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豐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基本情況
豐縣地處江蘇省西北部,蘇、魯、皖三省交界處,地勢較高,水資源十分匱乏,飲用水屬于高氟區。 為解決飲水不安全問題,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 分別實施了 2004-2006 年、2008-2012 年、2014 年度農村飲水安全工 程 。 經 過幾 年的 建 設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已初具規模, 至 2012 年底, 完成總投資2.95 億 元 ,已 有 306 個 行 政 村 鋪 設 了 供 水 管 網 ,建 設 了 34 個 供水水廠,打了 134 眼水源井、解決了 68.11 萬人飲水不安全問題,再加上其他渠道建設的農村供水工程, 農村集中用水人口將達90 萬人,自來水普及率已達到我縣農村總人口的 88%。
豐縣各水廠取水水源均為深層地下水, 水源井深 180~200m,該水層水量豐富,水質良好,經檢測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可以滿足用水需求。 飲水安全工程設計直接用深井潛水泵抽取地下水, 然后進行必要的消毒處理之后直接通過輸配水管網輸送給用戶。 整個處理工藝是抽取地下水→消毒→供水管網。
為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豐縣于 2009 年 4 月出臺了 《豐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豐縣辦法”),分別明確了水利、衛生、物價 及 環 保 等有 關 部 門 的職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各鎮分別成立分公司,具體負責鎮域范圍內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工作,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價組成分析
按照 2003 年國家發改委、水利部聯合發布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水利工程供水水價由供水成本、費用、利潤和稅金 4 部分組成。 同時參考 《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江蘇省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的有 關 規定 并 結 合 我 縣 供水實際,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水價主要由電費、職工薪酬、維修費、折舊費、消毒費、水質檢測費、管理費、利潤及稅金等組成。
(1)電費。 電費是供水工程成本的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供 水 耗 電量,目前根據經驗各水廠可提水 1.5~2.0m3/ 度,本文取 1.7m3/ 度。
(2) 職工薪酬 ,2 000 戶 左右 的 供 水工 程 一 般 配 備 3 名管 水員,年人均工資約 18 000 元。
(3)維修費。 維修費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 日常維修費按固定資產原值的 1%提取,按實列支,年度間調劑使用。
(4)水處理及消毒費用。 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部采用負壓式二氧化氯發生器,所需原料為鹽酸和次氯酸鈉,投加含量為0.4 g / t,按提水量計算,經測算消毒劑費用 0.001 3 元/m3。
(5) 折舊費。 我縣農村飲水安 全 工 程 固 定 資 產 投資 主 要 包括:井房、提水設備、消毒設備、機電設備、管網、管理房等。設計使用年限 15 年,固定資產綜合殘值率 5%,按提水量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6)水質檢測費。 水質檢測由衛生部門分豐水期和枯水期兩季定期檢測,其費用由衛生部門支付,未將其列入成本支出。日常檢測由供水單位負擔,由于目前檢測儀器較為簡單,其費用包含在管理費中。
(7)管理費。 管理費主要包括辦公費、發票購置、執照年檢費以及地方政府征收的費用等, 按供水成本的 10%提取, 按實列支,年度間調劑使用。
(8)稅金主要是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綜合稅率為 3.35%。
豐縣在制定供水水價過程中,部分影響水價成本因素取值偏低。 其中,電費、工資、水質檢測費、維修費等取值偏低。 當前的市場勞動力報酬應在 100~150 元 / 天,在水價分析時,因管理人員多為水利站職工兼職,取值較低。
3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價制定的影響因素
為滿足用戶需求,充分利用和保護水資源,促進經濟發展,發揮水價杠桿的調節作用,實現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用得起、長受益目標。 在水價核定時主要考慮了以下因素:
(1)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公益性。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作為當前重要的民生工程項目,是各級政府給農民的一次性補助。 這種低水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農村自來水的普及,供水工程目前可以正常運轉,但從長遠來看,不利于水資源的節約,不利于供水工程的良性運行和發展。
(2)農村居民的承受能力。農民從原來的用水不繳費到交費,有一個心理適應過程,既有用自來水的愿望,又想有較低的水價。因此,在制定水價時,必須要正確評估農民的承受能力。
(3)促進農村居民用安全水。 運用低水價促進農民用水是有效措施之一,但不利于水廠可持續運行,為了避免造成水資源浪費,也不應長期維持低水價。應該采取多樣的宣傳手段,讓農民認識到安全的飲用水的價值。
(4)供水經營管理單位的正常運轉。 供水單位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主體。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實行公司化經營,水費收入是其工程運行的主要經濟來源。 當前執行單一水價,在條件成熟時,應當執行分類水價,促進公司經營良性發展。
因此, 合理水價的制定必須考慮供水經營管理單位承受能力,即工程正常運行的能力。 水價過低又會造成水資源的浪費,不能使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行下去。
因此,制定合理的水價,對協調各方利益,促進工程效益發揮和良性運行,將發揮重要作用。 綜合以上水價測算結果及其影響因素分析,目前水價核定在 1.60~1.80 元是比較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