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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審計過程中權力的監控探究
【引言】審計權力監管控制研究引言
【1.1 1.2】審計機關及職能與權力監督理論
【1.3】審計權力監督方法
【第二章】當前審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運行現狀
【第三章】審計權力監控機制中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第四章】新時期完善審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的途徑
【結論/參考文獻】河北省審計權力監督體系完善結論與參考文獻
四、 新時期完善審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的解決途徑
通過對當前審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找到了具體原因,筆者認為應該著重從監控制度、監控方式、監控過程、廉政教育、外部監督等五種途徑進一步完善審計權力監控機制。
(一) 注重監控管理制度化建設
完善機制要善于發現問題、總結問題、分析歸納原因,并將一些管理方法及時制度化,并加大對制度的深入研究,將不切合實際的要重新修訂,增強其可操作性,并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并加大責任追究的力度。
1. 增強制度可操作性和配套性
一是通過建立定期分析的方法,要定期對權力運行監控機制中的各項制度重新梳理、排查、分析、修訂,以切實增強與審計工作 實際相符,可操作性強、以收有效的制度。在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上,每年要開展對審計權力的評估分析研究,重新排查廉政風險關鍵點,并依照程度不同重新制定風險等級,有針對性的提出預警防范措施,完善相應廉政預警防控制度,進一步修訂《廉政風險評估辦法》和《廉政風險等級目錄》。
在權力公開運行過程中,也要收集、分析各項相關制度,并對《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實施辦法》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審計項目質量考評辦法,建全審計項目重大事項報告和重大審計線索直報制度,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二是強化制度的配套性。對照檢查各項制度的配套辦法齊不齊全。在規范審計自由裁量權方面,各地審計機關各不相同,筆者建議由審計署統一標準統一尺度,來有效降低審計人員廉政風險。還有在責任追究制度上,更應該將問責辦法和責任追究細化,形成配套的實施細則,便于對審計人員的監督。
2. 加大制度創新力度
一是加大在廉政風險防控和審計權力運行監控制度方面的創新力度。在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方面上,如廉政風險的預警、收集、控制、反饋等方面,尤其是思想道德方面的廉政風險的預防和控制更為困難,更需要積極探索、改革創新。在審計權力運行監控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上的制度創新,也顯得尤為迫切。如審計組成員在一線審計現場實施審計環節、審計業務會研究審計處理處罰意見出具審計決定書環節、審計理部門對審計報告等進行審理等關鍵環節,人事任免獎懲、財務管理、物資采購、基礎建設等廣大審計人員最為關心的關鍵環節,以及領導班子在對“三重一大”決策過程以及執行過程等關鍵環節。二是加大對審計權力決策、執行、監督分離制度探索創新力度,積極借鑒審計權力“四分離”模式,將其與深化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緊密結合起來,認真探索更加貼近審計實際的權力制衡方法。
3. 加大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和責任追究
