,畢業生是問問題更加考驗著社會的神經。大學生失業更多意味著國家和家庭的教育投入得不到應有的回報,長此以往,必然會對民族的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消極影響。因此,對于大學生失業問題的研究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與緊迫性。目前對大學畢業生失業問題的診斷主要從兩方面進行:1、畢業生自身的主觀原因,2、社會環境的客觀原因。據此,主要是要大學生努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增強就業競爭力以及國家政策的幫扶,社會保障無疑對大學生失業問題起到關鍵作用,在我國社保因范圍窄、保障程度低等背景下,我們還應在資金管理、擴大覆蓋面等方面完善社保制度,為失業大學生提供必要保障,最大程度上緩解、特別是“摩擦性失業”給大學生造成的沖擊。
關鍵詞:大學生、失業、社會保障
一、大學生失業的歷史和現狀
我國大學生就業難的原因在哪里?是不是大學生的人數總體太多了?了解這一問題對分析我國大學畢業生失業至關重要。我國高考自1999年擴招以來, 我國大學畢業生的人數連創新高,2006~ 2008年,畢業生人數分別為413萬人、495萬人和559萬人,2009年高達610萬人。對比更早之前的數據:1995年為93.6萬,1996年為96萬,1997年為101萬,1998年為108萬,1999年為155萬,2000年擬招175萬,可見大學錄取率呈急速遞增的趨勢。在近年高校畢業生數量急劇膨脹的形勢下,就業的難題似乎變得更加嚴峻和突出。2010年全國就業工作座談會指出本年應屆畢業生規模是本世紀初的6倍,“十二五”時期應屆畢業生年平均規模將達到近700萬人。
事實上,早在2002年,中國用了三年時間就完成了高等教育進入大眾化發展階段的目標。而這一變化,西方國家一般要用20~3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但是,龐大的高學歷就業人口深刻地影響著我國勞動力市場的格局, 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壓力也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 明確強調要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并提出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 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改善就業結構。因此,面對勞動力市場發展的新形勢,開展針對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的深入研究,是擺在我國理論界和政府部門面前一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至于大學畢業生就業難的原因,國內主要是從總量失業、摩擦性失 業、結構性失業等三個方面來解釋:第一個原因,供給總量上的壓力在轉型時期相對存在,是高校短期擴招行為造成的;第二個原因,摩擦性失業對大學生就業的影響是間接的,通過完善就業中介、強化就業指導是可以得到有效緩解的;只有第三個原因,結構性失業才是當前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中的核心問題,也是現實中較難解決的深層次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將會長期影響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大學生就業難現狀分析
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本文認為“就業難,難就業”的原因主要來自大學生自身、用人單位和社會三方面。
一是自身原因(1)畢業生就業觀念存在誤區。一是選地域。在大學生的意識中,大都市總是意味著機會、高薪和前途,“北上廣”這個名詞的出現就是大學生畢業聚集地的集中體現,長此以往,導致最需要大學生的地方(特別是西部地區亦或是2、3線城市)少人問津,而都市的大學生求職者則人滿為患,競爭壓力驟然上升,大學生猶如一粒粒小石子一般投入大海,激不起半點波瀾。在一個國家內部, 總會存在相對發達和相對落后的不同區域。由于歷史文化、自然資源的差異形成了我國東、西部區域不同的經濟結構和產業特色,反映到勞動力市場上,各區域的人才需求總量和結構也就不盡相同。以服務地方經濟為主要職責的高等院校在不同區域難以做到均勻分布,所以供給本地區市場的勞動力總量往往失衡。東部地區的畢業生往往是供大于求,而西部地區則供過于求。從地域上看,我國勞動力市場可以分為城市勞動力市場和城鎮及農村勞動力市場。生活在大中城市不僅收入高,而且各種信息資源豐富,公共服務設施齊備,人們能便捷地享受現代社會文明成果,生活質量高。相反,生活在城鎮和農村,不僅收入低,且難以充分享受現代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生活。大學畢業生個人偏好的就業選擇往往是大城市、高收入和貪圖安逸,而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在選擇工作時,普遍希望進大城市。所以每年大批的大學畢業生涌向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造成了局部的就業壓力,導致部分大學畢業生失業。
