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性”問題的有關討論中,卡爾納普( R. Carnap) 和蒯因( W. V. O. Quine) 的一系列論述無疑是最為集中和引人關注的,特別是蒯因在《經驗論的兩個教條》中對分析陳述和綜合陳述之區分所進行的有力抨擊,使得在他之后的許多學者接受了分析性概念的不可維持性。蒯因對分析性的質疑與其不確定性論題、知識整體論思想等密切相關,而近年來在對這些問題的討論中出現了很多不同的觀點,從而啟發人們重新審視分析性概念存在的合理性。博格西安( P. Boghossian) 從實在論的立場出發,在區分形而上學分析性和認知分析性的前提下對“認知分析性”做出了辯護。而福多( J. A. Fodor) 通過區分意義的雙重結構,重構了蒯因對拒斥分析性的論證,從心智層面揭示了博格西安論證中存在的問題,反映出在分析性概念的理解中語言因素和認知因素之間的區分和關聯。
1 卡爾納普對分析性的闡述及蒯因的批判
卡爾納普對分析性的闡述經歷了從句法學到語義學的演進過程,特別是他在語義學上對分析性概念的探索,是他在推進邏輯語義學的過程中所著力研究的問題之一。根據一般的理解,分析性是基于這樣兩種類型的陳述予以界說的:
( 1) 所有單身漢都是單身漢。
( 2) 所有單身漢都是未婚男子。
其中,( 1) 是邏輯真理,( 2) 則可以通過相應的轉換被歸結為前者,前者也被稱為狹義的分析性,包含后者的是廣義的分析性??柤{普在不同的時期分別對這兩者作出了闡述。
通過采用外延 - 內涵方法,卡爾納普為每一個句子確定一個成真條件,遞歸地生成“真”的定義,在此基礎上得到“等值”概念。然后,利用狀態描述同樣遞歸地得出關于句子在狀態描述中成立的定義[1]112.進一步由狀態描述就可以得出用以刻畫內涵的 L - 等值的概念。這樣,卡爾納普認為我們可以給出對邏輯真理的嚴格定義:一個句子 Si是 L - 真的( 在 S 中) =DfSi在( S 中的) 每一個狀態描述中均成立[1]114.
卡爾納普認為,符合這一定義的句子就是分析性的。但正如蒯因所指出的,“只有當語言中的原子陳述,同‘約翰是單身漢’和‘約翰是結了婚的’不一樣,是彼此完全沒有關系的,關于分析性的這個說明才用得著。否則就會有一個狀態描述把真值的真既分配給‘約翰是單身漢',也分配給’約翰是結了婚的‘,結果’沒有一個單身漢是已婚的‘按照所提出的標準便變成綜合的而不是分析的陳述了。這樣,根據狀態描述的分析性標準就僅僅適用于那些并無象’單身漢‘和’未婚的男子‘這種非邏輯的同義詞對子的語言,即引起’第二類‘分析陳述的那種類型的同義詞對子。根據狀態描述的這個標準頂多是對邏輯真理的重構而不是對分析性的重構?!?/p>
[2]22卡爾納普也認識到了這一點,認為“L 的一個句子 Si的 L - 真定義為對于邏輯真理( 狹義的) 的一個闡釋”[3]185.為此,他提出用意義公設來為第二類分析陳述提供說明,“如果一個系統各個原始謂詞的預想的意義之間存在邏輯關系( 例如蘊涵或者不相容) ,那末,分析性的闡釋就要求為所有這樣的關系制定公設”[3]186.比如,上述的第二類陳述就可用形如 P1這樣的意義公設來給定:( P1) “( x) ( Bx□ ~ Mx) ”
當我們把 B 解釋為單身漢,M 解釋為已結婚的時,這一陳述就是分析的。而一個語義系統就是由一系列相關的意義公設所組成。從某種意義上,意義公設是對狀態描述的一種約束性使用,“只有符合這些約束的狀態描述才是這一語義系統中的可能的狀態描述”[1]136.
