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會計學會(AAA)審計基本概念委員會將審計定義為:“審計是一個系統化的過程,即通過客觀的獲取和評價有關經濟活動與經濟事項認定的證據,以證實這些認定與既定標準的符合程度,并將結果傳達給有關使用者。注冊會計師審計也稱獨立審計。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失去了獨立性,審計工作也就失去了意義。審計獨立性有兩個含義:形式上的獨立性和實質上的獨立性。形式上的獨立性是指與審計委托人不存在利害關系,而是一種相獨立的身份。實質上的獨立性就是看注冊會計師或會計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是否實實在在的毫無利害關系??梢姫毩⑿詫徲嬓袠I具有重大的意義。下面以我國為例,具體分析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因素。
一、注冊會計師行業自身特點
1.我國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規模較小。由于事務所規模較小,業務又以地區業務為主,所以大部分的收入來自于小部分重要客戶,失去某個客戶會都會對事務所總的審計收入造成較大的損失。這樣,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這些企業的業務時,可能會為了留住客戶而對客戶的要求予以妥協,其發布的審計意見可能會失去公允性,以致于其審計獨立性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2.注冊會計師執業能力有限。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能力包含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兩個方面。由于我國大部分注冊會計師拿到執照時間較短,實際經驗不夠豐富,對于越來越復雜的業務,很難開展更深入的審計工作。職業道德方面,由于我國的懲罰機制不完善,注冊會計師可能為了謀取私利,通過粉飾財務報表從而發表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以獲得最大審計報酬。這種職業道德缺失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
3.非審計業務所占比重越來越大,且缺乏有效管理。由于審計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注冊會計師審計報 酬 相 對 降低,同時,企業需求多樣化促使會計師事務所憑借其專業優勢開展審計以外的其他業務,例如咨詢業務、代理記賬、稅務申報、內部控制設計等等。事務所的這些非審計業務使事務所深入企業的經營活動,和企業的關系越來越密切,導致事務所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與客戶捆綁在一起,開始擔任審計與被審計的角色,嚴重地削弱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二、客戶特征
1.委托人缺位。在注冊會計師審計委托制度中應存在三方:審計的委托方、審計客體、審計的受托方。審計的委托方即是有審計需求的一方,也是審計活動的出資者;審計客體是被審計單位;審計的受托方即受委托進行審計活動的注冊會計師;三者缺一不可。在我國,審計的委托方是企業管理層,而真正的審計需求方是企業股東,但是他們并沒有選擇事務所的權利,管理層為了自身利益往往選擇那些能夠出具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這樣由于真正審計需求方的缺位,注冊會計師迫于來自管理層的壓力,其審計獨立性也會受到嚴重影響。
2.企業的股權結構。根據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選擇哪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主要是通過股東大會選舉進行的。由于小股東有很少的股權,并不積極參加股東大會,所以權利主要集中在大股東手上,小股東對于最終的結果并沒有很大的影響。此外,很多公司是由管理層向股東大會推薦會計師事務所的,這使得大股東與管理層的利益更加趨于一致,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并不能符合中小股東的利益,可能會影響審計的獨立性。另外,我國的監事會制度也不完善,與獨立董事制度還有部分的重合,這些都不利于注冊會計師審計獨立性的發揮。
三、外部環境因素
1.政府干預致使審計無法獨立。從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市場的發展歷程可以看出,政府的推動在我國審計市場的發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從供給方來看,我國審計市場中重大事件的發生都是政府強力推動的結果,而非企業的自發行為。從需求方來看,部分法定審計項目的出現,以及審計市場需求空間的不斷擴大,也并非客戶的自發需求,而是主要歸功于政府的拓展。政府的干預對我國審計市場的積極推動作用是眾所周知的,但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消極作用,例如政府職能的越位和錯位,都會影響到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獨立性。
2.制度缺陷及行業監管不到位都不能保證審計的獨立。我國市場中重準入輕監管的制度,致使會計師事 務 所缺乏提供高質量獨立審計的壓力。同時,法律制度上,訴訟范圍不具體,過高的訟訴成本等都將使法律條文缺乏 操作性。
四、雙方關系的影響
1.審計收費方式不盡合理。我國審計收費方式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事務所付出相同的勞動后卻不能取得相同的勞動報酬。這樣某些規模較小的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獲取較高的報酬,就可能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合謀,從而損害了獨立性。一個相對獨立的審計支付標準能夠使得會計師事務所保持其實質上的獨立性。另外,我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支付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它主要是預付部分費用、分階段付費、出具審計報告后再付款。這樣,會計師事務所的經濟利益可能依賴于被審計單位,不敢出具不利于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報告。
2.審計任期過長。在我國審計市場中,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一般都會建立長期的合作關系,這樣會使關系越來越密切,信任感增強,難免會使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存在私情,對可能存在舞弊的領域不進行深入調查與分析,審計獨立性大打折扣。
參考文獻:
[1]李樹根。對提高我國審計獨立性的思考[J].財會月刊,2008,(08):64~66.
[2]林敏論。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因素及對策[J].企業導報,2010,(01):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