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在研究編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工作將明確強調環境質量改善這一核心命題,用硬措施來完成硬任務。強調綜合防控、嚴格執法、制度建設的基礎性作用 ;強調企事業單位總量控制及其排污許可的綜合性作用 ;強調控制單元的精細化管理、差異化政策要求 ;著力構建國家調控、政府有為、企業負責、市場有效的環境保護國家治理體系,以水環境保護的實效取信于民,推動環境管理戰略轉型。
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一方面要對已經嚴重污染的水體進行堅決治理,一方面要對水質較好的河湖加強保護。決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確保飲用水源地和水質較好水體穩定達標且不退化,并集中力量把劣Ⅴ類水體治理好,尤其是消滅一批嚴重影響群眾生活環境、公眾關注度高的城鎮黑臭水體,帶動水污染的全面防治。地下水是水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飲用水安全、支撐社會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地下水污染加劇,甚至在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其補給區內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種污染源,地下水污染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地下水是水污染防治行動的重要保護目標。
水污染防治行動要嚴格執行法規標準,依法加強環境監管,健全管理措施,用最嚴格的制度保護水環境。要堅持水質水量并重的原則,以用水量和排放量兩類約束性總量控制為抓手,逐步減輕水環境污染。要改變唯GDP至上的政績觀,強化各級政府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職責,以環境質量改善與否作為考核問責的目標。
目前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要更加關注水體水質需求,實施差異化的審批管理,從整體的區域水質改善需求出發,執行相關的地方及區域更嚴格的排放標準 ;要加強清潔生產要求的審核,進行節水、用水和排水的全過程評估 ;要發揮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在水污染防治的“控制閘”和“調節器”作用,保障生態流量,對重點流域采取積極嚴格的環評管理政策,堅決淘汰造紙、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的落后產能,嚴格項目準入,推進建設項目排放總量指標環評前置,力促削減排污總量;要重點關注工業園區建設,杜絕“藏污納垢”.
我國水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需要落實各級政府保護環境的職責,實現水污染防治的戰略轉型,最終推動水環境保護取得實質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