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會計誠信缺失的治理
摘要:會計誠信缺失是一個廣泛存在的問題,不單單我國存在這一問題,那些各方面制度相對健全的發達國家也同樣存在這一問題。會計誠信缺失往往會催生腐敗、貪污、造假等惡劣現象,嚴重地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不利于經濟的穩定發展與社會長治久安。在本文中,筆者從會計誠信的含義入手,指出針對會計誠信缺失問題展開研究的重要性。在深入探討會計誠信缺失成因的基礎上,筆者提出了解決會計誠信缺失這一問題的有效策略,從而為重塑會計誠信、提升會計誠信治理水平提供有價值的參考資料。
關鍵詞:會計誠信;誠信缺失;會計道德
一、會計誠信的含義
朱镕基總理曾在長海國家會計學院作出“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原則、不做假賬”的題詞,這不僅僅是對學員、對會計工作者的勉勵,更是對會計誠信的深刻闡述。具體來講,會計誠信是會計工作人員在開展工作時所必須要有的職業操守,其主要體現為:一是會計人員應具備非常高的職業道德,能夠愛崗敬業,并且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和非常高的思想道德水平;二是會計人員應具備高水平的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專業知識;三是會計人員應熟悉會計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具備該方面的法理知識;四是會計人員應具備服務意識,為企業的發展出謀劃策,為決策者提供真實有效的會計信息。
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時期,經濟活動具有復雜化與多樣化的特點。面對外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企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會計誠信是保障企業降低各種風險的關鍵,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治理會計誠信缺失問題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多起會計信息虛擬造假事件曝光,給整個社會帶來了極為惡劣的影響。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關注會計誠信,怎么樣來妥善地解決會計誠信問題,成為很多學者與專家的研究課題。
會計誠信缺失會破壞整個市場秩序。大量的虛假會計信息,使得投資者難以有效地甄別,很容易出現投資決策失敗的情況。缺乏客觀性的會計信息,使得決策者的分析、判斷與預測都失效,不利于整個社會的資源優化配置。會計誠信缺失很有可能會導致大量的經濟泡沫出現,給我國經濟發展增加安全隱患。缺乏真實的會計信息數據,我國政府部門的宏觀調控功能難以充分發揮,相關宏觀政策難以實現預期效果。針對這些我們可以確定,無論是從社會資源配置、經濟發展的需求來看,還是從會計行業本身的發展來看,治理會計誠信缺失問題都有著深刻的意義。
三、會計誠信缺失的深層原因
隨著各項法規的健全,我國會計誠信缺失問題有所緩解,但未能根治。筆者認為會計誠信缺失問題的產生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法制建設不到位
法制建設不到位是會計誠信缺失問題出現的關鍵原因,一方面,我國該方面的法律不夠細化,相關的法律條文過于籠統;另一方面,我國對于會計誠信缺失的懲處力度不夠。法律只重視單位的懲罰,忽視個人懲罰。很多情況下,都是運用單位內部懲罰的辦法,缺乏威懾力。
(二)監督機制不完善
長期以來,我國會計誠信方面都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F存的監管部門獨立性不強,相關工作人員也缺乏責任意識。內部監管受到上級領導的干預,很難獨立,即便是發現問題,也無法糾正;外部監管機構多運用以繳代罰的機制,這使得很多人鋌而走險,大肆進行會計信息造假。
(三)過分追求經濟效益
盡管我國市場經濟已經運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但是各方面仍不夠完善。很多企業領導者為了達到經濟利益目標,喪失原則,未能按照法律要求來記錄會計事項,人為控制成本費用。這樣做,同時也給企業自身的發展帶來很大危害。
(四)企業職權劃分不科學
在很多國有企業中,董事長與總經理對企業負有決策職能。但是這些人往往是政府所任命的,企業監事會無法實現應有的價值,難以發揮監管功能。很多企業領導人為了更好地完成上級指派的任務而對會計科目進行調整,對會計信息造假。會計賬面上出現利益虛增的情況,嚴重危害了企業的長遠發展。
四、治理會計誠信缺失問題的有效路徑
通過上述有關內容我們可以確知,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監督機制的不完善、過分追求經濟利益目標及企業職權分配的不科學都是導致會計誠信缺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從這些原因出發,依據當前我國的實際發展狀況和戰略目標,提出有效的治理路徑是非常有必要的。筆者認為,基于上述有關原因,應當從如下幾方面入手:
(一)創建良好的社會環境
治理會計誠信缺失需要依托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來進行。良好的社會環境能夠提升會計工作者的思想覺悟,有效地減少會計誠信缺失問題。一是加強誠信教育工作,為整個社會的誠信機制的構建奠定良好的基礎;二是對企事業單位加強誠信教育工作,減少其造假沖動;三是對政府公職人員提出更高的誠信要求,令其堪當表率;四是對會計從業人員加強教育,使得行業的整體誠信水平得到提高。
(二)推行責任委派制
責任委派制能夠提升外部監管機構的監管力度,從而對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起到很好的約束作用。企業構建合理的委派制度,明確主體職責,并且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隨時加以調整。與此同時,會計委派制的范圍也應該進一步擴大,從而為會計誠信提供長久的制度保障。
(三)構建完善的會計行業審計制度
會計行業審計制度的構建應從兩方面進行,一是注冊會計師方面。全面完善注冊會計師法,進一步提高會計師的誠信標準;二是會計事務所方面。健全外部審計制度,提高對會計事務所的監管力度。除了這兩方面,政府部門應積極發揮主導作用,推進行業協會的發展。相關監管部門應與行業協會保持良好的關系,雙方共同構建起注冊會計師與會計事務所的誠信檔案體系。這樣一來,會計誠信缺失現象必然會減少很多。
(四)構建完善的法律責任體系
完善的法律責任體系能夠為執法人員的各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能夠有效地減少會計誠信缺失現象的出現。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及時出具必要的司法解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同時,還應加強執法力度,提高會計誠信缺失的成本,運用法律的威懾力來減少該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除此之外,還應該加大公開與公示的力度,起到教育與警示的作用,從而減少會計誠信缺失問題的出現。
五、結論
總而言之,會計誠信缺失問題的出現是由多方面原因共同造成的。在治理會計誠信缺失的過程中應從這些原因出發,有目的性地采取應對措施,如加強法制建設、完善行業制度、打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等。會計誠信缺失會對我國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治理會計誠信缺失不僅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還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此過程中,相關學者與專家應進一步展開研究工作,提出切實有效的治理措施,共同為會計誠信缺失的治理工作作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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