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刊網,職稱文章發表、期刊投稿權威機構

投稿咨詢

投稿在線咨詢

專著咨詢

合著&獨著&編委

編輯在線咨詢

專利咨詢

專利申請&轉讓

編輯在線咨詢

軟著版權

軟著版權

編輯在線咨詢

在線溝通

論文&專著&專利

編輯在線咨詢

微信聊

微信掃一掃

首頁 > 政法論文 > > 宋朝遺囑繼承的特征與制度研究
宋朝遺囑繼承的特征與制度研究
>2024-01-18 09:00:00


針對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中的遺囑繼承問題,分別從財產分配中遺囑繼承特征出發,研究宋朝的遺囑繼承制度,分析其所產生的影響,具有積極的歷史研究價值,對了解宋朝歷史具有重要意義,以下對此做具體分析。

一、宋朝家庭財產分配制度

針對我國的家庭財產法律分配歷史,早在宋朝就有記載完備的遺囑處置財產方法。如"沛郡有意富翁家庭,貲有二千萬財產,……但余一劍,云兒年十五付之",以及唐《喪葬令》中"對于死亡以及沒有后代的家庭,留有財產還有女兒的情況,以及無女兒的情況,則均可以將其給予其次親者,對于無親戚者,則可以給予官府校驗管理。若亡人在日,自有遺囑處分,證驗分明者,不用此令".在我國古典法律中,關于宋朝家庭財產分配制度,其遺囑繼承的法律相當完備,且南宋葉適有言"當今朝廷內外上下,不管事情大小,就算罪名再輕再小,也都有法律可以將其懲治",不僅表明宋朝有著繁文密法,同時也間接說明宋朝法制的完備。特別是在遺囑繼承中,宋朝還開創"戶絕"家庭財產分配中也有遺囑繼承的先河,同時,對于那些"非戶絕"家庭,在其家庭財產分配之中,也同樣有遺囑繼承的法度[1]32.宋朝法律,有關家庭財產分配的法律就有很多,并且在其刑事案件中,牽涉到遺囑繼承的就有《子不能孝養父母而依棲婿家則財產當歸之婿》、《不可以一人而為兩家之后別行選立》、《侄假立叔契昏賴田業》、《已嫁妻欲據前夫屋業》、《先立一子俟將來本宗有昭穆相當之人雙立》等,對家庭財產分配極度重視。宋朝訴訟判詞與官府公文分類匯編中,在其《清明集》中,就記載關于家庭財產分配的法律,真實反映宋朝社會關系與社會問題,就有收錄一些有關遺囑繼承的判例,并且對于其《戶婚門》記載中,還將家庭財產分配中的遺囑列成單獨的專題[2]45.宋朝《宋刑統》中,就沿用唐《喪葬令》規定,同時又對家庭財產分配中的遺囑法修訂了幾次,如"遺囑舊法,財產沒有多少的限制,都聽他給的;有時同一宗族的親戚,有異姓的關系,因為他能重情義愛孤老,所以財產沒有多少的限制",明確解釋遺囑繼承,對遺囑財產數量以及繼承人分額分配、繼承范圍做了限制,充分表現出宋朝統治者對遺囑繼承的立法重視。

二、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中遺囑繼承的特征

1.宋朝遺囑繼承具有共性。針對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之中,有關遺囑繼產占了十分之一,比例較大,宋朝記載案件中,遺囑繼承問題占多數,說明宋朝遺囑繼承絕非個別現象。宋朝存在遺囑制度,遺囑繼承必須投契納稅在南宋長期存在,宋朝遺囑繼承制度不斷變化與調整當中,統治者重視,宋朝遺囑制度比前代更完善,擴大立遺囑人范圍與遺囑內容。

2.具有儒家思想。宋朝社會結構和國家公共管理機構比較復雜,特別是經過發展經濟,促進各民族交流、融合以及蓬勃發展的中外文化、貿易往來等[3]23.如此種種,從客觀上要求宋朝必須推行一種可以有效調和各種社會關系的國家統治政策,也需要弘揚一種與之相對應的遺囑繼承理念和社會道德保證其擁有一個穩固的社會基礎得以實施。宋朝初期遺囑繼承變化中,反對暴力威脅,出于人的個體差異性和社會的環境影響功用,認為遺囑繼承法令刑罰是德禮教化輔助手段,為政以德,重教化,輕刑罰,對于違反傳統道義的"不道""、不義"的,加以重懲。同時在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中,針對其遺囑繼承方面,更加注重哀憐老幼婦孺,對犯罪老幼者給予優待,尊老愛幼,使人們可以在思想上得到教化。

