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內外研究現狀
(一)國外文獻現狀
國外沒有產業投資基金的概念,絕大多數研究的研究對象為創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投資方向包括信息技術行業、生命科學及醫藥行業、基礎設施行業等。
國外針對投資于基礎設施行業的創業投資基金研究均是以基礎設施產權私有化、經營定價自主化為基礎展開的,并不適用于發展我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
(二)國內文獻現狀
關于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研究分為對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設立必要性研究、對其運作模式的研究和對基金發展過程中問題及解決方案的研究。主要研究包括:季敏波(2000)“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戰略與模式選擇”提出基礎產業基金宜采用漸進式組織模式。黃金輝,程治中(2004)“對發展中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問題的探索”提出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質押概念。周新軍(2012)在“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如何消除收益瓶頸”中,對發展我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支持舉措提出了一些描述性建議。張鑫鑫(2009)“中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運作及其支撐環境研究”提出了對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支撐環境的分析。
綜上所述,我國針對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研究主要為描述性的分析和建議,本文提出適合我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的組織模式、運作機制及支持舉措,以期望為我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進一步研究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二、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概況
(一)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定義和特點
在我國產業投資基金是一種創新型金融工具,對其定義有多種不同形式,以下列舉幾種典型的定義:
1.產業投資基金是一種借鑒國際創業投資基金運作經驗,結合我國具體實際,對未上市企業直接提供基本支持,并從事資本經營與監督的集合投資制度。它是一個與證券投資基金相對等的概念,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于可流通證券,產業投資基金直接投資于產業領域(劉建均,1999)。
2.產業投資基金是以個別產業為投資對象,以追求長期收益為目標,屬成長型及收益型投資基金。這些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吸引對某種特定產業有興趣的投資者資金,已扶植這些產業發展(歐陽衛民,1997)?;A設施產業投資基金作為產業投資基金的一種,主要針對交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資金需求大、投資回收期長的基礎設施產業。與其他產業投資基金相比其具有收益穩定、投資回收期長、前期回收率低、流動性差等特點。
(二)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組織模式
1.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組織形式宜采用公司型。投資基金按照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公司型和契約型。公司型基金是通過設立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收益憑證)募集資金,基金本身是一個獨立法人,投資者既是基金的持有人又是基金公司的股東。契約型基金是指根據信托契約,通過發行收益憑證而組建的投資基金,基金本身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只是一個虛擬企業,投資者僅是基金的所有人。契約型基金中的基金管理人、投資者、托管人之間只存在合同關系,契約型基金的投資者不具有經營權。由于公司型基金具有永久性、經營比較穩定、投資者具有經營權,這與基礎設施產業投資資金需求大、投資回收期長、收益穩定的特點相符合,因此應建立公司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但我國目前的產業投資基金均采用契約型組織模式,這并不符合國際慣例,大多海外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采用公司型組織模式。
2.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組織形式宜采用封閉式。投資基金按照是否可以追加投資或贖回投資份額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的資本總額和份額總數可以隨時變動,即根據市場情況發行新份額或贖回已發行份額的投資基金。開放式基金規??勺?,投資者可以隨時贖回基金份額。此種基金沒有時期限制,但不能上市發行。封閉式基金是指基金資本總額及發行份額在發行初確定,在發行完畢后和規定的期限內,資金的資本總額及發行份數保持不變的投資基金。封閉式基金在發行期內不可贖回,有時限限制一般為5-15年,此種基金可以公開上市發行。由于封閉式基金沒有贖回壓力有助于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從事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同時封閉式基金可以公開上市發行,其解決了基礎設施項目上市困難,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推出無門的困境。因此應建立封閉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投資者通過在二級市場交易基金的方式實現退出。
三、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運作機制
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運作機制包括基金的籌資設立、投資操作以及撤資退出等步驟。其中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籌集與退出是基金運作過程中兩個最重要的環節,故本文主要對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籌資方式與退出方式展開分析。
(一)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運作的基本程序
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運作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幾個階段:籌資、投資及退出。投資階段又包括項目的篩選、評估、談判和交易設計、投資后管理四個環節。圖1為產業投資基金從項目篩選、投資至資金退出的運作過程。
1.尋找、篩選具有投資價值的基礎設施項目?;A設施投資基金成立后,首先要尋找具有投資價值、符合基金發展目標的投資項目。當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尋找投資項目或基礎設施建設公司尋求基金投資時,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應根據合理的篩選原則選擇和審評不同投資項目。