一是將審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之中,作為重要內容,監督考核領導干部實行審計權力運行情況和深化審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有關工作的落實情況。二是將審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納入機關效能建設考核之中。具體考核各處室審計權力的運行工作的開展情況,廉政風險預警工作以及審計工作效率情況。三是加大追究問責力度,這是確保審計人員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證。首先要有明確的問責制度,如建立審計機關工作人員問責辦法,使每名審計人員都能明確自己承擔的責任。然后加大檢查力度,按照辦法對制度落實情況的開展自查和專項檢查,嚴肅查處監控機制工作中執行制度不到位和不及時的情況,切實維護制度剛性。強化審計權力運行結果的運用,將考核結果與年終考核、晉升職務、評功評獎等直接掛鉤,獎優罰劣,對開展不認真、應付差事走過場的,將視情節追究處室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如取消年底評優評先資格或者給予組織處理;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直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 注重監控管理科技化建設
1. 建立廉政風險管理、預警、處置電子平臺
建立廉政風險管理、預警、處置系統,打造廉政風險防控電子平臺,以實現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評估功能。通過對廉政風險的實行分類等級評估,然后提出風險預警,最后采取督導、教育、處分等處理方式,及時化解風險。
一是建立廉政風險管理系統。通過結合審計現場實施系統(OA 系統)和審計管理系統(AO 系統)平臺,將審計機關的各項權力廉政風險防控納入系統。首先,建立廉政風險信息庫。通過在審計機關定期開展崗位廉政風險自查,如涉及 A 級風險的審計權力每半年進行一次,涉及 B 級、C 級風險的審計權力每一年進行一次,廉政風險分為 ABC 三等級,A 級風險最為嚴重,B 級風險次之,C 級風險較小,并設置專職信息搜集員,來搜集審計崗位上的廉政風險信息;通過在被審計單位、新聞媒體、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中聘請專職廉政風險信息搜集員,發揮其主動性,來及時收集來自于地方各界的審計廉政風險信息;通過民主評議、陽光熱線、審計廉政回訪、專項檢查、信訪舉報等多種專項活動,多渠道多方位全面搜集審計廉政風險信息,一并編入風險信息收集庫。
二是建立廉政風險評估系統。運用科技化手段對廉政風險庫中的每條各項風險信息及時分析和評估。通過將風險信息逐條進行分析研究,并依據法律法規、廉政紀律和腐敗行為發生的幾率以及可能造成的嚴重、緊急程度等,準確及時有效地判斷和分析風險類型和等級,并制訂完善防控措施。這樣就先建成廉政風險基本庫,包括風險類型、等級、防控措施等。再將通過多種方式新搜集的廉政風險信息與與基本庫的廉政風險進行自動對比匹配,自動進行評估。如廉政風險信息與庫里信息多數條件相符,則自動評估。如不符合,則再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判斷分析評估,作為新的廉政風險點,加入廉政風險基本庫。
三是建立廉政風險預警處置系統。預警處置系統就是將向審計人員發出詢問、告知、提示等預警通知方式和采取批評教育、信訪約談、誡勉談話、限期整改、組織處理等處理措施固化到電子系統里,當對廉政風險進行評估后,由系統按照符合的條件,自動對違反廉政風險的審計人員進行風險預警。監督者也可通過手機短信和書面等多種形式,對其進行預警處理,及時化解廉政風險。最后,由紀檢監察干部及時督促相關審計人員對預警原因進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對發生違紀違規的,系統將會自動提示監督者處理意見,再由相應的紀檢監察部門依紀依規對其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
2. 建立審計權力管理、運行、監控電子平臺
建立審計權力運行管理、運行、監控系統,建立審計權力運行監控平臺。通過技術手段,使每項審計權力的各個運行環節及運行結果都得到有效監督。
一是建立審計權力運行管理系統。結合“金審工程”建設,組建審計業務聯網監督管理系統,實現省、市、縣三級網絡互聯和審計項目全過程信息化管理,管理系統的建立能夠實現傳統審計管理模式向現代化審計管理方式轉變,規范審計行為,促進審計綜合能力的提高,切實發揮積極有效的監督作用。首先設置基本管理模塊,就是進一步規范審計權力運行目錄和審計權力運行流程圖,對審計權力進行合理、科學的劃分,并將其固化到程序。然后設置自動公開模塊,對除不涉密的和不宜公開的審計項目運行過程及結果公告,全部自動在網上予以公開,對于不適合在外網公開的相關權力運行過程及結果,要在內網公開。再次建立審計自由裁量權模塊,將每一項審計處罰與對應的依據和標準固化起來,審計處理時,可通過該模塊自動匹配,自動作出統一的審計處理處罰,最大程度的減少人為操作。
