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刊網,職稱文章發表、期刊投稿權威機構

投稿咨詢

投稿在線咨詢

專著咨詢

合著&獨著&編委

編輯在線咨詢

專利咨詢

專利申請&轉讓

編輯在線咨詢

軟著版權

軟著版權

編輯在線咨詢

在線溝通

論文&專著&專利

編輯在線咨詢

微信聊

微信掃一掃

首頁 > 管理論文 > > 少數民族就業特點
少數民族就業特點
>2021-01-25 15:00:00

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個舊市進城務工者就業保障問題探析
【緒論】少數民族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困境分析緒論
【1.1 1.2】少數民族就業特點
【1.3 1.4】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保障的基本內容
【第二章】個舊市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現狀
【3.1 3.2】就業權益保障難以實現
【3.3 3.4】政府對就業服務調控不到位
【第四章】進城務工者就業中問題形成的原因分析
【5.1】健全完善就業法規制度
【5.2 5.3】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職能作用
【結語/參考文獻】解決個舊市少數民族就業的路徑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一章 基本概念及相關理論

第一節 基本概念界定

一、少數民族

作為一個世界性問題,目前,各國對"少數民族"這一概念的界定仍存在很大爭議。而在社會學、人權學的前沿--歐洲也并未對"少數民族"進行統一定義,而幾種較為受學術界認可的定義為:

(一)20 世紀 80 年代初,英國人權問題專家杰伊·西格勒在綜合國際"少數民族"概念的基礎上,指出"少數民族"(minority)是指"數量上具有一定規模,在膚色、宗教、語言、種族、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同于其他人的特征,受到偏見、歧視或權利被剝奪,在政治、社會和文化生活中長期居于從屬地位,國家應當給予積極援助的群體。"這是歐洲較早的關于"少數民族"的完整定義。

(二)《歐洲人權公約》將"少數民族"(minority)界定為:"某國中的一群該國公民,長期較為穩定地居住于當地且與該國有一定聯系。"這一定義與西格勒的定義相比,僅以個體是否擁有該國國籍(公民)以及該群體與國家間的關系(認同)為識別基準,并未對其余屬性進行限定。

(三)奧斯陸大學挪威中心學者艾德(Asbj?rn Eide)則將少數民族定義為,"有一定數量群體,且該群體少于其所居國家人口總數的一半;而與其他群體相比,其具有異于其他群體的自然、社會屬性。"這一定義摒除了所有政治因素,也不再強調其主觀因素。

(四)中歐倡議國組織(Central European Initiative,CEI)認為"少數民族"應該符合下面三個條件:(a)群體數量有一定規模,且少于該國中其他群體;(b)具有某些群體共同性,且與其他群體有明顯區別;(c)該群體間有主觀凝聚力。該定義同樣不強調政治屬性,卻較之艾德的定義增加了"群體意愿".

而我國直到 2005 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提出"六要素說"(即歷史淵源、生產方式、語言、文化、風俗習慣、心理認同)前也并未對"少數民族"進行過詳細界定。從社會屬性這一方面來看,由于中國各民族比起西方各民族來說存在更多的外在統一性(External Coherence)和內在聚合性(Internal Aggregation),因此"六要素說"的定義更加符合我國國情。以此為界定,我國主流學術界認為,現已通過識別并經確認的除主體民族漢族以外的其余 55 個法定民族均是少數民族。據 2010 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統計,全國漢族人口為 1225932641 人,占全國總人口 91.51%;各少數民族人口為 113792211 人,占全國總人口 8.49%.

二、進城務工者

自 1958 年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頒布及執行以來,人為地將人們以戶籍身份劃分為不同社會階層群體,且各階層群體間流動較難。在此基礎上,社會學家、三農問題評論家艾君總結為,進城務工者(農民工)實際是指"身在城市從事非農業工作的農業戶口的工人".