2.項目評估?;A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管理人需要對通過初選的項目進行進一步評估,通過對項目市場前景、技術水平、法規政策等方面的分析,準確把握項目的收益及風險水平。
3.談判和交易設計。某一基礎設施項目通過了項目評估后,就進入了項目方和投資方在關于項目投資數額、投資回收期、投資回報率等交易內容進行協商談判的過程。經過對交易內容和交易具體細節協商談判后,交易雙方簽訂投資合同。
4.投資后管理。在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成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股東后,基金作為項目的合伙人或合作者擁有參與項目管理的權利?;A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應對基礎設施項目進行監督,定期審查項目財務報告,參與項目建設經營過程中的重大決策。
5.撤資退出?;A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對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目的并不是對其占有并控制,而是為了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A設施項目建成運營后,基金最初的投資實現資本增值,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應在適當時機選擇適當方式退出基礎設施項目,以保證擁有充足的資金投資于其他盈利性更高的項目。
(二)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籌資機制
基金籌集是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運作過程的第一步,也是最為關鍵的一步。如果不能籌集到足夠資金,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就無法成立,更談不上投資操作和退出機制了。因此,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籌集方式十分關鍵,它關系到基金能否順利成立。
投資基金按照募集方式可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是指以公開形式向非特定對象發出要約以募集資金。私募是指以非公開的形式向特定對象發出要約以募集資金。公募基金需要進行信息披露、陽光操作,而私募基金無需披露信息、不受到公眾監督,具有較好的隱蔽性。由于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所需募集資金量較大,并需要吸引社會資本,此外對公共事業類項目的投資應該受到公眾監督,因此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應采用公募形式。公募基金的發行方式又可以分為包銷和代銷。包銷發行是指投資銀行或其他證券承銷商以低于發行價的價格買入證券,同時承擔無法賣出的風險。代銷發行是指投資銀行或其他證券承銷商只有盡最大努力出售證券的義務,并無購買義務,證券承銷商只從售出的證券中收取傭金?;A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在我國尚處于探索階段,其資金需求量巨大,很難尋求愿意承擔巨大風險的承銷商,故應采用代銷方式發行。
(三)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
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與其他投資基金相比資金退出比較困難,如果基金無法順利退出基礎設施投資項目,這不僅會影響基金投資其他收益率更高的項目還會影響投資者信心。
因此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退出機制直接影響基金的成敗。以下列舉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幾種主要退出渠道:
1.首次公開上市(IPO)。通過上市退出是產業投資基金退出投資企業的主要方式,我國目前已成立的產業投資基金(如渤海產業基金)也主要依靠投資于IPO初期企業,通過企業上市出售公司股票獲得資本利得。但由于基礎設施產業的特殊性質,盈利水平較低,我國尚沒有供基礎設施產業上市的特定市場,基礎設施項目想在主板上市發行十分困難。
2.對戰略投資者轉讓和回購?;A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可以與基礎設施運營商合作,通過項目轉讓實現資金退出。但由于我國基礎設施產業均為政府所有,其本身己經擁有項目控制權,況且財政資金十分緊張,政府不會積極運用財政資金回購投資回收期較長的基礎設施項目股權。因此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想通過與政府簽訂回購協議實現退出十分困難。
3.資產證券化?;A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實現資金退出。我國于2006年開始試點資產證券化項目,但目前僅有莞深高速公路、華能瀾滄江水項目等幾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我國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尚處于探索階段,對單一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資產證券化難度較大,其對基礎設施項目收益性及基礎設施開發公司要求都較高。因此,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基礎設施項目資產證券化實現退出也比較困難。
綜上所述,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缺乏有效的退出手段,更為可行的方法是參照澳大利亞基礎設施產業基金的模式,通過基金上市的方式實現投資者退出。
四、研究結論
本文首先介紹了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的概念及基本特點,重點研究了適合我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的組織模式及運作機制。本文得出的主要結論如下:
1.當前,我國基礎設施項目資金來源單一,缺乏有效融資渠道,發展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不僅能解決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缺口,還能優化基礎設施產業結構,拓寬融資渠道。
2.由于我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尚處于探索階段,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宜采取以公司型、封閉式、公募方式為主的設立方式,其資金來源主要有個人資本、保險基金、養老基金等,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宜采用基金公開上市方式以實現投資者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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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新軍,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如何消除收益瓶頸,產經前沿,2012(7),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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