二是建立審計權力運行系統。建立權力運行系統的目的,就是要使審計權力的運行過程能夠全程留痕,對其可檢查可監控可追究。運用審計現場實施系統(OA 系統)和審計管理系統(AO 系統),分別建立審計權力運行基本模塊和審計現場進度回傳模塊,通過科技手段來有效控制審計時效性不高、違規行使審計權力等問題。審計權力運行基本模塊就是要通過利用程序軟件將審計權力的各個環節都能夠在網上體現,如審計計劃、審計通知書、審計方案、審計結果公告等都能夠在軟件系統里查詢;審計現場進度回傳模塊就是利用加密網絡解決審計人員在審計現場實時將審計證據及資料回傳至審計機關備查,還可以將現場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案件線索及時上報機關更簡便,以致審計機關統一研究下步審計方向。
三是建立審計權力監控系統。首先在系統下建立審計權力運行監督模塊。通過制定審計權力運行監督管理辦法,由系統對審計權力運行過程中有違反一般程序和超時限要求的,自動對其進行提醒或提示。建立審計權力運行考核模塊。創建績效考核量化體系,每個審計項目結束后都要進行績??己?,各處室每季度也要開展整體的績效考核。其次還要建立審計權力運行問責模塊,先將問責辦法固化到程序里,再將每項審計權力的運行過程與問責辦法相比較,如出現違反情況,則由紀檢部門對其進行嚴肅責任追究。通過平臺的建設,三個系統的有效運轉,使審計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都有跡可循,并得到有效監督,切實保障審計人員能夠依法審計、廉潔審計。
(三) 注重監控過程陽光化建設
開展以“十公開”為核心的陽光審計活動,利用多種形式、載體,及時向社會公開審計權力運行情況,并將動態公開作為基本要求,貫穿于審計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
1. 加強審計權力事項公開
審計機關要做好審計權力事項的外部公開和相關審計權力事項內部公開。一是做好審計事項外部公開,編制好審計權力事項目錄,并推行審計工作“十公開”制度?!笆_”制度主要是將審計法律法規、審計機關的各種職責、監督渠道和處理結果、審計紀律、審計計劃、審計程序、審計結果向社會公開,能夠使廣大人民對審計機關的職權范圍有著更加的認識,能夠使廣大人民對反映被審計單位的審計線索和審計人員違紀違規的線索的方法和途徑加深印象,能夠使廣大人民對審計權力運行的整個過程和具體環節也有相對的了解,以便更好地對審計權力加以監督。通過將被審計單位的權力、審計事項、審計處理全部向被審計單位公開,可以提高被審計單位監督審計人員和審計工作的權利意識,更加有利于對審計執法過程實施有效的監督。
二是做好審計權力的內部事項公開。對部分《審計權力事項目錄》中不適宜對外公開的審計權力,通過制定《內部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和編制《內部信息公開事項目錄》,來推行在審計系統內部公開。通過辦法對規范約束審計機關的各個方面權力事項公開。
其中包括政務公開,就是將審計機關的有關行政事務及時發布信息公開;人員錄用方面公開,就是指將招錄人員的信息公開,并對擬招錄人員進行公示;干部任免方面的公開,就是執行擬任用干部人員公示制度,將有關干部的考察預告、任免結果予以公開;人員獎懲方面的公開,就是將審計人員的獎勵和處罰整個過程公開,并將結果以公示和通報的形式進行公開;財務公開,就是將每年的“三公”經費公開,大型采購項目的招標程序和結果公開,以及對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結果進行公開等。黨務公開,就是將黨員的發展情況、黨費管理情況、黨員獎懲情況及各級黨組織的管理情況、重要決策過程以及其他黨建工作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公告制度。
2. 加強審計權力過程動態公開
審計權力動態公開,就是指按照權力運行流程圖,并將各項審計權力運行的每個環節乃至整個過程全部動態公開。一是加大審計權力過程動態公開力度,增強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按照《審計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能夠公開的一律全部公開。如:
審計處理處罰權力,就需按照流程圖的具體環節,對該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進行公開,其中包含審計組提供審計報告環節就需要由審計組在現場通過傳輸系統將初步代擬的審計報告上傳至權力運行監控平臺上予以公開;在審計組長、業務處長、復核環節,也需要將他們的復核的意見建議予以公開;在法規處審理環節,需要將出具的審理意見予以公開;在召開審計業務會議環節,通過由參會人員具體審定審計報告并形成審計業務會議決定后,將審計報告定稿和審計業務會議決定予以公開;在處理處罰環節,也要將處理處罰決定書和反饋審計決定執行情況報告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
