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不應因性別、民族或社會出身等受到任何歧視。然而,在世界范圍內,兒童因性別而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問題普遍存在。為此,隨著國際社會對性別平等和兒童發展問題認識的加深,女童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國際社會逐步認識到,女童問題既是兒童問題,也是婦女問題和性別問題。女童是處于女性生命周期初始階段的特殊群體,女童生存發展狀況是婦女地位狀況的重要表征。只有在性別平等的社會環境中,女童才能與男童真正享有平等的生存發展機會和資源,并在未來成長為婦女時有更多的可能性與男性享有平等權利、獲得平等發展結果.為此,1995年聯合國在北京召開的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以下簡稱“‘95世婦會”)通過的《北京行動綱領》,將“女童”列為12個關鍵領域之一,并在婦女與保健、婦女與教育領域重申了女童問題。此后,女童問題受到國際社會普遍關注和重視,并被各國政府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特別是在紀念“'95世婦會”+5、+10、+15、+20周年等重大活動之際,各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都分別向聯合國遞交履約和評估報告,對女童領域的進展與成就、問題與挑戰進行梳理,并提出相應承諾或政策建議。
中國政府很重視兒童工作,于1990年簽署了《兒童權利公約》,并于1991年制定了其國別方案,即《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其后每10年重新制定,迄今已經制定三部兒童發展綱要,其中一些目標指標專門涉及女童生存發展。其他一些法律法規、政策措施,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女童的各項權利。中國非政府婦女組織則繼2000年、2005年、2010年后,也將于2015年第4次向聯合國提交中國執行《北京行動綱領》情況的評估報告,并以此紀念“'95世婦會”,其中,女童作為12個關鍵領域之一,將一如既往成為報告的一部分。
根據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2010年我國0~17周歲女童人數為1.3億,占兒童總數的46.3%.為更有利于占中國兒童人口近一半的女童群體的生存發展,系統梳理“'95世婦會”后20年來中國在女童領域的進展與成就、問題與挑戰,具有重要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進展與成就
(一)國家重視女童發展,法律綱要政策制定中納入性別視角和兒童優先視角。中國一如既往繼續執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12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2006年修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2005年修訂)所規定的兒童權利保障內容。新出臺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高度重視繼續保障女童不因性別受到歧視,保障女童享有法律所規定的生存、發展、受保護、參與權利,并繼續關注貧困、流動、留守女童等特殊群體以及困境女童(包括殘疾兒童、孤兒、流浪兒童)的權利保障。
2012年,全國人大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此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中國關于兒童保護的全面性法律,此法延續使用了“未成年人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權利”以及“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條款。
1992年通過、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是一部對女童權利做出較為全面規定的法律,其第三章“文化教育權益”的很多條款中規定了學校、家庭、政府、社會對女性青少年接受教育權利的保障義務,并關注到了貧困、殘疾和流動女童特殊群體的受教育權利保障。其第十六條規定:“學校在錄取學生時,除特殊專業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取女性或者提高對女性的錄取標準”;第十七條規定:“學校應當根據女性青少年的特點,在教育、管理、設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第十八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履行保障適齡女性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對不送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評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責令送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入學”,“政府、社會、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并創造條件,保證貧困、殘疾和流動人口中的適齡女性兒童少年完成義務教育”.在第四章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第二十三條中提出“禁止錄用未滿十六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保護了女童的生存發展權利不因被迫工作而遭受損害。
國家層面促進女童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和《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吨袊鴥和l展綱要》是我國兒童政策最主要的綱領性文件,是國家對兒童政策的最集中、最核心的體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以下簡稱“新兒綱”)的制定頒布,也表明我國的兒童政策制定經過幾十年的探索和努力進入常規化?!靶聝壕V”不僅提出兒童優先基本原則,還提出“消除對女童的歧視。宣傳性別平等觀念,增強全社會性別平等意識。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機制,提高農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經濟社會地位。加大對利用B超等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的打擊力度?!薄吨袊鴭D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則規定了保障女童平等受教育機會的目標:“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70%,女童平等接受學前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女童平等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消除女童輟學現象;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全國各省均制定了本地區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制定了部門專項規劃,基本形成了國家發展綱要和地方發展規劃相結合、整體規劃和部門規劃相結合的促進婦女兒童發展的規劃體系。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與各方專家合作,制定了“兩綱”的監測評估體系,并進行督導。在政策法規層面上,“兩綱”體現了政府推動性別平等的努力。
