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困境探析
【緒論】自媒體環境下信息傳播監管分析緒論
【第一章】自媒體信息傳播的內涵、形式及其特征
【第二章】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內容、目的和原則
【3.1】自媒體傳播管理的現實問題
【3.2】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弊病的成因
【第四章】自媒體信息傳播的應對策略
【結語/參考文獻】自媒體信息傳播管控機制研究結語與參考文獻
第二章 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內容、目的和原則
一、 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的目的
(一) 維護社會穩定
伴隨著自媒體技術的普及和用戶數量的增長,網絡力量日趨壯大。自媒體平臺使公平的言論更加自由,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渠道更加寬廣。自媒體的出現有利于我國公民社會的發展,有利于監督政府工作。但是自媒體是一把“雙刃劍”,自媒體的普及壯大了網絡輿論力的量。輿論“是一種公眾的意見或言論,是針對特定的現實客體,一定范圍的‘多數人’基于一定的需要和利益,通過言語、非言語形式公開表達的態度、意見、要求、情緒…反映人心的向背,影響著人們的行動和局勢的發展,在造成或轉移社會風氣方面具有不可估量的影響”18.這種影響既包括積極的影響也包括負面的影響。
網絡輿論是社情民意的體現,側面的反應了社會現實情況和人們的愿景。網絡輿論的誕生是一定數量的信息接受者對信息內容產生情感上共鳴的結果,是對某一社會普遍現象的揭露。自媒體也可以是虛假信息和不良信息的集散地。對信息涉及的內容缺乏相對應的知識水平和生活經驗的人很容易成為此類信息的傳遞者,導致網絡突發事件,影響正常的社會穩定。只有政府正視和解決了網絡輿論所反映的社會現象,才可能真正杜絕網絡輿論的發生,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
(二) 保障市場秩序
市場秩序是指“在特定的時空范圍內,市場交易活動中的市場主體在市場規則體系影響下形成的群體行為模式,并反映了市場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19.利益的追求促使主體積極參與市場活動。消費者,其他企業和政府都是利益的直接作用人。自媒體行業也是市場的一個領域,自媒體用戶是該行業的消費者,自媒體平臺是企業的商品,企業通過廣告費和特殊賬號運營費(VIP,商業公眾平臺)等途徑獲取利益。
過分的追求利益或使部分企業忽略自身的社會責任,具體變現為兩種。第一、企業為了獲取更大了利益,吸引更多的用戶,降低信息發布、審核的標準。導致該平臺信息良莠不齊,進入惡性循環,最終淪為社會危害品,間接大論市場秩序,影響行業的發展。第二、企業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吸納廣告商、特殊賬號用戶的參與或者干預其他企業的運營,直接打亂市場秩序,影響行業發展。
(三) 保證用戶利益
自媒體信息的傳播進行管理有利于防止自媒體領域內侵犯他人權利的現象的發生。自媒體平臺提高了用戶的言論自由度。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用戶的權益。
首先自媒體用戶都是匿名的,減少了用戶身份感的束縛也降低了用戶的社會責任意識20.很多社會責任意識底下的人甚至對不喜歡或者觀點不和的用戶隨意詆毀,侵犯了用戶的名譽權。其次自媒體也一定的程度上泄露了用戶的隱私。例如,發布的信息泄露了用戶的生活經歷和情感,照片泄露了用戶自己的肖像和家境,定位泄露了位置信息…整理這些信息碎片即可對用戶進行辨認,“人肉搜索”就是這一現象的突出代表,嚴重的侵犯了用戶隱私權。
二、 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的原則
(一) 堅持“黨管媒體”原則
中國共產黨是我國的執政黨,應當且必須對媒體行業具有直接管理的權力。
黨的第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了黨管媒體的原則,是黨領導媒體工作的根本原則。堅持了黨的要求必須要堅持黨管媒體原則堅持黨管媒體的原則,應當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正面宣揚社會正氣等積極的觀點,引導正確的輿論方向,搞好輿論監督工作等,以人民的基本權益21.堅持黨管媒體的原則,應當做到不斷完善黨對自媒體的領導機制。自媒體拓寬了廣大民眾參與社會事務的渠道,促進了我國公民社會的發育。公民社會力量的壯大側面的削弱傳統的政府權力,打破了傳統的管理模式,加劇了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的難度?!包h管媒體”不是一種硬性要求,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包h管媒體”不是對所有的媒體都具有強制約束力。我國現存的媒體分為黨辦媒體、國有市場化媒體和非公有資本的媒體三大類?!包h管媒體”原則使用所有的媒體管理,但是僅對黨辦媒體擁有絕對的決策權、控制權、任命權等。對于第二種和第三種媒體形式采取的是善待媒體的管理機制,包括善待、善用和善管三部分22.