除去學術界外,就政府部門角度來考量,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曾指出:"進城務工者"是指戶籍身份仍為農民,但未從事農業生產,而是以勞務報酬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群。而從結構上看,進城務工者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進城務工者包括雖脫離第一產業(離土)但未離鄉,而是在當地就業及離鄉進城從事二、三產業的兩類;而狹義的進城務工者僅指離土離鄉這一部分人員。據有關部門的調查,截止 2013 年末,中國狹義進城務工者的數量為 1.66 億人左右,廣義進城務工者的數量大約為 2.69 億人。

而本文中所研究的對象傾向于廣義進城務工者定義,是指脫離第一產業,有雇主的,從事勞務活動,并獲得相應勞動報酬的農業戶籍工人。

三、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

綜上所述,本文研究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是指戶籍在農村地區、從農村勞動力中分流出來的在非農產業從事雇傭勞動的少數民族務工人員。

四、就業保障

就業保障是指在法律范疇內,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向符合法定年齡,具備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的保障制度。

從理論上講,就業保障的對象應該是全體勞動者,但因我國特有的城鄉二元制度使得就業保障體系被分割為兩部分。二者雖然互相影響互相制約共同構成我國完整的就業保障體系,但是二者畢竟在形式內容結構及運行機制等方面存在明顯區別,這就產生進城務工者就業保障這一特定的范疇。

再進一步分析,本文認為其內容應涵括以下四個維度:一是就業機會,即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創造平等就業機會,并取消對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的總量控制、職業和工種限制等不合理制度;二是報酬待遇,指為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過程中提供無差別待遇,消除工資歧視和工作環境歧視等;三是就業權益,即保障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過程中的各項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四是就業服務,指提供給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的信息服務和就業指導應是無差別的,且政府、社會、企業及個人應積極開展崗位信息公示、上崗前培訓等。而本文也將圍繞這四個維度來進行分析討論。

第二節 少數民族就業特點

一、少數民族在各行業間分布情況

(一)少數民族勞動力情況

1.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統計,1982-2010 年間,全國少數民族人口比重不斷上升且增速明顯大于漢族(如表 1.1、1.2 所示)。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 年)時全國漢族人口為 1042482187 人,占總人口的 91.96%;各少數民族人口為91200314 人,占總人口 8.01%.同 1982 年人口普查數據相比,八年間漢族人口增加了 101602066 人,增長 10.80%;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 23905147 人,增長了 35.52%.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 年)全國漢族人口為 1137386112 人,增長了11.22%,占總人口的 91.59%;各少數民族人口為 105226114 人,增長了 16.70%,所占比重上升為 8.41%.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 年)全國漢族人口為 1225932641人,占 91.51%;各少數民族人口為 113792211 人,占 8.49%.同 2000 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長 5.74%;各少數民族人口增長 6.92%.從第三次人口普查到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可看出,從 1982 年至 2000 年間少數民族所占總人口比重在不斷上升,且人口增長速度均高于漢族人口增長速度;2000年至 2010 年間,少數民族人口增速相對減緩且在全國總人口比重中略有下降。

2.按照《勞動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規定,16 周歲以上公民才視為勞動力(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男子 16 歲-60 周歲,女子為 16 歲-55周歲視為勞動年齡人口),但因國情實際及統計情況,本文以 15 歲-64 歲這一范圍為主要勞動力來進行討論。根據 1982-2010 年四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統計,全國少數民族人口勞動力增速較快,且增速大致與人口增長率持平。

根據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表明,截止 2010 年,我國 15-64 歲少數民族勞動力人口在少數民族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達到了 62.75%,全國少數民族勞動力正處于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人口紅利"時期。

(二)少數民族職業分布情況

職業結構作為衡量各國、各民族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的基礎參數,從這個角度看,2000 年至 2010 年十年間(如表 1.4),我國少數民族人口就業的職業結構中,除農業與社會管理職業比重下降外,其它職業類型的比重略有上升;而漢族人口就業的職業結構變化亦大致相同,可看出,近三十年來我國少數民族人口就業的職業分布變化基本與漢族人口一致,仍以農業為主。

同時,從六普數據可看出,就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一項中,少數民族人口所占比例較之全國平均數及漢族該比例高了近 21.04%和 22.97%,且在其它職業分布中比例仍與漢族有較大差距。因此,盡管近年來少數民族職業分布較之以往已有明顯改善,但其合理性仍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和漢族。

(三)少數民族在三產中分布情況

通過數據分析可看出,從六普數據可看出,較之十年前,雖然目前少數民族在三產中的分布有了顯著變化(一產比重下降 9.43%,而二、三產比重分別上升4.58%和 4.85%),但較之漢族,其結構調整速度仍顯緩慢(漢族一產比重下降16.57%,二、三產比重分別上升 7.56%和 9.01%)。

而從二、三產內部來看(如表 1.6),較之漢族,少數民族人口在各行業中劣勢仍很明顯,其從事制造業(勞動密集型工作)的比重比漢族低 9.51%;從事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高端專業型工作)的比重比漢族低 0.28%;從事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技術生產型工作)的比重比漢族低 0.25%;從事住宿和餐飲業(勞務服務型工作)的比重比漢族低 0.58%.

