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把資本外逃定義為:由于意識到資本所在國的非正常風險或為了逃避資本所在國監管控制的非正常資本流出,它通常表現為超出政府管控范圍之外的那部分資本流出,即未經批準的國內資本違規外流。資本外逃是多數國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常會遇到的一個問題。誘導資本外逃的原因有很多:對未來宏觀經濟形勢的不良預判引起的資本外逃;因缺少到國外投機獲利的正常渠道,而將未經批準的資金轉移或截留境外;把通過貪污、受賄、尋租、走私、販私、詐騙、偷漏稅所攫取的巨額財富抽逃到境外;國有企業母公司控制人通過各種方式向境外子公司或外商轉移資產、利潤,“化公為私”;國內一些企業為享受各種稅收和其他優惠待遇、為“返程投資”而先行離境的資金;一些私營企業主將資本轉移到所謂“避風港”國家。以上種種原因造成了中國當下較為嚴重的資本外逃現象。筆者曾通過間接法計算了從 2008 年中國經濟下滑至 2012 年中國經濟基本站穩這段所謂“軟著陸”期的資本外逃。估算結果是,期間累計外逃資本高達7 065.42 億美元,平均每年外逃 1 412.08 億美元,大大高于 1986—2007 年每年 264.04 億美元的平均水平,是 1986—2007 年平均水平的 5.4 倍。IMF 在2013 年 7 月警告說:如果處理不當,中國允許資本自由流動的決定可能會導致幾年內大量資本撤出中國市場,規模相當于中國 GDP 的 15%,約 1.35 萬億美元(引自參考消息網 2013 年 9 月 15 日報道)。大量的資本外逃無疑會影響中國經濟的穩定、持續增長甚至結構轉型。
一、資本外逃的主要途徑
資本是如何實現外逃的?一般可以通過國際收支平衡表的各個項目來考察。下面分別通過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的經常項目、資本與金融項目以及其他途徑來探查我國資本外逃的主要途徑。
(一)經常項目下的資本外逃
經常項目是指本國與外國進行商品和服務交易而經常發生的項目,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的主要項目,多數國家對經常項目的往來提供比較便利的結算方式。
因此借助經常項目進行資本外逃就成為了一個相對便捷的途徑。通常采用的方式有:高報進口騙匯和低報出口逃匯;偽造貿易憑證,進行騙匯套匯或騙取國家退稅資金;通過交易結算時間的提前或推遲的方式;通過跨國公司內部貿易、轉移價格的方式。
(二)資本與金融項目下的資本外逃
資本與金融項目是一國對資本跨國流動的統計記錄。為了穩定投資水平,促進本國經濟發展,目前各國仍然普遍對資本項目實行不同程度的管制。全球范圍幾乎很少有國家是完全自由的資本賬戶開放。根據IMF 發布的報告,即便是發達的高收入國家,也有15%~19%的資本交易項目存在限制。因此盡管中國正在加快人民幣項目下的資本項目的開放,但是目前對資本與金融項目仍進行較嚴格的管制。該項目下資本外逃的方法主要有兩種。一是以對外投資的名義將資本轉移到境外。在“走出去”戰略指導下,我國目前已經成為三大投資母國之一。但是其中有些企業借對外投資之名,通過各種方式轉移資金,通過低估對外投資資產,隱瞞截留對外投資收益;以個人名義注冊化公為私,以及自己收購自己等。二是通過境外融資方式。外資企業在投資款匯入東道國境內完成驗資以后就以預付款或者投資收益等名義匯出到境外;中、外方合謀,由境內企業直接在境內為境外企業代墊人民幣進行各種支付,境外企業在境外以約定的匯率折成外幣償還;通過高估外商投資的進口設備和技術的價值以及向境外籌資過程中改變借款或證券認購與包銷條件,將部分資金留在境外,形成資本外逃。
(三)其他渠道進行的資本外逃
(1)通過“地下錢莊”、“手機銀行”等進行非法資本轉移。(2)金融機構和外匯管理部門通過為客戶違規劃匯資金等違法違規方式形成的資本外逃。(3)通過直接攜帶的方式非法流出境外的資金。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的標準為 5 000 美元,用于境外經常項目支付。(4)政府官員和國內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通過貪污、受賄、挪用等侵占國有資產后攜款潛逃形成的資本外逃。(5)一些不法企業利用國家外匯監管漏洞,借著各種名義向銀行購匯或從其外匯賬戶中支出,形成實質性的資本外逃。
二、資本外逃對當前中國經濟的影響
資本外逃不僅會影響經濟運行的質量,還會對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產生影響,而且也會對經濟改革、金融改革、社會發展等方面產生負面作用。結合現階段的中國資本外逃,筆者認為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不利影響。
(一)削弱經濟持續穩定增長能力,加大預期金融風險