(二) 遵循媒體的基本規律
“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要義之一是尊重新聞傳播規律,這是做好新聞和宣傳工作的科學前提”.遵循媒體的基本規律包括信息傳播的規律和媒體運行的規律23.信息傳播的規律是指信息傳播的特點,包括客觀真實的內容,事件的普遍規律,信息的不可銷毀和廣泛傳播的特點。自媒體信息傳播又具自己的特征:其信息發布者更加多元化和平民化,信息內容數量眾多且良莠不齊。媒體運作的規律包闊兩方面含義:第一,媒體是經濟導向的產物,而且能動的反映著統治階級的思想。第二,媒體是依靠媒介產品獲利的,產品的質量決定了產品的利益。
(三) 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輿論是相同價值類型的公眾言論。輿論凝結著指向不明的語言力量,既可以對社會秩序產生積極作用也可以產生消極作用。當前自媒體技術蓬勃發展,輿論的力量日趨龐大,只有正確的引導輿論,才能使其不產生社會危害。
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包括:全面考慮輿論產生的社會背景;認真的分析調查輿論產生的原因;立足于人民大眾的文化需求;人治和法治相結合。胡錦濤同志曾經強調“要尊重輿論宣傳的規律,講究輿論宣傳的藝術,不斷提高輿論引導的水平和效果”24,表明我國對立輿論持樂觀態度,逐漸認識到輿論現象下埋藏的民生等問題。
(四) 堅持為受眾服務的原則
自媒體受大眾關注和接受的原因是可以自由的發布信息,信息的內容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用戶的價值觀和思想感情,是社情民意的反映。堅持將為用戶服務的原則有利于自媒體的良性發展與和諧社會的建設。
堅持為用戶服務首先要考慮用戶在自媒體信息傳播中扮演的地位:既是信息的發布者也是信息的接受者,既是信息的影響者也是信息的審核人員。其次要考慮到用戶在信息傳播過程中的心理變化:積極的參與信息的傳播是表明用戶當時處于消極狀態還是積極狀態?疏于信息傳播是表明用戶的現實生活很充足還是處于自卑狀態。
三、 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的內容
自媒體信息產生、發布和傳播的載體,也代表著從事自媒體的行業;它既可以發布信息,也可以接受信息;它既要滿足受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也要滿足行業的利益需求;它既是社會事務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大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平臺。所以對于自媒體信息傳播內容的管理必須把握自媒體本身,受眾,管理者,社會影響的多方面的因素,綜合分析問題。大致分為: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主體、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客體、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方法三部分。
(一) 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主體
管理主體是“管理實踐活動中能定的主導因素,是構成管理活動、履行管理職能、體現管理本質的重要性”25.自媒體的管理主體為對自媒體信息傳播其主要影響的元素的集合,不可能單獨存在。管理主體的確認要綜合考慮自媒體的內在特點和外在特點,分析各因素之間的辯證關系,明確各管理主體的管理效度。
管理主體對于管理活動的效度不是累加的結果,必須協同管理才能保證管理的成效的最大化。
(二) 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客體
管理客體是指管理的對象。狹義上將管理的客體是被管理者,廣義上管理的客體是指會影響管理活動的結果的所有因素。具體到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的活動上主要包括:自媒體的信息內容,信息發布、審核、傳播的管理機制,信息管理的過程和因自媒體信息傳播而導致的影響等幾個方面。
主體對于“自媒體信息內容”的管理主要側重信息是否屬于不良信息或者虛假信息,是否侵犯他人的權力或者危害社會。對“信息發布、審核、傳播的管理機制”的管理主要指:有關規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簡單明確、切實可行。對“信息管理的過程”的管理主要指對于信息審核和處理的過程是否合理合法、公平公正、靈活多變。對“因自媒體信息傳播而導致的影響”的管理主要包括網絡突發性事件的處理等。
(三) 自媒體信息傳播的管理方法
管理的方法指用來實現管理目的而運用的手段、方式、途徑和程序等的總稱26.基本的管理方法涉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經濟手段、和學習教育等。法律是具有強制性、規范性和嚴肅性。法律雖然沒有其他管理方法靈活,但是法律具有最高約束力,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最有效手段。當前自媒體信息中涵蓋大量侵犯其他用戶隱私權,榮譽權的信息,必須及時地樹立相關法律條文以維護用戶的基本權力和媒體行業良性發展。
行政手段是指國家通過行政機構,采取行政命令、規定等措施來調節和管理社會事務的辦法。行政手段的定立程序較低,有利于其及時的修正命令、規定等內容。其次,行政手段比法律靈活,對于特殊情況的處理可以適當調整。最后行政法律的訂立多由當地政府直接完成,有利于行政法規切合當地文化風俗,經濟發展等實際情況。
經濟手段是指國家為了實現預計管理的效果,借助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對社會事務進行宏觀調控的行為。經濟手段在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中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對自媒體行業的管理上。所有參與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活動的主體中,只有自媒體行業是利益的驅動。所以經濟手段只對自媒體行業其作用。
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活動中的教育主要是為了提高自媒體用戶和政府管理人員的知識文化水平和思想文化境界,刺激自媒體行業的行業正當盈利和主動承擔社會義務的覺悟性。政府管理人員是自媒體信息傳播管理的直接實施者,較高的知識文化水平和職業道德情操有利于其在管理活動中公平公正。自媒體用戶是信息發布、傳播和接受的直接參與者,較高的知識文化水平和思想文化境界有利于用戶甄別不良信息和虛假信息,遠離此類信息的傳播。自媒體行業是信息平臺的運營者,良好的競爭意識和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覺悟有利于自媒體行業的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