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路口鎮鄉村居民集中居住問題探析
【第一章】長沙縣鄉村居民集中居住模式研究緒論
【第二章】路口鎮農村居民居住的現狀分析
【第三章】村民集中居住的影響因素及其作用機制
【第四章】路口鎮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制度
【第五章】促進路口鎮農村居民集中居住的主要對策
【結語/參考文獻】農村居民集中居住管理優化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5促進路口鎮農村居民集中居住的主要對策
由于路口鎮現有三種不同的集中居住模式,根據不同的模式特點,在采取共同的基礎性政策的前提下,應該按照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采取不同的推進對策。
5.1推進三類集中居住模式的共性政策
5.1.1 立足長遠和全局,發揮政府的引導推動作用
政府作為推動農村居民集中居住的重要一環,應該從長遠和全局考慮,通過優化農村人居環境,提升農業生產水平,提高農民生活質量,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用地集約、設施配套、功能完善的農村居民集中居住點,進而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幸福感和滿意度。
首先在推進集中居住區建設過程中,一是堅持群眾參與。以政府為主導,各級要加大政策激勵和輿論宣傳力度,提高廣大農民對集中居住的認同感和參與度。積極發揮村民議事會作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因勢利導、順勢而為,切實維護農民在集中居住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二是注重城鄉統籌。居住點建設與城鎮發展要協調統籌,促進長期穩定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帶動城市文明向農村延伸,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長遠發展的關系,促進城鄉共同繁榮。三是堅持規劃先行。突出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集約建設,加強規劃管理。同時注重各層次規劃之間的銜接,整合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實現“多規合一”.四是注重資源保護。注重維護農村歷史文脈、田園風光等自然稟賦,突出鄉村風情和地方特色,保護環境,引導發展適宜產業。
其次在公務服務設施配套上,要確保公共服務設施與人口規模等實際情況相配備,在保證水、電、路、通訊、有線網絡等基礎設施“五通”的前提下,相應配套公益性公共服務設施。在居住點建設上,可在各個集中居住點規劃建設一個“鄰里中心”,鄰里中心要以便民為主,配備相應的村民議事場所、村民廣場、文化服務設施等,但要嚴格建設規模,嚴禁擴大集體負債規模。
最后在機構設置方面上,要形成各部門單位和村(社區)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機構,確保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區與區域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交通布局規劃、現有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相結合,并加強與上級規劃、國土、住建、交通等部門的銜接。
5.1.2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尊重農民的主體地位
由于集中居住過程中可能出現跨組等現象出現,因此農民集中居住點規劃必須符合鄉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以村為單位,打破組與組之間的界限,在具體選址過程中要以村委會和村民議事會為主導,牽涉到田山水土的變動可由村民議事會協商調劑解決,盡量選擇區位優勢較好、農民集聚程度高、基礎設施配套相對完善的地方。同時結合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實施,實現農民承包地塊面積、合同、權屬證書等管理的規范化,在推進過程中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選址,確保農民集中居住點不占用基本農田,不建在主要交通干道、飲用水源和河流周邊,規劃方案須經縣規劃局和縣國土局備案審批后才可以實施。
農民是農村集中居住的主體,任何一項政策的推行都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推動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和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賦予他們更多的民主權利,可以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一是為更好地讓農民了解集中居住區建設的意義,可以通過多種宣傳手段,比如利用黨校和培訓基地,使其充分了解各類政策和法規,組織農民到集中居住示范點進行參觀和學習,讓農民理解集中居住的優勢和益處,激發群眾自發入住集中居住區的意愿。二是積極引導農民參與到集中居住區建設中來,比如在房屋設計等方面要提供多種方案,讓農民參與比選,使農民從一開始就成為集中居住區的參與者、建設者和受益者,逐步實現建設模式由政府主導向農民主導轉變。
5.1.3 尊重傳統鄉村特色,豐富群眾文化生活
農村居民集中居住點住宅設計應符合鄉村特點,體現地方特色,尊重農民的生產生活習慣,確保整體和諧,功能合理。避免出現盲目照搬城市化的格局樣式,建設統一的公寓樓,而忽略了當地村落文化特色。
