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以及社會的發展進程中,化學品貢獻巨大,但是由于化學品的特性,若處理不當就會影響環境以及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隨著化學科技的進步,以及化學品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我國開始意識到化學品對人們身體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大部分化學品都具有毒性,我國進出口以及使用中的 4 萬余種化學品具有的毒性,嚴重威脅環境以及動植物生命活動。眾所周知,氰化鈉、汞以及砒霜是劇毒物質,但是除此之外很多工業添加劑、農用殺蟲劑以及二口惡英等均為劇毒化學品,會對人體以及動植物造成持久性傷害。
若在使用、運輸、儲存過程中管理不當,這些化學品會造成極大的公共安全問題,而化學品安全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極大。我國由于管理不善引發的化學品安全事故每年高達幾百起,對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脅,因此如何應對化學品安全問題成為了新的社會焦點。
1 國際化學品安全管理概述
自上世紀末開始,人們逐步地開始意識到化學品對生態環境以及人類生存造成的危害,世界各國也紛紛采取措施,通過新的技術手段以及管理模式加強化學品規范管理。很多國家為了保護環境以及人們的健康,針對化學品管理紛紛出臺相應的法規、章程,下面便針對國際化學品安全管理內容進行簡要敘述。
(1)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 1992 年提出 GHS 制度,即化學品分類及表計全修協調制度,以此對全球范圍中的化學品進行管制,以此保護環境以及人類生命健康。作為第一個國際性規范性文件,各國都開始逐步地依照 GHS 要求執行。至 2008 年,各國化學品管理都要同 GHS 要求協調一致。
(2)國際化學品法規發展中,2007 年 6 月 1 日由歐盟頒布實施的REACH 法規同樣具有深遠意義。REACH 法規主要針對歐盟范圍內使用、生產、貿易的化學品安全等問題進行了規范,以此保證化學品影響范圍內人體及環境的健康安全,保證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REACH 的主要特點在于從政策上對化學品流通的整個產業鏈、生命周期進行全面性監管,通過知識產權管理等措施,將安全責任覆蓋到整個生產銷售鏈中。而在化學品使用過程中,還要求下游用戶對化學品進行安全評估。全球經濟一體化在不斷地加深,而 REACH 法規的出臺不僅僅會影響整個歐盟經濟貿易,還會對整個世界的貿易投資造成影響。
(3)美國在全世界范圍內是第一個以立法提案的方式對其市場中具有化學毒性以及生態毒性化學品信息進行獲取的國家。其立法提案是在現有的試驗方法基礎上進行的,因此其化學品安全性研究同歐盟化學品安全性研究具有差異。
(4)2003 年歐盟發布 RoHS 指令,主要對電子設備以及電氣設備中所含有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有害化學物質進行了限制。RoHS 指令的發布是全球綠色環保產品潮流爆發的初始,很多國家紛紛開始效仿,在國內頒布或著手準備類似法律法規。
總的來說,國際發達國家在化學品安全管理中基本完成了本國信息的整合,并提出了較為完善、系統的法律法規,針對化學品安全問題建立了統一、系統、全面的檢測方法,因而其安全評價體系相對較為完善,配套的信息體系以及實驗體系也得到了相應的發展。
2 現實問題分析
化學品應用在我國不斷擴展,化學科技的發展使得我國也逐漸開始注重安全監管工作,因而化學品安全控制、監管等技術也得到了進一步發展,但是同國際發達國家化學品安全管理技術相比,我國監管技術以及監管體系仍具有一定差距。
我國化學品安全管理體系中,并沒有統一的技術法規要求,因而常常會出現多頭管理現象,造成管理的分散、混亂,由于各部委出發點不同,因而政策法規以及法令的頒布具有差異性,有時還會出現內容重疊現象,無法建立起科學、規范的現代化管理體系,因而在環境保護和人類生命安全保護上較為薄弱。
在化學品安全管理中,我國的監管工作始終處于被動的應付狀態,只有在管理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國際上發生了化學品安全問題后,我國才會針對性地研究,提出目標物質的評估、檢測。因而我國化學品安全監管體系缺乏前沿性以及系統性,無法從根本上滿足生態環境保護對化學品安全的要求。
我國化學品安全科研工作較為分散,沒有集中統一的研究機構專門從事化學品安全研究,各個部門試驗室主要對化學品針對本領域影響進行研究,而高等院校則主要針對基礎理論進行研究。雖然對化學品毒性評價、安全檢測等技術我國都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由于研究機構較為分散,因此統一性以及創新性相對較差。例如,我國化學安全研究領域中還沒有建立專門的試驗室體系,也沒有標準統一的方法體系,同時還缺乏專業的安全檢測人員。
3 對策分析
化學品安全是國家公共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我國的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我國應該在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相應的對策,主要包括:
首先是整合我國現有的化學品理化安全信息、健康和環境危害信息、化學品標準方面的信息,形成統一的化學品安全信息數據庫,為實施化學品統一管理法規提供信息支撐平臺。
其次是在比較研究歐盟 REACH、聯合國 GHS、我國現有化學品管理政策的基礎上,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統一化學品管理法規體系。
我國作為化學品生產、銷售和使用大國,執行 GHS 將使得我國的化學品管理與世界接軌,有利于促進我國化學品進出口貿易,有利于防止和減少化學品對人類傷害和對環境的破壞。我國是輕紡、機電等產品的出口大國,這些產品中均含有多種化學品(如染料、添1響。因此,必須集成、研究發達國家及國際通用的化學品安全管理技術法規,開展化學品政策比較研究,整合國內外化學品標準,構建我國化學品安全技術法規體系、技術標準體系和合格評定程序,為我國化學品貿易和監管提供政策指引。
再者是加緊化學品安全檢測實驗室能力建設,形成具有完善檢測能力、達到國際水平、獲得國際認可的化學品安全檢測技術體系。
為執行 GHS 和 REACH,就必須進行化學品健康和環境危害指標的實驗室檢測技術的準備。因此,要在全國建立化學品安全實驗室檢測網絡,為我國化學品安全監管、化學品高通量通關、化學品生態安全事件預測和預警提供核心技術支持和檢測能力方面的保障。
最后則需要全面聯合各方力量,從而保證化學品安全體系的建立更加系統、科學,保證我國化學品技術平臺向著更加健全的方向發展。
在化學品生命周期中,安全研究應當貫穿始終,其終極目標是化學品整個生命周期的安全。而想要保證化學品的安全性則需要從基礎理論、全程管理著手,通過對技術、理論的研究,結合生態安全檢測、化學品安全檢測等,建立起完善的化學品安全體系。在未來的發展中,環境領域、信息領域、生物領域以及人類健康領域均為化學品安全技術發展的新型領域,針對化學品生命周期中重大科學技術問題,應當進行著重研究,例如失蹤技術研究、安全性質預測技術研究、安全性質評價技術研究和下游生態安全評估技術研究等均為未來我國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發展內容。
參考文獻
[1]賴垂明。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現狀與對策[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4.
[2]楊奮超。探討現階段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現狀與對策[J].山東工業技術,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