二是加大對審計權力公開的手段的創新??刹扇摻▽徲嬣k事指南,將審計的運行程序、審計事項范圍等制作成手冊發放給人民群眾;通過設置咨詢電話回答群眾關于審計工作的問題;通過在審計機關設置新聞發言人,定期公開相關審計事項;通過開展多種多樣的宣傳活動和其他形式開展審計公開。充分利用報刊和網站,開設審計專欄來對審計權力運行的情況進行公開;利用廣播、電視等媒介,參與“陽光熱線”、陽光理政等訪談類節目,進一步公開近期審計工作的進展情況和相關審計事項;可以利用新媒體如開通官方微信、微博,定期發布審計事項信息等,以發揮其在審計公開中的作用,擴大審計公開的影響力。
通過實行公開制度,能夠有效預防審計人員違紀問題的發生,提升審計隊伍的良好形象。
3. 加強審計權力結果公開
一是大力規范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審計結果公告是審計權力運行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解決好這個環節,對整個審計權力運行系統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首先要規范審計結果公告的程序,主要包括四個環節。在年度審計公告計劃環節,由各級審計機關按照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重點工作,依據當年的整體的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公告專門計劃;在規范審計公告送審稿環節,首先要將公告計劃報審計業務會議批準,其次要等相關的審計程序完結后,最后在撰寫審計公告送審稿;在規范公告文書復核環節,由法規部門對承擔具體審計業務的部門遞交的審計公告送審稿進行嚴格的審查和認真的核對,主要是對公告的合法性把關,具體業務部門對真實性承擔責任,辦公室要對公告的文字和行文格式就進行規范審核;規范審計公告簽發環節,由辦公室依照嚴格的審批程序,負責審計公告具體編制工作,印制紙制審計公告文書,按照要求對外發布審計公告,并送達有關部門,同時在審計機關官方網站上予以發布。其次是要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公開的力度,審計機關應克服種種阻力,按照《審計法》有關規定,除有商業秘密及有關規定不宜公開的審計結果外,經報同級政府批準,都應予以公開,確保財政資金能夠得到有效利用,加大人民群眾對被審計單位和審計機關的監督。
二是加大審計權力運行結果公開。首先,審計機關應增強服務意識,加大對審計權力結果的公開力度。應積極推動審計機關的重大事項決策執行的結果公開、人事任免運行結果的公開、財務管理運行結果的公開以及涉及廣大審計人員切身利益的權力運行結果的公開。其次,審計機關要加大對審計權力運行公開的監督檢查,通過制訂責任追究辦法,對應公開未公開、公開不及時不主動等事項造成輕微影響的相關人員進行約談、告誡,對在權力運行公開中利用濫用權力不作為、亂作為造成嚴重影響的將直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通過大力實施審計權力運行公開制度,來保障人民群眾和審計人員的知情權,切實對審計權力的實施有效監督。
(四) 注重廉政教育深入化建設
1. 加大廉政文化建設
通過開展廉政文化建設,創建良好廉政氛圍,加大廉政教育力度,以提高審計人員對廉政教育的重視程度。審計機關應堅持以廉政審計文化為突破口,注重審計職業精神培養。
一是加強審計廉政文化理論研究。審計機關可成立專門的審計文化研究機構,來進行審計文化學術研究、咨詢服務等活動,來大力加強審計文化建設,總結審計文化實踐經驗,擴大審計影響,提升審計公信力??梢砸劳袑徲嬑幕瘜W術研究機構將審計廉政文化作為審計文化的一個重要分支,著手組織學術研究活動,重點研究國內外先進審計廉政文化經驗,開展與各級審計廉政文化研究機構及相關學術機構的交流等。以期達到三個目的即:以審計廉政文化研究為契機,有效促進審計機關廉政建設;以研究會為平臺,加強審計廉政文化理論研究;以審計文化研究會為紐帶,加強審計機關與各部門以及各級審計機關之間進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經驗交流。加大審計廉政文化建設投入力度,鼓勵和支持創新審計機關反腐倡廉專題的作品,獎勵審計廉政課題優秀科研成果。
二是建立廉政文化陣地。以審計署要求建設的文化書屋為依托,設立廉政文化園地,建立廉政文化陣地,廣泛開展廉政文化教育,搭建廉政文化傳播的有效平臺。通過在各級審計機關開展審計文化書屋活動,為每個廉政文化園地統一定制配發關于廉政建設、反腐倡廉的相關書籍和光盤。各級審計機關可以通過廉政文化園地,開展讀廉政書籍、觀看廉政電教片、撰寫心得體會文章、組織專題活動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動,進一步加大審計干部的廉政教育力度,促進審計系統黨員干部的作風轉變。
三是豐富廉政文化形式。各級審計機關可以通過廉政警句格言作品、制作廉政書簽桌牌、打造“廉政書畫長廊”、舉行廉政文化書畫展、專題廉政文化報告會、廉政知識竟賽、制作反腐倡廉文化和影視作品、在審計門戶網站開設廉政文化專欄等多種形式,來營造審計機關良好的廉政氛圍。