二是挑單位。大學畢業生都希望選擇一個地域條件好、待遇優厚、社會地位高的職業,這是加上還是對自身不恰當評估帶來的后果,因為在當今社會就業整體環境下,一次性尋找到心滿意足的工作難度是非常大的,大學畢業生應持先選擇一份工作,在鍛煉自己社會能力的同時觀察自己對此份工作的適應程度,繼而尋找適合的工作。三是看重薪酬。高薪水、高福利等盲目求富觀念在大學生中流行,帶來了就業難。導致一些開始工資不高但很有發展空間的工作崗位無人問津,這也是大學畢業生眼光不長遠的表現(2)畢業生綜合素質缺憾。一是學業不精。有的學生在學校里只是混,沒有靜下心來學習,這給將來進入社會實際動手 操控來來了極大的不便,專業知識不強,不能獨當一面。二是社交能力欠缺。說話辦事的能力、溝通合作的能力、交際公關的能力欠缺。
三是缺乏社會實踐經驗。有的學生很不重視社會實踐,甚至連學校要求的暑期社會實踐都不能認真完成,更談不上學到具體的實踐。大學畢業生自身社會角色定位不準,或者自身綜合素質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或者不能正確處理個人意愿與國家需要之間的關系,或者盲目追求高福利、好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摩擦性失業的增多。2、用人單位選擇大學畢業生,最主要是看重學生如何“調整就業心態”,而“提高職業素質”、“提高技能”反倒其次;而大學生甚至學??磥?,“提高技能”及“提高職業素質”是最主要的,“調整就業心態”并不重要。用人單位認為“德才兼備”是用人的恒久標準,單位對畢業生“品德”的重視程度遠遠比畢業生自身的重視程度要高得多。3、社會原因(1)出口減速。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造成美國經濟和世界經濟的衰退,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中國的出口。我國外貿出口率的降低必然強烈沖擊以制造業為重的中國產業結構,其中,受負面影響較大的必然是以紡織服裝業為主的一系列制造產業及出口依存度較大的行業,而這些行業多是勞動密集型行業。(2)從緊的貨幣政策。從2008 年開始實施“從緊的貨幣政策”,意味著企業資金的獲取難度加大,投資受到約束。這使得作為吸納就業的主體——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經營困難會在很大程度上對就業產生沖擊,自然吸收大學畢業生的能力也會降低。(3)企業成本上升。原材料價格及勞動力價格均呈上升趨勢,使得企業的成本大幅增加。目前來看,受成本上升影響較大的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中小企業,同樣,它們也是吸收大量勞動力的主體。
三、建立大學畢業生失業保障的重要意義
(一)緩解當前我國失業壓力
由于目前全球經濟危機的余波尚未平復,就當前看來,我國整體就業形勢比較嚴峻,加之我國當前正處在體制轉軌時期,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存在的隱性失業問題都暴露了出來;大學生的擴招,每年有400 多萬大學生進入社會,加劇了當前的就業形勢,帶來了更為嚴重的失業問題。構建大學生社會保障,可以在一定程上緩解當前我國失業的嚴峻形勢,有利于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的構建。
(二)減少人力資本的浪費
國家培養一個大學生,人力資本投資是非常巨大的,據有關人士統計,一個學生從小學到大學畢業,花費大約在22 萬左右,這部分投資不論對于國家,還是對于家庭,都是一個不小的開支,大學生失業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使人力資本投資失去應有的收益,給國家、個人和家庭帶來很大的損失和不良的社會效果。如果長期下去,將降低人們對教育的良好心理預期和對教育事業的公信力,不利于國家教育事業的長效發展,不利于社會的長久穩定和各項事業的全面推進。
(三\\)完善大學生就業信息平臺
失業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只要市場經濟繼續發展存在,失業問題就不可避免,問題是出現了失業問題后,如何進行積極引導以降低失業問題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前大學生失業,并不是意味著大學生已經供過于求,而主要原因是由于大學生就業信息平臺的不完善和就業渠道的不暢造成的。構建大學生社會保障有利于地區之間、行業之間的信息交流,疏通大學生就業的渠道,為大學生就業、尤其是到基層就業開辟新的信息平臺,順利實現大學生的盡快就業,為緩解大學生失業壓力起到應有的作用。
四、大學畢業生對社會保障的迫切需求
