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基層財務制度建設,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保證,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委和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農村基層財務制度建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著一些不盡如人意的現象,如不加以及時有效的解決,勢必會影響農村財務制度的建設,更會影響新農村良好發展。
1 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分析
通過這幾年針對農村財務出現的問題所進行的調整與改進,農村財務制度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然而,農村財務管理仍存在一些令人憂慮的問題,突出問題如下:
1.1 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規范程度不夠
某些農村地區由于一些原因,缺乏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即使有也常常沒有做到從該村實際出發,這就會使農村財務制度不規范。
1.2 財務人員素質偏低,群眾民主觀念淡薄
(1)有的財會人員年紀偏高,對自身不嚴格要求,業務水平低,很難做好新的時代背景下的農村財會工作;有的由于大批青壯年農民勞動力進城務工,造成了農村財務人員年齡偏低,業務水平能力同樣不高,不能及時發現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問題,不能為經濟決策提供準確有效的方案;有的由于立場不夠堅定、害怕得罪人而喪失原則。
(2)民主理財小組發揮作用不大,理財小組成員素質低,處理農村財務事宜的能力有限,因此,小組在實際財務制度建設理財過程中起到的民主管理與監督的作用十分有限;部分村民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管理積極性不高,監督過程也只是做官樣文章。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群眾的民主監督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廣大農民卻對相關法律法規缺乏最基本的認識,并且判斷問題時缺乏理性,甚至將個人利益置于集體利益之上。
這都不利于新農村的財務制度建設。
1.3 法律法規有待健全,政府相關監察部門監督力度不夠
我國法律規定村委會是我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但是并沒有對鄉鎮組織的監管范圍作出明確規定,這就會導致各部門、各組織協作能力較差,發現與解決問題都不夠及時,或者徇私枉法,有時會出現村干部、財務人員在財務上出問題的情況,這時如果不是與法律相悖,就很難做出合理的處理決定。因此,如何完善相關法律,使鄉鎮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好指導權,有計劃地提高完善村民自治,確實值得深入研究。
2 解決對策
2.1 提高農村財務人員文化水平,保證財務人員隊伍量與質的穩定
重點培養農村財務人員,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還要注重農村財務人員的責任感與職業道德的培養,樹立財務人員的守法與自覺意識。舉辦相關法律宣傳講座、財經管理講座、學歷教育等相關活動。對農村財務人員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的行為給予鼓勵,并頒發相應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逐步實現憑證上崗的目標,依據工作成果的多少和職稱高低支付報酬。以逐步改善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
2.2 提高村民法制觀念,依法進行民主管理
(1)要從制度上進行整改,把農村財務制度建設作為村委會建設的重點,并且要對加強農村財務制度建設重要性的認識。
(2)對村委會成員,特別是對財務人員進行農村財務制度建設相關知識的培訓,使村干部依法辦事,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
(3)對村民群眾進行民主教育宣傳活動,宣傳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增強村民參與民主管理的責任感,激發參與熱情,從而形成敢于監督、善于監督的良好社會風氣,能夠做到及時發現并解決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2.3 完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理順管理體制
(1)建立定期報賬制度。規定報賬日期,在規定期限內各村收支情況要由該村報賬員定期上報給上級部門,不在該村收支計劃內的票據不予入賬。
(2)完善收入管理制度。該村集體的所有收入都必須由村級財務核對、管理,嚴禁中飽私囊,做假賬。此外,要建立集體收入監控制度,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要票款同行,任何人不得違背。必須使用縣以上的農業經濟管理部門監制的專用收據來記錄該村各項收入。堅決禁止不立票據或票據不夠清晰便收款的情況,杜絕購買的或不正規的其他任何收據。
(3)完善支出管理制度。首先,村干部工資不準私自隨意提高標準,自行其是,要根據各鎮政府規定的統一工資標準為村干部發工資。其次,建立日常支出備用金制度。備用金數量應由鎮政府根據各村經濟狀況、人口規模等因素的不同而酌情確定,備用金支出的票據雖為一次性補充,但也應靈活處理,如該村遇到特殊情況時可隨時報賬,從而避免違規、避免誤事。
然后,要堅持限額審批,程序正當。各村的普通開支要標清支出原因,并要有相關負責人的簽字,經村主任審批、報賬員和村支書的兩次審核,再經由村務公開監督組簽字后入賬。還要根據不同額度制定不同審核標準。整個過程必須要嚴格規范,高效透明。最后,規范獎金分發制度。福利、補貼、獎金不應由各村自行安排,必須要由鎮政府有計劃地安排、定期統一考核。
要將農村財務制度建設作為農村績效考評的重要部分。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其結果作為評定村干部工資的考慮因素。
(4)基礎工作加大規范力度。首先要規范固定資產的管理,保障集體資產安全和利益最大化。要在各村設固定資產登記簿,在服務中心設各村集體資產的明細賬,并保管好賬目,從而避免由人為原因造成的資產損耗或不明原因的流失。同時要探索新的財務管理形式,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農村財務制度建設的效率。通過這些措施,可有效地避免農村財務管理漏洞的產生和農村經濟腐敗的現象。
3 結語
總之,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需要著重解決“三農”問題,而這更需要由良好的財務制度作為基礎,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推進農村財務規范化建設,更可以有效地解決當前我國農村財務制度建設出現的一些問題,這對于我國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目標,推進村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都是有所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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