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東高地街道社會服務管理網格化研究
【第一章】街道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問題分析緒論
【2.1 2.2】網格化語境下的多元治理主體
【2.3】信息技術在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中的運用
【2.4 2.5】開放的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及權力多向度運行
【第三章】東高地街道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東高地街道網格化社會管理改進對策
【結論/參考文獻】公共治理理論下社會管理網格化探析結論及參考文獻
摘 要
隨著我國城市快速發展,城市的規模不斷擴大,功能不斷完善,環境不斷改觀,政府部門提供的服務管理與居民對城市服務管理的需求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城市服務管理中的諸多問題暴露出來,街道、社區等基層服務提供者和管理者都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在這樣的背景下,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作為一種現代化、精細化的管理方式,倍受關注,成為目前在全國推廣的一種社會服務管理模式。
本文以東高地街道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作為研究對象,以公共治理理論作為概念工具,按照“現狀-問題-對策”的邏輯順序,從多元治理主體、權力運行多向度、管理過程開放性和信息技術的運用四個維度進行了實證分析研究。
全文形成的主要觀點有:(1)網格劃分是對服務管理對象的進一步細化、明確,通過網格劃分,網格管理者可以為居民提供更周到的服務和更精細的管理;(2)地區政府部門與非政府組織以網格“五員”的形式構成了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語境下的一種扁平化權力結構,共同對地區行使公共服務管理職能;(3)網格中多元治理主體的權力運行是多向度的,它區別于以往從上到下的官僚式科層體制,彼此間相互依賴、合作,上下互動,網絡狀運行;(4)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將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多方面的內容打包納入管理范圍,并對其進行了梳理,明確了管理者的責任和義務,讓基層治理不再“亂如麻”,體現了治理理論中的合作理念;(5)信息技術運用于社會服務管理是必然趨勢,通過信息技術將所有基礎數據進行整合,可以減少重復管理的浪費,一次統計,共享使用;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減少了管理環節,使權力的網絡狀運行和扁平化管理得以實現。
本文通過研究發現,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目前還存在幾個突出的問題:(1)網格治理主體特別是網格“五員”存在權力來源不明確、責任不清晰的問題,地區單位也沒有納入網格“五員”當中;(2)管理過程中存在著管理內容單一、重復管理、重管理輕服務的現象,監督與績效考評機制的設置也值得商榷;(3)信息技術的使用增加了管理成本,對管理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伴隨著泄露隱私、存在信息安全隱患等問題;(4)權力多向度運行過程中還存在一些阻礙因素。
對研究中發現的這些問題,本文也分別給出了改進對策。
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是公共治理理論應用于社會實踐的一種有益嘗試,是一種新興的、現代化的管理方式,它已經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然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也為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工作者,特別是政策的頂層設計者進一步研究、改進這一管理方式留出了空間。
關鍵詞:東高地街道 公共治理 社會服務管理 網格化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1
一、研究緣起與背景意義…… 1
(一)研究緣起…… 1
(二)案例背景…… 2
(三)研究意義…… 3
二、研究進展與評價啟示…… 3
(一)文獻綜述…… 3
(二)評價啟示…… 5
三、基本概念與分析視角…… 6
(一)基本概念…… 6
(二)分析視角…… 8
四、研究方法與脈絡結構…… 9
(一)研究方法…… 9
(二)論文結構…… 9
第二章 東高地街道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體系的建構……11
一、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的基礎--網格……11
二、網格化語境下的多元治理主體…… 13
(一)我國城市基層權力結構與變遷…… 13
(二)基層政府在權力結構中的作用…… 14
(三)地區單位在權力結構中的位置與作用…… 17
(四)社區權力結構變遷…… 18
(五)網格化語境下的權力結構再調整--網格“五員”配置…… 20
三、信息技術在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中的運用…… 23
(一)基礎數據采集、錄入…… 23
(二)網格電子地圖繪制…… 24
(三)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指揮平臺與信息平臺建構…… 25
(四)信息系統“三+1”模式建構…… 26
四、開放的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過程…… 28
(一)案件來源開放…… 28
(二)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四級流程工作模式…… 28
(三)管理客體與管理目標…… 30
(四)監督與績效考評…… 31
五、權力多向度運行--信息系統與四級流程工作模式的契合…… 33
(一)網格長自處置與自協調處置…… 33
(二)社區協調處置與上報…… 33
(三)街道協調處置與上報…… 34
(四)區級協調處置與重點問題專項處置…… 34
第三章 東高地街道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35
一、網格治理主體權力來源與職責存在的問題…… 35
(一)從法律依據角度看網格治理主體…… 35
(二)從職責角度看網格治理主體…… 36
(三)地區單位在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中的作用不顯著…… 37
二、信息技術運用與信息安全存在的問題…… 37
(一)信息技術運用中存在的問題…… 37
(二)信息安全與隱私權擔憂…… 38
三、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流程中存在的問題…… 39
(一)重復管理的問題…… 39
(二)網格內事件處置類型較單一…… 39
(三)重管理、輕服務現象明顯…… 41
(四)監督與績效考評設置不合理…… 41
四、權力多向度運行存在的問題…… 42
(一)條塊關系仍然是最大阻礙…… 42
(二)小部門推動大格局轉變存在困難…… 42
第四章 東高地街道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改進對策…… 43
一、實現網格化語境下權力結構的合理調整…… 43
(一)網格“五員”需向專業化與專人化發展…… 43
(二)網格治理主體的權力來源需有法律依據…… 43
(三)地區單位等非政府組織應明確納入網格治理主體…… 43
二、提升網格工作人員信息安全與信息公開意識…… 44
(一)從保護隱私角度出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44
(二)從管理開放性角度出發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44
三、進一步優化網格化社會服務管理過程…… 45
(一)梳理管理內容,合并多張網格…… 45
(二)強化服務協調功能,管理與服務并重…… 45
(三)設定合理的監督與績效考評體系…… 45
四、實現網格中權力多向度有效運行…… 46
結 論…… 47
參考文獻…… 49
附 錄…… 53
致 謝……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