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智慧"一詞雖然在道家哲學的經典讀物中未曾出現,但這不意味著道家思想中沒有生態的基本理念與價值取向. 然而,正是基于人類共同的命運和周圍世界給予人們的回應,以至于道家從一開始就表現出對人與自然的深度關切. 其豐富的生態意識不僅作為古人處理自身與自然關系的根據,而且亦是當代人類面臨生態危機所參照的重要資源. 其實,在道家哲學創始人\\(老子\\)所處的那個時代,人類與自然的關系還未達到今日的緊張狀態,而老子關于自然主義的理論和依據,乃是通過對當時的社會矛盾不斷地深究和提煉出來的. 而今社會,科學技術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和全面的利用,與此同時卻忽略了環境的承受能力,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的程度已經不得不使人們思考自己的行為帶來的嚴重后果,以及如何挽回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
正當人們越來越清醒的意識到生態平衡的重要性時,在盲目的治理過程中不斷受挫之后,忽然發現生活在中國古代的道家先哲們,已經早已在處理人與自然關系方面有著極為豐富的思想觀念,因此,眾多的學者開始不斷地進入道家哲學的領域,來研究其生態倫理思想的深邃與精華,求得一些可鑒性的思想以便于處理今日之困境.
那么,在道家哲學那里,生態倫理思想表現在何處呢? 這就必須先從作為道家哲學最為核心的概念"道"來研究. 眾所周知,"道" 在道家哲學那里是作為萬事萬物的總根據被闡述的,而"道"最根本的特性就是"自然而然",即一種"無為"的狀態. 具體地說,就是不論是自然界還是人類社會,都不要人為地進行干擾和破壞,要使萬事萬物達到"自化"、"自均"、"自定"、"自正"的狀態.自然之物這種自然發展的真實狀態,人類社會更要"無為"而治,不要刻意地追求名利和貪圖享受,而要禁私寡欲,人應該以此來約束和指導自己的行為. 正如老子所說:
"人法地……,道法自然"所表示的一樣,這里的"道"最終還是以"自然"為自己的準則. 雖然"自然"一詞在《道德經》出現的次數非常有限,但在許多章節中也能看見其引申的含義, 可見它在老子那里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所以,對"道法自然"一詞的深刻把握,亦是進入道家生態倫理思想的必由之路.
一、自然主義
對"自然"的理解顯得尤其重要,在老子那里,其主要是指萬物的本然狀態,也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 王弼注:"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于自然無所違也 .自然者,無稱言之,窮極之辭也".
意思是說,"自然"就是自己如此,而就"道"與萬物的關系而言,即尊崇萬物之內在的根本屬性,自然而然地生存和發展.既然"道"的本性是"自然",那么人和萬物也應該遵循這一準則,人與萬物之間亦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相互關系,即"無為"的方式來處理彼此間的關系.所以,作為最高層次的"道"生萬物卻不占有萬物, 成就萬物卻不自持有功, 而是一切順其自然. 因此,在道家看來,"道"的處事原則具有廣泛意義上的普遍性和絕對性, 自然萬物和人類社會都應該以這種方式來引導自身以及自身和外界的關系. 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看, 就是指萬事萬物都有其自身生成和發展的規律,人類社會亦是如此,所以人和自然界都應該遵循自身的規律,尤其在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這里,更應該善于發現自然界的客觀規律,要依照規律行事,不能盲目破壞大自然的固有狀態,否則就會受到自然界的報復. 顯然,在道家這里,"道法自然" 就是貫穿于其體系的生態倫理思想的關鍵和紐帶,這亦是道家區別于儒家、法家、墨家等的最大特質,更是中國傳統生態倫理思想區別于西方以人為中心的傳統生態倫理思想的標桿,所以這亦是現代西方強調自然價值的突出地位時不斷地借助道家生態理念的真正原因.
二、"道通為一"
當代生態倫理學中最為根本的一個看法便是確信人與自然萬物的統一性,把他們看作是有機地互相關聯的統一體. 其實, 這種對人與萬物關系的高度概括早已在中國古代的道家中有了最早的認識. 即萬事萬物都由"道"產生,而人與自然萬物都以"道"為最高準則,都遵循著"道"本性來規范自身,這里的"道"即是人與自然萬物所統一的"一",如"道生一"[2]以及"道生之,德畜之"[2],都是在說明萬事萬物有著共同的根源"道"以及內含著"道"的本質和特性, 這亦是萬事萬物能夠統一的可靠保證.
所以就道家所說的把世界的有機整體性可以分為三層意思來分析:
首先,"道"生萬物,即"道"為天下母,道與萬物是一種"母"與"子"的內在血緣關系,"道"與萬物始終保持著源與流、根與枝的聯系,就這一點來看,萬事萬物都統一在其"母"之中,都以這個"母親"為基礎的統一.這較西方哲學家柏拉圖的"理念"與"萬物"絕對分割與對立的關系來看,顯然是現代西方生態倫理所不能堅持的傳統思想.