中國歷次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都高度重視保障兒童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2011~2015)》首次單列“保障兒童優先發展”一節,提出“消除對女童的歧視”,“嚴厲打擊拐賣兒童、棄嬰等違法犯罪行為”.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二)政府制定政策措施反對針對女童的各種形式的暴力
采取措施緩和出生人口性別比上升勢頭。
2000~2011年期間我國出生人口性別比持續偏高,最低值為115.7(2001年),最高值為121.2(2004年)。從2010年起出現緩慢下降,2011年為117.78,2012年為117.70,但依然高于聯合國合理值域上限107.為此,原人口計生委等12個部門通過啟動“關愛女孩行動”,建立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機制,維護女童及其家庭的合法權益,解決生育女孩家庭生產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轉變重男輕女的觀念和行為。加強出生實名登記,落實出生統計報告制度,減少女嬰漏報誤報。B超等胎兒性別鑒定技術的濫用以及選擇性別終止妊娠的行為,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的直接原因。自2011年起,由原人口計生委等6部門聯合開展集中整治“兩非”即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專項行動,查處“兩非”案件,處理有關責任人員,有效遏制了“兩非”態勢。2015年1月,國家衛計委又會同中宣部、公安部等14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打擊防控采血鑒定胎兒性別行為的通知》,要求加大打擊防控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方式。
家庭暴力問題得到全社會高度關注。2012年,《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2014年11月25日,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近年來全國29個省、區、市陸續出臺專門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規和專門性政策。反家庭暴力立法方面所取得的進展,與政府、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的密切合作密不可分。全國婦聯多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相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提出立法建議;2008年聯合有關部委出臺規范性文件《關于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推動28個省、區、市出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規或政策,設置了專門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機構,在一定程度上預防和制止了當地家庭暴力現象的發生和發展,為國家立法奠定了基礎。
中國法學會反對家庭暴力網絡等婦女組織及有關機構不斷提交新的家庭暴力調研結果、域外立法情況及我國反家暴的立法草案。2011年1月實施的《浙江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在針對兒童遭受家庭暴力情況時做出規定,學校、幼兒園或其他教育機構發現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時,應當及時告知相關單位、組織或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規定醫療機構對疑因家庭暴力造成重傷死亡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2011年4月,湖南省瀏陽市針對兒童張某某被父親毆打的事件,發出第一份防止兒童虐待的“人身保護令”.
女童性侵害問題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答復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贊成廢除《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2013年,教育部、全國婦聯等共同制定《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同年,最高人民法院等聯合發布了《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其中第20條規定:“以金錢財物等方式引誘幼女與自己發生性關系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幼女被他人強迫賣淫而仍與其發生性關系的,均以強奸罪論處”.對女童的保護工作也凝結了全國婦聯等非政府組織和政府各部門、國際機構的多方合作。2013年,全國婦聯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注女童安全促進兒童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婦聯進一步履行好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職責,傳播兒童安全理念,傳授兒童保護知識,預防兒童遭受不法傷害,對受害兒童和家庭提供服務,進一步營造關心、愛護和保護兒童的社會環境。2013年,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和全國婦聯4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通過課堂教學、編發手冊等形式,開展性知識教育。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于2013年啟動“春蕾計劃---護蕾行動”,出版《家長手冊》和《兒童手冊》并開展培訓,增加家長和女童的防范意識和相關知識,同時對受到侵害的女童及家庭進行幫扶。2013年,在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兒童安全基金的支持下,由全國各地數百名女記者聯合部分媒體發起“女童保護項目”,以“普及、提高兒童防范意識”為宗旨,致力于保護兒童,遠離性侵害。
中國政府不斷深化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建立集預防、打擊、救助和康復為一體的國家反拐工作長效機制。2009年全國人大通過加入《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于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的決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下發《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中國繼續實施《中國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計劃(2013~2020年)》;認真履行《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在保障兒童權利、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指導下開展反對拐賣人口工作。
(三)女童受教育權利進一步得到維護在維護女童受教育權利方面,主要進展是基本消除義務教育階段性別差異?!读x務教育法》強調保障女童平等受教育權利。國家將女童受教育情況納入社會發展監測目標和“普九”驗收指標體系,建立女童義務教育情況統計制度,加大對貧困女童的資助力度。2012年,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1.8%.2013年,小學學齡男女兒童凈入學率均達到99.7%.