二、不同民族間職業選擇對比

據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云南省普查實際登記人口中,漢族人口為3062.9 萬人,占總人口的 66.63%;各少數民族人口為 1533.7 萬人,占總人口的33.37%.其中,彝族人口為 502.8 萬人,占總人口的 10.94%;哈尼族人口為 163.0萬人,占總人口的 3.55%;白族人口為 156.1 萬人,占總人口的 3.40%;傣族人口為 122.2 萬人,占總人口的 2.66%;壯族人口為 121.5 萬人,占總人口的 2.64%;苗族人口為 120.3 萬人,占總人口的 2.62%;回族人口為 69.8 萬人,占總人口的 1.52%;傈僳族人口為 66.8 萬人,占總人口的 1.45%;拉祜族人口為 47.5 萬人,占總人口的 1.03%.故在此選取云南省占人口總數比例前五的少數民族(彝族、哈尼族、白族、傣族、壯族)作為研究對象,在全國范圍內對其 20 年來(1990-2010 年)就業勞動力職業結構進行比較,得出如下結論:

第一,我國職業結構調整幅度較大,以農業為例,自四普至六普二十年間,該比重自 70.58%下降到 64.46%,再下降到 48.33%,可以看出,逐年增加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已快速進入到第二、三產業中,我國工業化建設的步伐正在不斷加快。但在這快速發展的背后我們也不難從各種經濟統計數據中發現,我國不同民族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職業結構仍有較大區別,較之漢族,少數民族人口職業結構調整速度仍顯緩慢。

第二,分族別來看,20 年間,彝族從事黨政機構負責人、農林牧漁勞動者的比例在下降,而其他職業的比例均在上升;哈尼族從事黨政機構負責人、農林牧漁勞動者的比例在下降,而其他職業的比例均在上升;白族從事黨政機構負責人、農林牧漁勞動者的比例在下降,從事生產、運輸工人的比例在 2000 年下降后于 2010 年有明顯上升,而其他職業的比例均在上升;傣族從事黨政機構負責人的比例在2000年上升后于2010年有下降,從事農林牧漁勞動者的比例在下降,而其他職業的比例均在上升;壯族從事黨政機構負責人的比例在 2000 年明顯下降后于 2010 年有上升,農林牧漁勞動者的比例在下降,而其他職業的比例均在上升。由此可看出,雖然生活區域、民族特性等方面有一定差異,但總體來看,各少數民族在各職業間的變化仍呈現一致性,即族別間沒有明顯職業偏好,且摒除黨政機構負責人外,各少數民族從事農林牧漁勞動者的比例在穩步下降,而轉移出的大量勞動力紛紛投身到商業、服務業、生產、運輸工人等二、三產業中,進城務工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在不斷快速增加。

三、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流動性就業特征明顯

對于流動性就業這一觀點,目前國內外學術界有著不同的理解。世界銀行(2002)等國外機構組織認為,流動性就業應以平均就業期限(指一名工人被同一雇主持續雇用的時間長度)為主要指標,輔以就業周轉率、離職率等數據來綜合權衡。

而金星彤(2002)則認為,在定義勞動力流動性就業時應根據其流動范圍、自身狀態等因素劃分為不同類型:(a)個人在不同類型的工作組織、職業和行業之間的流動,即工作變動;(b)個人在不同地域之間的流動,即農村流動人口及城市間的移民;(c)個人在不同就業狀態之間的流動,即就業、失業以及再就業等.可以看出,后者的指標定義更為全面精確,因此本文將以后者的定義為基準進行分析。

概括而言,目前,我國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的流動性就業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就業中流動頻率較高

美國貝茲學院的Margaret Mauren-Fazio等人通過對我國120家企業進行調查,發現進城務工者的流動性普遍要高于城市(戶籍)工人。

而根據"農村勞動力流動的組織化特征"課題組調查數據顯示,73.2%的進城務工者變換過工作單位,其中變換過 1 次的占 17.4%,變換過 2 次的占 23.1%,變換過 3-4 次的占25.0%,變換過 5 次以上的占 7.7%,最高的變換過九次。進一步講,與城市工人相比,進城務工者的就業周轉率更高、更換工作更為頻繁。