3.遺囑繼承合理性。有效調節遺囑繼承糾紛,針對具體的處理遺囑糾紛司法實踐中,確保合法、真實遺囑效力,維護遺囑繼承合法效力,并且撤銷遺囑繼承中的假偽者,并對于處理嚴肅懲處。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之中,遺囑不僅可以反映出立遺囑人的真實意圖,同時也可以成為一種當時的民間習俗,為人接受[4]12.例如,記載的《清明集》之中,就有對于遺囑繼承的判例,主要講的就是在柳璟生前,他親筆立下遺囑繼承人,將自己的家庭財產遺贈給他的四個侄子,給其每人每年十千錢,其遺囑還經由"經官印押"保護,是合法的遺囑,但是在幾年之后,由于柳璟的妻子,她不愿意按照遺囑分配財產,對其家庭財產分配中,由于柳璟侄子們表示不服,因而就一家人家庭財產分配問題對簿公堂之時;法官也不得不承認該遺囑的真實性,但是又以"第探其本情,實有深意"為由,對該案做出合理判決".在該家庭財產的遺囑繼承問題中,就借鑒、援引北宋張詠的做法,符合立遺囑人真實意圖,確保判案結果為時人接受。

三、研究宋朝遺囑繼承制度

1.具有官方合法化。宋朝的遺囑,必須遵照國家遺囑法規定辦理,變為官給的公憑才算合法。宋朝遺囑繼承中,已被官府賦予經濟含義,較之純屬民間家庭內部事務處理,被納入官府軌道,遺囑與家庭財產田宅買賣契已無區別,遺囑就是田宅所有權的轉移。并且宋朝遺囑制度中,還征收遺囑稅,有"凡民有遺囑并嫁女承書,令輸錢給印文憑"之說,也就是官府在遺囑給印時可以收一筆文憑錢。后來發展到南宋時期,遺囑當作契約看待,家庭財產分配中,作出具體的規定,并且此時還會對遺產進行估價,依據比例征稅,建立遺囑稅,一方面可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還可以用經濟手段,確保遺產繼承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宋朝的家庭財產分配中,鞏固遺囑法定繼承人的地位,避免親族兄弟日后訴訟,是對遺囑繼承制度的完善,使遺囑繼承合法化。

2.官府推動實現遺囑繼承。宋朝內外交困,連年數額"歲幣",故此,開征遺囑稅,增加官府對遺囑的保護投契納稅,這樣不僅可以有效確保宋朝家庭財產分配的合理性,也同時提升遺囑繼承中發揮國家法律的效力,有效規范化實施宋朝遺囑方面的管理制度,并且在客觀之中,還減少當時遺囑糾紛案件的發生,同時也有效推動遺囑繼承發展。

3.遺囑繼承地位高。在某些情形下,遺囑繼承高于法定繼承,如寡妻未改嫁有權利"承夫分",遺囑內容與法律中,明確申明遺囑繼承有高于法定繼承。并且,若是因兒子不孝順,皆可以由女婿承辦,將財產囑與女婿。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中,遺囑高于繼承權,可以根據遺囑來分配財產。

4.女性遺囑繼承。法律保護寡婦立遺囑權利,一般情況下,在祖父母、父母在的情況下,子女并不掌握家財,而家庭家庭財產分配中,財產繼承權利一般由子孫繼承,作為未出嫁的女兒,一般不能夠擁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女兒的財產權利更多的在出嫁時所帶的嫁妝上表現出來。在宋代女改嫁的情況下,在嫁女家庭財產分配中,財產權利也有一定影響。在有子繼承時,再嫁女并不繼承夫家財產,僅在戶絕時享有一定財產權利。如若寡妻招婿,也不能隨意占有并處置前夫財產,在前夫有子家庭財產分配中,前夫財產仍歸前夫之子繼承。

四、宋朝遺囑繼承產生的影響

1.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中的遺囑繼承,有效推進社會發展,加強對個人所有權的保護。突破傳統封建法律,保護私人財產,尊長不得隨意踐踏卑幼財產所有權,家庭財產的劃分中,提倡一種"同居共財"的理念,可是對于實際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員在處置家庭財產中的權利不等,在實施中也存在差異,處置的權力則是不平等的,例如"凡是同居在一室之內,則是一定有尊長存在的,所有家長已經在,對于子孫也自然是無法獨自決定遺囑繼承問題。如果發生卑幼不聽從長輩的,私自地使用家中財物,則按照財產多少對其進行笞刑"[5]43.對于這樣的遺囑繼承法,可以確保人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同時,也為當時社會人們積累家庭財產帶來動力,以便能夠為后代帶來更多財富,更加努力帶動經濟提升,積累社會財富。針對家庭財產分配中的問題,應用遺囑繼承,緩解動蕩時期的宋代社會局勢,也進一步促進宋代財產繼承制度的發展。

