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估探究
【第一章】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優化分析引言
【第二章】公共文化服務相關概念界定和理論基礎
【第三章】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構
【第四章】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價方法
【5.1 5.2】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與需求分析
【5.3】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價結果分析
【第六章】改善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的對策
【結論/參考文獻】河北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方式改進研究結論與參考文獻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當前,中國正處于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的關鍵時期,但是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的作用還遠遠沒有發揮出來,文化消費需求作為較高的消費需求層次也還需培育和引導。
隨著經濟的發展,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日益凸顯,創造更好的文化消費條件①已成為政府和社會的共識。公共文化服務是一個重要的文化消費條件,其績效的改善對于滿足人們基本文化需求以及培育更高層次的文化需求進而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研究表明,如果一國人均 GDP 達到一千美元以上,居民對包括公共文化服務在內的公共服務的需求將逐漸凸顯。2013 年中國人均 GDP 超過了 4406 美元,是 2000 年的 5.3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文教娛樂消費支出分別為 26955.1 元和 2294元,是 2000 年的 4.3 倍和 3.4 倍,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和文教娛樂消費支出分別為 8895.9 元和 485.6 元,是 2000 年的 3.9 倍和 2.6 倍。收入水平的提高促使居民對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與日俱增,對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和質量等有越來越高的要求。
為服務于經濟建設和滿足居民基本的文化需求,政府加強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大了公共文化投入,2012 年中國文化事業費超過 480 億元,是 2000 年的 7.6 倍,河北文化事業費近 11.5 億元,是 2000 年的 6 倍,但是由于公共文化服務市場化水平不高,缺少社會力量的參與,效果和質量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公共文化服務供求失衡的問題嚴重,既浪費了有限的資源,又未能滿足居民基本的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及其改進對策的研究是改革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制,優化公共文化資源配置,實現供需對接的前提和基礎。
因此,中國的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建設實踐亟需對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及其改進對策進行研究,以反映公共文化服務效果和供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找到改進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的對策。本文的研究主要圍繞以下問題展開: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如何?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處于什么水平?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過程中存在什么問題?應該如何改進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
1.2 研究目的和意義
1.2.1 研究目的
通過對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及其改進對策進行研究,反映河北全省及各市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水平,以發現存在的問題,一方面總結過去公共文化服務實踐的經驗教訓,另一方面分析影響其績效的主要因素,找到改進的方向和途徑,為公共文化服務政策制定和執行提供參考。
1.2.2 研究意義
第一,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對公共文化服務績效及其改進對策進行研究,使公共文化服務的實際質量和效果得以展現,從而發現其供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增強其改進的動力,激發被評估單位和個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其學習與提升的動力,促使工作人員提高公共文化資源配置的效率。
第二,有助于實現公共文化服務供需對接??茖W全面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價研究把政府、社會和公眾作為評估主體,更加重視居民需不需要、滿不滿意,有效配置公共文化資源,使有限資源得到最大化利用,避免供需失衡和資源浪費,從而滿足人們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有助于創造更好的文化消費條件,擴大和引導居民文化消費需求。改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意味著提供更加良好的公共文化消費條件,其績效評價研究增加了創造更好文化消費條件的可能性,居民基本的文化消費需求得到滿足之外,還將上升到更高層次的消費需求,助推經濟的增長和結構轉型。
1.3 國內外研究現狀
1.3.1 國外研究現狀及評價