蒯因對卡爾納普用于解釋分析性的語義規則和意義公設都作了批判性的說明,并得出了否定性的結論。他認為,用來解釋分析性的語言規則本身就是個有待于闡明的概念??柤{普的思路是根據語義規則使分析陳述用遞歸定義或其他形式被指定,但蒯因指出,“在我們能夠了解一個以’一個陳述 S對于語言 L0是分析的,當且僅當……‘這樣的話為開端的規則之前,我們必須了解’對于……是分析的‘這個一般的關系詞; 我們必須了解'S 對于 L 是分析的',其中'S’和‘L’都是變元?!盵2]31也就是說,在蒯因看來,用語義規則解釋分析性是一種循環解釋。
而對于意義公設,蒯因在《卡爾納普和邏輯真理》中指出,公設是作為我們理解分析性真理的出發點,但由于在先天知識和經驗知識之間沒有截然的區分,也因為初等邏輯并不具有集合論那樣的更為基礎性的地位,試圖以公設作為規定真理的基礎是不合適的。更何況,在卡爾納普那里,意義公設從根本上來說并沒有一個認識論上的基礎,它是一種約定的產物。在蒯因看來,即便承認意義公設的約定的合理性,它也只是由約定而成為公設,但它們并不因此由約定而為真。如果由約定的意義公設不能確定為真,由之得到的其他陳述的真就無法保證,分析性當然也就無從談起。
顯然,知識論上的不同立場是導致蒯因與卡爾納普對分析性的不同態度的根本原因??柤{普始終堅持分析性是必須在一個語言系統中才能得到定義的概念,而蒯因要求的是一種“超越的”分析性。
在蒯因看來,如果接受卡爾納普的分析性解釋,那么這種解釋其實早在一切科學中都已存在,因為任何具體科學都有屬于自己的一些約定性公設,“這種規定性特征是科學假設非常普遍的特征”[4]119.
但卡爾納普不能贊成蒯因的這種抹殺邏輯、數學和科學之間界限的極端做法。盡管由于受蒯因的批判,他部分贊成蒯因關于邏輯和數學不是不可修正的觀點,即“一個人可以考慮由一種直覺的或一種三值的或不管何種邏輯來取代通常的邏輯形式”[5]432,但他認為,相對于具體科學來說,我們對邏輯和數學的修正是完全不同的,它們之間不應該僅僅是程度上的區別。他說: “當蒯因得出結論說在物理學和邏輯之間沒有明確界限時,我并不同意。我的觀點是,這些陳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且不是待解釋項‘分析性’的一個特征,它們從來不應該也不可能在科學的修正中被取消。分析和綜合的區別是在一個給定的語言結構中的內在于兩類陳述的一種區別,與從一種語言向另一種語言的轉換無關?!?/p>
[5]432卡爾納普一再強調,他對分析性的解釋只適用于形式語言,而不適用于自然語言,因為自然語言的模糊性決定了我們無法象對待形式語言一樣對它作出清楚的刻畫。但蒯因指出,為得到“分析性”的令人滿意的定義,必然會用到自然語言中的“分析的”的概念,他把這稱為試圖用自己的鞋帶把自己拎起來的做法。然而,以蒯因對分析性的強要求,很難為之給出一個合理的說明。因此,在蒯因這里,對分析性的理解只有兩種可能,要么是同語反復,要么會陷入無窮后退。而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同語反復都可能會失去分析性的地位,因為如果認為沒有僅憑其中所含的邏輯詞項就可以判斷為真的陳述,那么,像“單身漢是單身漢”這樣的陳述也可以被認為是因為事物具有自身同一性這一非邏輯屬性而為真。這一立場導致蒯因最后只能選擇相對主義和實用主義的策略。
2 博格西安對認知分析性的辯護
表面上看,卡爾納普和蒯因在對分析性的理解上似乎存在著明顯的分歧,但他們之間有一個共同的前提,即對意義的實在性的否定??柤{普出于其一貫的反形而上學立場,反對討論諸如對象存在的實在性等問題。在他那里,任何關于對象的實在性的問題都是形而上學問題,是應予以清除的。因此,作為分析性概念的重要前提的語言的意義就只能作約定主義的解釋。而蒯因出于其強烈的外延主義動機,一直反對存在意義、命題等內涵性實體,因此,用“根據語言的意義為真”作為分析性的標準顯然是不能為他所接受的。
