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是霧和霾的組合詞。霾的形成主要是空氣中懸浮顆粒物的增加。伴隨著城市人口的增長和工業發展、機動車輛猛增,污染物排放和懸浮物大量增加,直接導致了能見度降低。應對霧霾污染、改善空氣質量的首要任務是控制PM2.5,要從壓減燃煤、嚴格控車、調整產業、依法治理等多方面采取舉措。本文從稅收角度出發,探討消費稅通過政策導向作用促進節能減排、治理霧霾污染的可行性。
一、我國現行消費稅在空氣保護方面的簡要情況
在1994年消費稅設立之初, 征稅范圍中體現環保意圖的資源性產品僅包括汽油和柴油,且稅率很低\\(定額稅率分別為每升0 .2 元和0 .1元,含鉛汽油每升0 .28 元\\)。而對于嚴重污染空氣的污染品汽車,僅按小轎車、小客車和越野車3個子目分設稅率,稅率劃分不細。在這種情況下消費稅所能夠起到的環境保護作用明顯不足。自2006年4月1日實施的消費稅改革, 開始逐步重視發揮消費稅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導向作用。消費稅稅目由11個增設至14個;成品油和小汽車稅目細分為18個子目,共計28個消費稅項目。增加了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資源性產品,增加了游艇這一高耗能產品,將小汽車重新劃分為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兩個子目。 并對乘用車按照排氣量劃分為6個稅率檔次。自2008年9月1日起,將乘用車劃分為7個稅率檔次, 并大幅提高了大排氣量乘用車的稅率(排氣量4.0升以上的40%), 降低了小排氣量乘用車的稅率(排氣量1.0升及以下的1%)。自2009年1月1日開始, 實施燃油稅改革,大幅提高成品油稅率。7種應稅成品油的稅率平均上升了7倍左右。經過燃油稅改革, 以成品油、小汽車為代表的資源品和污染品的消費稅收入占整個消費稅收入的比重大幅上升。
通過這一系列的改革調整,消費稅的稅制設計有了明顯的改善,對于企業的生產活動和人們的消費行為起到了一定的強化環境保護、促進節能減排的引導作用。能源消費彈性系數是指在一定時期內某一區域或國家GDP增速與能源消費增速的比值,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反映出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的效果。我國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在2006年\\(即消費稅改革的當年\\) 便由2005年的0.62下降為0.49,2007年為0.26,2008年為0.14。這一系數的走低反映出了消費稅改革起到了相應的作用。但近年來,我國能源消費彈性系數日益走高,也顯示出消費稅在環境保護方面仍有不足,這與越來越引人注目的霧霾問題也形成了呼應。
二、現行消費稅環保導向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征稅范圍狹窄
從征稅范圍上看,我國現行的消費稅制度在環境保護特別是空氣保護方面存在著嚴重的缺位現象??偟膩碚f,我國現行消費稅制度中涉及空氣保護的消費品目太少,沒有涉及對造成空氣污染較大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氣體的征稅。我國作為第一大能源消費國,一方面我國能源生產已經無法滿足能源的需求量,因此產生了近年來的“煤荒”
“電荒”,另一方面我國在煤炭資源使用上存在著使用效率底下,污染嚴重的問題。京津冀地區是我國以煤為能源產業的主要聚集區,國家、各省、市、企業從“十一五”開始至今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治理大氣環境,但在稅收方面,對于煤炭這種非可再生能源征稅以引導節能減排的可能性尚未提上日程。
\\(二\\)稅率設計不合理
消費稅稅率作為消費稅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源的節約、環境的保護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從節能環保的角度看,我國現行消費稅稅率設計不盡合理。如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高,摩托車的需求量不斷萎縮,但其稅率水平較小排氣量汽車明顯偏高(排氣量在250毫升及以下的為3%,排氣量250毫升以上的10%)。而游艇作為高耗能的奢侈品,其消費稅稅率較大排量汽車則明顯偏低,僅為10%。此外,對成品油從量征收定額稅,雖然易于消費稅的征收管理,但缺乏了必要的彈性。在通貨膨脹時期若不能做到及時、合理調整單位稅額. 就必然會削弱消費稅的引導作用。以上幾點顯然違背了消費稅促進節能減排、引導消費的宗旨,顯示出現行消費稅在稅率設計方面的局限性。
\\(三\\)征收方式有待改善
現行消費稅除進口商品在進口環節和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外,主要是采取在生產環節征收,價內計稅的方式。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適用稅率5%。這種單一環節征收方式主要是從便于消費稅征收管理的角度出發設計的。但是對從價計征的消費品在生產環節進行征稅,雖然簡化了征管流程,但也給生產經營者提供了很大的避稅空間,限制了消費稅對于普通消費者的引導作用。采用價內計稅的方式,更是體現出了消費稅作為間接稅的局限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不知道自己究竟負擔了多少稅收,消費稅就不能起到促進節能環保,引導綠色消費的作用。這也使得近年來消費稅的改革效果在一定程度受到影響,空氣污染日益嚴重。
三、消費稅制度改革的幾點建議
\\(一\\)及時擴大消費稅征收范圍
1、建議增設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稅目
在借鑒外國經驗的基礎上,建議將對空氣污染較大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納入征稅范圍,從而使消費稅更好的引導生產者的生產活動,促進節能減排,從而有助于空氣污染的治理。
2、建議增設煤炭稅目
對于煤炭這種嚴重污染空氣的非可再生資源在征收資源稅的基礎上加征消費稅,限制煤炭的過度開采、促進高耗能企業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
3、建議增設電力稅目
近年來火電行業在節能減排、控制二氧化硫上成果顯著,但是國家對于電力產品的消費一直未能夠進行合理的調控,由此造成了相當程度的資源浪費,這也在一定程度加劇了空氣污染,導致了困擾京津冀良多的霧霾問題??梢钥紤]在恰當時機將天然氣等非可再生資源納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
\\(二\\)調整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
1、建議適度提高成品油、乘用車、游艇等應稅品目的稅率這些消費品對空氣污染較大,是形成霧霾的重要原因。對乘用車采用環保標準設計稅率,對污染程度高的乘用車實行高稅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制消費的作用。
2、建議將成品油消費稅由定額征收改為定率征收。建議對成品油改為定率征收,使得消費稅可以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依然對成品油的消費進行有效引導。也可以考慮累進稅率的形式,更能促使人們進行合理消費, 充分發揮消費稅的引導職能。
3、建議對于煤、電實行階梯稅率。對于煤、電這些新增品目,作為生產生活的必需品,可以參考電力階梯定價的定價方法,實行階梯稅率。這樣既能夠體現量能課稅的原則,不至于給普通民眾的生活造成超額負擔,也可以促進生產者、消費者節約能源,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改善空氣環境。
\\(三\\)改革現行消費稅征收方式
1、建議對消費稅改為在零售環節課征
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盡管增加了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的難度,但這種征收方式有利于實現消費稅的應收盡收,也能夠讓消費者了解消費品的稅收負擔,從而更加理性的消費,達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目標。
2、建議消費稅的計稅方式由價內計稅改為價外計稅
將商品的價格與稅收區分開來,采用價外稅的表現形式,能夠使消費者直觀、具體看到消費品的稅收負擔,確切感受到國家消費稅政策的調整變化,了解國家的環保政策導向,強化綠色環保的消費意識,這樣消費稅就能夠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行為。進而引導生產者調整生產結構,生產節能環保的產品,達到深層次治理環境污染問題的目的。因此建議消費稅的計稅方式改為價外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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