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中國企業環境管理系統的改進研究
【第一章】企業環境管理系統優化探究緒論
【第二章】環境管理控制系統的概述
【第三章】幾種主要的環境管理體系
【第四章】三種環境管理體系的比較
【5.1】日本企業引入物量流成本法的概況
【5.2 5.3】日本企業環境管理工作對我國的啟示
【結論/參考文獻】企業環境管理體系建設探析結論與參考文獻
二、物量流成本法的國際標準化
由于物量流成本法在日本企業的應用取得到的巨大成功,而且日本企業對于在企業環境管理中運用物量流成本法已日趨成熟。2007 年環境會計國際標準委員會日本產業標準委員會(JISC)向國際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了物量流成本法國際標準化的建議。國際標準化組織于 2008 年成立了一個致力于開發物量流成本法國際標準化的工作組 ISO/TC207/WG8,2011 年該標準發布即《ISO14051-環境管理-一般原則和框架》。該標準為 ISO14000 系列環境管理體系提供了計量工具,填補了 ISO 環境管理體系的空白,為企業引進物量流成本法建立了標準,有利于物量流成本法在全世界范圍內的推廣。
(一)物量流成本法的基本要素
物量流成本法的基本要素包括物量中心、物料平衡、成本計算和物料流轉模型。
物量中心:生產流程中投入和產出在數量和貨幣兩方面進行量化的環節。物料在物量中心被存儲或被轉化成存貨、產品等,物量中心是物量流成本法數據收集的基本單位。首先,物量中心的物質流轉和能源利用被量化,其次,原材料成本、能源成本、系統成本和廢棄物處理成本被量化。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既指整個成產流程的平衡,也指每一個物量中心的物料平衡。進入物量中心的物料最終半成品或物料損失的形式離開,也有可能在一段時間在停留在物量中心形成暫時的存貨。但是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原材料和能源的減少或創造,只存在物料的流轉。物量中心的物量投入應該等于物量產出。
成本計算:組織進行管理決策需要考慮財務因素。所以,物料流轉的數據應該轉化成貨幣單位以支持決策制定。物量中心中物料流轉發生的全部成本都需要被量化,并以貨幣表示。根據物量流成本法,成本被分為三類物料成本、系統成本和廢棄物處理成本。能源成本可以被包括在物料成本中也可以單獨核算,但是基于標準化的目的,ISO14051 規定能源成本單獨核算。即企業環境成本分為物料成本、能源成本、系統成本和廢棄物處理成本。
物料成本、能源成本和系統成本根據流入物量中心的物料最終流入到產品和廢棄物的實物比例進行分配。例如 100KG 的物料最終形成 70KG 的產品,30KG物料損失,那么成本的分配比例為正產品 70%,廢棄物 30%;廢棄物處理成本則100%的分配到負產品中。
物料流轉模型:在物量流成本法中,每個物量中心,物質被存儲、運用和轉化的過程是透明的,而物料在各物量中心之間流轉,通過這個可視化的物料流轉模型,可以很清楚的對物料損失環節進行定位。
(二)MFCA 的實施步驟
物量流成本法的實施步驟:參與管理、必要的專業知識、邊界說明、建立物量中心、識別各個物量中心的輸入與輸出,以實物單位量化物量流、以貨幣單位量化物量流,數據匯總與解釋,信息溝通,評估改進機會。
參與管理是指組織的管理者應該明白物量流成本法之于環境管理的價值,能夠使環境目標和財務目標同意起來,管理層應該支持物量流成本法的實施。
物量流成本法需要的專業知識包括組織內部物料流轉的設計、采購、成產的運營知識,工程或技術知識,例如某些化學反應中的物料平衡;質量控制知識;環境知識,例如廢棄物生產和處理產生的環境影響;包括成本會計在內的會計知識。