其次,就"道"與萬物另一層關系而言,即"道"生萬物且內在于萬物之中,也就是說,道產生萬物之后并沒有離開萬物,而是以"德"的形式內在于萬事萬物之中.萬事萬物都有其內在的基本屬性,即所謂萬物自身之"德".正是由于各種具體的事物不同的 "德" 都來自于這個共同的"道",都是"道"在具體事物的外在顯現,所以,就這點而言,萬事萬物都統一于共同的"道".
再次,就人與自然萬物的關系來說,亦是有機地相互聯系的統一體.老子把宇宙分為"四大"[3],他們認為,既然人與自然萬物都來自于"道",那么人類亦是宇宙"四大"之一,與其他事物構成一個有機的統一體,所以人也應該同萬物一樣,遵循著自然規律,不可特殊于其它事物,如果人將自己同自然界對立起來,那么人類就違反了這一規律而受到懲罰. 所以老子認為, 人既然作為整個自然界的一部分, 人的活動就應該受到自然規律的支配,只有這樣, 人類才能真正地與自然萬物和諧相處. 老子的這種天人合一的思想在莊子那里得到了進一步的闡發, 在 《山木》 中莊子指出:"無受天損易, 無受人益難…… ",從中可以看出,莊子認為人的產生和發展都是一個自然的過程,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和自然萬物都以同樣的自然環境為生存基礎,人和萬物都在自然環境中產生,又都在自然環境中歸復于自然.
道家這種"天人合一"的生態倫理觀就傳統的倫理學范疇而言, 亦是一種飛躍式的突破. 傳統倫理學旨在強調以人為中心的道德觀念,并且以人的價值和利益作為處理與他物關系的唯一尺度. 就西方人征服自然、 統治自然的世界觀來看,他們無疑是一種以人為中心的處事方式, 這亦是今日生態危機的主要禍根. 而在道家生態倫理的思想體系內,始終把人當做自然的一部分,這種生態倫理觀不僅擴大了倫理學的范圍,改變了我們長期視為珍寶的傳統倫理觀念, 而且這些思想有助于為人類建立一種更為科學的倫理生態學. 另外, 就處在同一時期的儒家而言,他們也主張"天人合一"的思想,但相對于道家而言,常用來以自然比擬人事,借此更好地倡導人事.
三、"自然無為"
人與自然的關系不僅是中國古代先哲們最為關心的一個主題, 更是現代生態倫理學的一個關鍵性問題. 尤其是在古代的道家那里,"天人合一" 的觀念決定了其行動的依據就是"自然無為"的思想. "無為"即是"道"的根本特性,那么何為"無為"?無為一詞在老子那里被多次提到,有的甚至沒有用無為的字眼,但亦可以看到和無為相關的思想, 可見其亦是老子道家哲學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對"無為"的理解,首先要弄明白何為"無".老子說:
"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 "由此可知,世界萬物都是從"有"開始的,而"有"則是從"無"開始的,"無"即是萬物"有"之前的狀態,這一點較西方古典哲學從存在\\(有\\)來解釋世界,顯得更加具有可辨性.即存在\\(有\\)是可以追問的,而"無"則是無法追問的,如果追問,那這種追問就是不合理的,因為"無"就是無,所以就不能說"無"從何處來,這就是老子"無"的高超之處. 那么,萬物從"有"中產生,而"有"從"無"中產生,可見"無"是一種賦有生機的強大力量,它不僅創生萬物,而且在任何事物中起作用. 從對"無"的理解進一步來把握"無為"的思想,那么"無為"就是一種偉大的"作為".既然"無為"是一種"作為",那么就不用刻意地為之,也就是順其自然,不可隨意妄為. 正是從這種"無為"的思想出發,道家確切地把自然和人之有為對立起來,他們崇尚自然,反對"有為". 這種對萬物各自狀態的精妙論述,不僅展現了道家哲學的深奧與智慧,而且就現代社會而言,能達到這種思維境界的學派或者個人幾乎很少或者說沒有.
總之,道家所闡述的"自然無為"的主要目的在于要求人們不憑自己的主觀意愿、 有限的認識以及自身的私利而去隨意地違背萬事萬物的本性,破壞人與自然間的和諧,而應該要尊重自然萬物的存在價值,保持人與自然間的一種平等的態度,以一種自然的方式對待自然萬物.
因此,道家的"無為論"思想中豐富的生態倫理學思想,不僅是古人對待自身與萬物間的一種認識, 而且更是我們現代社會發展中值得借鑒的寶貴財富. 人類數千年的文明在一定程度上是利用自然、 開發自然、 改造自然的結果,但是,人對自然的這種利用、開發、改造不應該是無限度的,而是要是人與自然處在一種相互平等、和諧相處的狀態中,只有這樣,人類才能不斷地在良好的環境中創造出更為豐富的文明.
參考文獻:
[1]詹 石窗 ,謝清果.中國道家之精神[M].上 海 :復旦大學出版社,2009\\(9\\)
[2]\\(南 宋\\)范 應元.老子道德經古本集注[M].上 海 :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0\\(2\\)
[3]王英杰.自然之道-老子生存哲學研究[M].北 京 :人民出版社,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