但否認意義實在性的觀點卻存在很多難題[6]294 -297.出于為“分析性”辯護的目的,博格西安在意義實在論的基礎上,通過區分形而上學的分析性和認知的分析性,提供了一種新的解釋視角。
所謂“形而上學的分析性”,就是指“僅憑意義就能確定為真”,而“認知分析性”則是說,如果對一個陳述的意義的理解足以對其真的信念作出辯護,則該陳述是“憑意義為真”.這里的區別在于前者把分析性完全歸于其意義,僅關系到語言層面,與事實無涉。從這個意義上,蒯因所反對的正是形而上學的分析性。因為蒯因所說的分析性是指沒有任何經驗內容的陳述,邏輯實證主義者基于語言分析,認為沒有獨立于語言之外的意義的存在,任何意義都是具有語言依賴性的,而如果一個陳述僅憑意義為真,它就是分析性的。這實際上是要求有獨立的意義實體的存在。蒯因著力表明,如果在此意義上解釋分析性就必然會陷入循環,而卡爾納普正是為避免循環才選擇約定論的策略。
博格西安認為,我們可以繞開形而上學的分析性,轉而尋求一種認知的分析性的解釋?!斑@個解釋是在辯護語境下做出的。這意味著必須對命題意義進行對確定真值來說必要的最低程度的某種識別。這個要求不必強到給出命題意義的個體化條件,從而不必具備相應的本體論?!盵7]由于需要有同義性的先驗可知性和邏輯真理這兩個條件作為保證,因此,弗雷格型分析性,即按同義性替換為真,是一個對認知分析性的不完全的解釋。而在這兩個條件中,同義性的問題是以意義事實作為前提的。按照蒯因的駁斥,由于不存在意義實體這樣的東西,因此,弗雷格型分析性是沒有明確的語義內容的( 非事實論( Non - factualism) ) ,即使有也是不可例示的( 錯誤論( Error Thesis) ) .非事實論持反實在論的立場,認為不存在兩個表達式意味同樣的東西,哪怕它是同一個說話者說出的。但博格西安指出,如果意義是確定的,就沒有理由說一個表達式具有某個意義的特權,而其他表達式就不能具有這個意義。博格西安同時指出,即使是蒯因也承認拼字正確的同一種類型的兩個不同的殊型是可以通過對非邏輯詞匯的多次出現進行統一的替換而保持真的,但如果錯誤論是正確的,這種情況就無法保證。因為錯誤論是以意義的不確定性為前提的,即只有在意義是不確定的情況下,弗雷格型的分析性才是真正不可例示的。
在反駁了對弗雷格型的分析性的反對意見后,博格西安把眼光轉向了更為根本的“邏輯真理”.實際上,邏輯真理是弗雷格型分析性的一種特殊或極端的情況,在“不足道”的意義上它顯然是能滿足弗雷格型的分析性的要求的。而由于弗雷格型的分析性預設了邏輯真理,因此,對邏輯真理的分析性的解釋是和對弗雷格型的分析性的解釋是不同的。邏輯真理的分析性是由隱定義( Implicit definition) 給定的?!斑壿嬒闰炐缘姆治隼碚撌情g接產生的,它是試圖解釋邏輯常項的意義包括在什么之中的一個副產品?!盵8]346因此,解釋邏輯真理的分析性就是解釋我們是如何理解邏輯常項的,而為了避免循環,我們必須認為邏輯常項是不能再根據其他概念來定義的。那么,我們又是如何保證這一點的呢?博格西安所謂“隱定義”是這樣的一種形式:“當把一種意義與邏輯常項相關連時,任意規定某些邏輯語句是真的,或某些推論是有效的。更具體些,一個特定的常項意味著邏輯客體( 如果有的話) ,使包含它的一特定的語句集和/或推論集有效?!?/p>
博格西安把這種形式稱為“維特根斯坦 -卡爾納普型分析性”,因為維特根斯坦對雙重否定與肯定之間的關系的理解以及卡爾納普的語義規則所起到的是和隱定義同樣的作用。但由于他們共同具有的反實在論的傾向,維特根斯坦( L. Wittgenstein) 對此用非事實論予以解釋,而卡爾納普則引入了約定主義。