物量流成本法的實施應該首先確認一個界限,可以是一個生產流程、多個生產流程或者是整個生產甚至擴展到供應鏈。
可以根據生產流程信息、成本中心記錄等確定物量中心。如果兩個物量中心之間的物料轉移過程會出現物料損失或者產生系統成本,那么這個轉移過程也應該被確認為附加的物量中心。明確物量中心后,應該對每個物量中心的投入和產出進行分析,首先在實物的角度對物料流進行量化,應該保持度量單位的統一;其次從貨幣的角度量化物料流,將環境成本劃分為物料成本、能源成本、系統成本和廢棄物處理成本,根據比例將這些成本分配到正產品和負產品中。
匯總物量流成本法分析過程中所獲得的數據,通過分析每一個物量中心的物料損失,可以發現導致重大財務損失和嚴重環境印象的生產環節。通過進一步分析,得出產生物料損失的原因,并發現改進的機會。運用物量流成本法進行環境管理的結果應該與組織的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因為物量流成本法提供了關于生產的精確的數據,為提高資源利用率提供了可能,在實施物量流成本法的過程中,管理者應該注意是否存在改進的機會。
綜上所述,ISO14051 具有兩大特點,第一,將物料成本、能源成本和系統成本按企業“正產品”和“負產品”的實物比例進行分配,既可以將成本的實體和貨幣兩種計量方式結合起來,同時也為環境成本的分配提供了比較簡化、容易掌握的方法;第二,因為目前物質流成本為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還處于學術研究和試驗階段,缺少應用實踐的經驗,ISO14051 的 MFCA 實施步驟為企業如何開展物量流成本法提供了指導。
三、日本企業環境管理工作對我國的啟示
日本和中國都是國際標準化組織成員國,鼓勵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數據,2011 年我國通過 ISO14001 認證的企業達81993 家,且增長迅速。而日本的數據為 30397 家,雖然從數量上我國企業占優勢,但是不能否認的是我國企業在環境管理方面的能力距離日本企業還有很大差距。
日本經濟已經比較發達,發達經濟體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在注重經濟發展的同時開始重視社會的福利與效益,日本社會無論政府還是企業自身還是消費者的環保意識都非常強。消費者環境保護意識強烈,對產品的“清潔”程度要求就高,而且,日本經濟發達,國民富裕,對產品因企業進行環境管理而產生的較高成本有承受能力,因此清潔商品價格也存在彈性,有著較為廣闊的市場。另一方面,對于企業生產商來講,日本企業非常注意品牌形象問題,進行環境管理,降低環境污染可以獲得良好的公眾形象,綠色環保是商業競爭的重要優勢。因此日本企業從組織內部就存在著環境保護的動力,積極主動的建立環境管理系統,在生產經營中改善環境因素。
物量流成本法是環境成本核算的有效方法,目前在日本國內已經得到普遍應用,作為一種全新的成本核算方法,物量流成本法與傳統的財務會計方法有著巨大差別,首先,運用物量流成本法需要詳細可靠的物料流動信息,包含有關物料流轉的數據信息。通過繪制物料流結構圖,可以詳細分析在每一物量中心的物料流轉情況。其次,物量流成本法要求會計人員與生產人員的緊密合作,按生產的環節核算成本,這對企業財務人員提出了更高的挑戰。日本是老牌的制造業大國,企業具備比較完善的 ERP 等信息系統,有著推廣應用物料流成本法的基礎,同時完善的供應鏈管理使環境管理措施在整個供應鏈之間的實施成為可能。
另一方面,物料流成本法的推廣離不開獨特的“產學結合模式”,日本政府大力支持企業進行環保工作,政府與科研機構組成研究小組,對物量流成本法展開研究,并尋找企業試點,物量流成本發在企業環境保護方面的效果使大量的企業開始使用。在這個過程中,實現了物量流成本法核算方法和實施步驟的標準化-ISO14051.
