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金融體系是為農村經濟發展融通資金的有機整體,在國家整個金融體系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農村金融體系的健康運轉,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強有力的動力,是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量的基礎和主體?;谖覈L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工農業產品“剪刀差”等現實問題,使資金供給短缺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瓶頸制約因素。
要有效解決“三農”資金供給問題,提高金融服務“三農”的質量,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是其必須選擇的路徑。
1 需求追隨型金融模式論及改進目前農村金融體系的必要性
需求追隨型金融模式論是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家帕特里克,1966 年撰寫的《欠發達國家的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一文中針對發展中國家農業和農村的實際提出的。其內涵是: 農村經濟增長會擴大金融融資和金融服務的需求,隨著需求增長,金融機構會擴張,金融業務會呈現多樣性,金融服務領域會深化,金融體系不斷發展和完善,發展了的金融體系又會推動農村經濟的增長。其核心思想是農村經濟發展會增加金融需求,金融需求會引致農村金融發展,金融發展又會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形成農村金融發展與農村經濟增長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1. 1 農業產業化對農村金融體系融資和服務的需求
農業經營模式產業化下,涌現出的龍頭企業、農業開發公司、達到一定經營規模的農戶或農場主等對農村金融體系的融資、服務需求總量迅速增長,集約型農業的啟動和運行資金需求數量也會擴張。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下,農產品從初級農產品向深加工農產品延伸,加工企業的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購置和營運資金的籌措等對資金的需求更大,農村金融體系是提供這些資金供給的主要途徑。
隨著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產業化程度的提高,生產性資金需求加大,農產品的生產周期長,資金周轉慢,因此,農村地區對長期資金的需求更加旺盛。農 業產業化促進農業分工日益細化,農村除了傳統的存貸業務需求外,還會增加對股票、債券、保險、期貨、租賃、匯兌等金融業務的需求。
這些需求對農村金融體系的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
1. 2 農村工業化對農村金融體系融資和服務的需求
農村工業化,使農村的第一產業向第二、第三產業轉型升級,農村地區會開辦大量的中小型民營企業,大多數農民會脫離傳統農業生產領域,就業于工商業和服務業。工業化的順利推進離不開農村金融強有力的支持。農村的自我內部積累能力弱,農產品的生產周期長,資金周轉慢,因此,農村實行工業化的啟步資金必須通過金融體系來供給。
農村工業化的過程中,產業結構不斷調整,農村的工業企業數量不斷增加,其對農村金融體系的資金供給總量和金融服務業務的需求也會不斷增加。
1. 3 農村城鎮化、農民市民化對農村金融體系融資和服務的需求
農村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是改善農村的基礎設施,加大農村地區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其次,是改善農村公共服務條件和社會保障措施,在農村實施義務教育、合作醫療、養老保險等。在農村地區實施的社會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對農村金融體系提出新的要求: 一是資金需求數量大,期限長; 二是金融業務要求多樣化,除了需要銀行類金融機構提供的業務外,還需要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的業務,例如,保險、證券、信托投資等業務。三是要求金融服務手段現代化,提供銀行卡、自動存取款機、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金融服務手段。
農村經濟增長對農村金融體系融資和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如何保障農村發展資金供需平衡,“需求追隨型金融模式論”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2 我國目前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
2. 1 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種類少,限制多
政策性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種類少,限制多,沒有起到對“三農”發展的全面有效的支持作用。
例如: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業保險公司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沒有起到全面支持作用。農業發展銀行在支持“三農”發展的過程中力不從心,主要表現為: 一是籌資渠道單一,主要依靠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 二是籌資功能不強,主要受到國家財政有限資金的限制,難以保證各項資金按時撥付到位; 三是資金運用具有“剛性”,農副產品大多是易腐產品,收購時效性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往往難以保證其收購資金按時撥付到位。影響收購工作的順利開展,影響“三農”的穩定發展。我國的農業保險公司有上海安信、吉林安華、黑龍江陽光、安徽國元等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相繼成立。但是我國農業保險尤為突出的問題是農業保險公司地域性強,覆蓋面有限,保險立法滯后,標的和險種少,監管難度大,巨災無保障等。
2. 2 農村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業務比例和種類沒有制度約束
農村商業性和合作性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業務比例和種類沒有制度約束,特別是商業性農村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廣,其資產業務,面對“三農”天然弱質性,風險大、收益低的特點,逐漸收縮其業務,導致農村普遍出現“貸款難”的現象。根據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統計的資料顯示,1993 - 2009 年,我國農民的借貸平均約 70% 來自民間借貸。
2. 3 農村金融機構分布在村鎮的營業網點少
農村金融機構分布在村鎮的營業網點少,而且有相當一部分機構只辦理存款業務,農村資金通過金融體系大量外流,使農村發展的資金供給短缺更是雪上加霜。我國目前在鄉鎮設有分支機構最多的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陜西省咸陽市為例,從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官方網站查詢統計的結果顯示,全市 14 個區縣,分行 1 個,在市區; 支行市區 51 個,鄉鎮 21 個; 郵儲專柜市區 7 個,鄉鎮 36 個; 營業所市區 11 個,鄉鎮 15 個。支行市區明顯多于鄉鎮,郵儲專柜和營業所鄉鎮多于市區,況且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能辦理的貸款業務種類很少,限制多,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村“存款容易,貸款難”的問題。