2. 加大創新,加強廉政教育力度
通過在各級審計機關應積極創新方式,開展多種形式的廉政教育,引導審計系統黨員干部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廉潔從審意識,樹立廉潔審計形象。
一是加強廉政主題教育活動力度。各審計機關應積極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創新活動開展方式。如在七一開展“頌黨恩”為主題教育活動,加強黨章、黨紀的學習,增強審計人員的黨性修養;通過在“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節慶日和重大歷史事件紀念日,組織廣大黨員到西柏坡重溫入黨誓詞、舉行升國旗唱國歌活動;舉辦專題報告會,如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報告會、蘇聯亡黨亡國教訓報告會等,可以加深審計系統廣大黨員干部對黨史的深入了解,加深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通過在網上開辟“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聽黨課,談體會”等專欄,交流學習心得體會。還應開展專題的理想信念教育,如各審計機關應該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進行關于中國夢的主題教育、黨性觀念教育等,進一步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
二是加強黨紀政紀法紀和審計職業道德教育力度。首先在黨紀、政紀教育方面要對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進行黨內、行政規章制度的教育,特別要搞好對《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黨中央對領導干部關于廉潔自律等方面規章的教育;在國家法律、法規教育,要重點進行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規教育。通過教育,來進一步增強審計人員的廉潔從審意識和打造良好的權力觀念。其次在審計職業道德教育方面,特別是按照審計署要求制定本地的《審計機關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準則》,來進一步加大審計人員的基本審計職業道德教育。
三是加強示范警示以及崗位廉政教育力度。進一步創新教育方式,如在開展正面典型教育和評選表彰勤廉兼優先進典型,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組織審計人員先進事跡巡回演講活動,來深入宣傳優秀的審計典型。加強警示教育深度,各級審計機關應該利用召開警示教育現場會和電視電話視頻會、在警示教育基地組織各種主題活動、統一組織收看相關警示教育作品片撰寫心得體會等多種教育形式,以達到廣大審計干部對廉政意識入心入腦。此外,還應認真抓好崗位廉政教育,定期組織崗位廉政教育活動,通過教育使每名審計人員都能明確自身崗位廉政風險和規范自身行為。
3. 加強廉政教育落實監督
一是將廉政教育計劃統籌規劃。各級審計機關應堅持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將各種廉政教育將納入各級黨組中心組學習范圍,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專題學習;并作為各級審計局長培訓和公務員初任培訓中的重要內容,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干部培訓計劃,對新任職領導干部進行廉政培訓。
二是建立健全相關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廉政教育日制度,每月確定一天為“廉政教育日”,審計機關各單位可采取集中學習、自學、討論、觀看電教片等多種形式開展教育;建立開展紀律教育月活動制度,每年利用大約一個月時間,專門組織審計人員進行關于黨紀政紀等相關主題的教育活動,解決具體的理解紀律不深、執行紀律不嚴格等具體問題;堅持領導干部講黨課制度,各級審計機關黨組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講一次廉政黨課,紀檢組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作一次反腐敗形勢報告;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定期開展活動,機關各支部書記在各支部內,每年要講一次廉政黨課或進行一次廉政集體談話;廳機關執行預提干部廉政考試制度,對準備提拔任用的副處級以上干部進行廉政知識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后才能正式任職。建立廉政教育督辦制,對廉政教育計劃沒落實、培訓學習沒展開的進行督辦,要改期進行補課。