2010年出臺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以下稱“教育規劃綱要”)對我國教育改革進程的諸多問題作出全面規劃與全局安排,涉及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農村義務教育免費、普及高中教育、發展學前教育等。在基礎教育領域著重強調,一是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基礎教育即“基本普及學前教育、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二是促進教育公平,把”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列為總體戰略目標之一。
上述政策,均為維護女童受教育權利提供了政策保障。
全國婦聯實施的”春蕾計劃“,截至2012年底,捐建”春蕾學?!?200多所,救助貧困女童230多萬人次,對40余萬大齡女童進行實用技術培訓.”青春期女童家庭教育項目“關注女童平等健康發展,2009年以來在20個城市發放宣傳資料,組織課堂5萬余場,建立實踐教育基地156家,使1200萬戶女童家庭受益。
(四)各類兒童群體的問題受到重視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遷移流動人口規模的增加,我國人口遷移常態化趨勢繼續加強,留守流動兒童群體規模龐大。2011年,全國婦聯、教育部等共同下發《關于開展全國農村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體系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的目標任務是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納入當地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力求通過試點探索出流出地、流入地、不同年齡段留守流動兒童關愛服務模式;推進特殊兒童群體服務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為全國提供可學習借鑒的經驗。截至2013年5月,試點工作已使100多萬留守流動兒童直接受益。
流動兒童的權益維護受到重視。2011年的”新兒綱“加大了對流動人口中兒童的關注力度,提出了具體指標,如降低流動人口中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提高流動人口中的兒童保健管理率,將流動兒童納入流入地社區兒童保健管理體系等,對流入地政府的責任有了明確的規定和硬性的考核指標。
我國兒童的醫療健康狀況普遍改善。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由2000年的32.2‰和39.7‰下降到2009年的13.8‰和17.2‰,兒童計劃免疫接種率達98%以上。2010年,在城市將兒童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在農村納入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了全覆蓋。
政府致力于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2011年,國務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投入160億元用于改進貧困地區兒童營養。
2011年,500多名記者和國內數十家媒體聯合中國社會福利教育基金會發起的公益項目”免費午餐“,利用微博新媒體,廣泛動員社會力量。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分別聯合部分企業發起了”春苗營養計劃“”希望廚房“”兒童營養健康工程“等公益項目。另外,為改善貧困地區嬰幼兒營養和健康狀況,從2012年10月始,國家衛計委和全國婦聯選擇8個貧困片區10個省的100個縣作為試點,開始組織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由中央財政提供項目經費1億元。項目主要內容是為6~24月齡的嬰幼兒每天提供1包富含蛋白質、維生素和礦物質的營養包,同時開展兒童營養知識的宣傳和健康教育,努力改善貧困地區兒童營養健康狀況。2013年項目范圍已經擴大到21個省的300個縣,中央財政專項補助經費也增加到3億元。截至2013年12月底,受益兒童數量已經達到40萬。上述這些措施也改善了女童的生存和營養健康狀況。