2.完備宋代的法律體系。家庭財產分配中遺囑繼承制度的出現,完備推動了當時宋代的法律體系進步,有效借助法律來解決人們現實生活中的家庭財產繼承問題,利用遺囑繼承,不僅減少家庭財產爭訟案件,同時也成為管理宋朝人民財產的有力工具。在宋朝之前的朝代中,針對家庭財產分配問題方面,在繼承法規定,多缺乏實質性內容,并且也僅僅是具備大綱性內容,在實際解決家庭財產分配中,由于缺乏法律條文,也會出現歧義,不能有效解決實際的家庭財產遺囑繼承問題。而宋朝的家庭財產分配之中,特別是在遺囑繼承中,更具法律條文體化,法律規制也更加書面化,而且還具備詳盡的條理規范,可以有效解決遺留的遺囑繼承糾紛。

3.提升女性地位?!肚迕骷分?,遺囑給女兒、女婿,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具有內在一致性,由于復雜的家庭成分以及家庭關系,并且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中,婦女身份地位偏低,關于女子婚姻財產的繼承問題,多為從夫、從子,很少有自身財產價值,宋朝遺囑法中,就有關于婦女的法律,如在《清明集》中,基于天然血緣親情,會存在一些個人情感上的好惡,故此,針對其實際中家庭財產分配的這個問題,立遺囑人也可以用遺囑方式,給自己的親生子女多留一些家庭的財產。

綜上所述,研究宋朝家庭財產分配中的遺囑繼承問題,有助于認知宋朝法律及人文,通過遺囑繼承,更加貼切地認知宋朝法律及宋朝統治管理,通過對宋朝遺囑繼承的研究,更加意識到家庭財產分配的重要性,結合宋朝遺囑繼承問題,完善當今社會的遺囑繼承,是歷史的進步,也是促進社會發展的一大因素。

參考文獻:
[1]段偉偉。遺囑自由之限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碩士畢業論文,2013.
[2]歷史文化宋朝文化[M].高要年鑒,2004.
[3]郭成偉,郭瑞卿。中國法制史學古代非"戶絕"類遺囑繼承制[M].中國法律年鑒,2003.
[4]李暢。敦煌吐魯番出土遺囑探析[D].陜西師范大學碩士畢業論文,2009.
[5]工人、農民、青年運動與組織 D000067 內闈:宋朝的婚姻和婦女生活[M].中國圖書年鑒,2005.

綜合排序
投稿量
錄用量
發行量
教育界

主管: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主辦:廣西出版雜志社

國際:ISSN 1674-9510

國內:CN 45-1376/G4

級別:省級期刊

中國報業

主管:中國報業協會

主辦:中國報業協會

國際:ISSN 1671-0029

國內:CN 11-4629/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中國房地產業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部和...

主辦:中國房地產業協會

國際:ISSN 1002-8536

國內:CN 11-5936/F

級別:國家級期刊

建筑與裝飾

主管: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主辦: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

國際:ISSN 1009-699X

國內:CN 12-1450/TS

級別:省級期刊

財經界

主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辦:國家信息中心

國際:ISSN 1009-2781

國內:CN 11-4098/F

級別:國家級期刊

文化月刊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主辦: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國際:ISSN 1004-6631

國內:CN 11-3120/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期刊在線投稿系統
上傳文件
支持上傳.doc、.docx、.pdf文件
18年國內外學術服務,發表國際文獻請認準藏刊網官網

資深編輯團隊

專業設計投入方案

投稿成功率極高

企業信譽保障

對公交易更安全

人民群眾口碑好

高效投稿流程

審稿快!出刊快!檢索快!

正規刊物承諾

無假刊!無套刊!

投稿成功!

藏刊網提醒您

1.稿件將進入人工審稿階段,審稿后會有編輯聯系您,請保持手機暢通。

2.為避免一稿多投、重刊等現象影響您的發表,請勿再投他刊。

確定

投稿失??!

藏刊網提醒您

由于網絡問題,提交數據出現錯誤,請返回免費投稿頁面重新投稿,謝謝!

確定

藏刊網收錄400余種期刊,15年誠信發表服務。

發表職稱文章,覆蓋教育期刊、醫學期刊、經濟期刊、管理期刊、文學期刊等主流學術期刊。

  投稿郵箱:cangkan@163.com

本站少量資源屬于網絡共享如有侵權請您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版權 2009-2022 版權所有:河北藏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工信部備案:ICP備20016223號 冀公網安備13010502002858號

青青青爽不卡一区二区_操婷婷色六月中文字幕_国产精品yjizz视频网_中文无码一级大片_A级毛片100部免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