博格西安先是用克里普克的標準米尺的例子指出,如果由“棍子 s 在時間 t 時是一米長”定義了“米”,那么該語句在此意義上就表達了一個事實陳述。而我們用邏輯規律定義其包含的邏輯常項的情況是與此相類似的。進一步,博格西安用規則遵循原則來消解約定主義。他通過區分語句及其所表達的命題,指出隱定義是由我們在對表達式的使用中表明其分析性的,它不能由語句所表達的命題內容所確定,“如果某些表達式依據其出現于某些推論和語句中而意味某些東西,那么,這些推論和語句就是一個表達式有所意味的構成要素”[8]353.由此,關于邏輯真理的認知分析性應該是這樣的: 一個表達式對認知主體是認知分析性的,當且僅當,認知主體對表達式的意義的知識足以單獨成為其對該表達式的辯護,而不需要經驗支持。
表面上看,對隱定義的認知分析性的說明,不僅僅依賴于對表達式的意義的把握,還依賴于我們如何確定表達式的意義。但這并不意味著要求意義本身也是先驗的,我們僅僅要求“如果一個人知道關于語句的意義的相關事實,那么這個人就將處于對其真已形成一個辯護性信念的境地”[8]357.也就是說,邏輯常項的意義是與我們遵守規則的行為同時展現的,它不必明確地予以表述。博格西安借用了伯奇( T. Burge) 的區分,把這種不需要語句意義的辯護性理由的形式稱為授權( entitlement) .辯護( justi-fication) 包括了人們具有和可以利用的理由,而授權并不要求需要這樣的理由,或者說,我們一當授權,這些理由已經具備,但對于普通人來說這些理由不可能也沒必要理解,它是一種“認知權利或保證”.進而,博格西安用一個“同義性模式”( Synonymy Template) 具體說明了這兩者之間的區別[9].
從博格西安對認知分析性的論證中可以看出,如何看待意義的性質以及分析性在說明意義上的作用是問題的關鍵。博格西安始終認為“僅憑意義為真”來界定分析性,是對分析性的一種苛求。用博格西安的話來說,這種分析性是“無需還要任何從其他東西那兒而來的非歸約性貢獻,包括邏輯”,也就是說,包括邏輯在內都可以被當作為無根基的,甚至都不需要像自我同一這樣的規律,他稱這種分析性為“純粹的分析性”( pure analyticity) .而博格西安則主張分析性的另一種理解,即“非純粹的分析性”( impure analyticity) ,這種分析性是以意義和邏輯作為確認語句為真的條件[10].而為之提供論證的就是上述辯護性論述。
那么,如何認識和處理一般陳述的分析性,如“所有單身漢都是未婚的”與邏輯真理之間的關系呢?
雖然蒯因最初分析的是前者,并由此提出對分析性的否定,但他最終也把對邏輯真理意義上的分析性考慮進來了,這才有了上述博格西安所謂的純粹和非純粹的分析性的區分。蒯因的論證似乎是成立的,但顯然又具有直覺上的不合理性。這里的問題在于我們是否應該賦予邏輯真理以一般陳述所不同的地位,以避免陷入相對主義的境地。對此,博格西安的確通過對認知分析性的論證提供了在此問題上的另一個思路。這一思路實際上是對弗雷格傳統的繼承和進一步發展。但福多卻對博格西安的這一發展提出了批判。
3 雙重意義結構中的分析性概念再認識
嚴格來說,分析性作為一種語言現象,是完全可以也已經得到了很好的刻畫,上述卡爾納普的論證已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柤{普甚至認為通過構建相匹配的外延和內涵理論,這種說明不僅僅局限于人工語言系統,也能用于以科學語言為典范的自然語言。而在蒯因提出對分析 - 綜合區分的否定性論證之后,很多人注意到,蒯因的論證其實涉及語言和認知兩個不同的層面,他實際上是在不同的背景下同等地對分析性予以拒斥。但正因為蒯因的這種看似混淆的論證,使我們得以在更廣的范圍里理解分析性問題。而在近年來的心靈哲學研究中,很多哲學家對此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在此,我們借助于福多在反駁博格西安的認知分析性論題時針對同義性所作的分析來考察其中的問題。