從理論上講,資本外逃干擾了正常的資本形成機制,造成國內投資減少,抑制經濟增長潛力,在客觀上具有導致經濟緊縮的效應,影響經濟發展后勁。但從實踐來看,“軟著陸”前,中國資本外逃規模的增加并未相應地引發起國內投資水平的下降(楊海珍,2005)。這應該與中國的返程投資有關,即與中國外逃出去的一部分資本又重新以外資的身份返回中國國內有關。導致返程投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外資的優惠待遇,也可能是由于“洗錢”的需要,或者是出于安全的需求?!败浿憽逼陂g的資本外逃,由于規模較大,會引起國際收支的不平衡,對外匯市場產生沖擊,容易產生不良預期,加重資本外逃的程度,增加金融風險。
(二)干擾宏觀經濟政策的獨立性和有效性
資本外逃可以說是一國貨幣供應中的“漏損”項,同時它的隱蔽性又使得政府很難把握其真實的外逃規模,增加了政府制定宏觀經濟政策難度。政府在宏觀經濟管理方面主要追求四大目標: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與國際收支平衡。前三大目標被稱為內部均衡目標,最后一個目標是針對外部經濟而言的,故稱之為外部均衡目標。20 世紀 60 年代初,弗萊明(J.Mar-cus Fleming,1962) 和蒙代爾 (Robert Mundell,1963)都先后提到,一國政府最多只能同時實現下列三項目標中的兩項:完全的資本流動、獨立的貨幣政策和固定匯率制,這就是著名的“蒙代爾三角”。例如,當一國貨幣當局想成功地在固定匯率制下緊縮銀根,它就必須犧牲資本的自由流動。因此,資本外逃使得我國更難同時實現內外均衡目標。
(三)不利于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和資本項目開放
當外匯市場上對外幣的供給增加、需求減少時,外幣就會貶值,本幣就會升值;反之,當對外幣的需求增加、供給減少時,外幣就會升值,本幣就會貶值。如果一國積累了大量順差,而其中可能潛伏著較大量的投機資本,在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時,這些投機資本就會突然大量撤出,從而造成貨幣貶值。如果發生大規模的資本外逃,會使我國國際收支狀況突然惡化,同時也會使我國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的努力面臨國內與國際的雙重壓力,不利于匯率制度的改革。
在與資本項目自由化相關的 40 多個項目中,目前我國不可兌換項目有 4 項(占比 10%),部分可兌換項目有 22 項(占比 55%),主要集中在債券市場交易、股票市場交易、房地產交易和個人資本交易四大類?;究蓛稉Q項目 14 項,主要集中在信貸工具交易、直接投資、直接投資清盤等方面。對資本項目開放后是否會使國內經濟遭受更多國際投機資本的沖擊,能否對資本外逃實施有效的控制尚無充分把握。因此,在國內存在大量投機資本的情況下,必須注意到這種風險。
(四)加劇國有資產流失和造成稅收流失
由于貪污、腐敗等不法行為的存在,每年都會有不少來自政府、企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利用公權力“攜帶”一定數量資金外逃,導致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
2011 年央行披露的數據顯示,20 世紀 90 年代以來,外逃貪官攜款超過 8 000 億人民幣,導致中國大量資金外流。資本外逃是不會向本國政府申報資金外流額以及在國外的投資獲益,當然也就相應地減少了稅負。另外由于目前政府對外資企業利用轉移定價等方式進行的利潤轉移很難實施有效監管,因此,這一部分就成為了明顯的但卻極難控制的資本外逃,造成大量的稅收流失。
(五)擴大收入分配不公
資本外逃會惡化不同部門、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分配狀況,會進一步拉大國內收入分配差距,中低收入階層的財富被轉移到了高收入階層者手中。當資本外逃發生時,本幣會面臨貶值壓力。政府當局往往會以減少儲備或者增加外債的方式來保證外匯市場的外匯供給。出于對國內資產遭受損失的擔心,國內的富有階層會將資產轉移到國外。招商銀行聯合貝恩公司發布的《2013 年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約 60%的高凈值人士表示自己正在考慮或已經完成投資移民”;胡潤百富發布的《中國奢華旅游市場白皮書》(2012)指出,“中國富豪 1/3 有海外資產,六成考慮移民”。在本國外債增加和國內稅基減少的情況下,政府的財政收支出現惡化。為了彌補財政赤字,如果政府采用增稅的辦法,投資者出于規避稅負的考慮會進一步加大資本外逃;如果采用增發貨幣的方法,極易導致國內的通貨膨脹。
由于富有階層的財富已經轉移到國外,免受本幣貶值之損,逃避了賦稅,也免于被征“通貨膨脹稅”,而中低收入階層由于未能將財富轉移到境外,勢必會在本幣貶值、稅負增加以及通貨膨脹中進一步遭受損失。
三、應對資本外逃的治理對策
我國從 2008 年金融危機之后,宏觀經濟就開始處于“軟著陸”狀態中,資本外逃的規模也隨之加劇。較大規模的資本外逃會對當期的經濟和金融體系造成較大的沖擊,會形成信心缺乏的波及效應,不利于遠期經濟的恢復。應對資本外逃,需要不斷地改革經濟、金融體制,減少資本外逃的沖動,同時還要建立健全資本外逃的預警和監控機制,從路徑上堵塞資本外逃的渠道。