文化指標作為軟指標,較晚進入研究人員的視野。在 20 世紀中葉之前,文化指標的研究方法,由于是新的研究領域,研究的困難重重,文化政策也還沒有得到政府部門的重視。1995 年以后,文化指標研究開始受到各國學者的青睞。1998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布的《世界文化報告》是第一份有關文化指標的報告,該報告指出各國普遍缺少有關文化的指標。從 20 世紀 90 年代末,一些發達國家開始在社區指標體系當中引入文化指標,目的在于測評社會健康程度、社區可持續發展性以及公眾的生活質量水平。
HaWkes(2001)提出了一些文化預選指標。Robinson(2005)整理了 20 世紀前的文化指標研究,評價了歐洲十二個國家執行文化政策的效果。
20 世紀 80 年代,在西方國家“重塑政府”的過程中,績效評估體系逐步引入到政府管理中,公共文化服務評價指標體系也日趨完善,評估的過程日趨規范化和透明化,評估的主體逐步向公民傾斜。以“績效管理”著稱的英國,自 2002 年開始,每年都在進行公共文化服務評估,主要考核的指標有最優價值績效指標體系(2002 年)、“全面績效評估體系(2007)和國民指標體系(2008 年)。英國關于公共文化服務評估指標體系的發展具有以下特點:評估內容由單一型轉向綜合型、指標由關注絕對值轉向相對值、評估結果由硬性標準轉向軟硬并存。
1.3.2 國內研究現狀及評價
(1)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的價值取向和選取指標的原則
毛少瑩(2007)認為建構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體系應當滿足經濟、效率、效果、公平、系統全面、連續穩定等原則。設定的績效評估指標應遵循目標一致性、可測性、整體性、可比性、可行性的基本原則。
蔣建梅(2008)、傅利平(2013)都認為評價指標的選取要遵守科學、全面系統、簡明實用、獨立、可比、超前(前瞻)的原則。李少惠、余君萍(2010)認為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的設計原則應包括以人為本、激勵性、目的性和有效性,應堅持公共利益的價值導向、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績效評估、公民滿意度的衡量標尺。張喜萍、陳堅良(2013)認為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價值取向、構建科學與人文并重的指標體系。
李寧(2009)認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績效評估要以服務結果為目標導向,強調績效,追求服務質量最優化。目標導向主要包括:政府應當承擔公共責任;倡導顧客導向;以公共服務的結果為導向。
(2)公共文化服務績效的評估指標
大多數學者從三方面建構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有的學者從公共文化服務的總體效應、供給狀況、服務保障這三方面建構,如蔣建梅(2008)、傅利平(2013)等,有的從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狀況、質量評估、保障性指標三個角度建構(李少惠、余君萍,2010);有的從政府投入、服務保障、總體效應三方面構建(傅利平、何勇軍等,2013)。由于沒有明確的概念界定,有的雖然角度相同,但設置的具體指標存在差異,有的雖然角度不同,但是考察的內容相同,這就需要在進行評價時明確指標的概念和范圍,全面客觀地分析公共文化服務,以免歧義。
蔣建梅(2008)、傅利平(2013)雖然都對”服務保障“進行評估,但由于對其的涵義理解不同,所以兩位學者評估的側重點不同,選取的指標也不同。李少惠、余君萍(2010)選取的指標出現了重復,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既包含在信息發布情況中,也包含在服務保障中。
一些學者選取的指標較為籠統,雖在理論上可行但在實踐中難以衡量,有的學者選取的指標忽略了過程和居民滿意度等。如,李寧(2009)認為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指標包括經濟性、程序性和公眾滿意度三方面的指標。張喜萍、陳堅良(2013)認為應該包括公共文化服務產品的發展規模、供給能力、運行機制、公眾滿意度等。程亞瓊(2013)認為對具體的項目而言,績效評價應該分別從建設和經營兩個環節、投入和產出兩個角度進行。盛禹正(2013)對省級公共文化服務績效指標體系構建進行研究,經三輪篩選,最終形成(公共文化服務財政指標、機構與基礎設施指標、人力資源指標、產出指標)四個維度 30 個指標的績效指標體系。
為克服公共文化服務內部自身的差異,有的學者把不同的公共文化項目的績效分開來評價,但是普適性不足。如,李金珊、徐越(2013)選擇浙江省四個典型公共文化項目對公共文化資金政策績效進行實地考察與研究,把四個維度(即效率、公平、效果、可持續性)作為所有項目的一級指標,四個項目也通用二級指標,三級指標則根據具體項目設計,分別建立了四個項目的評價指標。
有學者構建了復合型的指標體系,非常全面,針對不同的地區和在經濟發展水平下,評估時要謹慎選擇使用,同時操作性方面還需要考慮。孫浩(2012)構建了一個有機整合農民參與和政府技術理性評價的復合型的指標體系,它由服務均等、服務可持續性和農民滿意度等六個一級指標構成,涉及了大量性質不同的指標。
毛少瑩(2007)認為完整的體系在滿足”客觀性“和”有效性“這兩個基本要求之下,應系統反映四方面的內容,即輸入、過程、輸出和結果,評估的基本維度包括發展規模、政府投入、運作機制、社會參與、公眾滿意度這五個方面。賈旭東(2007)從公共文化服務的水平、能力和潛力三方面建立指標體系,服務水平指數由服務規模、服務質量、均等化程度和合意性程度四個指標測量,服務能力指數由動員資源、整合資源、運用能力和創新能力四個指標測量,服務潛力由可持續性、社會參與和動力因素三個指標測量。焦德武(2011)認為由于公共文化服務帶有很強的社會效益價值,其必須引入主觀型評價方式,指標的設定要綜合考慮主客觀因素。
(3)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價的方法
有學者采用等級評價,由于等級之間的界限不清楚,得出的結論不易讓人信服。如,李金珊、徐越(2013)根據調研數據,對各項指標進行(高、中、低)等級評價。
一些學者采用其它的方法進行研究。如,王靜坤(2009)基于平衡記分卡法對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績效進行評估。馬虹(2013)運用層次分析法,傅利平、何勇軍等(2013)采用偏最小二乘法評價公共文化服務績效。
大多數學者認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績效評價宜采用綜合評價方法,李少惠(2010)認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績效并不能僅僅靠一種評估方法和有限的評估指標完整體現,但是如果有一種方法能夠反映出其大概狀況和動態變化,就存在可取性。蔣建梅(2008)主要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對政府公共文化服務績效進行描述,其中對權數、參考值的確定、指標的無量綱方法、評價模型進行了分析。毛少瑩(2007)分析了修正指標等技術性指標,建議在計算通用指標的權重時選擇”主觀構權法“.傅利平、何勇軍等(2013)運用乘法集成賦權法對指標體系組合賦權,并運用綜合指標法,綜合評價城市公共文化服務績效。