福多認為,博格西安關于認知分析性的論證是以意義實在論保證同義性的實在性,然后在邏輯的先驗可知性的基礎上以同義性保證分析性。但福多指出,如果按照嚴格要求,分析性要求兩個表達式能夠表達相同的概念。如果滿足這一要求,那么同義性對分析性而言并不充分,因為在福多看來,同義性并不需要表達相同的概念,而只需要表達同義的概念。其理由如下: 一是同義性概念之間的持有條件( possession condition) 不同。如“單身漢”與“未婚男人”是同義卻不同的概念,在表征層面上,未婚與男人并不能理所當然地作為單身漢的持有條件; 二是如果無條件地認同概念的同一性,會違背概念原子論的基本假設,因為“心靈擁有一個概念的條件是它因果性地與該概念真實或可能的特性的例示相連。
如果是這樣的話,由于存在與該概念同義的另一概念,因此,擁有該概念的條件也因果性地與另一概念特性的例示相連”[11],這實際上也是福多針對推論作用所提出的一個反駁性論證; 三是一般認為兩個相同的概念是通過定義來理解的,而定義是一個句法上復合的表達式,但在心智層面上我們依然可以認為它是由句法上的初始表達式所表征的。這種存在于同義性的對稱性和定義的不對稱性之間的關系,使得從同義性無法推出分析性; 最后,如果把概念的同義性等同于同一性,就意味著概念可以僅憑其內容而被個體化,具有相同內容的概念就是相同的概念了。但即便單身漢和未婚男人是同義的,我們完全可以想象一個人有可能相信一個人是單身漢,而不相信他是未婚男人[11].
如果結合隨后福多對分析性是根據同義性替換可轉換為邏輯真理的駁斥,可以說,福多幾乎是在其心智理論的基礎上重構了蒯因反駁分析性的論證。
博格西安關于認知分析性的論證前提是承認同義性以及邏輯的先驗可知性,而一般的具有直覺意義的分析陳述或者根據同義性可以表明兩個不同的表達式可以構成一個分析真理,或者通過同義性替換可以轉換為邏輯真理。這一論斷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如果承認意義實在論,那么就必定對于不同的表達式可以具有相同的意義事實,同義性由此成立。而福多由以上闡述表明意義實在論可以得到同義性,但不能合理地得到分析性。
福多對博格西安的批判與他在認知心理層面上的基本理論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作為一個具有認知科學背景的哲學家,福多對意義問題的理解與傳統的觀點有一定區別。意義在他這里是在自然語言和心理語言兩個層面上被把握的,前一層面體現的是派生的意義,后一層面才是本原的意義。在他看來,自然語言中表達式之間的同義性并不等同于心理語言中的概念的同一性。福多指出: “就我們所能理解的,博格西安認為由于關于一種語言的意義事實對其說話者來說事實上是‘透明的'.因此特別是,如果 F 和 G是同義的,那么說話者事實上會知道它們是同義的。但這一斷言是非常具有偏見的……”[11]
確實,在以往關于分析性的討論中,透明性或者是不被涉及,比如在純粹的語言分析中,或者是被預設的,比如在弗雷格的理解中。而現在,當在認知層面上對此問題進行探討的時候,透明性就并非可以簡單回避和預設的。秉承了弗雷格傳統的博格西安的認知分析性中預設了透明性,他認為一個人通過純粹反思總是能夠知道兩個表達式的意義是否相同,即不用經驗探究就能知道這一事實。但博格西安并不只是重復前人在該問題上的理解,他區分了認知透明性和指稱多樣性,認知透明性只限于從言思想,而不適用于具有指稱意義的從物思想。并認為,出于理性和心理解釋的目的,必須承認認知透明性,“因為理性被認為是在先驗的基礎上遵守邏輯原則的能力和傾向,任何理性主體,不管其外部條件如何,都被認為是遵守某些規律的( 或反事實支持的概括) : 即,那些反映了顯然是一個人的命題態度在內省意義上的后承”[12].