針對殘疾兒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2008年修訂)規定:”政府、社會、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殘疾兒童、少年就學存在的實際困難,幫助其完成義務教育“,同時”優先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此外,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也開始關注自然災害中的女童,把女童的問題和需要納入到防災規劃和減災管理中。
(五)兒童工作機制繼續創新,兒童保護和福利體系正逐步探索構建
在兒童工作機制中,作為國務院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協調議事機構,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婦工委“)的職能非常關鍵?!眹鴭D工委“負責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執行婦女兒童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協助國務院制定和頒布”兒童發展綱要“,協調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措施實施兒童綱要,認真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公約。
近年來,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機制也逐步形成。婦聯與社會組織形成合力共同推動反家庭暴力立法,全國婦聯多次向全國人大、國務院法制辦提出立法建議,中國法學會提交立法草案,推動反家庭暴力法律出臺。全國婦聯及公益組織在媒體中開展了有關倡導性別平等、促進女童發展報道培訓和指南活動。大量媒體從業者加入到女童發展、保護女童行動中。隨著反對針對兒童暴力、”關愛女孩“、反對拐賣婦女兒童等行動,全國婦聯及民間組織在媒體中進行了有關倡導性別平等、促進女童報道的多種培訓,并在記者中繼續開展促進性別平等的報道指南活動。
國際合作機制取得進展,以反拐為例,2014年,聯合國反對拐賣人口合作行動項目中國項目啟動,為期5年(2014~2018),是一個區域性合作項目,是在聯合國反對拐賣人口機構間(UNIAP:2000~2013)項目的基礎上實施的新項目,旨在支持湄公河次區域各國政府(中國、柬埔寨、老撾、緬甸、泰國和越南)及有關機構制定有效策略,高效打擊婦女兒童在內的人口販運。
整合資源逐步創建福利制度體系。以往我國兒童福利政策的對象主要是無法定撫養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等的未成年人,特別是福利機構中的孤兒、棄嬰和農村納入”五?!暗墓聝?,更多邊緣兒童與普通兒童的福利狀況未納入政策視野。2011年”新兒綱“明確提出”擴大兒童福利范圍,建立和完善適度普惠的兒童福利體系“的目標,實現了兒童福利理念在我國兒童政策中的重大轉變。為落實”新兒綱“的福利體系構建目標,2010年民政部攜手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北京師范大學及多所大學,在河南等5?。▍^、市)的12個縣120個村啟動了”中國兒童福利示范項目(2010~2015)“,探索并示范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覆蓋項目點中的8萬余名兒童.
該項目通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間組織、非政府組織及專家多渠道建立基層兒童福利服務網絡,開創建立兒童之家、聘用村級兒童福利主任提供兒童身邊服務等新模式。該項目還邀請關注不同兒童群體的福利組織加入,形成綜合型兒童支持。2014年,民政部等部門共同發布《中國兒童福利政策報告2014》,指出目前我國全面建設兒童福利的條件和時機已經成熟,建議建立面向全體困境兒童的分層分類津貼保障制度;多方位加強兒童醫療制度建設,從源頭解決棄嬰問題;建立國家托底的兒童監護制度和全社會參與的兒童保護機制;加大財政投入推動早教特教的快速發展;構建兒童福利服務遞送體系,推進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建設。
二、問題與挑戰
(一)立法決策、學校教育及大眾傳媒仍缺乏對兒童問題的社會性別敏感性
