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經濟周期劃分
1978 年,我國拉開了改革開放的序幕,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2001 年我國加入 WTO,經濟體制轉軌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日益深化的對外開放和全球化的金融市場,促使我國經濟突飛猛進的發展。圖 1 是 GDP 增長率時間序列數據的變化趨勢圖。
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出,自 1978 年至 2012 年,我國的 GDP 逐年上漲,經濟總量保持著穩定的增長趨勢。
在我國研究經濟周期的文獻中,劃分經濟周期的方法有很多,本文采用“谷-谷”法來描述我國的經濟周期。從圖 1 中,我們可以看出1978年至2012年,我國GDP的增長率呈現出明顯的周期性,于是我們把這段期間的經濟波動分成五個“上升---下降”的周期,如表1所示.
二、我國銀行信貸與經濟周期關系分析
(一)我國銀行信貸數量與經濟周期關系分析我們將1978年至2012年我國的GDP增長率和銀行信貸增長率繪制在一個圖表中,進行對比分析,如圖2所示.
觀察圖 2,我們可以看出,在 1993 年之前,我國銀行信貸周期總是比經濟周期晚三年左右進入下行期,晚一年左右進入上行期。
1993 年國家啟動將專業銀行改造為商業銀行的方案,在此之前,國有銀行政策影響因素較大,沒有體現出市場導向。在此之后,信貸周期比經濟周期晚 2 至 5 年。1993 年前后,中國經濟發展迅速,信貸市場投資高漲,資金需求旺盛,商業銀行實施擴張信貸行為,1995 年,我國開始實行“雙緊”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并與分稅制改革相結合,減少財政支出,同時發行國債,大幅提高存貸款利率,對信貸規模進行嚴格的控制,GDP 開始回落。1997 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對我國的宏觀經濟造成了巨大沖擊,致使之后的貸款需求量不斷下降,貸款違約率不斷升高,銀行紛紛收縮放貸行為,使得信貸余額增長率也隨后下降.2000年開始,我國的GDP進入上行階段,經濟蓬勃發展,信貸市場也隨之繁榮起來.2009年,政府出臺了“4萬億”
經濟刺激計劃,各地陸續出臺的接近20萬億的經濟刺激計劃,中國人民銀行配合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取消了對金融機構信貸規模的硬性約束,在這一系列的政策引導下,商業銀行加大了信貸投放,貸款增長率飆升。2010 年,我國開始出現通貨膨脹和流動性過剩的現象,人民銀行的信貸政策隨之收緊,2010 至 2012 年貸款增長率在10%左右徘徊.
縱觀1978年到2012年,我國銀行信貸增長率和GDP的增長率經歷著相似的冷熱周期,這顯示出我國商業銀行信貸活動具有明顯的順周期性---隨著經濟蕭條而下跌,隨著經濟發展而上漲,兩者的波動軌跡在變化趨勢上趨于一致,但存在一定的時滯.
(二)我國銀行信貸質量與經濟周期關系分析我們將
2000年至2012年我國的GDP增長率和銀行信貸不良貸款率繪制在一個圖表中,進行對比分析,如圖3所示.
圖 3 中我們可以看到,2000 年至 2001 年,我國的銀行不良貸款比率由 20%上升到 30%,整體比率較高,這是由于 1997 年發生了東南亞金融危機.危機之后,我國出口業務嚴重受挫,造成內需不足外需萎靡的嚴峻局面,GDP 增長率也連連下降。宏觀經濟的不景氣造成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迅速上升。2000 年以后,我國經濟進入第四個經濟周期的上行期,銀行不良貸款率逐步下降,GDP 增長率逐步上升,兩者之間呈反向變化態勢.2007 年,我國經濟進入第四個經濟周期的下行期。隨著美國次貸危機的蔓延,我國 GDP 增長率不斷下降。但是與此同時,我國的不良貸款率也保持下降趨勢。其實這并不矛盾,因為我國在2008年剝離了銀行的不良貸款,并且快速大量放貸稀釋了不良貸款。若加上剝離出的不良貸款,我國的不良貸款率實際上是有所增加的.
而導致不良貸款額上升的原因是我國企業受國際金融危機和雪災、漢川地震的影響,導致經營面臨困境,無法還貸,進而使得銀行不良貸款急劇增加.
縱觀2000年到2012年,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率和GDP的增長率實質上是存在順周期性的,即我國的銀行信貸質量和經濟周期也存在著順周期性的變化關系.
三、如何降低我國銀行信貸順周期性的負面影響
(一)提高銀行對宏觀經濟走勢的判斷分析能力
如果銀行不能對未來的宏觀經濟形勢做出準確及時的判斷,那么其行為政策就會出現失誤,從而造成經濟短暫增長時的過度放貸和經濟短暫衰退時的過分緊縮,使經濟波動幅度加大.
商業銀行應該時時監測國內外的行業動態,熟悉國內外相關政策的發展變化,把握政策走向,對信貸風險及時進行評估,時時關注經濟改變,精確把握信貸投放的發展前景,從而調整信貸發展的重點區域和行業,并在這個基礎上及時制定措施,預防經濟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
(二)加強社會信用環境的建設
政府要加強建設社會投資環境,規范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建立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對信用記錄不良的企業和個人采取措施嚴肅處理。在稅務、金融等部門的信用記錄基礎上,建立社會信用評級體系,對個人和企業的貸款記錄、還款記錄和經濟實力進行綜合全面評估并制定信用等級,根據不同的信用等級,按照不同的貸款利率發放貸款,從而提高全社會的信用意識,規范信貸行為。
(三)完善銀行信貸的法律法規建設
銀行信貸活動的正常運行需要完善的法律體系作為保障.
如果不能有效監督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控制企業的違約行為,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就會大量增加,從而侵蝕銀行資本,增加銀行風險.
政府應該明確商業銀行處理不良貸款的權利和途徑,適當調整法律法規,公開、公平、公正的保障企業和銀行的合法利益,從而維護經濟環境的穩定,促進經濟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