(一)保持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以增強投資者信心
從根本上來說,資本所有者對所在國的未來宏觀經濟的信心是決定資本流向(即資本流入或資本外逃)的決定性因素。只有當投資者對一國的投資有較高的預期回報并且資本回流有保證時,他們才會增加在該國的投資,一旦投資者發生信心動搖,資本外逃也就難以避免。因此,應當保持宏觀經濟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切實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增強各類投資者的信心。
(二)建立并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產權制度
發展中國家的產權制度問題是導致資本外逃的一個重要因素,對于處于經濟轉型期的我國來說也是如此?,F代產權包括財產的使用權、收入支配權和轉讓權,國家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確對產權的這三項權利的排他性進行保護,才能使資本在國內的投資安全可靠,從而在制度上抑制資本外逃。我國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以及受傳統思維方式的慣性影響,“產權神圣不可侵犯”的主體意識和相關法律制度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政府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的侵權行為在我國經濟生活中還隨處可見,不少資本外逃與此相關。有的通過化公為私,把原本屬于公共產權的資產化為私有后悄悄轉移出境外,借此“洗錢”,使不法資產合法化和逃避國家打擊;有的因為私人資本逃避“公共悲劇”,試圖將其資本轉移至境外私人產權保護程度相對較高的地方。
我們必須分別從兩個方面加以防范。首先是加強對公有產權的保護。保護公有產權關鍵要明確公有產權的人格化代表,解決公有產權虛位的問題,讓公有產權也像私人產權一樣具有嚴格的排他性和獨占性,而不是權利人可以染指的“公共草地”??刂瀑Y本外逃應當從源頭杜絕,不讓公有產權成為資本外逃的溫床;其次要加大對合法的私有產權的保護,減少民營資本的外逃。如果私有產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私有財產在國內沒有安全感,必然影響這些企業在國內長期穩定的發展,進而產生資本外逃的動機和行為。因此要在法律中體現不同類型產權的平等地位和司法實踐中對私有產權保護的真正落實。
(三)加快金融領域的改革開放
金融壓制是發展中國家資本外逃的一個重要因素。金融資產的價格由于受到政府的嚴格管制使得國內資本的活躍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抑制,資本追逐利潤的天性導致了資本外逃。因此,控制資本外逃就要進行金融領域的改革。在當前形勢下,人民幣匯率制度的市場化改革必須走漸進化改革的路子。要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人民銀行應當逐步減少對外匯市場的介入,促使我國境內的企業成為匯率的“敏感者”,讓商業銀行真正成為外匯市場的做市者,讓商業銀行承擔更多的外匯風險并從中獲取收益。加快人民幣資本項目下可兌換的步伐。逐步放松我國居民對外投資的限制,允許居民合理合法地進行境外投資,降低外匯流動成本。積極引導我國的境外投資,使企業“走出去”有所依靠,培育健全的資本市場。
(四)通過構建大數據、中外合作平臺等建立防范
資本外逃的監控機制,從路徑上堵塞資本外逃渠道無論是經常項目下還是資本與金融項目下的資本外逃都會涉及大量的虛假數據。因此針對涉及虛假數據的資本外逃,僅僅只是通過事后普通的統計分析還不夠,必須構建大數據平臺進行數據真假的甄別。通過該領域的大數據應用立法以及相關機構職能的改革,從而掌握國際市場真實的貿易和資本價格;同時必須賦予外貿、海關、外匯管理局等相關部門一個新的統計職責和信息通報職責,即運用信息技術和統計方法,結合大數據的應用及時發現并向有關部門通報這些反常的貿易行為,進而切實堵住進出口偽報和虛假投資行為的漏洞。貪污腐敗者攜款外逃、地下錢莊的運行都是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我國應與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加強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的多邊和雙邊協議,加大對跨境資本外逃的打擊力度。中央紀委網站 2014 年 8月 15 日披露稱,中國監察部作為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工作組 2014 年的輪值東道主,與印尼、美國等經濟體反腐敗機構共同倡導,推動了執法合作網絡的成立,以有效地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