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網企業資金集約化現狀
像國家電網這樣的大型集團公司,最大的資源浪費是資金分散,比較明顯的不利影響如下,一是無法發揮規模效應;二是不利公司的對外融資;三是公司的產業資金鏈無法形成,資金總體抗風險能力下降。
目前,國網公司財務集約化進程有力一定的發展,公司統一制定了會計政策應用手冊和會計核算辦法。制定了統一的財務內控和評價手冊。統一了管控標準,對各級會計主體進行了全面清理。研究并核準了適應其要求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標準。
資金集中管理體系初步建成,確立了其資金管理目標,實現“三高三低”。在集團公司賬戶體系里建立一級,二級、三級賬戶,分別由中國電財和網省公司管理,所有資金集中管理和運作,總部對各單位銀行賬戶實施在線監控。網省公司二三級賬戶資金自動上劃、結算,通過集團賬戶實現“零余額”管理。
二、電網企業資金集約化存在的問題
國網公司的發展基礎、核心資源是財務資源,經過近幾年來的發展,集團化運作財務資源的現狀與“四化”工作和“兩個轉變”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所以我們要實行集約化管理,特別是資金集約化管理。但由于資金集約化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管理工程,在管理運作中會反映出很多問題。具體說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國網公司對基層單位資金運行情況無法有效在線監控資金,雖然國網公司已經建立了統一的資金賬戶,形成了“資金池”。但是有些單位私設“小金庫”、虛報、漏報情況仍然存在資金歸集度難以迅速提高,基層單位會有較大的資金沉量,資金整體優勢無法發揮。
2.資金管理組織化未形成統一體系。資金集約化是系統工程,應形成統一的組織體系。
3.信息系統不通暢,無法及時回饋和共享。
4.全面預算管理欠缺。業務預算不能很好地與財務預算相融合,作為財務部門在工程建設中起著監督工程預算的執行和資金使用的作用。但由于各部門溝通和協調度問題和資金控制手段匱乏,形不成一個統一可行的考核、監督體系。
5.國網公司在實行資金集約化后,其直屬產業、金融單位及輔業單位的ERP建設明顯滯后,其相關配套設施和軟件的更新和完善工作做得不夠到位。特別是在ERP和財務管控軟件都還沒有運用到這些單位中,有些雖然運用了,但相關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也沒有做到位,并且也缺乏有力的監管,造成了“三產”及相關輔業單位的后天營養不良。影響了基層單位的效率和增加了其難度,影響了財務集約化的整體推進。
三、建立完善的電網企業資金集約化管理模式
1.優化資金流向,規范資金管理
根據企業資金預算動態管理制度,加強資金流向的監控,優化資金流向。高度重視資金管理的安全性與時效性。安全性管理中要做到“四個統一”,全面加強對資金的監控力度,防范資金風險;時效性管理要做到資金管理為一頭管理,變內部多頭開戶為統一開戶,統一外部結算,提高資金周轉速度。
2.為了盤活存量,優先保證生產建設資金,建立健全資金預算動態管理制度
各下屬單位應按月度資金預算和月度執行情況表,采用ERP系統監控、調配資金,二級省級公司應采用現金預算方式,對各單位元資金的計劃執行情況按照規定定期進行考核評價現金管理績效。
同時,積極促進國網公司ERP核心管理思想的信息系統與銀行專業化資金管理平臺的對接,實現資金的可控和在控。
3.構建完善資金管理組織體系
按照資金集中而非集權的原則安排各項制度。把握好集中性與靈活性的關系。針對不同的情況進行集權和分權,國網公司本部的職責是統一對外融資,建立結算體系,并以分權模式的財務公司為管理平臺,各下屬公司按照責權對等原則建立結算中心,主要是負責資金管理與監控,從而建成高效有序的資金管理體系。
4.強化信息建設,搭建共享信息平臺,整合資源,提供支撐
同時要加大信息集成力度,統一對接標準和集成標準,實現財務管理與其他各專業系統的互相連通,并進行要素整合,同時要以國網公司ERP核心管理思想整合業務信息系統與財務信息系統,降低重復錄入數據的次數,健全會計信息查詢系統、結算中心核算系統、應收賬款管理系統,提高效率,減少重復數據輸入。
5.在各級分公司、子公司間,在生產、施工、經營各單位間,要對資金集約化系統進行大力推廣,并加速建設
特別是要加強ERP和財務管控系統在三產公司中的運用實踐。要加強相關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對其日常工作要加強監督管理,并實行績效考核評分制,切實把三產公司納入到資金集約化的工作中去。
資金集約化管理的模式多種多樣,應該沒有統一的模式,但為保證管理的科學有效,我們必須構建完善健全、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財務控制系統。同時,我們要處理好決策、經營、監督三者之間的關系,堅持以人為本,把決策者、經營者、監督者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加大財務管理創新和經營管理創新力度,通過不斷調整自己的資金集約化管理模式為來適應新的經營戰略方針。對內規范資金管理業務流程,整合優化各類信息資源;對外采用系統化的科學、健康、持續性的管理模式,借鑒成熟的專業銀行的資金管理手段,對企業集團的人、財、物等要素進行優化組合,從而實現集團公司資金價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