在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方面,一是要利用好基礎性文化設施。充分發揮文化站的作用,定期組織基層文化活動,如送戲下鄉、太極拳比賽、門球比賽以及開辦相關講座或培訓。加強對各村的農家書屋管理,征求群眾意見,貼合實際需要來購買書籍,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利用村村通廣播系統,讓農民了解最新政策和資訊;二是要對廣場舞、競走等新興娛樂方式進行規范引導。廣場舞現已被各個年齡層群眾所認可和接受,既有利于群眾鍛煉身體,又有利于豐富群眾的業余文化生活,因而政府要加強引導,一方面可以通過舉辦全鎮的廣場舞比賽等形式來鼓勵群眾參加其中,另一方面要提供好活動場所,減少擾民事件的發生,要根據群眾需求建設好文化廣場,以方便群眾健身和開展文化活動。三是要加強農村文化人才培養。鼓勵有文化才能的退休干部、教師、民間藝人等組成文化人才隊伍,自發組織腰鼓隊、戲曲班、書畫班等,吸引農民群眾參與其中。通過不斷豐富農民的精神生活,提高農民文化素質,來實現生活方式的逐步轉變。
5.1.4 加強社會保障體系構建,完善公共服務設施
充分利用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實現老有所養,按照長沙縣的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為每月125元,相對于國家規定的80元,比例大幅提高,而且隨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額度的檔次提高相應的增加政府補貼的比例。對于經濟條件稍好的村,可以利用村集體收益來為農民購買養老保險,通過這樣一種方式能夠很好的解決集中居住區居民的養老問題。充分利用新型合作醫療來解決就醫難問題,按照長沙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共有定點醫療機構67家,其中縣內定點醫療機構34家,并按照定點醫院級別給予50%-80%不等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路口鎮境內的長沙縣一醫院和路口衛生院屬于定點醫療機構,基本上能夠滿足路口鎮境內的農民就醫需求。
同時完善醫療、衛生、教育等公共服務體系,針對路口鎮醫療衛生資源大部分集中于鄉鎮東部以及溫泉新鎮區建設啟動的現實情況,要盡早推動麻林片區的衛生院建設,以解決西邊群眾的就醫問題。依托已有的教育資源,考慮長春村、花橋灣村暫無小學現狀,重點解決兩個村的教育設施配套問題。在集中居住區選址上綜合考慮資源分布情況,對各類配套設施進行完善,以解決就醫、上學難問題。大力推動供水、供電、通訊、廣播電視、垃圾處理、環境保護、供氣、污水排放、網絡光纖等配套設施的完善。
在針對最希望政府增加哪些公共服務設施的問卷調查中,公園的比例占21%,健身場地的比例占 18%,醫療衛生服務站比例占 14%,影劇院、給排水系統、圖書館各占 11%.因此,政府在布局公共服務設施時,可以根據農民的實際需求增加相應的設施,加大對集中居住區的基礎設施投入,通過建設農民公園、健身場所、組織文藝隊等方式,改變原有的生活方式。
5.1.5 加快產業發展,拓寬就業渠道
無論那類集中居住模式,就業始終是推進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之一。路口鎮農民現階段大多是以牲豬養殖和種植業為主要收入來源,集中居住后必然會產生就業難、家庭收入無法保障等問題,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拓寬農民就業渠道。一是充分利用路口鎮蓬勃發展的合作社模式。長沙縣南工北農政策的實施,使得路口鎮各種專業合作社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路口鎮現有46家專業合作社,經營范圍包括蔬菜、板栗、油茶、水稻、食用菌、養殖、牲豬、雞禽、農機等。利用合作社模式能夠將分散的、有專業技術的農戶聯合起來,將分散的種養基地聯合起來,將各農戶的小額資金,少量土地、少量生產資料積聚起來,從而避免無序競爭,實現良性競爭和和諧發展。通過農民抱團發展,既可以有效的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提高農村的就業率,又有利于調節勞動力實現合理分配,將創造的一部分利潤讓利農戶,反哺農業。二是結合路口鎮現已初步形成東菜西糧中部果的現代農業產業布局的契機,以龍華山等現代農業龍頭企業為主,打造沿S207萬畝蔬菜基地;以星城明月藍莓基地為中心,打造沿黃興大道北延線的精品水果產業帶,探索經濟型小水果種植發展模式;沿路青線、麻林河形成萬畝優質水稻示范基地。通過這樣一種發展方式,既可大力推動農業的市場化、規?;图s化發展,又能吸引部分農民進入各類基地打工就業;三是緊抓長沙縣農產品精深加工園落戶路口鎮的機遇,隨著各類加工企業的入駐,相應的就業崗位也會增加,能夠解決周邊一定數量的農民就業問題;四是隨著路口鎮溫泉的開發,必然會帶動旅游業和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發展,大量就業機會也會隨之產生。五是從農民自身考慮,可以發展家庭農莊,將特色種植與旅游觀光相結合,形成合作社+家庭農場+村民三位一體的合作共贏模式。六是政府社保部門要根據本地區企業的勞動力需求狀況有針對性的開展就業培訓,讓農民掌握的技能與實際工作崗位需求相匹配,同時可以對集中居住區農民基本情況進行建檔,包括求職意向、掌握的基本技能、工資待遇要求等,結合企業的實時用工需求,對檔案實施動態管理,開展職業介紹和就業指導等服務,有序推進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對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免費進行職業培訓。七是利用創客平臺的打造,為更多有創業激情的人員提供服務平臺,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社會氛圍。綜上幾個途徑,能夠有效的為農村居民集中居住提供就業支撐,積極推動農民向農業產業工人轉變,使得農民在享受集中居住帶來的便利同時,能夠盡量在離家近或者能熟練利用自身技能的企業賺到錢,解決后顧之憂。
5.2推進三類集中居住模式的個性政策
5.2.1 推進拆遷安置集中居住點建設政策