目前世界范圍內應對失業風險的主要方式就是建立失業保障制度,我國也有相對比較系統的失業保障制度體系。一般來說,失業保障制度包括失業保險和失業救助兩種方式: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以法定的方式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資金幫助的制度;而失業救助是指國家通過對國民收入的分配與再分配,對因失業原因引起的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會成員給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失業保險是一種保險制度,失業保險金的發放要體現不同失業者在失業前對失業保險基金貢獻程度的差別,即發放金額與當事人失業前繳納的失業保險金額的大小有關。而失業救助是對那些具有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的失業者,在領取保險金的期限內沒有實現再就業仍處于失業狀態而發放的救濟性資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這兩者相輔相成構成了對失業者的雙重保障,共同發揮著失業保障制度的功能。
五、失業保障制度的實施
失業保障制度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失業者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以及幫助失業者重新獲得就業機會。就現實情況來看,針對失業大學生群體無論是建立失業保險制度還是建立失業救助制度,通過資金的合理應用均能達到上述目的。有所不同的是,失業保險制度更加突出其保險性質,它根據參加失業保險者繳納保險金的時間與繳納金額的不同而領取的不同保險金額。這種制度的缺點在于它過于強調有繳有得多繳多得,而現實中需要失業保障金來維持其基本生活的大學生,很有可能屬于家庭經濟狀況相對較差而沒有繳納或不愿繳納失業保障金的群體,因此選擇失業保險制度不容易真正起到保障作用。
保險金額的使用上更多依賴個人的分配,政府在其中的指導和干預作用不強。而高等教 育作為一種公共產品,政府應當介入從大學生培養到畢業后的配置和安排的各個階段。對于失業保障資金的使用和分配上,政府理應承擔起相應的責任。而失業救助制度,則可以實現在政府的統籌指導下,將國家現有的社會救助、促進就業和社會參與等多方面的社會保障體系整合為一體,在保障大學畢業生失業期間基本生活的同時,合理發展與完善大學生就業指導與職業培訓、工作介紹等就業援助服務,同時還以由政府牽頭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建立實習基地,培訓在校大學生的實踐能力,降低他們畢業后的失業風險。失業救助制度是在政府救助基礎上的全社會的救助,大學生失業是一個社會問題,不論是政府、學校、用人單位、還是大學生本人及其家庭,都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社會組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也有為失業救助基金進行捐贈、提供資助的義務。目前國內學者對于失業救助制度比較擔憂的是,包括失業救助在內的一系列社會救助制度都會有一整套被稱為家計調查的法定前置程序,大多數學者認為這樣會給接受失業救助的大學生貼上貧困的簽,傷害到失業大學生的自尊心。
本文認為,失業本身就具有暫時性,大學生短暫的接受救助并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同時,一旦失業救助形成一種制度,上升到法律的層面,就必然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對于申領資格及申領程序做出一系列具體規定。對于領取失業救助金的大學生的家庭基本情況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審批,而可以選擇不采取民主議評等公開的形式,這樣就可以保護他們的隱私,消除對他們自尊心的傷害。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在當前階段宜采取失業救助的方式來應對大學畢業生的失業問題。相關數據也顯示:有就業愿望的應屆畢業生9月1日后仍未就業的,可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高校畢業生因短期無法就業或就業后生活仍有困難的,民政部門要及時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臨時救助,幫助他們度過難關。在這個政府文件中就有針對失業大學畢業生提供失業救助的相關規定。由此可見,采取失業救助的形式對失業大學生提供失業保障不僅具有理論可行性,而且也有相應的實踐基礎,國家已經采取失業救助的形式保障失業大學生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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