國家部分法律仍然存在性別盲點;政府部門在一些決策中未能充分考慮和論證政策法規對女童、男童將產生的不同影響;政府和社會的不少兒童項目缺少社會性別敏感;分性別、年齡的兒童相關數據依然缺乏;大眾媒介存在性別不平等和刻板印象,以有關高出生性別比的媒體報道為例,大多數報道從男性的利益出發來提出問題,而忽略了女童的人權,即高出生性別比的問題未被看作是女童的出生權利問題,而被看作是男人缺少新娘的問題。這些報道強化了社會對性別的刻板印象,也是一種對女孩的歧視。不少課程和教材仍帶有較大性別偏見,甚至強化了傳統性別角色。
(二)女童成長依然面臨著各種形式暴力的威脅
出生性別比仍居高不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和社會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并有待依法嚴厲打擊”兩非“行為、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完善人口統計數據工作。針對女童的暴力依然存在,包括教師、家庭成員在內的成年人或同伴暴力、性騷擾、性侵害、校園惡性安全事件都是威脅女童安全和健康的影響因素。國內及跨境兒童拐賣仍是危害兒童人權的嚴重問題,網絡販嬰作為新犯罪方式出現。受人口流動影響女童也較易受到各種暴力威脅。
(三)女童的生存發展仍受到各種形式的限制
女童仍不同程度遭受到來自社會文化的各種顯性和隱性歧視。農村和西部及特殊群體的發展受到局限,貧困地區兒童營養、醫療衛生條件、受教育條件較差;全國特別是農村地區學前教育普及率偏低;孤兒、棄嬰、殘疾和流浪兒童救助迫切需要制度保障;人口流動帶來的留守、流動兒童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女童的主體性、參與權沒有得到充分重視。
(四)兒童工作機制需要繼續健全完善政府部門之間、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中國與國際組織的合作機制需進一步健全完善。在反對家庭暴力、反對性侵、反對拐賣女童、降低出生人口性別比,以及兒童保護和兒童福利體系建設等方面,合作空間范圍有待擴大,資源的統籌、整合有待加強。
三、對策建議
(一)立法決策、教育及大眾傳媒領域增強社會性別敏感和兒童優先意識
國家法律法規和綱要普遍納入了兒童優先、性別平等視角,多數法律政策中女童權利得到了相對充分的形式保障,但部分法律依然存在不利于女童保護的規定,亟待修訂。需在法律法規政策綱要中加強性別平等、兒童優先、兒童保護意識審查,系統梳理法律法規中不利于性別平等和女童發展的條款,搜集立法、司法優秀案例,補充、改正不利于女童發展的法律政策規定。學校教育包括教師、教材編寫、教學過程都應提高社會性別敏感度,還要加大對兒童及其家長的性別平等教育。媒體也要加大對全社會性別平等理念宣傳。此外,在決策、教育及大眾傳媒領域均應提高兒童主體的參與性,并關注兒童主體的社會性別需求差異。
(二)加大力量,反對針對兒童的各種形式的暴力特別是性暴力
政府和媒體應提高對兒童保護問題的宣傳倡導;全國人大應盡早廢除”嫖宿幼女罪“,應盡快制定通過反家庭暴立法;司法公安部門應繼續加大對女童性侵案件的偵破和處罰力度;應進一步采取多部門聯合方式盡快遏制出生性別比偏高、繼續加大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還應關注農村留守女童群體保護的特殊需求。
(三)繼續加強跨部門合作及協調機制建設
多年來,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國際組織在兒童工作很多領域開展了深入持久和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后需進一步在反家庭暴力、反性侵、反拐賣、降低出生人口性別比、兒童保護和福利體系建設方面,加大合作空間,并注重資源統籌整合及長效機制建設。
(四)注重不同女童群體的生存發展問題
要繼續加大對貧困地區兒童營養、醫療衛生條件、受教育環境條件改善行動;注重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率;注重貧困兒童、孤兒、棄嬰、殘疾和流浪兒童救助及其制度保障;注重留守兒童、流動人口問題解決;注重發揮女童的主體性和參與權。
(五)加強女童研究特別是特殊群體女童研究
女童研究盡管積累了不少成果,其政策轉化程度也不斷提高,但研究整體層次較低,學科建設面臨問題。政府和非政府組織需搭建女童研究網絡平臺,吸引更多研究者。此外,政府需繼續加強兒童數據的分性別、分年齡、分城鄉、分特殊群體的統計,為女童研究提供更好的數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