可以看出,日本企業有著很強的內在動力開展環境保護工作,關注在生產活動中減少污染物的產生。雖然 ISO14001 與 ISO14051 等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均是自愿性的,還是在日本企業內得到了有效推廣。
日本企業在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經驗雖然不能全盤適應我國的現狀,但仍然值得借鑒。目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于工業化的提高階段,中低端制造業仍將是我國的重點產業,以勞動密集型生產為主,采用“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益”的發展模式,企業的原材料與能源利用效率還比較低,生產單位產品耗費的材料和能源還較高,有害物質的排放量還比較大。經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還是以犧牲環境利益為代價的。黨的十八大把建設“美麗中國”作為執政目標,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發展的重要方向,企業要想謀求長期發展,傳統的粗放型發展模式已不再適應,企業必須轉變發展思路,注重自身環境管理。
現階段內我國企業環保意識相對薄弱,企業采取環境治理措施大都是迫于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為了躲避罰款而不得已而為之,缺乏環境管理的主動性,企業對環境企業對環境保護責任的缺失直接導致了企業不合理的生產經營行為。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的成本較高,且需時間較長,這也是企業不愿進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一個原因。我國消費者還沒有達到為了環保放棄低價的程度,相對于價格、質量等因素,環保還不是消費者最重視的,沒有來自市場的吸引力,企業對環境管理更不會有動力了。
我國政府對 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采用的是自愿原則,不會強迫企業必須通過認證。雖然近年來我國通過 ISO14001 認證的企業數量節節攀升,但大部分情況下,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是企業外部壓力的結果,例如,國際貿易中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很普遍的貿易壁壘;或者,企業把環境管理體系當做塑造企業“綠色形象”的工具,為了“認證”而“認證”,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流于形式,僅僅通過 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并不能有效提高企業的環境業績。
環境管理系統缺乏有效的信息系統支持。沒有可靠的計量就沒有有效的管理。
財務信息是管理決策的基礎。傳統會計沒有將企業生產對環境的影響納入到會計信息中,缺乏對資源消耗、廢棄物排放的確認和計量,因而使企業不能有效的將環境納入管理當中。企業實施環境管理體系,離不開環境管理會計的信息支持。
環境管理會計的發展為企業環境因素的計量提供了工具。但我國環境管理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晚,在企業中的應用也很有限。我國環境管理會計在借鑒國外研究已取得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進行了一定的研究,但還處于一個探索階段。
目前我國常見的環境成本核算手段是產品生命周期法、作業成本法,通過考慮企業原料采購、生產、消費、處理等整個產品生命周期內的環境影響,對環境成本進行確認和計量。這些方法在企業實踐中已經得到了一定的運用,但是效果有限。
因為環境成本核算系統成本較高,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在一些中小企業中很難推廣。如何提高企業環境管理水平?結合以上分析,我認為可以提出以下建議:
(一)健全環保法律法規,強制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
我國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一直堅持“企業自愿”的原則,政府不得強制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但是從以上分析看出,要想加強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完全依靠企業自我的環保意識是不現實的,在當前階段,企業管理者的環保意識普遍不強,“自愿”并不能使企業真正的采取行動。通過健全環保法律法規,運用法治的強制力量來迫使污染企業進行環境治理。明確企業環境管理具體指標,將環境保護與企業的生產實際緊密結合,這樣將有利于推動企業明辨環境影響因素、進行環境成本核算,督促企業的環境管理工作。加強我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和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具體性有利于促使企業真正的將經濟業績和環境業績結合起來,真正的將環境因素納入到管理決策當中。
(二)制定鼓勵企業環保,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的優惠政策
企業建立環境管理體系需要在組織結構、人力資源等方面做出改變及投入,而且進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也需要一定的成本,政府應該給予一定的優惠及便利。
另一方面,鼓勵企業進行環保技術的創新與引進,對企業環保設備購買、環保技術投入等活動給予稅收等方面上的扶持。我國企業在出口貿易中遇到了較多的“綠色壁壘”,不僅包括產品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而且還擴展到了生產流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等方面,這更要求我國企業實施全面的環境管理措施。
(三)推廣物量流成本法
無法準確確認和計量企業的環境因素是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流于形式的重要原因。因此,引入環境成本核算方法在推動環境管理體系建設中尤為重要,現階段,工業化、城市化仍然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點,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還有很多。資源的有限性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企業必須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單位產品能耗、減少環境污染,總的來說,就是提高企業的“生態效率”,物質流成本在德國和日本的實踐充分證明了其在降低企業能耗、減少污染方面的功效。
企業普遍缺少相應的技術和資金支持,單靠企業自身來推廣物量流成本法是不現實的。MFCA 在日本的發展經歷可以看出,政府和科研機構在推進物量流成本法的過程中發揮了巨大作用。日本環境省和經濟產業省推動其發展的主要政府部門,日本經濟產業省通過編制 MFCA 應用手冊、引用模式等相關指導性文件指導企業物量流成本法的應用。此外,大量科研機構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我國可以效仿日本產學研合作模式,建立包括學者、技術人員和專家在內的研究團隊,開展對物量流成本法的研究,并在有關企業進行試點,結合我國實際摸索出適合我國企業的物量流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