由于拆遷安置農民失去了原有的宅基地,在集中居住過程中所面臨的問題和調整也更多。因此,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有針對性的推動該類集中居住區建設。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為更好的鼓勵該類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一是各村(社區)自行建設的集中居住區除上級單位項目支撐及補助和獎勵外,鎮人民政府可以再給予每個示范區獎勵。除在集中居住區提供標準地基外,對因重點工程建設和產業發展需要拆遷安置的,由建設方對集中居住區予以補助。二是優先重點支持集中居住區建設,完善農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場所建設,各部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重點向農村居民居住點整合集中投放,以增強集中居住區的吸引力。三是支持壯大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中居住通過宅基地置換節余的集體建設用地,由村統籌用于發展物業經濟等,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
二是加大宅基地補償力度。在拆遷安置集中居住區建設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宅基地置換,宅基地和房屋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之一,是規避生存風險的重要保障,農民作為宅基地置換過程中的參與主體,政府必須以農民自愿為前提,在置換過程中必須有農民的參與,讓農民有途徑表達自身的利益訴求,充分保障農民的利益。一是在補償范圍上,切實按照宅基地實際面積進行補償,而非僅對房屋面積進行安置補償;二是在補償標準上根據當地實際經濟發展水平予以相應的扶助,防止出現拆遷補償款不足以建新房現象的發生,可以通過政策等方式,對自愿放棄原有宅基地,在集中居住區建房的農村居民,除免費獲得房屋宅基地,還可以對農民建房的各項規費予以補貼,通過以獎代投等方式來對建房戶給予資金扶持。三是土地作為一種資本,在其發展過程中具有增值的潛力。因此在宅基地評估過程中要考慮到未來增值的可能,讓農民享有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權。
三是設計貼合群眾實際需求。居住后的歸屬感和認同感是影響集中居住的重要因素,路口鎮作為以農業為主的鄉鎮,庭院經濟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仍然是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拆遷安置居住點的住宅設計時要考慮到農民從事農業活動需要,預留一定的公共區域用于曬谷、種菜、飼養等農業活動和操辦紅白喜事。而且集中居住后,雖然社會交往關系發生了改變,但農民原有的生活習慣難以改變,因此,在建設集中居住區過程中,要考慮到維系農民社會關系的重要性,盡量保持原有的房屋樣式。
5.2.2 推進依托集鎮集中居住點建設政策
由于該類居住點在形成過程中已經具備一定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所以在推進過程中主要側重于進一步完善已有的設施,提供優質服務等方面。
一是完善各類設施建設,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依托集鎮居住的居民大多是以經營門面為主要生活來源,只有政府提供優質服務,才能吸引更多農民來集鎮居住就業。針對路口集鎮和麻林集鎮兩個區域現有的發展水平,一方面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文化體育、教育等基礎設施服務水平,特別是要加大對麻林集鎮的投入力度,針對現有基礎設施比較落后的現狀,加快完善集鎮綠化、亮化、自來水、給排水、污水處理廠等設施,采取物業外包的形式,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加快麻林衛生院新建,以解決西邊農民就醫難問題。另一方面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考慮到其對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提供充分的活動場所,供農民群眾健身、開展公共活動。
二是加大招商引資,吸引人流、物流集聚。只有人流、物流的集聚,才能帶動商業的發展。根據路口鎮的發展實際情況,可充分利用城鄉一體化試點鎮的契機和便利的交通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更多的企業來路口落戶,從而帶動配套的商業服務,增強集鎮居住的吸引力和集鎮發展的可持續。
5.2.3 推進依托自然村落的集中居住點建設政策
由于該類集中居住點主要是對現有的居住區域進行規劃設計和居住條件進行改善,因此,如何吸引農民入住該類集中居住點,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在選址上要注重選擇農民集聚程度較好的區域,使得公共設施布局上能夠惠及的農民更多。同時在用地布局上,盡量選擇生產和居住用地相對分開的區域,這樣既不影響農民正常的生產生活,也便于土地流轉,增加農民收入來源。
二是在基礎設施布局上要切實考慮群眾的需求,重點完善自來水、道路、電力等基礎設施,通過鄰里中心建設,來提供開展公眾活動的場所。房屋立面改造過程中要充分征詢群眾的意見建議,以便于建設實施過程中能夠得到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三是切實提高農民素質,注重后期的維護和管理。相對于其他兩種集中居住模式,該類集中居住區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都沒有發生大的改變,農民的庭院經濟仍在繼續,因此后期管理主要還是依靠農民自身的維護,居住環境的改善離不開農民自身素質的提高。要注重加大宣傳,逐步改變原有生活方式,形成人人愛護環境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