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是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 導 人 員 經 濟 責 任 審 計 規 定》及《實 施 細則》、《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等法規為依據,目的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正確評價其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由于審計對象多、任職期間跨度長、涉及業務范圍廣、責任界定難度大等特點,經濟責任審計比一般審計的難度、風險更大,所以如何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應對,就成為審計人員必須關注的問題。
1 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難點
1.1審計發現問題責任難以確定
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都可以歸結到 被 審計單位,但是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的責任不是很容易就 能 歸 結 到 被 審 計 的 領 導 干 部。在 現 實 審 計中,領導干部往往以前后任交接時間與任職時間不一致,沒有辦理交接或交接不清晰,經營結果是政策性、潛虧或外部環境造成的,被動執行上級決策等各種理由加以解釋。這些理由是客觀存在的,如何分清責任往往比較困難。
1.2審計評價標準無法量化
不同于財務報表審計,對于每一科目都有 明 確 的審計目標和評價方法,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較為籠統,且面面俱到,如履行經營責任、管理責任、社會責任等方面的內容沒有量化的評價標準,只能憑感性認識下結論,缺乏科學依據,不能真實反映企業領導人員任期內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容易造成接(離)任者和組織人事部門不滿意,不能使離任者心服口服。
1.3審計重點難以確定
經濟責任審計往往面臨審計內容廣、關注層面多、時間跨度長、審計資源有限、審計任務繁重等問題,如果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所有情況進行審計,必將浪費有限的人力資源,也無法達到審計目的。只有找出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領域、重點流程及業務,合理安排審計資源,才能有效降低審計風險,保證審計質量。
2 針對難點問題的對策
2.1如何正確劃分責任歸屬
對于問題的責任歸屬,要對行使權力的影 響 因 素及其結果進行分析,考慮經濟責任履行結果發生的背景和有無主觀動機,分清主觀與客觀、被動與主動、故意與過失、共性與個性。
一要分清是否主觀。對于因社會環境或不可抗力如各種自然災害、金融危機、產業政策調整,政策性虧損、消化以前年度潛虧、國家注入資金等客觀因素影響領導任內損益的,應當予以調整。二是分清是否主動。如果是因為被動執行上級政策或受到上級不當干擾造成的損失,則不能簡單歸因為領導個人問題,要做進一步分析,甚至對于可能存在的違規違紀線索,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反映。三是分清是否故意。對明知有風險,很可能會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因受到利益誘惑等原因主觀武 斷,屬 惡 意 做 出 錯 誤 決 策,應 追 究 其 瀆 職 責任,加重處罰;對于論證考察充分,決策民主,管理監督到位,由于個別環節存在疏漏而產生的經濟責任,屬過失責任。四是分清是否屬于共性問題。部分共性問題在多個單位中普遍存在,對于這些問題不是單位加強管理就可以解決的,有其深層次的原因,要從體制、制度層面分析,通過體制改革或制度創新來解決。
2.2如何建立適當的審計評價標準
為了全面反映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使 審計結果更加客觀、全面,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建立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價標準體系。
定性方面,從 經 營 指 標 完 成、“三 重 一 大”事 項 執行、財經制度遵循、個人廉潔自律、企業經營管理等五個方面,定性評價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同時制定7大項54小項量化考核指標,根據指標的重要程度確定分值,總分100分,按照得分評定為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基本稱職(60-79分)、不稱職(60分以下)等四個檔次,結合定性評價,綜合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7大項定量考核指標及分值為: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情況,占25分;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況,占5分;企業“三重一大”事項執行情況,占10分;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占20分;企業遵守財經法規情況,占10分;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占20分;任期內各項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占10分。54小項多為扣分項,如:企業利潤基 本 真 實、不 真 實、嚴 重 失 實 的,分 別 扣2-4分;任期企業財務收支、經營活動有違法行為的,扣2-4分;任期涉及“三重一大”事項,企業領導人員違反決策程序和方法,或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的,扣1-3分;任期內企業治理機構和內部機構設置不合理、不科學等導致企業組織架構設計和運行中存在風險的,扣1分;任期存在未經批準,擅自出國考察,用公款購置商品房、裝修私房,大肆請客送禮等問題的,扣1-5分。
2.3如何確定審計重點
利用在財務報表審計中常用的風險評估機 制,充分發揮風險評估方法的作用,合理確定審計重點,有效使用審計資源,是企業經濟責任審計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效率和保證審計質量的有效途徑。
在進行風險評估時,必須考慮企業行業特點 和 實際情況,確定所適用的審計風險模式、可接受的審計風險水平和風險評估方法等,實施審計的具體程序和方法。比如,企業的生產規模與設備管理、財 務 管 理、安全生產管理、存貨管理、銷售管理、國家政策因素影響、銷售量、銷售價格情況,甚至宏觀經濟環境均應納入考慮因素。實際工作中,結合上述經濟責任審計定量指標的評價體系,實行風險評估和分析,有利于快速抓住審計重點。
遵循適當的風險評估步驟。不同企業的業務特點不同,不同的審計項目對應的風險因素也不同,一定要根據項目特點選擇恰當的方法進行審計項目的風險評估。主流的風險評估的主要階段包括:確定風險評估因素、評估分析并按優先次序排列風險、決定下一步驟等。具體程序如下:(1)根據風險管理提供的或審計人員分析的結果,確定審計范圍;(2)根據企業性質確定風險因素;(3)根據風險程度(損失額、可能性和發生頻率)確定風險性質;(4)根據每一個因素對企業整體風險的重要性采用比較等方法進行審計專業判斷,確定風險權重;(5)審計打分;(6)按從高到低的次序,排列風險次序;(7)選擇風險程度高、對審計目標實現影響大的業務活動作為重點審計對象,進行審計資源配置。模式圖如1.
實際審計工作中使用的概率影響矩陣示例:
概率影響矩陣法的具體運用是建立風險可能性調查及賦值表,將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分為“很高、高、中、低、很低”五檔,對應賦值分別為“0.9、0.7、0.5、0.3、0.1”;建立風險影響程度調查及賦值表,將風險影響程度分為“很大、大、中、小、很小”五檔,對應賦值分別為“0.8、0.4、0.2、0.1、0.05”;將風險發生概率與風險影響程度相乘,得到風險概率和影響矩陣表,如表1所示。
根據風險的計算值,矩陣中大于0.2的區域為高風險,大于0.1小 于0.2的 區 域 為 中 等 風 險,而 小 于0.1的區域為低風險。每一風險按其發生概率及一旦發生所造成的影響評定級別,將風險級次高的確定為審計重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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