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壽險領域, 保險公司往往用綜合成本率等傳統財務指標來衡量某類客戶的價值,并以此作為年度業務策略制定、承保規則制訂、再保方案設計和績效考核評估時的重要參考。隨著監管體系的不斷升級、保險公司經營能力的不斷提升和保險公司上市帶來的經營環境變化, 傳統財務指標存在的問題也逐漸被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管理者所意識到。 在此背景下, 筆者提出一種新方法———風險收益分析法,按客群分類綜合評估收益和風險水平,并探討該方法在業務策略、承保規則制定、再保方案、績效評估等領域的應用。
一、傳統財務指標存在的問題
財產保險公司往往用綜合成本率來衡量某一類客戶或業務的價值, 衡量業務的承保利潤水平。 綜合成本率的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本率=已賺保費-已決賠付-未決賠款準備金提轉差-各項費用/已賺保費。
簡單地說,綜合成本率是指單位已賺保費的承保利潤。隨著監管體系的不斷升級、保險公司經營能力的不斷提升和保險公司上市帶來的經營環境變化,綜合成本率等傳統財務指標的弊端逐漸體現出來。
(一)不能適應“償二代”監管體系
2013 年 5 月,保監會頒布了《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整體框架》。 2014 年 4 月,保監會就“償二代”新規則公開征求意見并開展財產險行業測試?!皟敹奔磳⑷驿侀_,其目標就是建立以風險為導向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 在“償一代”監管體系下,保險公司的最低資本要求只與自留保費有關,而與業務類型無關,也與風險水平無關。 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相同自留保費所占用的資本一樣,不同業務之間的綜合成本率是具有可比性的。但在“償二代”監管體系下,監管機構要求的資本不僅與自留保費有關,還需要考慮不同業務的風險水平。因此,雖然某類客戶的綜合成本率低,但因其風險水平比較高,所以就很難用綜合成本率來準確地衡量客戶價值的高低。
(二)容易導致經營決策的短期性
財產險行業經營范圍是短期的非壽險產品,其特性決定了其綜合成本率、綜合賠付率等財務指標在不同年份之間會發生大的波動。以綜合成本率為例,該指標值隨承保周期而出現較大波動,而一旦發生臺風、洪水、地震等巨災事件后,綜合成本率的波動幅度還會更大,而這種波動正是風險的正常體現。 因此,在單純依賴綜合成本率指標進行業務決策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通常會因某類業務的綜合成本率持續高于 100%而暫停該業務。 但實際情況往往是,隨著持續虧損,部分保險公司會退出市場,而其余保險公司則會提高承保條件,可能過不了多久, 該業務就可以實現盈利。 綜合成本率等指標未能把風險因素考慮在內,因此容易導致決策的短期化。
(三)不能有效地對接資本市場的價值評估
目前,人保、太保、平安、新華等保險公司都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僅看綜合成本率、 利潤這兩個指標, 有些企業這兩個指標的值相差不大, 但市盈率(PE)和市凈率(PB)卻相差甚遠,表明綜合成本率等傳統財務指標不能解釋資本市場對保險公司的估值差異。 境外交易所也存在這種差異。 實際上,這種估值水平差異的原因之一就是風險水平的差異。
現代投資理論中的夏普比率,衡量的是投資標的每承受一個單位風險,會產生多少超額回報。 其公式為:夏普比率=[E(Rp)-Rf] / σp其中 E(Rp)為投資標的預期報酬率;Rf為無風險利率;σp為投資標的標準差,標準差越大說明企業的風險水平越高。
夏普比率值較高,意味著企業每承受一單位的風險,所產生的超額回報也較高,因此市場給予的估值也應該較高。 對于財產保險公司來說,綜合成本率較小的波動區間才是其風險管理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體現,而這是單純的綜合成本率指標所無法體現和衡量的。
二、新的客戶價值評估方法
從前面的分析看到, 綜合成本率等傳統財務指標未能把風險因素考慮進去。筆者提出一種新的客戶價值評估方法――風險收益分析方法,按客群分類來綜合評估收益和風險水平。
(一)風險收益分析方法
風險收益分析方法將收益和風險水平進行比較, 可以采用的指標有經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具體計算公式為:經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利潤/風險水平上述公式中的風險水平需要運用定量評估模型來測算某類客戶的風險,一般情況下用在險價值(Value at Risk)來衡量。 在險價值是指某類客戶業務未來一段時間(比如一年)內在一定置信度(比如 99%)下可能面臨的非預期損失。 用圖表示如下:
在實務操作中, 經風險調整的收益率公式中的利潤因子可根據需要采用不同的口徑來計算。 如在業務策略和規劃領域,可以用長期的預期利潤;而在績效考核領域,可以用已實現利潤。
從公式中可以看到,風險收益分析同時考慮了客戶的收益和風險水平,比傳統財務指標增加了風險維度,從而能夠更好地契合“償二代”以風險為導向的監管體系。而且,在風險水平的評估過程中,使用的是比較長期的歷史數據,因此風險收益分析能有助于拉長分析的周期, 綜合考慮較長期間內的風險因素和收益,在此基礎上決策則更有利于保險公司的可持續價值增長。 此外,風險收益分析更能有效對接資本市場對保險公司的估值方法, 有利于將資本市場對企業的估值要求直接傳導到企業經營的各環節中。
(二)風險評估方法
在開展客戶的風險收益分析過程中, 關鍵的一步是要用定量方法評估在險價值。在財產保險公司, 需要根據客戶的索賠類型來建立針對性的風險評估模型。根據頻率、波動幅度、損失大小和損失發展模式,財產險公司面臨的主要索賠類型有 3 種,分別是小額索賠、大額索賠和巨災索賠。對于小額索賠,可以按意外年度制來收集損失數據發展三角矩陣,因此就可以得到損失發展的波動和最終損失率, 然后通過歷史損失率來計算每單位保費的在險價值。
對于大額索賠,可以采用蒙特卡羅(Monte Carlo)模擬來進行風險評估,將損失波動分解為損失頻率波動和損失程度波動。 通常情況下, 損失頻率常用分布包括泊松分布和負二項分布等; 損失程度典型的分布包括對數正態分布、帕累托分布、韋伯分布等。 理想情況是,如果能獲得足夠的數據,可以使用內部數據來匹配損失頻率分布和損失程度分布, 然后就可以選擇最合適的分布類型。 但是,如果數據不支持曲線擬合,只能通過運用類似的標桿對比經驗和判斷來決定分布。最后通過蒙特卡羅模擬來得出總損失分布,然后根據置信度來決定在險價值。
對于巨災索賠,往往通過專業巨災模型來進行風險計量。 具體方法不再贅述。
(三)風險收益分析的結論
運用上述方法,我們得到了不同客戶的經風險調整的收益率情況,具體請見下圖。
從結果看,家財險、貨運險、責任險、商業車險客戶的經風險調整的收益率比較高,也就是風險收益率比較高。
三、風險收益分析的運用
(一)業務策略制定
根據杜邦分析法,可對企業的資本回報率進行分解。 對于金融企業,應從風險收益角度將資本回報率具體可分解為:資本回報率=利潤/風險分散化效應前的風險水平×風險分散化效應前的風險水平/風險分散化后的風險水平×風險分散化后的風險水平/股東權益。
上式中,第一項乘數表示風險分散化效應前的風險收益率;第二項乘數表示風險分散化效應系數,該值越大,說明風險分散化效應越明顯;第三項乘數表示風險偏好系數,即在現有資本下,公司愿意承擔的風險水平。對于第一項, 需要找出風險收益率比較高的客戶, 作為業務發展的重點。 按照圖 2 結果,就是要選擇重點發展家財險、貨運險、責任險、商業車險等。
(二)承保規則制訂
根據前述的資本回報率公式,如果在資本回報率目標、風險偏好系數和風險分散化效應系數基本確定的情況下,就可以確定目標的風險收益率。在制定承保規則和風險選擇時,就可以將客戶的風險收益水平作為承保決策的依據。
尤其是對于企財險、工程險和特殊險等險種,通過運用蒙特卡羅模擬法建模,計量具體客戶的風險水平和經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 然后將其與目標風險收益率進行比較,進而決定承保與否。 運用這種方法,可確保公司的風險回報率目標體現在對每個承保標的的選擇上。
(三)再保險方案設計
風險收益分析方法還可運用在再保險領域。簡單地講,可以根據客戶的風險收益率情況來決定分出策略。一般而言,對于風險收益水平高的客戶或者業務,應該降低分出比例。 具體而言,首先運用 Remetrica 等軟件對再保險方案進行建模,運用隨機模擬法模擬不同再保險方案下的自留業務承保結果情況,評估獲得的額外風險資本金額和相應的再保險資本成本, 然后計算不同再保險方案的經濟增加值,最終選擇確定一個較為合適的再保險方案。
(四)績效評估領域
績效考核在保險公司經營中起著指揮棒的作用, 因此績效指標的設計非常重要。財產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往往是財務指標和業務指標。但傳統財務指標存在著前述不足,可能會導致考核對象的短期行為傾向。將經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等指標納入績效評估指標體系,是對收益和風險的綜合考慮,有助于公允、客觀地衡量每條業務線或者分支機構的價值貢獻,建立以“價值貢獻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和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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