村鎮銀行的網點基本分布在鄉鎮,但是機構數量更少,例如: 陜西省截止 2011 年 10 月底,只有 9 家村鎮銀行。況且村鎮銀行的注冊資本在500 萬至 5 000 萬之間。注冊資本低,直接影響其單筆業務規模,不能有效解決農村所需資金“瓶頸”問題。
2. 4 農村非銀行類金融機構設置不合理
我國農村地區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設置不合理,農村地區只成立了少數的貸款公司和保險公司,其他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的設置幾乎是空白。例如: 證券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在農村地區少有涉及。
2. 5 農村金融體系構成不規范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整體構建過程中過多強調金融機構如何組成,作為農村金融體系不可缺少的構成部分,金融工具、金融市場、金融制度關注和研究不夠。
3 農村金融體系改進的對策思考
3. 1 從數量和質量優化設計農村金融工具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依然以最常用的傳統金融工具為主,例如: 存折、貸款合同、保險單等運用比較頻繁,很顯然適應不了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隨著農村城鎮化步伐的加快,特別是東南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城鎮化程度比較高,農業企業、鄉鎮企業和農村的私營企業數量逐年增長,農民增收快,農村比較富裕,因此,在這些農村地區可以試點,增設針對企業和農戶融資、理財需要的股票、債券、融資租賃、信托計劃、通過銀行發行理財產品、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高收益債券、和針對農業商產業化的商業票據、期貨合約、期權合約等農村金融工具。
3. 2 構建科學合理的農村金融機構
以村鎮商業金融機構為主,合作性金融機構為補充,政策性金融機構為支撐的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試點農村金融機構混業經營。
\\( 1\\) 作為農村金融體系核心組成部分的金融機構,需要科學合理進行組建,明確分工,明晰產權,理順關系。特別是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涉及到的基本是銀行類金融機構,而我國金融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法律監管體系,因此,銀行類金融機構只能提供存款、貸款、結算、代理等業務,而保險、信托、金融租賃、證券投資等業務只能通過其他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完成,因此,目前必須健全農村的金融機構類型,設立農村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
\\( 2\\) 在廣袤農村地區創建品牌金融機構,試點實行混業經營,達到農村金融業務一站式服務。品牌農村金融機構的服務網點全面覆蓋農村地區,特別是鄉鎮一級的網點要保證。農村的品牌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兩條途徑來創建,一是改革現有的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例如: 可以選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作為農村的品牌金融機構來打造,增加現有的郵政儲蓄銀行鄉鎮一級的網點數量,爭取達到每鄉每鎮有網點。二是創建新型的混業經營的農村金融機構,這一途徑創建之初,難度較大,要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但是其優點也很突出,歷史遺留問題少,成立后按照新的章程、新的制度管理和營運,新的理念容易貫徹執行。
\\( 3\\) 重新梳理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的關系。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創建,主要對農村金融領域的工作進行指導,實行政策支持,為農業和農村的有關經濟活動提供信貸資金和服務。具體的業務委托樹立起來的農村品牌商業性金融機構辦理。重點扶持具有品牌效應的農村商業性金融機構,對這類金融機構設置涉農業務比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監管。合作性金融機構重點設置在西部經濟落后的地區,同時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管。
3. 3 健全農村金融市場主體,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市場
我國目前的農村金融市場主體主要是鄉鎮企業、農民、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業保險公司等,在經濟十分發達的東南沿海地區,農村的證券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市場主體急需健全,這樣才能有效吸引農村資金合理流動和利用。特別是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網絡銀行、電話銀行等現代化工具交易市場在農村金融市場的構建中日益重要。農村比較富裕的農民和鄉鎮企業投資渠道匱乏,設立資本市場顯得尤為重要。例如: 在經濟發展較快的農村地區還可設立外匯和黃金市場。同時,需建全貨幣市場,例如,票據、同業拆借、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國庫券、回購市場等。
3. 4 建立強農惠農富農的農村金融制度,深化農村金融服務功能
隨著“三農”的發展對農村金融深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須建立一系列配套的金融制度,激勵農村金融機構積極擴展涉農業務,提高農村網點覆蓋率和農村金融服務質量。例如: 日本的農協存款利率高于其他銀行,其吸收的存款占到農民存款總額的 50% 以上。我國可以通過制度規定農村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比例,通過財政貼息,稅費減免,獎勵,風險補償、降低存款準備金等措施,鼓勵農村金融機構重點發展“三農”業務,帶動各項資金更多投向農業農村。建立合理的組織制度和完備的法律體系,主要包括貨幣、匯率、信用、利率、金融機構、金融市場、支付清算、金融監管等制度,既有國家成文法規,也包括國家非成文法規。例如,政府法規、規章、條例、以及行業公約等等。
近幾年我國農村經濟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得到較快發展,但隨即暴露出來的問題是農村經濟發展所需要的資金不能得到有效保障,農村金融需求不能滿足,只有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發展農村金融,才能滿足農村金融需求,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經濟發展了又會促進農村金融發展,這正是“需求追隨型金融模式論”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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