三是利用多種方式,抓好廉政教育落實。各級審計機關可以采取集中培訓、組織座談討論、運用遠程教育、網上課堂、網上知識竟答等方式,認真抓好教育內容的落實;還可以有效利用當地電臺、電視臺、官方報紙及地方政府網站等媒體的功效,宣傳審計,擴大影響,展現審計機關廉潔從政的良好形象;有效發揮各級審計刊物及審計網站的作用,開設反腐倡廉專欄,發表教育學習體會文章,互相交流學習心得。加強對廉政教育的考核,要建立考核評價體系,出臺具體的操作細則,平時由有關部門定期對教育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到年終再組織實施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人事考核獎懲直接掛鉤。對教育制度不落實、效果差的,按照相關責任辦法,對其進行責任追究。
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廉政教育,使全體審計干部對廉政紀律意識牢記于心,始終作為自己的“緊箍咒”,真正促進審計人員依紀依法審計。
(五) 注重外部監督廣泛化建設
1. 充分發揮監察監督作用
紀檢監察系統在做好全部審計權力的監督的情況下,要突出重點,強化以下幾類監督。
(1) 強化對領導班子的審計權力監督
一是加強對領導班子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監督。通過修訂《黨組會議事規則》,對領導班子的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時進行監督和規范,強化對重要決策和事項的監督力度。進一步規范黨導干部職責權限,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不直接分管財務、干部人事、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和重要事項決策末位表態制度。二是建立決策后評估和糾錯機制,對各級領導班子及成員的決策開展后評估和糾錯,對領導決策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制。三是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督導和檢查各級審計機關黨組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四是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廉政準則的日常監督。
(2) 加強對審計人員運用審計權力監督
一是對“三重一大”事項的監督。進一步加強對審計機關及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加強對政府采購、公開招投標制度、基礎建設等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人事權的監督,特別是對公務員招錄各個環節的監督,以及公開選拔、競爭(競聘)上崗工作等全過程進行監督,堅持對擬提拔干部征求紀檢組意見制度、處級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和廉政考試制度。二是對審計現場階段審計權力監督。審計初期,重點檢查“兩書一卡一公示”制度,包括審計組人員是否宣讀審計紀律和工作紀律、是否簽訂廉政承諾書、是否向被審計單位遞交廉政紀律反饋卡、是否張貼紀律公示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審計中期,重點檢查審計現場對審計人員執紀情況和審計權力運行情況,包括落實審計署“八不準”紀律情況、落實“八項規定”情況、落實審計權力運行監控辦法情況;審計末期,通過開展審計廉政回訪,重點檢查對審計整個過程中有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處罰是否存在自由裁量權尺度不一、審計決定執行等情況。還注重發揮好紀檢監察專用舉報電話的監督作用,推行網上舉報,重視實名舉報,實行實名舉報專辦制。通過實施全程有效監督,可以有效防止審計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行為的發生。
(3) 強化對審計系統內部監控
按照審計署深化對審計系統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相關的審計辦法,逐步開展對地方審計機關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計劃地對任職三年以上的領導干部,以及存在相關問題的領導班子進行任中審計。從而,進一步增強審計系統意識,加強系統審計干部監管,有效評價各級審計系統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促進審計機關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履職盡責。
