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藝術發展起源較早,在藝術形式趨于成熟時,呈現出了多劇種并存,多流派盛行的繁榮局面。隨著時代的發展,戲曲藝術在形式及內容上也有所革新,進入新時期后,戲曲藝術應如何進行價值功能的定位,就成為戲曲工作者致力探究的新課題。
一、當前我國戲曲藝術基本概況
戲曲藝術是我國文化體系建構中的重要一環,反映了我國文化魅力,審美情趣及價值追求,在我國文化發展中留下了光輝燦爛的印記。戲曲藝術的呈現形式除了京腔京韻外,還糅雜了舞蹈、方言、雜技及武術等藝術形式,在相互融合中逐漸構成了戲曲藝術百花齊放的發展態勢。[1]
二、戲曲藝術的社會功能探究
(一)娛樂功能
戲曲藝術的娛樂功能被視為戲曲藝術的首要功能。探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戲曲藝術在形成初期,就是從人們祭祀歌舞中逐漸演化而來,人們通過在祭祀中載歌載舞來表達自身對神靈的敬畏,傳遞出底層人們渴求風調雨順的大眾理想觀念,也從側面滲透出了人們尊崇自然規律的心理認知特征,這種思想在早期戲曲藝術中有所表現。當人們開始注重“人”這一社會主體的能動性時,戲曲藝術的娛樂功能開始由“娛神”轉向“娛人”,再加上藝術領域中“勞動是藝術來源及發展的源泉”等理念的流行,戲曲藝術中開始融合了眾多生活元素,并逐漸在形式、韻律、格調、程式上形成了一定的套路,人們開始從戲曲藝術中獲取更多的愉悅感。
進入新時期后,戲曲藝術在形式上高度成熟化,而隨著藝術領域中涌現出各種藝術消費樣式,戲曲藝術的生存空間在一定程度上被壓縮,各種快餐型藝術樣式及文化內容更加受到生活壓力巨大的年輕群體青睞,但戲曲藝術的娛樂功能從未消弭,其形成的“唱念做打”這一藝術表現形式,反而憑借其濃厚的藝術底蘊,使戲曲迷們沉浸其中,而現階段各種戲曲民間藝術活動及“京劇進學堂”的現象,正是戲曲藝術具有濃郁藝術特色及娛樂功能的體現。
(二)教化功能
戲曲藝術的教化功能是以其娛樂功能為依托,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寓教于樂。這種將教化功能附著于娛樂功能之上的獨特表現形式,也成為戲曲藝術獨到的藝術魅力之一。
在戲曲藝術教化功能方面,其社會效益高低不一,既有宣揚積極價值觀及人生觀的戲曲作品,也有帶有一定封建特性的藝術功能較低的戲曲作品。之所以會形成這一教化功能兩相混雜的現象,主要是由于不同時代背景下,社會高層統治階級的不同政治需求所致。[2]
例如,《琵琶記》(高則誠)強調突破原有的“神仙鬼怪”及“才子佳人”段落,主張借戲曲傳遞社會風化,受到古代統治階級的推薦和重視,雖然其擔負了封建思想宣傳的職能,但這正是戲曲藝術具有教化功能價值的體現。
新中國建立后,我國文化部門通過對傳統遺留戲曲劇目進行匯總、改編及加工,對一些散發著濃郁封建氣息的戲曲舊戲加以改革,從而使戲曲藝術承擔的教化功能更加積極向上,這種對其教化功能的改良,也間接推動了我國近代戲曲藝術樣式的翻新和成熟,形成了百花齊放的藝術發展局面,培養出了一批具有強烈藝術創作需求及能力的戲曲工作者,改編創作了《穆桂英掛帥》《打漁殺家》《新華夢》《朝陽溝》等近代及現代戲曲劇目,從而使戲曲藝術的教化價值更加積極,實現了戲曲藝術娛樂功能與教化功能的有效融匯。
(三)文化傳承功能
文化傳承功能在戲曲藝術的功能屬性中居于娛樂功能及教化功能之后,但在新形勢下,戲曲藝術的文化傳承功能已經躍升為首要功能,其文化傳承功能能否得到有效繼承發揚,也反過來制約影響了戲曲藝術的娛樂及教化功能。[3]
戲曲藝術的文化傳承功能源于其悠長的發展歷程,在這一過程中,各種經典的民間故事及社會內容被當作戲曲藝術表演內容,而其表演程式的藝術美乃至教化作用,也是依托于戲曲藝術帶有的強烈民族文化屬性,縱觀我國戲曲藝術,京劇作為第一正統戲曲樣式,歷經百年而不衰,正是戲曲藝術文化傳承功能的體現。
進入新世紀后,我國文化管理部門愈加重視戲曲藝術的價值和功能,將其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申報,從而使戲曲藝術與中國文化緊密相連。通過相關數據顯示,我國戲曲劇目中的近200項已被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收錄,由此可以看出,戲曲藝術的文化傳承功能日益彰顯,戲曲藝術已成為我國文化在世界文化長廊中的一張閃亮名片。
三、新形勢下發揮戲曲藝術社會功能的途徑淺析
在新時期,戲曲藝術受到其他藝術形式的沖擊,逐漸顯露出發展疲態,針對這一現象,應注重做好以下幾點:首先,要將戲曲藝術理論研究與實踐加以印證,使戲曲藝術的美感及表現手段實現更高層次的升華。其次,國家及地方文化部門要注重戲曲藝術的社會功能屬性,加大專項文化資金投入,完善戲曲藝術承載載體--劇院等設施的建設和經營,使戲曲藝術回歸民間大眾,擺脫其清高孤傲的藝術形象,著重提高表演技巧,在韻律節奏等方面求新求變,以此引發觀眾的審美共鳴。第三,戲曲藝術最終是要由戲曲表演者完成,因此新時期的戲曲藝術表演人員要在保有濃厚戲曲藝術愛好的基礎上,借鑒吸收老一輩戲曲藝術家的優秀演出技能,強化崗位責任感,通過戲曲專業學習及自我進修,達到表演技藝及感情的雙重提升。
四、結語
戲曲藝術是我國民族文化的瑰寶,也是我們傳統文化的重要標簽,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其娛樂功能、教化功能及文化傳承功能仍然具有較為明確的社會定位。作為新時期戲曲藝術從業人員來說,一方面要重視并發揚戲曲藝術的娛樂、教化及文化傳承功能;另一方面要通過強化自身戲曲藝術修養,在相關文化部門的配合下,做好戲曲藝術的整理、改編、表演及創作工作,促進我國戲曲文化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劉麗君 . 戲曲的審美規律[J]. 時代報告(學術版),2012(5):177.
[2]劉明閣 . 中國戲曲堂會的傳播平臺及其社會功能[J].南都學壇,2014(6):32-34.
[3]李楠 . 新形勢下戲曲藝術的社會功能再探[J]. 傳奇·傳記文學選刊,2010(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