同樣,福多在談及其心靈表征理論和計算理論間的關系時指出,為了能夠解釋我們的行為,必須在心智狀態的語義分類和功能分類上作出區分。在福多看來,心智過程的計算性決定了它是一個形式過程,只有當兩個思想可以被認為等同于與形式上不同的表征的關系時,它們才可能是在內容上不同的。
因此,如果作為語義概念的透明性可以用來對心智狀態進行分類,我們就無法解釋像“晨星”和“昏星”這樣的共指稱的表達式在心智表征中的區別。顯然,模糊性解釋更能與心智表征的形式化特征相容[13].在此,我們不打算對福多和博格西安的相關論述作是非判斷,而是試圖結合其論述揭示一些需要作更多思考的問題。
表面上來看,拒斥分析性與蒯因的意義非實在論有密切的關系,但這無法說明為何在同樣的條件下,卡爾納普有著與之相反的觀點。而隨著語言哲學以及心靈哲學的發展,意義實在論觀點已為很多人所肯定并被作為對相關問題討論的理論基礎。意義實在論者一般認為存在有意義這樣的語言事實,我們可以通過對語言的分析來理解它。在這一點上福多和博格西安并無分歧。但是,福多表征理論中的思想語言假設使對意義的理解是在自然語言和思想語言層面的雙重結構中展開的,思想語言是本原性的意義載體,自然語言是派生性的意義載體。這樣,分析性就成了一個要在思想和認知層面上不得不討論的問題。這使得福多在駁斥博格西安的觀點的同時,也表現出與蒯因的區別。
實際上,在弗雷格那里就存在關于對象域、語言域和思想域的三重劃分,近來有學者借助于這一框架,在承認語言和思想的實在性的前提下,以認知和行動主體為核心,通過客觀行動、言語行動和思想行動來溝通三重域之間的關系。但這里既不是弗雷格認為的意義是語言所指的思想,即命題,也不像蒯因否認命題的存在,只承認語句的意義,而是認為語言和思想都具有意義,我們是在語言和思想的雙重結構中把握意義問題,這樣才能把對意義實在性的理解貫徹到底[14]230.這一理解與福多的上述認識之間顯然具有相通之處。
進一步來看,在這種雙重結構中,語言表達思想,思想表征對象,相應地,語言的意義表達思想的意義,從而間接地表達對象。但須注意的是,這里的表達與表征關系并非傳統意義( 如弗雷格) 上的直接通達關系,而是以言語行動和意識行動間接實現的。因此,我們既不能在透明性假設下無條件地承認語言對思想的表達關系,即認為語言不可錯地表達思想,思想也不可錯地表征對象,也不能否認這種表達關系的實在性。
因此,我們完全可以在區分意義的兩個層面或雙重結構的基礎上斷言,就語言層面來說,分析性作為一個既符合我們的語言直覺,又能在形式上得到刻畫的現象,是可以得到很好的說明的,而卡爾納普對此所作的闡述顯然是極具價值的。如果不考慮其在意義問題上的反形而上學立場,有理由認為在放棄蒯因對分析性的超越性要求的條件下,現在的各種承認分析性概念的版本,幾乎都可以在卡爾納普式的分析性中找到其思想來源。
蒯因在拒斥分析 - 綜合區分的論證中再度揭示了分析性概念中語言因素之外的認知因素,而當代心靈哲學結合心智運行的內在機制把對分析性的認識在這一方向上又往前推進了一步。福多對博格西安論證的批判正是在明確這兩個層面的區分的前提下,說明了語言層面上與分析性相關的基本概念,如同義性,在思想層面上有可能呈現與之并不融貫的特征。這提示我們要謹慎對待以往我們在理解分析性時所使用的的分析工具以及相應的概念。
顯然,對分析性和與其相聯系的問題的研究涉及語言哲學、心靈哲學的眾多領域,它所產生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蒯因的整體論知識觀與他對于分析性問題的批判是緊密相關的,福多以及其他哲學家在此方面也有著同樣的理論訴求。因此,澄清分析性論題中所涉及的諸多因素( 無論是明確的還是隱含的) ,特別是厘清屬于不同領域、不同層次的概念間的關系,將有助于更好地澄清和展示我們對這一論題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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