王春蘭等(2006)以上海閔行區為例,進行大樣本量(共采集到有效問卷 2156 份)的隨機抽樣調查,得出自 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約一年半的時間里,更換過工作的進城務工者占調查樣本的 35.4%,其中更換過一次、兩次、三次的人數比例分別為 12.8%、13.9%、8.7%.在不討論流動性就業原因的前提下,可以看出,進城務工者就業總體上具有階段性、過渡性和隨意性的特點,而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也不例外,甚至因為獨特的民族習性、宗教信仰等原因,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的就業流動性更為頻繁。

(二)就業穩定性普遍較低

吳魯平(2004)指出,在城鎮就業的所有務工人員的工作都缺乏穩定性,尤以進城務工者群體更為突出。

具體表現在:首先,進城務工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遠低于城市工人?!吨袊嗄昃蜆I調查報告》(2005)顯示,所有就業工人均表現有流動性高、但穩定性低的特性,38%的就業工人沒有任何勞動合同,20%的人簽訂了一年以內的臨時合同,36%的人簽訂了 1-3 年的固定合同。其中,近80%的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無勞動合同或僅有臨時合同。

其次,在現有的不充分就業(Underemployment)工人中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占較高比例。從主觀方面來看,多數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習慣采取靈活就業方式務工,如季節性打工、臨時性兼職等,故其穩定性較差;而從客觀方面來看,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能、民俗信仰等各因素所限,其在就業中只能采用流動方式進行務工。

(三)以低層次水平流動為主

從就業的流動來看,勞動者在同級聲望的職業層中更換工作被稱為職業的水平流動,在不同聲望的職業層中變換工作崗位則被稱為向上或向下的垂直流動。而從就業流動的行業、職業及所有制結構分布來看,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的就業流動多以低層次水平流動為主。

據相關數據顯示,與城市工人與漢族進城務工者相比,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就業在主觀和客觀上都存在一定的"行業偏好",即主要集中于制造業、建筑業等粗放型第二產業和技術含量較低的第三產業。對比來看,在勞動密集型行業中,少數民族進城務工者主要在低層次崗位從事體力操作性工作,就算變更工作也很難進入經營管理、專業性和技術型工作層。

綜合排序
投稿量
錄用量
發行量
教育界

主管:廣西壯族自治區新聞出版局

主辦:廣西出版雜志社

國際:ISSN 1674-9510

國內:CN 45-1376/G4

級別:省級期刊

中國報業

主管:中國報業協會

主辦:中國報業協會

國際:ISSN 1671-0029

國內:CN 11-4629/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中國房地產業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部和...

主辦:中國房地產業協會

國際:ISSN 1002-8536

國內:CN 11-5936/F

級別:國家級期刊

建筑與裝飾

主管:天津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主辦: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有限...

國際:ISSN 1009-699X

國內:CN 12-1450/TS

級別:省級期刊

財經界

主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辦:國家信息中心

國際:ISSN 1009-2781

國內:CN 11-4098/F

級別:國家級期刊

文化月刊

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主辦: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國際:ISSN 1004-6631

國內:CN 11-3120/G2

級別:國家級期刊

期刊在線投稿系統
上傳文件
支持上傳.doc、.docx、.pdf文件
18年國內外學術服務,發表國際文獻請認準藏刊網官網

資深編輯團隊

專業設計投入方案

投稿成功率極高

企業信譽保障

對公交易更安全

人民群眾口碑好

高效投稿流程

審稿快!出刊快!檢索快!

正規刊物承諾

無假刊!無套刊!

投稿成功!

藏刊網提醒您

1.稿件將進入人工審稿階段,審稿后會有編輯聯系您,請保持手機暢通。

2.為避免一稿多投、重刊等現象影響您的發表,請勿再投他刊。

確定

投稿失??!

藏刊網提醒您

由于網絡問題,提交數據出現錯誤,請返回免費投稿頁面重新投稿,謝謝!

確定

藏刊網收錄400余種期刊,15年誠信發表服務。

發表職稱文章,覆蓋教育期刊、醫學期刊、經濟期刊、管理期刊、文學期刊等主流學術期刊。

  投稿郵箱:cangkan@163.com

本站少量資源屬于網絡共享如有侵權請您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版權 2009-2022 版權所有:河北藏刊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工信部備案:ICP備20016223號 冀公網安備13010502002858號

青青青爽不卡一区二区_操婷婷色六月中文字幕_国产精品yjizz视频网_中文无码一级大片_A级毛片100部免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