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依據 2012 年城市保險密度、 保險深度、 年度保費收入規模和年度保費收入增長率等影響城市保險業發展水平的主要指標對 211 個地級以上城市保險業的綜合競爭力進行了評定。
1、 綜合排名
首都北京綜合得分 98.38 分,排名第 1;直轄市上海得分 93.48 分,排名第 2;改革橋頭堡的計劃單列市深圳得分 86.96 分, 超過了所有省會城市排名第 3。 北京與上海的分差接近 5 分,上海與深圳的分差超過了 6 分。 省會城市成都、廣州、南京、杭州、西安分列第 4、第 5、第 6、第 7 和第 9,江蘇經濟大市蘇州與廣東經濟大市東莞超過了其他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分列第 8 和第 10。
與 2011 年的綜合排名相比,有兩個城市跌出了前 10 名, 其中江蘇無錫由 2011 年的第 9 名跌至第33 名,主要是由于保費收入排名下降了 5 位,保費收入同比增長由 22.7%變為負增長 1.4%; 浙江寧波下滑了一位,跌至第 11 名;江蘇省蘇州市則大幅上升了 7 名,由 2011 年的第 15 名躋身前 10 名居第 8位,廣東省東莞市上升了 1 位居第 10 名;其余城市排名小幅變化,廣州與成都互換了位置,杭州與南京互換了位置,西安下滑了 1 位,寧波與東莞互換了位置。
本次綜合評分計算公式如下:L= D×a + M×b+S×m+G×n其中,D 為保險深度相對數賦值,M 為保險密度相對數賦值,S 為保費收入相對數賦值,G 為保費收入增長率相對數賦值;a 為保險深度權重,取值 0.3;b為保險密度權重,取值 0.3;m 為原保費收入權重,取值 0.35;n 為保費收入增長率權重, 取值 0.05;a+b+m+n = 1。
2、 2012年我國城市保費收入規模排名及相關因素分析
在保費收入規模排名中,首都北京、直轄市上海、省會廣州和經濟大市深圳仍居前四名,首都北京和直轄市上海的差距在 2011 年有所減小后,2012 年反而拉大為 102 億。 排名第三的廣東省省會城市廣州與排名第四的廣東省經濟大市深圳的差距繼續縮小,由 37 億繼續拉近到 19.5 億。 前兩名的北京和上海與三、 四名的廣州和深圳的差距仍維持在大約一倍, 保費收入規模差距則由 356億擴大到 400 億。
與 2011 年的排名相比,在前 10 名中,直轄市重慶與省會城市成都互換了位置, 直轄市天津與省會城市杭州互換了位置, 江蘇經濟大市蘇州與江蘇省會城市南京仍維持第 9 和第 10 的位置。在前 20 名中, 河南省會鄭州上升了 4 位至第11 名, 廣東經濟大市東莞與陜西省會西安各微降 1位,江蘇經濟大市無錫下降了 5 位至第 18 名,湖北省會武漢仍維持第 14 名,計劃單列市寧波上升 2 位至第 15 名,計劃單列市大連仍維持第 16 名,計劃單列市青島上升 2 位至第 17 名, 廣東佛山微降 1 位,河北省會石家莊上升 1 位躋身第 20 名,江蘇南通下降 2 位跌出前 20 名。
說明:本文中保費收入、GDP、常住人口等數據來源為截至 2013 年 7 月底前各個城市公布的 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統計公報中沒有的部分保費收入數字來自相關保監局報表, 兩者之間有沖突的數據本文原則上采用統計公報數據。 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為作者根據相關數據計算而來,保費收入增長率一部分來源統計公報, 統計公報沒有的由作者根據相關數據計算而來。
通過持續的城市保費收入與 GDP 的相關性研究,并與歷史數據對比分析,持續驗證了城市保費收入與 GDP 具有比較明顯的正相關性。從圖 2 可以看出,如果剔除首都北京等少數異常值,城市保費收入與 GDP 顯示出明顯的正相關性。通過持續的城市保費收入與常住人口的相關性研究,并與歷史數據對比分析,持續驗證了城市保費收入與常住人口沒有明顯的相關性。 從圖 3 可以看出, 城市保費收入與常住人口數量呈現較弱的正相關性。通過持續的城市保費收入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相關性研究,并與歷史數據對比分析,持續驗證了城市保費收入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沒有明顯的相關性。 圖 4 也驗證了這一點。
3、2012年全國城市保費收入增長率排名
與 2011 年保費增長率排名相比,2012 年該排名變化較大,僅合肥、南京、哈爾濱、杭州、常州、烏魯木齊等6 個城市還在前 20 名。 2011年未進入前 20 名的安徽宿州以 45.35%的增幅躍居第一,同樣 2011 年未進入前 20 名的安徽安慶躍居第二,安徽合肥上升 5 位居第三, 而 2011 年排名第一的貴州遵義、第二的西藏、第三的河北邯鄲均跌出了前 20 名。
與保費規模形成比較鮮明的反差,在保費增長率排名前 20 名中,中西部城市(含東北內地城市)占比過半,說明中西部城市還要補漲的要求。
4、 2012年我國城市保費密度排名及相關因素分析
在 2012 年保險密度前 20 名的排名中,與我們預料的一致, 經濟比較發達的沿海城市占據明顯優勢,中西部的城市極少上榜,僅有成都、烏魯木齊、太原等 3 個城市上榜。 在前 10 名中,均為沿海省份發達城市。
與 2011 年保險密度排名相比,首都北京、計劃單列市深圳仍居第 1 和第 2, 經濟大市蘇州升居第3,直轄市上海仍居第 4,廣東珠海退居第 5,廣東省會廣州退居第 6,江蘇常州退居第 7,省會南京升居第 8, 計劃單列市寧波退居第 9, 省會杭州仍居第10。 2011 年位居第 9 位的江蘇無錫下降 5 位居第14 名。
通過持續的城市保險密度與常住人口的相關性研究, 并與歷史數據對比分析, 進一步驗證了保險密度與常住人口數量無明顯的相關性。 從圖 5 我們看到,2012 年我國城市保險密度與常住人口數量呈現明顯的發散性, 說明二者之間幾無關系。
通過持續的城市保險密度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相關性研究,并與歷史數據對比分析, 進一步驗證了保險密度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無明顯的相關性。 從圖 6 我們看到,2012 年城市保險密度與城鎮居民人均可配收入也無明顯的相關性。
5、 2012年我國城市保費深度排名
在 2012 年城市保險深度前 20 名的排名中,只有首都北京、直轄市上海、浙江金華、廣東佛山等少數沿海省份城市,其余基本上都是中西部的城市,尤其是西部城市。目前,在我國實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下,人口數量增長非常緩慢,而經濟發展速度卻比較快,尤其是我國沿海城市,GDP 的基數大、增長速度快, 因此在經濟發達地區城市保費收入規模已經較大的情況下,保險密度即人均保費較高,保險深度即保費收入在 GDP 中的占比較低。
與 2011 年保險深度排名相比,2012 年位居第2 的安徽阜陽重新回到第 1 的位置, 湖北荊州和首都北京各自順升一位居第 2 和第 3。 排名 4-10 名,分別是海南???、四川成都、四川眉山、直轄市上海、山西晉中、陜西西安和山西太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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