(4)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存在的問題
徐清泉(2012)認為中國一些地方政府目前的文化指標體系除了對條塊覆蓋范圍、文化融合發展、合力共建機制建設及整體宏觀考量等缺乏必要的關注外,還不能做到與時俱進。張楠(2012)認為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的主要缺失在于績效評估機制還不健全、績效評估體系建構尚不完善、績效評估的效率尚不高。楊澤喜(2012)指出現存的公共文化服務評估體系普遍存在工具理性張揚與價值理性迷失的問題。
總之,通過綜述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研究成果我們對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價的研究現狀有了一個清晰的認識,為深入的研究打下了基礎。要進行科學的績效評價,有兩個關鍵:一是選取評估指標,二是確定指標的權重。對以往的研究進行分析發現,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在選取評估指標上,易出現對”公民滿意度“的錯誤態度(忽略或是過度依賴)。
公共文化服務是否符合居民的需要是進行績效評價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公民滿意度并不決定公共文化服務的績效(王佃利(2012)、倪星(2012))。在進行績效評價研究時,主客觀指標都應包含在評估指標體系中。
2)當前學術界關于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價問題,定性研究的多,定量研究的少,而且大部分定量研究只建構了績效評估的指標體系和確定了指標權重,未進行進一步的研究。
3)學術界對公共文化服務的績效評價往往集中在宏觀層面,忽略了對微觀層次的分析;績效評價往往就評估而評估,并沒有成為人們了解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現狀的一個有效途徑;評價的數據往往僅來自于已有的統計資料,缺乏調研的第一手資料,導致評估結果不符合實際;評估指標概念界定不清,易造成重復評估或重要指標的遺漏。
1.4 論文結構
本文結構內容安排如下:
第一章,引言。本章首先介紹文章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然后綜述國內外研究現狀,再介紹論文結構,最后介紹論文的研究方法和創新點。
第二章,相關概念界定和理論基礎。本章主要闡述公共文化服務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的內涵,對概念進行界定,并從公共物品最優提供理論、”政府失靈“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新公共服務理論的角度分別對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及其改進對策研究提供理論基礎。
第三章,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構。先分析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的價值取向,再確定和闡述評價的內容與基本維度,然后再分析選取指標的基本原則,之后說明各類指標內涵和作用。
第四章,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價的方法。先確定指標評價的標準值,然后介紹基本指標評分的方法,再確定指標的權重,最后選擇和確定評價模型。
第五章,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分析。先說明數據的來源和搜集;然后分析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狀況,包括政府投入、發展規模和運行機制;再分析居民對公共文化服務的需求,包括公共文化需求偏好和公共文化服務公眾滿意度;最后對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分析,包括績效水平和原因的分析。
第六章,改善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的對策。本章基于以上各章的分析,提出改善河北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的對策。
1.5 研究方法和創新點
1.5.1 研究方法
本文以發放調查問卷、走訪、座談的形式展開實地調研了解真實情況,并采用綜合分析法對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及其改進對策進行研究。主要方法有:比較、歸納分析方法;實證分析法和規范分析法相結合;一般分析與特殊分析法。
1.5.2 創新點
第一,同時利用硬性指標和軟性指標實證分析與評價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目前雖然”公眾滿意度是影響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的重要因素“這一觀點已成為學者們的共識,但是大多數對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價的研究只利用了可被觀測和量化的硬性指標進行分析,而缺乏對公共文化設施的利用狀況、公共文化活動的參與情況、滿意度等這些無法從文獻資料中查詢的軟性指標的分析。本文通過問卷調查、實地走訪、訪談的方式獲取關于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狀況和居民對公共文化服務的滿意度的資料,并進行詳細分析,與硬性指標相結合評價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使評價更能接近實際。
第二,指標評價標準值盡量采用國家級或省級文件中的規定,具有權威性和科學性。
進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績效評價,確定指標評價的標準值非常關鍵,需要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對國家級或省級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指標標準值或計劃值,就采用縱向比較和橫向比較相結合的方法確定,起到獎優罰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