2. 充分發揮群眾和人大、政協監督作用
(1) 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一是拓寬人民群眾監督渠道。通過在審計紀律公示上設置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在網站上設立廳長信箱,落實領導接待日制度,搭建陽光投訴平臺,暢通人民群眾訴求渠道。通過在開展民主評議活動中,采取聘請民主評議代表、公開監督電話、發放調查問卷、網上評議、召開座談會、上門走訪調研等多種形式,充分征求各個階層以及廣大人民的意見和建議。強化新聞媒體監督,新聞媒體監督在國外很盛行,發揮著非常關鍵的監督作用。而在我國新聞媒體的監督是人民群眾參與監督的重要形式,通過創新網絡新媒體監督手段,如開通官方微信微博,設置舉報中心,辦理網友留言等方式,加大對審計權力的監督。
二是加強人民群眾監督保障制度建設。通過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從立法上保護群眾參與監督。建議借鑒美國、加拿大等西方國家的經驗,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證人保護制度,要對有重大線索的舉報人實施物質和精神獎勵,鼓勵人民群眾積極地參與審計監督工作,另一面要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和證人的事件,切實保護監督舉報人的切身利益。完善信訪制度,建立責任追究制,對凡是舉報必須件件有落實,不落實將被追究責任,以切實保障群眾對審計的有效監督。
(2) 充分發揮人大監督作用
一是審計機關要完善對人大代表建議的辦理和回復機制,注重與人大代表的及時溝通,關注人大代表反映的重點和難點,通過開展調研和及時辦理,進一步提高辦理水平,自覺接受人大監督,逐步增強輿論監督,進一步提高對建議的辦理質量,在落實責任制、增強透明度、促進工作整改上下功夫。二是人大要通過加大開展專題詢問、特定問題調查、罷免等剛性手段,來增強對審計機關的有效監督。三是借鑒國外審計經驗,改革當前人大監督體制,理順審計體體制,建議將審計機關納入人大機關,審計機關直接對人大負責,這樣既增強了人大監督政府手段,又增強了審計的獨立性,使人大和審計兩項監督更效?;蛘咴黾尤舜髮徲嫏C關進行監督職能,不僅僅只對政府提出的審計工作報告進行決議,還要對審計機關出具的各項審計報告進行核查和質詢,對審計機關組織審計。
(3) 充分發揮政協監督作用
政協的民主監督實質上是一種非權力對權力的監督,雖然不像人大監督那樣具有法律剛性,但是能夠客觀公正科學地監督。一是要健全對政協民主監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回復機制,加強對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督促,提高辦理和回復實效,以推進審計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二是加強政協機關通過民主評議、專項考察等途徑,利用提案、建議案、社情民意等方式積極對審計機關開展監督。
3. 充分發揮外部同業互查監督作用
借鑒國外審計經驗,制定審計同業互查辦法。一是開展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由各級人大通過聘請一個或者幾個會計師事務所,從中挑選出具備審計和政府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的注冊會計師,組成特別審計組,每年定期開展對審計機關的財政財務收支等內容的專門審計,出具第三方的審計報告,表明其審計意見,具體包括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拒絕表示意見和反對意見等四種意見,并通過大眾媒體向社會公開審計結果。由于對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監督的是第三方機構,與審計機關毫無關聯,有利于增強審計機關的服務意識和自律意識,樹立良好審計形象,提高政府審計的公信力。
二是積極參與審計國際組織合作,與國內特別行政區和國外審計機構開展審計同業互查。首先可以和香港、澳門地區的最高審計部門開展同業互查,邀請香港、澳門審計署的相關審計人員組成聯合審計小組,對我國審計署及地方審計廳的財政財務收支等工作情況進行審計;然后再逐漸地邀請周邊友好國家的最高審計部門對我國及地區的審計工作開展同業互查,具體評價我國審計工作質量,公示審計結果,增強我國審計機關的公信力,提升我國政府在全球的影響力。